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先秦时期的城市

中国奴隶社会,是从氏族社会公有制进入私有制的夏朝开始,经过商、周(西周)到春秋战国之交,向封建社会过渡时,大约历经1500年左右。这期间,社会生产力在缓慢地发展着,城市从产生到发展,也渐渐地起着变化,到西周后,商业比较发达,在城中才有了市的记载。

第一节 奴隶社会时期的城市

夏代的都城

夏朝(约公元前21至前16世纪)处于奴隶社会发展初期,为“卫君守民”,曾多次迁徙国都,还带有逐水草而居的性质,说明那时的城规模不大,结构也较为简单。

禹即天子位后,传至桀,共历14世17帝。《竹书纪年》载,共有472年,《革统历》说是432年(准确年代不可考)。这期间曾有10次迁都:先是禹从阳城(今河南省登封县)徙居阳翟(今河南省禹县);禹的儿子启继位后,为避夷族势力,放弃阳翟迁到安邑(今山西省安邑县);启的儿子太康被夷族的后羿赶到斟鄩(一说在今河南省巩县西南,一说在今洛阳市区以东的二里头);羿灭斟鄩立仲康,仲康的儿子相逃到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市);相的儿子少康有才能,曾一度中兴,又建都于阳翟;少康的儿子杼北渡黄河都原(今河南省济源县),又南渡都老邱(今河南省陈留县)。据说杼发明了甲,兵力强盛,即向东扩展势力;帝胤甲时,夏又衰弱了,便退居西河(一说在今河南省汤阴县,一说在今洛阳至陕西省华阴县一带,通称西河);帝皋都渑池附近;帝桀都洛阳。从频繁迁移的情况看,城的规模不会很大,结构也不会很复杂,城的功能主要是“卫君守民”。有时东进,有时西退,或在黄河以南,或在黄河以北,都以自身势力的强弱和抵卫夷族威胁为转移,但是没有远离黄河中游的左右。因为这里水源丰富,气候温和,适于农牧渔猎,宜于居住,自然形成了华夏民族文化的发祥地。

夏代历时400多年,到桀时,农牧业和手工业都有所发展,城市的建造也前进了。经考古发掘的洛阳二里头遗址,就其规模和文化内涵来看,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这里应该是夏代都城斟鄩的所在地。该遗址位于洛阳市区东20公里,在偃师县城西南9公里,北近洛河,南距伊河5公里,面积约3.75平方公里,中部有宫殿区,南部有冶铸青铜器的作坊区,东部有制骨器的作坊区,西部有制陶器的作坊区,住宅、窖穴、水井、灰坑等分置其间,并有大道与宫殿区相连。它很可能是夏桀的都城遗址。《竹书纪年》也载有:“太康居斟鄩,羿也居之,桀又居之。”它与王城岗遗址已大不相同,可说是经过发掘的年代最久远的一个都城遗址。

第三章 先秦时期的城市 - 图1夏代都城遗址

商代的都城

商朝(约公元前16至前11世纪)奴隶社会向前发展了,国家机构已经形成。国都成了政治统治和手工业生产的中心,城的功能也提高了。

如果说,夏朝是奴隶制国家初步发生的时代,商朝则是奴隶制国家机构已经形成的时代。甲骨文证明,商朝有了官职、军队和监狱、刑罚。商在灭夏以前,农业和手工业已走在夏的前边,立国以后,经过500年左右的发展(《竹书纪年》说496年,《三统历》说629年,准确时间不可考),政治、经济、文化又向前跨进一步。在政治上,对奴隶有了分门别类的管理,管农业奴隶的官叫謖臣,管畜牧奴隶的官叫牧臣,管手工业奴隶的官叫宰,管宰的官称冢(大)宰。在文化上,有了象形文字,如禾、麦、黍、稷、田、畴、亩、井、圃、犁等,说明当时农业的进步。在手工业方面,发展的种类也多了,如石工、玉工、骨工、铜工、酿酒、皮革、饲蚕、织制、缝纫、制裘、舟车、土木营造等,均见诸于甲骨文。在商业方面,则有了用于交换的贝币(殷墟有大量出土的贝币),周灭商后,周公还允许商遗民牵牛车到远处经商,可见商代经济已相当发达。当然,这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商朝前期,随着国势的兴衰,都城也有数次迁移。

