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中国科举制度起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的进士科举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式废除,科举制度在中国整整存在了1300年。

第一节 隋唐时期:科举的创始与确立

科举制度的渊源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为了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曾经采用过各种不同的方式来选拔和任用符合他们政治需要的人才。在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的奴隶制时代,奴隶主贵族常常按血缘关系的远近对自己的亲属进行分封。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被各个阶级的奴隶主贵族分别掌控,并且是一代代地沿袭继承。战国时期,这种情况才逐渐发生变化。一些国家的君主和贵族,开始通过新的途径来选拔人才。有的将一批有才干的人供养起来,以便随时选用;有的则从立有战功的人中进行选拔。前一种做法,称为“养士”,后一种做法,称为“军功”。有的君主还任命别国的人才担任自己国家的要职,称为“客卿”。汉代开始,封建统治者实行“察举”和“征辟”。察举是由州、郡等地方长官在自己管辖区内进行考察、选拔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茂才、贤良方正等名目推荐给中央政府,经过层层考核后,委派以官职。征辟则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察举和征辟,对于奴隶主贵族实行的“世卿世禄”制来说,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能够得到州、郡等地方长官举荐和征辟的毕竟是寥寥无几。由于官僚们的徇私舞弊,东汉末年,竟然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怪异现象。魏文帝曹丕采纳了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各州设大中正,各郡设小中正。大、小中正都由中央选派当地“贤有识鉴”的官员担任。大、小中正将自己所辖区内的人物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中央政府根据中正评定的等第授予官职。这样一来,便改变了东汉以来州郡名士操纵舆论、左右荐举和征辟局面的现象,十分有利于选择有才能的人在官僚机构中任职。但是,随着豪门世族力量的发展,大、小中正都为世家大族所把持,“九品中正制”完全沦为巩固门阀势力的工具。

科举制度的创立

中国的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创于文、炀二帝时期。在中国古代,隋王朝存在的时间是十分短暂的,但是它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是中国封建社会重新走向统一和空前繁荣昌盛的过渡时期,为中国古代鼎盛时期的到来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它不仅结束了魏晋南北朝300多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国家统一,开凿了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而且废除了以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代之以朝廷主持全国的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科举制,给中下层读书人提供了入仕之途,中央掌握了人事选拔任命的大权,十分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

隋朝统一全国后,废除了以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和辟举制,选士既不需州郡的荐举,也不经中正的评定,而是由朝廷用公开考试的方法甄别选用,采用分科考试。科举不计考生的门第高低,全部平等,按考试成绩选拔国家官员,此举标志着科举制的诞生。

文帝开皇年间,分科举人,诏举特科,岁举秀才。隋文帝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诏令京官五品以上官员,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考举秀才。

隋炀帝时将科举制度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增加了进士科等,创建了进士取士,朝廷开设科目,士人自由投考,分科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的制度。《旧唐书》卷一一九载,“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此举是科举制上新篇章的开始。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始置明经、进士科二科,试策小文,名之策学。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是科举制创立的十分明显的标志。这种通过考试把读书和做官联系起来的科举制度,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大业三年(607年)四月,炀帝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仪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十项举人,随着举人的才能进行升迁。该诏书已明确提出十类科举人才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项举人。诏书把过去的十科举人改为四科举人,这样一来,分科举人的标准较前者更为清晰具体,为唐代正式确立科举制奠定了基础。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十八学士图(唐太宗十八学士中就有不少人是隋朝科举出身的)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虽是草创时期,并未形成完备系统的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密切结合,是科举制度的核心内容。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这样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确切地说,这才是科举制真正确立的开始。

当时,科举以自由报考(“投牒自进”)为特点,以考试优劣为取舍的主要依据(即“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以考试大权集中在封建中央的吏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淘汰的差额考试为主要筛选办法,以加强皇权为宗旨,为地主阶级各阶层打开了入仕的途径。

这种想法虽然是好的,但是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在隋朝统治的30余年里,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人才却十分有限,根本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尚处于初创时期,此时的科举制无论是在考试科目的确定、考试内容的选择、考试规则、方式方法的完善等方面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即使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否认隋王朝对中国科举制度的开创之功。

科举制度的确立

唐王朝推翻了隋王朝的统治以后,并没有完全否定隋王朝有利于国家发展的一些举措。从唐太祖开始,无论是在文化教育上,还是在人才选拔的选官制度方面,都很好地继承了隋王朝的优良制度。高祖武德五年(622年),举行了唐代立国以来的第一次科举考试。在唐太宗、唐高宗、武则天和唐玄宗时期,又对科举制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使科举制发展成为较为完备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度在唐代的确立,成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具代表性的官吏选拔制度。此后,历代的科举制度都是在唐代科举制度的基础上继承发展的。

