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玫瑰一名“徘徊花”,以结为香囊,芬氲〔1〕不绝,然实非幽人所宜佩。嫩条丛刺,不甚雅观,花色亦微俗,宜充食品,不宜簪带。吴中〔2〕有以亩计者,花时获利甚夥〔3〕。

【注释】

〔1〕芬氲:芬芳而氤氲的香味。

〔2〕吴中:今江苏苏州南部。

〔3〕夥:多。

【译文】

玫瑰又叫“徘徊花”,用来做香囊,香气不断,然而实在不适合雅士佩戴。玫瑰枝条嫩,丛生多刺,不太雅观,花色也有点俗气,适宜做食品,不适合佩戴。吴中一带有种植玫瑰数亩的,开花时获利颇丰。

【延伸阅读】

在我国古代,玫瑰花常被当作药品,也被做成食品。《本草正文》中道:“玫瑰花,清而不浊,和而不猛,柔肝醒胃,疏气活血,宣通窒滞而绝无辛温刚燥之弊,断推气分药之中,最有捷效而最驯良,芳香诸品,殆无其匹。”

明代卢和在《食物本草》中说:“玫瑰花食之芳香甘美,令人神爽。”玫瑰花可制作各种茶点,如玫瑰糖、玫瑰糕、玫瑰茶、玫瑰酒、玫瑰酱菜、玫瑰膏等。

【名家杂论】

在欧洲诸语言中,蔷薇、玫瑰、月季都是使用同一个词,因欧洲并非玫瑰的原产地,最初欧洲人并不能分辨这些蔷薇属植物的不同。有一种说法是,玫瑰是从中国传到欧洲的。但可能从中国传过去的,只是其中的一个品种。早在汉代通西域以前,西亚各国已经有了玫瑰,在2000多年前,巴比伦的“空中花园”里,玫瑰就已经闻名遐迩。

中国是玫瑰的原产地之一,玫瑰在我国的栽培历史悠久。但和蔷薇一样,玫瑰在中国本土文化中是不受待见的。文人士大夫可能从来不曾真心欣赏过这种带刺的花。

文震亨认为玫瑰“宜充食品,不宜簪带”,这代表了当时多数文人的意见:玫瑰并无幽人情致,而是一种实用的经济作物。实际上,玫瑰在我国古代大量种植,从来就不只用于观赏,还有特殊的药用、食用价值。《红楼梦》里讲到,宝玉挨了父亲的毒打,王夫人赶紧让人给他吃玫瑰露,说可以“心中爽快,头目清凉”。

中国人食用玫瑰的历史很悠久,在宋代,百姓就在春季用玫瑰花浸酒、做糕点、入肴馔,做玫瑰花粥、玫瑰肴肉、玫瑰豆腐等养颜菜。到了冬天,还用腌制好的玫瑰花酱来做甜品点心。明代用玫瑰花制酱、酿酒、窨茶,明万历年间《续修平阴县志》载:“隙地生来千万枝,恰似红豆寄相思。玫瑰花开香如海,正是家家酒熟时。”说明当时玫瑰的种植规模已经很大,到了“花开香如海”的程度了。

文震亨提到吴中一带盛产玫瑰,但吴中并非玫瑰的唯一主产地,山东平阴种玫瑰也很有名。平阴一带的玫瑰产业,到清末已形成生产规模,民国初年的《平阴乡土志》载:“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摘花季节,京、津、徐、济客商云集平阴,争相购花,年收花三十万斤,值银五千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