商灭夏前,汤居商丘(今河南省商丘市),为做灭夏的准备迁徙到亳(今山东省曹县),汤灭夏,即“天子”位,称武王,仍都亳。后为镇压夏人反抗和扩张西部疆域,便徙都西亳(今河南省偃师县城西尸乡沟一带)。这里临近夏桀故都,便于监管夏民并控制中原,有利于对天下的统治。到第10帝中丁,迁都于瞰(今河南省郑州市)。帝河亶甲时势衰,迁都到相(今河南省内黄县)。帝祖乙时,因水患迁都于邢(今河北省邢台市)。帝南庚自庇(今山东省郓城县)迁奄(今山东省曲阜市)。帝盘庚自奄迁殷(今河南省安阳市)。《竹书纪年》说:“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史记·殷纪》说:“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城汤之故居……行汤之政,殷道复兴……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照这样说,从盘庚至武乙,又有9个王曾以西亳为都,历时达170年。但是,据考古发掘的西亳遗址要早于隞都,因此,宜以《竹书纪年》所说为据。

纣荒淫残虐,以至众叛亲离,经牧野(今河南省汲县)之战,被周武王攻灭了。现在考古发掘的商代都城有三处:西亳、隞都、殷墟。三处遗址因年代不同,前后比较可以看出各自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殷都,已经形成商朝后期军事、政治和经济、文化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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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城岗古城遗址

王城岗古城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石器时代城址,位于中国河南省的登封市告成镇西北约0.5公里处的土岗上,当地群众称“望城岗”。土岗现存面积约1万平方米,是一处以豫西龙山文化类型中晚期为主、兼有新石器时代最早期裴李岗文化和相当于夏代的二里头文化与商周文化的遗址。

第二节 先秦后期的城市

周时期的城市生活

中国古代,城市大量兴起的第一个高潮,是在公元前21世纪左右。周武王姬发率众攻陷了商朝国都——朝歌,从而建立起封建领主制的西周王朝。西周社会,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无论是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还是思想文化等方面,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中国古代城市的兴起,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的。

为了维护和巩固封建领主的统治,开国之初,周天子在土地国有制的基础上,分封了大量诸侯国。据司马迁《史记·周本纪》记载,西周初年共分封了大小诸侯国几百个。这些大大小小的封国,既如众星捧月,烘托着周天子的尊严;又盘根错节,维系着周王朝的统治。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确实是当时社会形象的写照。

这些大小诸侯受封之后,必然要到自己的封地去进行统治,这样就出现了众多因政治需要而建立的城市。周天子分封诸侯的标准,完全是出于政治需要,无论是地点的选择,还是封地的大小,都取决于受封者与周天子关系的亲疏,或是否有利于西周的统治。这样,势必形成中国早期城市确立的原因,完全取决于政治因素的考虑,而不是导源于该城市的地理位置或生产、经济的发展程度。如史料记载郑国初建之时,“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左传·昭公十六年》),楚国初建时,“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左传·昭公十二年》),姜戎则称其封地“狐狸所居,豺狼所哞”《左传·襄公十四年》,而“太公封齐,与莱夷争营丘”(《史记·齐太公世家》)。从这些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中国早期“城市”的确立,政治需要是惟一的标准。因此,中国早期由生产、经济的发展而形成的城市雏形——聚邑,到此面临一个历史性的抉择:如果它正好处于诸侯的封地之中,与政治需要相统一,它就能得到继续发展;如果它不幸处在封地之外,它的发展历程就艰难曲折,有的甚至因政治原因而从此窒息。