贞观年间,李世民君臣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认为“致安之本,唯在得人”。只有“任官唯贤才”,“量才授职,务省官员”,才能加强封建政权的基础,从而达到国富民强、长治久安的目的。基于以上的考虑,他们继承并发展了隋朝的科举制,并使这一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高祖五年(622年)的选举诏令标志着以面向社会、自由报考、公开竞争为特点的科举制度的最终建立。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唐朝科考第一名称状头,因头与元意义相同,后渐渐演变为状元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学校出身的“生徒,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送往尚书省受试者”;二是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是通过州县地方选拔考试而选送的“乡贡”;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但是,如果究其实质,考生的主要来源只有生徒和乡贡两个途径。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定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两级进行,即地方州县及中央官学的考试和尚书省的省试。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是:乡试(州、县的地方考试)——省试(尚书省的礼部考试)——吏部复试。

常科考试一开始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来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作“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一同中榜的人大家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两名同榜少年到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然后大家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大家还要一起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示其荣耀,因此,古代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代诗人孟郊曾作了一首《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此后,“春风得意”也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过吏部考试,叫选试,选试合格后才能被授予一定的官职。唐代文学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因其博学宏词,当场被授予“集贤殿正字”,这种情形是很少见的。吏部考试一旦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唐代文学家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没有能够通过,不得不先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后来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只是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公卿贵族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的方式的确可以使真正有才能的人显示出真才实学,如诗人白居易向著名诗人顾况投诗《赋得古原草送别》受到顾况的再三称赞。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也大有人在。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3唐代放榜图

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690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遗憾的是,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先后8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了很多有才学的人。

隋唐统治者创立并实施科举制,扩大了统治基础,巩固了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制度。选举用人的大权集中到了封建中央的吏部,从而使皇权大大巩固并加强。自实行科考以来,一般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他们专心致志地考科举,尤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增强了朝廷的凝聚力,大大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稳定性。

科举选官有了统一的内容和共同要达到的标准,全国上下欲通过科举做官的人们将竭力适应并达到这一标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统一思想的作用。唐代科举制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选士原则,通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出大批出类拔萃的人才。科举选官较广泛地向地主阶级的各阶层和广大平民子弟打开了入仕的途径,使过去出身较低的一般平民通过科举获得了参政的机会,甚至获得了高官厚禄。

唐代科举制虽然在当时起过积极的进步作用,但是,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从表面上看,它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但实则并不是这样。考生能否被录取,并不完全取决于卷面上的成绩,这突出表现在当时通行的“通榜”和“行卷”等做法方面。

唐代统治者为了解决科举考试中营私舞弊的问题,从武则天即位初年开始实行糊名法,这是古代考试制度方面的一大进步,有利于客观评卷,公正选拔人才,它为日后宋代全面推行弥封制度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这种做法直到今天仍被我们所采用。除此之外,唐代科举制还曾实行复试制,即在怀疑考官取人不实时,可再派专人进行复试。例如,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宰相段文昌、元稹等认为礼部侍郎钱徽取士不公,所录取郑郎等14名进士都是毫无才能之人,而真正的“寒门俊秀十弃六七”。于是唐穆宗令白居易等人对郑郎等14人进行复试,出题《孤竹管赋》、《鸟散余花落诗》,结果淘汰了10人。最后钱徽被贬为江州刺史,其他涉案官员也受到了不同的处分。这种复试的做法,对于保证考试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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饽饽状元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丁卯科的状元,是江苏铜山人李蟠。他家境贫寒,进京科考时没有盘缠,便带了30个馒头。每天早中晚,顿顿吃馒头。开考那天,别人都交卷了,他还没答完,急得满头大汗,一直写到四更天。一天三顿吃馒头,不仅是一种心志,而且是一种能力。难怪康熙皇帝听说以后,会钦点其为状元。

隋唐时期科举科目的设置

隋代实行设科考试选拔官员的科举制度,所设置的科目有三个:秀才科、明经科和进士科。秀才科和明经科均承自前代,进士科为隋代新创。前代一直开设的孝廉科随着推举制的废止而被取消,其考试内容则成为明经科的一部分。隋代由于存在的时间极短,科举制度处于草创阶段,除新创进士科外,其他情况尚不得窥知。唐代科举制度在组织上逐渐发展完善,在科目设置上却非常繁复,先后设过的科目有16种之多。但在不同时期,所开设科目的数量也大不相同。唐高祖武德年间,开设的科目与隋朝完全相同,只有秀才科、明经科和进士科三个科目;而唐穆宗长庆年间,一届考试竟开设了14个科目。

1.科目的类型

这一时期,科举考试的科目繁多,随意性较大,除秀才科、明经科和进士科外,许多科目是根据需要临时开设的,有些科目则是由一科分化衍生出来的。总体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综合型:综合型科目主要有秀才科、明经科和进士科。

