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织造

清代在江宁(南京)、苏州和杭州三处分别设立了专办宫廷御用和官用各类纺织品的织造局,即江南三织造局。明代在此三处的旧有织造局,久经停废。清顺治二年(1645年)江宁织造局恢复。其后两年,杭州局和苏州局重建。顺治八年确立了“买丝招匠”制的经营体制,成为清代江南三织造局的定制。织造局负责人名曰织造,实为皇帝的亲信和耳目,负责将江南的官风民情如实奏报朝廷。

清代江南织造通常分为两部分。织造衙门是织造官吏驻扎及管理织造行政事务的官署;织造局是经营管理生产的官局工场,生产组织各有一定的编制,具有工场手工业生产组织形式的特点。

由于清廷长期大量搜刮缎匹,内务府和户部两处的缎匹库存达饱和状态。这样,从道光后期起,江宁局和苏州局的生产已经处于缩减和停顿的状态。光绪三十年(1904年),清政府以物力艰难为由,裁撤了江宁织造局。苏州、杭州两织局则随着清亡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