在这种政治型城市中的城市生活,同样深深地打上了政治型的烙印。西周政权从它的统治需要出发,将城市分成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王城,就是周天子的居住地和最高统治机构所在地;第二等级是诸侯的都邑,这是分封到各地诸侯的居住地和管理机构的所在地;第三等级是诸侯的宗室居住地和诸侯手下各位卿大夫们的居住地(当时称为“食邑”)。这三个等级的城市,其建筑规模,如城墙周长和高度、城中建筑物的区划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决不允许僭越(《周礼·考工记·匠人》)。

在这些城市里,人们的居住受到严格的限制。就一个城市而言,它分为城、郊、野三部分。“城”,即用城墙围起来的区域;“郊”,即靠近城墙的城外地区;“野”,则为远离城市的地区。城、郊、野三者区域的大小,完全由该城统治者地位身份的高低显贵来决定。居住在城中的,当然是统治者和贵族;在城市中市场的附近,居住的是大量的平民(其中绝大多数是手工业者);而居住在“郊”、“野”的人们,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奴。正如《管子·大匡》中所言:“凡仕者近宫,不仕与耕者近门(指城门),工贾近市。”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统治阶级的尊严和封建“堡垒”内的秩序,否则将“百姓不安其居,则轻民处而重民散”(《管子·七法》)。按管子的说法,士、农、工、商四类居民,如果不安其分,居无定处,那就会使“轻民”(这里指的是“盗者”)用偷盗致富;而“重民”(这里指有专业技术的居民)会因被盗而破产。所以,在当时的城市中,各类人等居住的区域是有严格规定的,决不可混杂。

这个时期,由于城里绝大多数的“居民”都是统治阶级和贵族,因而,当时的城市生活必然以贵族生活为主调,而属于城市的最下层——平民的生活,却是十分单调的,只是当时城市生活的附属品。商周时期的城市平民,主要指的是为统治集团服务、生产满足统治者需要的奢侈品的手工业者。

这些居住在城里的手工业者,大都为官营手工业者。据《周礼·冬官·考工记》记载:“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财。”在这六个大部类下,每类都有不少具体分工。这些“在官之工”统称为“百工”。正是这些“百工”的经营,从而形成了众多的手工业门类。如木工这一大类,就包括制造车辆的木工、制造车轮的木工、建造房屋的木工、制作家具的木工等;在皮革工中,又分为制皮工、皮鼓工、皮裘工、梳皮工等。但是,无论从事什么行业的手工业者,都被官府统辖在官营的“天子六部”之中,这就是史书上称为“工商食官”(《国语·晋语四)》的由来。当时的大小城市中,除了集团和贵族势豪以外,构成城市居民的主要成分,就是这些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工匠和他们的家属,当时称为“国人”。

可是,这些门类众多的手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绝大多数都不是以商品的形式出现的,而是以贡品的形式无偿地向统治阶级或贵族提供。在中国古老的文献《禹贡》中记载,当时的贡品,有兖州的漆器、丝织品;青州的细葛织品、海产品;徐州的磬(用玉石制作的打击乐器);扬州的金三品(金、银、铜制成的饰品)、羽制品;荆州的朱丹、箐茅(祭祀用品)、玑组(玉或玛瑙制作的不规则的挂件饰品);梁州的熊罴狐狸之皮等。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些贡品绝大多数都是高级奢侈品,城里的平民百姓,包括这些贡品的生产者,都是无缘享受的。

周代的城市建设与城制

周代城市建设,留下的遗址并不多,但周代关于城市建设制度的文献记载对中国古代城市建设的影响很大。

周朝的统治范围,早期在泾水流域,随着势力扩展,早期的政治中心在今凤翔岐山一带,20世纪70年代初曾发掘一些建筑群的遗址。后来在丰河两岸建立了丰京及镐京,近年来在丰、镐遗址处发现较集中的周代遗迹,有窖藏的大量铜器。城址的具体范围以及有无城墙及其形制等均不清楚,遗址发现瓦片,可见已不是草屋顶,比殷商时代进步。