(2)衍生型:衍生型科目是由综合型科目衍生分化而成的,主要科目有五经科、四经科、三礼科、三传科、学究科、一史科、三史科等。

(3)实用型:实用型科目是为选拔某一方面的人才而设立的,有较强的实用性。主要科目有明法科、明书科、明算科、开元礼科以及道科、童子科等。

2.综合科目的地位和影响

在众多科目中,有的地位高、影响大,有的仅仅是虚有其名罢了。综合型科目覆盖面广,是科举制度的主要科目。衍生型和实用型科目内容狭窄,不可能长久地作为独立的考试科目,被称之为诸科或杂科。比较起来,综合型科目比其他类型科目更能对应试者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也易于组织和实施。实际上,综合型科目已经融合或包括其他科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在综合型科目中,秀才科为传统考试科目,应试者须具备博学高才,难度很大。唐高宗永徽年间废止。唐玄宗开元年间曾经一度重新开设。据《通典》卷十五《选举三》记载:“其时进士渐难,而秀才本科无帖经及杂文之限,反易于进士。主司以其科废久,不欲收奖,应者多落之,三十年来无及第者。”随着进士科地位的逐渐提高,秀才科就逐渐从科举考试中消失了,其部分内容成为进士科考试的一部分。

明经科源于传统的孝廉科。隋代以前,孝廉虽然由地方推举,但从东汉开始要加试儒家经典,自科举制度确立后,孝廉科也就转化为明经科。五经科、三礼科和三传科等,都应该是明经科的一部分。由于儒家学说的地位无法替代,因此明经科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进士科为隋代开创,并在唐代得以发扬光大。进士科的内容繁多,包含有秀才、明经以及其他诸科内容,在社会上地位最高,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科目。

第二节 宋元时期:科举制度的完备

宋代科举制度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宋代的科举制大体上沿用了唐制,有常科、制科和武举。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也有一些发展与变化。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科之外,其他科目总称诸科。

宋初为了网罗人才,进一步加强了科举考试,并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科举的举措。

1.采取奖平民、抑压贵族政策

宋代科举考生没有资格规定,如此一来,扩大了报考范围,一般士人均可报考。只要没有重大过错,不是作奸犯科之人,全部都可以参考。但不悌之人、商人、僧道归俗之人,皆不得应试。唐代士人应举,虽然已经不问家世,无需推荐,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即自由报考,但是在品行、职业、服纪等方面有一定限制。到北宋中期,这些限制逐渐放宽,使一般士人均可自由报考,国家取士的范围更加扩大。

2.提高了科举及第后的地位和待遇

宋代政府优待举人,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使用的范围,增加了科举取士的名额。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宋代及第所授官位比唐代高,优者授作监丞、大理评事,其余授通判诸州或知县等职。开宝六年,太祖赐及第者钱20万,以举办宴会庆祝。据相关文献记载,唐代289年间,共开科268榜,录取明经、进士共约2万人,平均每年录取进士、明经约为70人;两宋319年间共开科130榜,取进士、明经、诸科约11万人,其中正奏名约6万人,特奏名约5万人。平均每年录取进士、明经、诸科等正、特奏名为360多人,其中正奏名每年也有188人以上。明朝277年间共开科88榜,取进士24624人,平均每年89人。清代262年间共开科112榜,取进士26888人,平均每年103人。宋代取士之多,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4宋太祖确立科举考试三级制

3.及第即可授官

唐代科举及第之后,仅仅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必须经过吏部的铨试或科目选,考试及格,才能真正步入仕途。因而许多士人科举及第之后,仍为一介布衣,以至于有出身20年而未获得俸禄者。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进士及第,即可授官。真宗之后,由于官员过多,才能方面也良莠不齐,因此规定进士第五甲守选,其他四甲仍可免选授官。

除此之外,宋代科举出身升迁也十分迅速。非科举出身者需逐级转官,科举出身者可以越级转官。其科举高第者,往往不到10年即可升为宰相、副宰相。

宋代还规定,宰相、副宰相、翰林学士等要官,必须由科举出身者担任。据统计,北宋时期宰相共有71人,其中科举出身者65人,占92%;副宰相共有153人,其中科举出身者139人,占91%。南宋时期,科举出身的比例则更高。这些无不说明,宋代是十分优待科举及第的士人的,可以说是与士大夫共天下的。

4.完善考试制度

宋代科举,一开始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两年一次。宋仁宗时,改为每两年一次。宋神宗时,改为三年一次,从此固定下来。每年秋天,先由各州进行考试,由诸州判官主试进士科,录事参军试诸科。合格者称为贡士,由各州府送入京师参加礼部大考,谓之“发解”。贡士在当年冬季向礼部报到,次年春季举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称及第,如进士科合格则称进士及第。省试当年进行殿试。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一些真正有才能的人做官,于开宝六年(973年)实行殿试,评定进士等级。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解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殿试以后,无需再经吏部考核,便可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所有及第的人都是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五级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称为琼林宴,这被以后的历朝历代皇帝所效仿。

5.科举考试内容方面的改革

宋初科举考试内容设进士、九经、三史、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王安石施行新政,改革科举,首先罢诸科,仅仅保留了进士一科。进士科只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庆历年间(1041-1048年),欧阳修上书请先试策,再试以论,再试诗赋,则中选者纵使诗赋不一,亦不致于太失偏颇。范仲淹等人亦持此见。于是,王安石对考试科目方面的内容进行大胆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1075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帖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四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在当时,苏轼等人十分反对王安石在科举考试方面的这些变革。随着政治斗争形势的变化,《三经新义》后来被取消,各科考试时有变化,没有定例。

