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授受不亲

“男女授受不亲”,语出《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这句话表达的是古代的一种礼法观念,概言男女之间不应当发生亲密的动作和交往。《礼记·曲礼》说:“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向……外言不入于,内言不出于。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这些内容是对男女之间交往所应当遵守之礼节的详细而严格的规定,非夫妻关系的男女之间是断不允许发生直接的接触和交往的,但这只是一些学者书面的提倡,就实际而言,这种礼法观念主要是在贵族阶层之间执行的,社会上男女之间的来往还是普遍较为自由的,而且就“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本身而言也是有所变通的,淳于髡问孟子“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孟子回答说:“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也就是说虽然“男女授受不亲”是礼法的要求,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应当有所权变的。自宋代之后,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开始被严格限制,司马光在《涑水家仪》中说:“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宫,传致内外之物。”这就明确地将妇女的活动空间局限在家门之中,体现出强烈的男权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