西周初年为加强对黄河下游的统治,周武王曾命周公旦在洛阳附近建洛邑(王城)及成周两个城市,传说都经过“相宅”,即勘察地形及规划。

洛邑(王城)——在东周时(公元前8至前7世纪)曾是都城。在西周时驻有八师(每师2500人)兵丁的一个城市控制着原来商代的中心地区。其位置在洛阳城西涧河的东岸,解放后在洛阳西郊的中州路一带发现夯土城墙及一些建筑及墓葬遗址,在城市规划时,保留为公园,取名王城公园,以便保护这一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址。后来对城址进行了探查,探明城址为不十分规则的方形,面积约为2890×3320平方米,如折合周代尺度,与“方九里”的记载大致相近。其中心部分较密集的建筑群,可能即王宫,在城的中部偏南,也与“王宫居中”的记载相符。

成周——在王城以东约15千米处,据记载当初周公建城的目的是为了囚禁“殷顽民”,传说城内有闻里,是一些封闭式的居住单位。详细的位置尚难肯定,估计在白马寺东,即后来的汉魏洛阳城的附近。成周在东周时,一度因为避乱也曾作为临时都城。

成书于战国时代的《周礼·考工记》关于城市建设的制度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记载。如“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在周代的城市建设是否严格按照这种制度,尚难证实,但在元大都城规划中可以看到其影响。

“匠人营国”指匠师营建城市。“方九里”指城墙每边长约九里(1里=500米)。“旁三门”指每边城墙均开三个城门。“国中九经九纬”指城中有通向城门的三条南北向街道,三条东西向街道,每条街道由三条并列的道路组成,也可能指有九条南北向街道和九条东西向街道。“经涂九轨”指这些主要的街道宽度可以有九条车轨,如按每车轨八尺计,共宽72尺(1尺≈0.3米)。“前朝后市”指管理政事的宫殿在前面,市场在后面。“左祖右社”指宫殿的左面为祖庙,右面为社稷坛。“市朝一夫”指市与朝各方100步。

《考工记》中还记载:“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说明道路的宽度有等级,主要道路最宽,环城道路较窄,郊外的道路最窄,这也说明道路的宽度是根据交通量的大小定的,而道路主要是用来行车的。书中还记载“环涂以为诸侯经涂,野涂以为都经涂”,说明当时诸侯受封的城市等级不同,道路的宽度也不同。诸侯的都城中最宽的主要道路也只有王城的环城道路宽度,书中对各级城市城墙的形制均有不同的规定。这些和当时社会为体现等级及尊卑的制度有关。

城与市的合一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随着土地制度由国有制转化为私有制,在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地变革。这一系列的变革,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城市”的变化而得到反映,从而形成中国城市发展史上的第二个发展阶段。

随着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大批新兴的地主阶级,冲破了西周初年通过分封而确立的等级樊笼,建立起自己的统治领地。西周初年分封的大大小小诸侯国,此时正经历着一场以实力为背景的深层次的重新组合。原来凭借着王权的威严而建立起来的大小领主尊严,被打得粉碎。一些诸侯国变得强大起来,一些诸侯国衰弱下去,还有一些原来弱小的诸侯国,也由弱变强。在这当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已不再是天子的权威,而是货真价实的经济实力。与此同时,原来依靠等级制度建立起来的城市,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样面临着动荡和组合。随着旧的封建领主势力的削弱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原来那些体现他们尊严、维护他们统治的城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日渐失去了往日的光辉。而那些与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壮大、地位的确立相适应的新兴城市,则如同雨后春笋般地不断出现。