6.严格立法,防范舞弊

从宋代开始,科举考试开始实行糊名制和誊录制,建立起防止徇私舞弊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的现象就越来越严重,其弊端也日渐显示出来。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建立糊名和誊录制度。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大臣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型字体,袁州人李夷宾后来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这样一来,考官在评阅试卷时,不仅无法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难以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此外,还制定并实行了许多防止舞弊徇私的新办法:一是不许朝廷官员推荐考生应试。宋代法律规定:“馆阁、台省官有请属举人者密以闻,隐匿不告者论罪”,“诸王、公主、近臣,勿得以下第亲族宾客求赐科名。”二是临时指定主考官,实行“锁院”制,主考官生年都予以变更。三是举行复试和“别头试”。这些办法都是针对科场作弊而制定的,通过这些方式,古代的考试制度得以日益完备,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巩固封建统治的基础,对提高官吏素质,都是十分有利的。但是制度是人制定的,总有漏洞可钻。随着宋王朝的日渐衰落和腐朽,“糊名”、“誊录”制度也很难防止考官营私舞弊。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这些制度大都名存实亡。

辽代的“一国两制”科举制度

辽代的科举制度,是与辽代国家确定的基本国策相适应的。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政权,怎样才能够在汉族地区实行切实有效的统治,这一点令辽代的统治者们颇费思量。经过最高统治者们的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了“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的基本国策。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辽代的选官制度推行契丹、汉族分置的“一国两制”策略,即按照汉制的科举选官制度,实行科举考试,通过科举使汉族士子文人走上为官之路。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5辽太宗时期开始实行贡举考试

一开始,辽代完全效仿中原制度,于太宗会同二年(939年)开始实行贡举考试,初期尚未形成固定制度。至圣宗耶律隆绪统和六年(988年),辽代正式确立了科举制度。其规制“颇用唐进士法取人”,换句话说,辽代的科举制度基本仿照了唐代的科举制度。

辽代科举程序有乡、府、省三试及殿试(御试)。科目以进士科(又分诗赋和经义)最受重视,而尤重诗赋。

辽代的科举考试,刚开始恢复时是每年考试一次,辽圣宗开泰二年(1013年),科举取士定为两年一次,平均每年录取20人左右。自辽兴宗重熙元年(1032年)时起,改为三年一考,自此以后,成为不变的制度。

辽代考试后的评卷程序和授官方法等基本仿效唐、宋两代的旧制,并没有什么显著的变化。进士录取之后的等第,则依考生的成绩分为甲、乙、丙三等,也叫甲、乙、丙三科。一般录取名额为甲等5人,乙等6人,丙等2人。

辽代最初只设乡贡、礼部试二级。为了达到积聚人才、巩固政权的目的,辽代政府曾规定皇帝要亲自接见新科进士,并举行隆重的颁赐仪式,以使新科进士知道恩出皇门,对皇帝感恩戴德。

到重熙五年(1036)十月,辽兴宗耶律宗真在丞相张俭的建议下,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为题,试进士于廷,廷试便由此成为辽代的一级科举考试制度。辽代约开贡举56次,所取状元可考者53人。56次贡举,对于一个存在了209年的少数民族政权的朝代来说实属不少。

辽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实行“一国两制”。科举只对汉族居住区的汉族士人开放,契丹人则不能参加。这一政策,一则表示政府对中原先进文化的尊重,以笼络汉族知识分子为辽政权服务,实现以汉人管理汉人的目的;其实,这一做法的实质是怕契丹人丢失自己民族的习性,为了最大程度地防止汉化考虑。辽代的统治者们认为契丹人只要学会骑马射箭、稳操军权,就可以永远居于统治地位。在辽兴宗时,耶律庶箴因为让儿子参加科举考试而受到“鞭之二百”的处罚。由此,不难看出辽代初年对契丹贵族参加科举控制之严。后来,由于中原先进的文明对契丹人的渍染熏陶,加之科举范围的扩大,有许多契丹青年渴望学习先进的汉文化,希望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步的、开明的文化人,辽代后期,对契丹人参加科举考试的限制逐渐放宽,许多契丹贵族子弟参加了科举而及第。

辽代考试制度包括学校考试、科举考试和世选。辽代建立后,设置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有国子学和太学、五京学;地方官学有府、州、县学。官学主要以《五经》传疏为教材。各级官学置博士、助教,掌讲授与考试。除官学之外,还有私学和寺院学校。寺院学校系承唐制,以经、律、论为三学,分别在中京、南京设三学寺。科举制度是辽代汉官的选官制度,对应契丹族则实行的是世选。

