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门而入”

这年大旱,李村农民李和的田里颗粒无收。他交不起租,可财主却蛮不讲理,竟叫人将他家中什物都搬去作抵押,连一只烧饭用的铁锅也不给留下。邻居个个气得七窍生烟,其中有个青年农民阿三更为不平,就单枪匹马冲进财主家,夺回铁锅就走。谁知财主一挥手,手下人一拥而上,将阿三捆绑起来,并叫账房先生替他写一张白日抢劫的状纸,告进衙门。

李和眼看阿三为他受害,心里很难过。他忽然想起去年到城里卖柴时,与县衙门的周师爷有点认识,就上城去找周师爷。周师爷听了他的哭诉,劝慰说:“先让我去看看状纸,只要有办法,一定搭救阿三。”

第二天,升堂了。县老爷一看状纸,就问财主:“这状纸可是你所写?”

这财主一字不识,可死要面子,忙说:“是,是我自己所写。”

“呔!信口开河,有这等事吗?”

“有有有!”

县老爷惊堂木一拍:“该死的东西,一派胡言!先打他二十大板!”

打好后,县老爷又问财主:“你诬告良民,知罪否?”

“大老爷,我没有呀!”

“呸!还要强辩。我再问你,他既然明目张胆,却为何要钻狗洞呀?”

“啊?”财主还弄不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县老爷却已宣布退堂了。

你道为什么原告反而被打?那是好心的周师爷暗中帮了忙。原来昨天晚上,周师爷从案卷内抽出这财主的控告状,只见上写:“明火执仗,大门而入。”他脑子一动,随手拿过毛笔,轻轻地在状子中的“大”字右上角加了一点,变成“犬”字。这样一来,事情就不符合实际:既“明火执仗”,却“犬门而入”。所以财主落了个诬告之罪。

叶树茂 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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