晋国的新田(今山西曲沃县西南)作为国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三家分晋”以后,新田逐渐衰落,而“分晋”的三家——赵、魏、韩新建立起来的国都却迅速发展起来,如赵之邯郸(今河北邯郸西),魏之大梁(今河南开封县),韩之新郑(今河南新郑县北)。这些城市都成为战国后期的著名的都城,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又涌现出一批名噪一时的城市。司马迁在《史记》中就曾记载:山东齐国的临淄(今山东昌乐县东南)“甚富而实……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魏国都城大梁“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绝,鞫鞫殷殷,若有三军之众”(《史记·苏秦列传》)。在南方也同样如此,如楚国都城郢都(今湖北江陵县北)“市路相排突,号为朝衣新而暮衣弊”(《桓谭新论·中》)。这些描写虽有夸张成分,但也足以看出当时城市发展的程度。

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革中,作为城市的变革,并不仅仅表现在其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多上,而在于城市功能的变化。这个实质性的变化,就是城市功能从商周时期单一的“堡垒功能”,开始转向具备多种功能,具体表现为“城堡”与“市场”的结合。这个过程,从春秋战国开始,历经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从而使古代城市逐渐具备了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城市所应该具备的功能。

在先秦及其之前的古代文献中,是找不到“城市”这个名称的。西周时期的城市,只是体现统治者尊严和权威的政治堡垒。在这些“堡垒”中,交易活动十分不发达,封建领主的物质消费,主要靠其领地中农奴的生产而提供,那些为满足其奢侈需要的用品,则大都通过“贡品”的形式来取得,而不是通过交换或买卖来进行。如“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史记·赵世家》)。“楚文王好猎,有人献一鹰。”(《太平广记卷四六〇》)晋襄公四年,“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左传·晋襄公四年》)。“周时,旃涂国献凤雏,载以瑶华之车。”(同上书)此外,由于当时社会经济的不发达,加之手工业基本上是官府经营,即“工商食官”,因此,当时虽有少量的交易,但也不是普通平民所能进行的,更不是广大农奴所能涉足的。

至于民间交易场所,当时只是在道路河流的交汇之处,乡邑聚集之处,设有一些临时性的“市场”,即所谓的“日中为市”。但在城里,市场的设置完全是根据西周“礼制”的规定“面朝而市”(《考工记·匠人》),即在后宫的北面,位于全城的中轴线上,并靠近北城门的地方。将市场设立在这里,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因为当时的城市主要是为了体现统治者的尊严和权威。因此,城市的中央和正南这些地方,只能用来建造宫城或官衙机构,市场的位置是绝不能设在这些地方的。二是因为当时的“市场”属于后宫管理,所以将市场设在后宫的后面,便于管理。三是因为市场作为交易场所,必然喧闹嘈杂,而历来传统把市场作为处罚犯人的刑场。因此,更不能让这种地方居于城市的中心位置。

在市场的经营范围上,西周政府对上市的商品也有种种规定。凡有损于统治阶级尊严的物品,都不能上市交易。如《礼记·王制》中明确规定:“圭璧金璋、命服命车、宗庙之器、牺牲、戎器、用器不中度;兵车不中度;布帛精鹿不中数或幅广狭不中量;奸色乱正色;锦文珠玉不成器;衣服、饮食、五谷不时或果实未熟;木不中伐;禽兽龟鳖不中杀”等都“不鬻于市”,即不能拿到市场上去交易。