随着辽代科举制度的不断演变,到了辽代的后期,科举制已经渐趋于完备,因科举入仕为官的汉族官员,成为汉族地区文官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优秀的汉族官员还加入到了中央政权之中,并逐渐成了中央政权的骨干力量。

辽代科举制度的施行,对于扩充统治集团成员来源,提高官员素质,巩固辽代政权对汉族地区的统治,发挥的作用是难以替代的。科举制度的推行,推动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和传统文化在北方的传播。辽代科举制的实施,开创了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所建王朝施行科举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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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蛋状元

黄士俊(1570-1661年),字亮恒,广东顺德甘竹右滩人。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状元。黄士俊家里很穷,他34岁时,想进京赶考,家里没钱,只好去找岳父借路费。岳父见他衣衫褴褛,连客厅都没让他进,只给了他两个鸭蛋。岳父家的仆人可怜他,偷偷给了他一点钱。没想到,这一年黄士俊竟然高中状元。后来他以“鸭蛋”为题,写了一篇文章,送给岳父,其中很多名言警句在当时广为流传。

金代:南北选与女真进士科

公元1115年,金政权由女真贵族完颜阿骨打在会宁建立。

公元1125年金灭辽国,1127年又灭了北宋,1141年金与南宋达成了“绍兴和议”,控制了淮河以北的全部地区。为了笼络汉族知识分子,金代在总结了唐、宋、辽代的科举制度的经验教训后建立了科举制度,史载:“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法亦密焉。”金代科举虽很大程度上沿袭、效仿辽代和唐宋,但能取长避短,对进士出身者能予器重,而且各项制度十分严密。

1.开设南北选

金代考试制度,包括学校考试、科举考试、官吏铨试和试补等其他考试。

金代官学的设置与考试制度大体承袭辽宋制,而略有变通。“海陵天德三年(945年),设养士之所国子监”,下隶国子学和太学。这是金代第一所国立高等学府,后成为教育管理机构。国子学与太学之入学、在校必须经过十分严格的各项考试,由礼部掌管。考试内容是由国子监统一刊印的若干经、史、子书,考试由博士主管。地方设府、州、县学,在校有月课、岁考之制。金初行科举,金熙宗在上京建孔庙。儒家经书都以女真字翻译,学校以《论语》和《孝经》为必读课本。

金代于太宗天会元年(1123年)开始实行科举考试,经熙宗、海陵两朝的发展,到世宗、章宗朝达到极盛时期。太宗天会五年(1127年)北宋灭亡之后,金军占领河北、河东之地,急需补充大量官吏。金太宗便根据辽、宋旧制的不同,分南北两场举行考试,下诏对南北士人各以其素习之业取士,号称“南北选”。“南选”即对新归附的原属于宋室控制的黄河流域中原地区的士人所开的科举;“北选”即对辽金统治的北方区域所开的科举,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录取文士。南场录取进士150人,北场录取200人。至天眷元年(1138年)五月,熙宗亦下诏,命南北选各以词赋、经义两科进士。天德二年(1150年)将南北选合而为一,并取消经义、策试两科,专以词赋取士。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6考场受检塑像

海陵王完颜亮时,废除了分南北两场考选的办法,对科举制做了统一的调整,规定三年举行一次,考试分为四个层次,以会试取代了辽代的省试,会试考试之名由此定名。海陵王时科举不考时务策,“士人不以策论为意”,这样一来,极大地影响了人才的质量。到世宗完颜雍时,科举考试得以进一步改革:增加了时务策。世宗提出“并答时务策,观其议论,材自可见,卿等其议之”。每科取士不过六七十人,官吏缺乏的情况十分严重。有鉴于此,世宗便命“自今文理可采者取之,毋限于数”。自此后,第科取士名额增加,至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取士达586人,承安二年(1197年),高达925人。金代一朝科举考试共进行过40余次,各类取士共计有万人之多。

金在开国之初,考试分词赋进士、经义进士两科。词赋进士考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考经义、策论各一道。录取名额不定,考试亦不定期。后来考试科目为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科以及制举、宏词等,同时采用唐宋制度设置武举考试。

考试命题范围是五经三史的正文。在词赋、经义和策论三科中选的称进士;在律科、经童科中选的称举人。除此之外,金代科举还设立了临时性的制科。

2.设置女真进士科

为了使女真族的文化水平与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太宗、世宗两朝先后兴办女真国子学、女真字学,后又创建女真太学和府、州学,以及用女真大小字翻译儒家经典,开创了我国建立民族学校的先河,这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影响无疑是十分巨大的。

金世宗大定十一年(1171年)首创女真进士科,专门招收女真人参加考试,其考试的内容、方法与录取程序等皆异于汉人。女真进士科初只试策,每场一题,用女真大字,后又增试诗或论,用女真小字。女真进士科免乡试、府试,直赴会试、御试,考中者为女真进士或策论进士,题女真进士碑,确立了女真人在科举考试上的特权。自古以来,采用少数民族文字进行科举考试,这是金代的一大创新之举。女真进士科设立后,首次考试在大定十三年(1173年)举行,共录取徒单镒等27人。所取之士全部被任命为女真字教授,充实和加强了女真族的师资队伍,同时对女真族的文化开发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金一代名士,多由此科出身。

