行省制度

行省是行尚书省(后改为行中书省)的简称,本是尚书省的一个临时派出机构,后来演变成为地方最高行政机关。元朝总共分为12个大的行政区,除了大都(北京)为中书省直辖区外,另有11个行省。元代行省置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其行政机构名称和官吏品秩与中央同,全省军事、行政、财政权力集中,由蒙古贵族总领。从行省的划分方法来说,元代行省是从军事角度进行的划分。元代统治者害怕地方反叛,于是使各省边界犬牙交错,无山川险阻可依,北向门户洞开,形成以北制南的军事控制局面;另外,各省重镇的拱卫之城也都被划分到另一省。一旦一省叛乱,其重镇也很容易被攻下。也正因为此,后来的明、清继承了元代行省制度。元代的行省在后来,数量增加不少,名称也有所变化,但就其实质而言可以说是一直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