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外,女主内

“男主外,女主内”,是中国传统的性别观念,意为男性主导家外的事务,而女性负责家内的事情。《周易》第三十七卦曰:“家人,利女贞。”解释卦义的彖辞说:“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据《周易正义》,王弼注云:“家人之义,各自修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统而论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贞,故利女贞,其正在家内而已。”又孔颖达疏云:“家人之道,必须女主于内,男主于外,然后家道乃立。”这些讲的都是“男主外,女主内”方才是持家的正道。出于两性天然的特点,幼小的子女需要由母亲来照顾,这样,出外谋生的任务就主要落在了父亲身上,作为父亲的男性也就因而掌握了经济权力。在母系社会时期,由于人们群居而不知其父,所以女性处于主导地位,进入父系社会后,群婚现象瓦解,男性开始承担起主要的角色,因之而形成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如此一来,“男主外,女主内”虽然原本只是一种正常的性别角色分工,但是在既有性别歧见的影响下则转变为一种限制女性自由参与社会活动的理论,将女性的活动空间严格地束缚在闺阁之内,使得女性成为纯粹的“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