女真进士科的创立,与女真字学的兴办是密切相关的。大定九年(1169年),选拔诸路女真字学生“尤俊秀者百人至京师,以编修官温迪罕缔达教之”。大定十三年(1173年),女真进士科就以这批女真字学生为主,试以策论,是为“策论进士”。此举的实质是鼓励女真人学习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从而对女真族的文化大力弘扬。世宗当初创立女真进士科,其本意是要推广女真大小字,加强女真文化建设,但事事难料,到了章宗时代,女真人竞趋此途,越来越多地丧失了其传统的尚武精神。

金代科举分为乡试、府试、会试和殿试四级。太宗天会初年始行贡举之时,往往一试而放进士,并即授官职。天会后期,形成乡、府、会三级考试,至天德二年(1202年)开始增设殿试科,形成四级考试制度。乡试的名称始于金,当时把县试当乡试,县令为试官,只有通过的人才能应府试。府试原为六处举行,后增至十处。府试合格者才能参加在首都举行的会试考试。

金代的考试管理,较之以前更为严厉。为防止应试者夹带作弊,入考前要实行沐浴、更衣、解发、袒衣等一系列十分严格的检查制度。汉人考试时,派金兵不识字者进行监考。

金代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表现如下:一是承袭唐宋之制,而又有所变化;二是创设女真进士科;三是科举取士的名额多,任职范围广,职阶高;四是考场规制严厉。应该注意的是金代科举制度的弊端也是十分严重的。如取士重词赋而忽视其他,导致许多士人孤陋寡闻,入仕后往往笑料百出;一些真正有才学者不能考取,反映了其局限性;金代过去重视出身资历,授官后即使无才干,也可循资升迁;对文风也产生许多不利的影响。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7贡院监考图

金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实施,对当时和后世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为选拔人才、提高官员素质、巩固金代统治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和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播;推进了金代封建化进程。金代的科举在我国科举制度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特别是女真进士科的设置是一大创举,对元、清产生了较大影响。

元朝科举:时断时续,左右两榜

1.元朝科举考试的大起大落

元代政权以蒙古贵族为主体。蒙古贵族有自己的一套选拔和用人制度,因而在设科取士的问题上,遇到重重阻力。后来虽然设立了,但是难以和唐、宋、明、清等朝代相提并论。

元代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每三年举行一次。因为当时有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分,所以考试的程式也有所区别。蒙古、色目人试两场,汉人、南人试三场。在考试内容方面,对汉人、南人的要求也比蒙古、色目人严格得多。蒙古、色目人作一榜,称为“右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称为“左榜”。虽然左、右两榜都是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但是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选中者加一等授官。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在科举方面的表现无疑是十分明显的。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8元代科举榜

概括而言,科举制度在元代是一个中落期。但是,从考试的内容看,朱熹的《四书集注》已占有重要地位,对后来的科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吉思汗于公元1206年建立大蒙古国。建国后,围绕科举制的行与废的问题,元代统治阶层展开过多次讨论。成吉思汗在位30多年,虽然尊孔重儒,遍建儒学,但对科举却是比较排斥的,他明确表示,“科举虚诞,朕所不取”。这导致其后数十年间科举曾一度中断。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公元1264年元世祖即位后才有所改善。元世祖尊孔重儒,任用汉族文士,组成了以刘秉忠、许衡为首的幕僚机构,在各地兴建设立儒学。科举制度虽然确立,但是始终未能施行。成宗、武宗时,又一再议论贡举之事,也仍然没有结果。自太宗至武宗武举一直中断长达20多年之久。

公元1311年,仁宗继位。皇庆元年(1312年)仁宗命李孟、程钜夫等详议科举办法,包括取士目的、考试内容、方式及录取人数等。次年十月,中书省大臣复奏此事,仁宗正式决定实行科举,颁布诏令,命中书省“参酌古今,定其条制”,公布了一个十分详细的考试细则。明确规定:“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这一诏令表示以诗赋为主的考试方法的废除,确立了以经义取士的原则,并指定经义以程朱理学家的注释为标准。自此之后,这一规定被明清两代采用,长达数百年。

2.元朝科举的弊端——种族歧视

元朝开国者武功盖世,蒙古铁蹄几乎踏遍欧亚大陆。但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元人掌握国家政权后,不大重视文化教育建设,尤其蔑视汉族知识分子,因此有“九儒十丐”之说。

据史料记载,元太宗窝阔台九年(1237年)八月,曾应中书令耶律楚材“用儒术选士”之请,诏中原诸路以论、经义、词赋三科考试儒生,同时宣布“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元史·选举志》)

考试于次年(戊戌年)举行,故称戊戌选试。这是元朝正式建立前首次仿照科举的办法选拔士人。但是,这种选拔士人的方法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不能看成是真正意义上的科举,并且由于“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丞相史天泽条陈当行大事,其中提到科举,但没有被采纳。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9元代进士表

