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韵说

绘画中关于“气韵”的提法,最早可见于南朝画家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所说的绘画“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气”,体现的是生命力,而“韵”表现的是事物的情态,“气韵”所阐发的是绘画的精神因素,强调画作要体现出独特的风貌,彰显出勃发的生命力,从而可以让人体悟到一种强烈的感发力量。清朝唐岱在《绘事发微》中说:“画山水贵于气韵。气韵者,非云烟雾霭也,是天地间之真气也。凡物,无气不生……然有气则有韵,无气则板呆矣。”这表明,气韵是绘画的灵魂所在,因而“气韵”的概念在中国画中具有极为崇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