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
履,冬月用秧履最适,且可暖足。夏月棕鞋惟温州者佳,若方舄等样制作不俗者,皆可为济胜之具〔1〕。
【注释】
〔1〕济胜之具:游览用的交通工具。
【译文】
鞋子,冬天穿用稻草夹芦花制成的芦花蒲鞋最合适,可以保暖。夏季穿温州棕毛鞋最适宜,如果有样式和制作均上乘的方形复底鞋,也可作为旅行之用。
【延伸阅读】
鞋子,古称“足衣”,鞋袜的总称,有履、屐、靴、屣、屦等别称。“履”专指用作礼服的鞋子。原始人“食草木之实,衣禽兽之皮”,最早不过是用兽皮将脚粗粗裹住,以免受冻、刺伤。《韩非子·五蠹》曰:“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
履是自汉以后对鞋子的总称。我国古代鞋子款式都鞋头上翘,称“翘头履”。
靴,是高度在踝骨以上的长筒鞋,原为北方游牧民族穿用,多为皮革制成。战国时,赵武灵王提倡“胡服骑射”,靴子流入中原。自明代起,穿靴已有等级制度,朝廷禁止庶民穿靴。到了清代,男子穿便装时便以鞋为主。
【名家杂论】
关于人与衣服鞋子的关系,台湾作家张晓风在《衣履篇》中有过精彩的论述:“人生于世,相知有几?而衣履相亲,亦凉薄世界中之一聚散也。”
鞋子除代表等级制度和礼仪规范外,更具有浓厚的文化内涵。这里面,女人功不可没,是女人让鞋子上升为一种艺术品,并因民俗学、工艺学、美学、考古学上的价值而具有了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