元朝前期科举停废达半个世纪之久,直到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恢复科举。可是元顺帝即位,又予以废除。当时朝廷里有过一场辩论,参议许有壬认为科举可以广揽人才,有利治国。以宰相伯颜为首的顽固派认为,科举只有利于汉族知识分子,让汉族人中举做官,对元朝的统治是极为不利的。由于害怕汉人造反,元朝统治者规定南方每20户编为一闾,派蒙古人为闾长。每3户共用一把菜刀,严禁汉人私藏军器等。伯颜甚至明目张胆地提出杀尽张、王、刘、李、赵五大姓汉人。

1321年,伯颜被贬官流放道州而死,其侄脱脱为相,又重新恢复科举。但此时元朝统治已岌岌可危,到了穷途末路之时。

元朝统治实行种族歧视政策,把全国人民分为四等:蒙古人最为尊贵;色目人次之;第三等是汉人,即原先在辽、金统治下的北方汉族人;地位最低的是南方人,即原先南宋统治下的汉族人等。为此,当时的科举考试也按种族分等级:蒙古和色目人只考两场,题目也比较容易;汉人和南人要考三场,题目却更加深奥。因为蒙古以右为上,考中以后,蒙古、色目人列为“右榜”,算是高一档;汉人、南人列为“左榜”,算是低一档。按规定左右两榜都各有一个状元,但左榜的汉人往往很难得中,有时竟让蒙古人或色目人来当选。

当然,对当时的种族压迫政策我们应该以客观公正的眼光来看待。从宋到辽金元各朝几百年间,是继黄帝时代、春秋战国时代、魏晋南北朝时代之后的第四次中华民族大同化、大融合的历史时期。这期间充满着压迫,充满着灾难,但毕竟都已过去,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不可逆的潮流。而科举考试制度,在民族融合过程中,却发挥了很好的历史作用。

元灭宋统治中国不到百年。科举考试屡兴屡废,一共只举行过16次,共取进士1139人。一个统一的王朝科举取士人数之少,为隋唐以来所罕见。元朝虽然轻视科举,但还是出了不少人才。如《琵琶记》作者高则诚(1307-1371年)和明初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兼文学家的刘伯温(1311-1375年),都是元朝进士。据传《水浒》作者施耐庵也与刘伯温同科考取,但此事没有明确的资料记载。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0元代进士碑

宋元时期科目的设置

宋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设置,以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为界,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前一个时期,承前代余绪,科目设置依然十分繁多,最多时达11个,有进士科、九经科、五经科、三礼科、三传科(春秋科)、学究科、开元礼科、开宝通礼科、三史科、明法科等。后一个时期,科目设置趋向简明,进士科成为科举制度必须开设的主要科目。辽代科举考试科目主要有两个:进士科和律科。进士科是正科,律科是杂科。金代科举考试科目主要有进士科、律科、专经科等,其中,进士科的地位最高。

1.明经诸科地位的下降

据《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一》记载:“宋初承唐制,贡举虽广,而莫重于进士、制科。”进士科的地位遥遥领先于其他科目。除进士科外,其他所有的科目统称明经诸科。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对科举制度做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改革,提出:“明经诸科欲行废罢,取明经人数增进士额。”只保留一个进士科。这个决定对专攻明经诸科的读书人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这几乎预示着他们仕途之路的中止,迫使他们改攻自己并不擅长的进士科。王安石的改革显然过于仓促,没有一个转折期,也没有对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必然会引起众多非议。事实上,开设明经诸科不仅牵涉很多人的利益,而且国家也确实需要这方面的人才。在此种情况下,明经诸科中的部分科目又陆续恢复开设,如明法科、三传科(春秋科)和开宝通礼科等。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规范科目设置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既要求考试科目的具体内容要完整系统,以便准确考察应试者的能力和水平,又要求题目类型标准统一,便于评阅工作的组织和运作。在众多科目中,进士科更接近于符合这些要求,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兼容明经等科目的内容,因此,明经诸科走向衰落以至于被取消也就自然而然了。

2.进士科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科目

宋辽金三代,进士科开始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科目。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以后,进士科作为科举制度的主要科目的地位逐渐确立,至北宋后期,成为唯一的考试科目。南宋时期,出于大力选拔断案方面人才的目的,曾经恢复开设明法科,但不久“罢明法科,以其额归进士”。保留的刑法科也要考试儒家经义,且以“经义定去留,律义定高下”,由此可见,它只是进士科的补充而已。辽金在进士科之外,也开设一个类似宋朝明法科的律科,但律科属于杂科,地位难以与进士相提并论。

宋代进士科进一步分为经义进士科和诗赋进士科。辽代进士科依照北宋分为经义进士科和辞赋进士科(相当于诗赋进士科)。金代进士科在北宋和辽的基础上又增设了一个策论进士科,即进士科分为经义进士科、词赋进士科和策论进士科。