这些制度和规定,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大变革,也受到了冲击。尽管这时的城市,还未能完全冲破西周传统制度的束缚,城市的堡垒功能还起着重要作用,但它已不像西周那样处于独霸地位,城市的多种功能已经显示出来。随着城市的扩大,大量的城市平民开始出现,虽然他们还不能称之为“市民”,但仅就“城里人”的数量增加这一点来说,就足以改变当时城市生活的性质和内容。这正如法国著名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所说:“无论在短时段或长时段,无论在地区的局部范围内或就世界的整体规模而言,一切都同人口数字及其波动相联系。”例如当时齐国临淄的人口就达到30万左右(《史记·苏秦列传》)。在这当中,除了少数统治阶级以外,绝大多数都是手工业者、商人和从事各种行业的城市平民。这些人为生活所计,必然会使手工业更加兴旺,从而各种交换、文化活动也会相应产生。《韩非子·外储上》中记载“郑人买履”的故事,正反映了当时“市场”供应的商品,已冲破了西周初年“衣服饮食不鬻于市”的限制。又如在山西侯马发掘了6座陶窑,其中发现不少豆、盆之类的陶坯和烧坏的豆、盆、罐等废品,其种类和形制,与附近发掘的居住遗址中发现的陶器相同,这充分证明当时手工业生产已与平民生活有了密切联系。同时也说明,当时的市场供应已不仅仅是为统治阶级和贵族服务,平民百姓需要的日用商品也开始在市场上流通。

不仅如此,城市居民的生活也不像西周时期那样单调,在城市的闲暇生活中,也出现了中国早期的娱乐活动。如司马迁曾记载齐国城市居民“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史记·苏秦列传》)。这里吹竽鼓瑟、弹琴击筑当为文娱活动,斗鸡、走犬、六搏当为早期的赌博活动,蹋鞠则为早期的体育活动。而这些活动,都活跃在当时城市的“市场”之中。中国的城市,从此开始了“城”与“市”的合一。

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城市

周平王东迁(公元前770年)至周王朝分裂(公元前476年)是春秋时代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其标志是铁制工具的广泛应用,使农业得到发展,也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当然也就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城市数目增多,城市人口增加,出现了一些商业都会。

周王朝的统治逐渐衰微,分裂的小国又互相兼并,各国之间经常互相攻伐,城市的防御作用日益显著。

由于筑城活动很多,管子曾对城市选址加以总结:“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低毋近水而沟防省。”可见当时对城市如何利用地形,并注意工程经济问题等方面已有充分的经验。

城市的发展建立在手工业、商业发展基础上,所以城市不仅仅是当时各地区的政治中心,也是经济中心,特别是一些大国的都城,规模大,都是商业繁荣的大都会,如燕下都、赵邯郸、齐临淄、郑韩都城、淹城等。

1.燕下都(公元前4至前3世纪)

燕上都蓟城在今北京附近,下都在今河北易县东南,易水岸边,燕太子丹送荆轲去刺秦王,赋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是在这里。今尚有城与廓的遗址,是现有春秋战国城址中较大的一个。

第三章 先秦时期的城市 - 图2燕国都城复原建筑

城分内城及外城两部分,东西长约8公里,南北约4公里,城墙用版筑,底厚7~8米,高4~7米,最高处达10米,城墙中有几处阙口,可能为城门。

内城分布30多处夯土台,一般高6~7米,最高达20米,多利用天然土台筑成。位于内城北墙正中的武阳台,纵横130~140米,高达10米,是城市中心建筑物,台东南及西南有两组对峙的建筑遗址,武阴台正北有老姆台,长95米,是城北的四层夯土台,与武阴台间分布着一些方形、长方形、曲尺形的建筑基址,估计是当时的宫殿建筑群。

内城西侧今高阳村附近有冶铁、冶铜、铸钱等作坊遗址,是手工业作坊的集中区。南部沈村一带居住遗址较多,是当时的居民区。

大的土台上有木柱痕迹,还有大的筒瓦,陶质下水道管。大瓦长达71厘米,可见当时建筑很大。

在夯土台上建主要建筑群,一方面是防卫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突出建筑物的地位,树立统治者的威严等作用。

2.赵邯郸(公元前4至前3世纪)

赵国都城邯郸,城址在今河北省邯郸市西南4公里处,尚有城墙残址,城分东西两部分,西半部为主要部分,面积1400×1400平方米。城中心有成组的四个土台,可能就是宫殿建筑群,排列在正南北方向的轴线上,南面一台最大,为221×288米,高达13.8米,上面东南两侧有柱石,可能原来是一组大的建筑物。东半部城较小,长1400米,宽约700米,在这城址的东北部即今邯郸市区,近年来发现有大片的遗址,可能也是当时廓的部分,邯郸城内的丛台,是当时赵国的建筑遗址。邯郸城当时既是赵国的政治中心,也是商业都会,城市规模很大。

3.齐临淄(公元前4世纪)

齐国都城临淄,城址在今山东临淄城北,目前地面上尚有城墙遗址,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探测,城址平面基本探查清楚,由大小二城相套,小城在西南角,即今临淄城一带,成长方形,南北长1800米,东西宽1230米。城中偏西有土台,东西长65米,南北长72米,高约16米,是当时齐王的宫殿遗址,大城不太规则,周长约12公里。淄河在东城墙外流过,城墙不规则也与河道有关,城内的几条主要道路已探清,通向城墙的缺口即当时的城门。城内还有几处冶铁,制陶的遗址。

由于齐国在战国时期的重要地位,临淄是当时最大最繁华的都城,据《战国策》中记载:“临淄之中七万户……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可见当时城市繁华景象,7万余户,如按每户五口计,城市总人口当在30万以上,从城址之大看,也完全有可能。当时描写的市街繁荣,拥挤的情况也可以看出当时已有商业街道,并不是将商业局限在特定的市内。

4.郑韩都城

郑国及韩国的都城城址在今河南新郑县附近,先后建都达500年。城分为主城及外廓城两部分,主城近似正方形,周长9.8公里,面积6平方公里,外廓城在东南,面积比主城约大1/3,主城内是宫殿区及贵族住宅区,居住区在宫殿的北边,其北面尚有残存的陶窑遗址,外廓城内主要是手工业、商业和一般市民居住区,有规模很大的冶铁遗址,曾掘出风管、炉渣、铁砂等。冶铁场北面有一处玉器制造场及骨器制造场,发现有锯过的骨器,手工业区的西边是商业交易的市场。外廓城内有一座仓城,规模很大。

5.淹城

淹城为周代淹国都城,城址在江苏常州市东南约7公里,分王城、内城、外城三重城墙,王城呈方形,周长约0.5公里;内城为不规则圆形,周长约1.5公里;外城亦为圆形,周长3公里。三道城墙外都有护城河,内城中间有宫殿建筑的遗址,城外有不同时期的墓葬群。

城址内发现的印纹陶片、陶罐、铜器、独木舟等,均为2000多年前遗物,证实该城为战国时期城址。

战国时期的著名城市很多,如吴国的都城,即今天的苏州城的前身,规模很大,周长约23.5千米,有些城门的名称还是当时的名称,如间门、胥门等。楚国的都城郢都,城址在今湖北江陵县北,鲁国的都城滕城,城为回字形,中为王城,外为外廓。

这些城市一般都有城廓之分,有的并列,如燕下都、赵邯郸、郑韩都城;有的大小相套,如齐临淄;有的内外相套,如滕城;也有的只有一重城墙,并无城廓之分,城中一般为宫殿及贵族居住,廓中为商业手工业及一般居民。城廓的划分也反映了当时的阶级对立,统治阶级的建筑物大多建在人工或天然的高台上,有防御的作用,也可监视周围平民,也有为了显示自己的威严的意识形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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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大梁

大梁城为中国古代战国时期魏国的都城。魏惠王六年(公元前364年),魏国将国都从山西安邑(今山西夏县、安邑一带)迁至仪邑(今开封市城内外西北一带,春秋时期称仪邑,处在卫国南部边境),改称大梁。这是今开封城创立之始,也是开封城定位于此地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