元代确立的德行明经科将经义进士科、词赋进士科和策论进士科合而为一,此举的确立标志着科举考试规范化改造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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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时间最短的状元

明宣德五年(1430年)庚戌科状元林震,授翰林院修撰。但他当官一个月,就看不惯官场作风,请求辞职归田,回家种地去了。当状元有当状元的快乐,当农民有当农民的快乐。快乐在于感受,幸福在于满足,不要强人所难,也不要强己所难。

第三节 明清科举:科举制度的鼎盛

明代三途并用科举制度的确立

朱元璋在选拔、培养和任用人才方面常常是慎之又慎的,荐举、学校、科举“三途并用”政策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朱元璋在创立明王朝的过程中,冷静地分析了元朝帝国之所以会灭亡的原因,元朝对官吏过于宽纵和过于任用吏员,而“吏多狡狯,好舞文弄法”。他试图把官员的主要来源放到“知古今,识道理,非区区文法吏可比”的儒士身上,确信“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的儒家政治理想。

在刚开始建国的时候,朱元璋就对举荐人才的策略加以确立。建国之前,朱元璋就十分注意搜罗知识分子以备不时之需,“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干、叶议。克婺州,召儒士许元、胡翰等日讲经史治道。占处州,征耆儒宋濂、刘基、章溢、叶琛至建康,创礼贤馆处之”。占领区内各州县奉命举荐来的“民间俊秀年25岁以上、资性明敏、有学识才干者”就更是不胜枚举。由于这些征聘举荐来的人才在明王朝创建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朱元璋便想到了扩大征聘荐举规模的方法,为此他曾多次命中央及各地官吏推举人才。洪武元年(1368年),命令“有司以聘礼致贤才”,“征天下贤才至京,授以守令。其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各赐白金而遣之”。但是,这次荐举来的人员和朱元璋理想化的“贤才”标准的差距是相当大的。针对举荐人才的不理想,如何才能“必得于全才”呢,通过对历代选官制度进行对比后,朱元璋将具有客观标准作为录取依据的学校选拔人才方式及科举考试人才的方式立为举才策略。洪武二年(1369年)十月三十日,朱元璋下诏命令在全国广泛兴建学校——全国各地郡县全都设立学校。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1书院也承担讲学功能

在设立学校的同时,学校制定了教学规章等一些相应的教学措施。校规一共56款。比如必须穿校服,不许点名迟到,不许夜里饮酒;不许结社,文学社、诗会之类全部予以取缔;不许议论学校食堂的饭菜是不是合口;绝对禁止对人对事的批评,“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这些规定,一旦违反,轻则杖责,重则充军。

朱元璋对学生的待遇也是十分高的,堪称历代之冠。府、州、县各级学生,都可以享受国家补贴,每人给米六斗,除此之外,还供应以鱼肉作为改善生活之用。京师的太学学生待遇更好,一旦考上太学,国家包发校服,包供食宿。结了婚的,还可以带家眷入学。家眷们的生活供应,由马皇后亲自负责。皇帝对学生们的关怀体贴也达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学生们离家日久,朱元璋发给他们新衣服一套,路费钞五锭,让他们回家看望父母。过春节、元宵,朱元璋还专门给学生们发过节补助金。

学生学习,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必须使学生具有真才实学。地方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达到一定水平的,可以定期保送到京师国子监继续学习,也可参加科举考试,获取功名;入学10年以上仍然没出路的,学校有权推荐或保送到吏部,充任下级官吏。当时,北方的一些学校教育特别落后,远远赶不上南方。为了使这种局面有所改善,朱元璋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令吏部在南方挑选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官充实北方学校,以提高北方的教学水平。明朝前期,地方社学也聘请儒士教授民间子弟,兼读“御制大诰”和本朝律令;地方武学也请武师专教武臣子弟学习武艺。

在抓学校教育的同时,朱元璋对科举制度也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创新。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他正式颁诏:“自今年八月为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其学识,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俾游食奔竞之徒自然易行。”并让礼部尚书陶凯制定了“科举式”。同年八月,京师及各行省举行了乡试。次年正月,朱元璋又“诏设科取士连举三年,嗣后三年一举”;三月,在京师“策试天下贡士,赐吴伯宗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时开科之始,帝亲制策问,得伯宗甚喜,赐冠带袍笏,授礼部员外郎,与修《大明日历》”。

朱元璋在实际的办学过程中对儒士们的弱点也有所掌握。他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弥补,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选拔时严格把关,“严选举之禁,有滥举者逮治之”。在科举方面,则力求使考试内容务实有用;二是录取后因材使用。洪武十八年(1385年)廷试后,“擢一甲进士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此举开创了进士入瀚林院的先河;三是任用中补救其短。为了使选拔的儒士们获得必需的为政知识,朱元璋命令“在京官初入仕者,且令试职,一年后考核,堪用者与实授,不堪用者降黜,量才录用”。另辟察举选官之途。科举选拔的新科进士,在任职后又让朱元璋很是失望:“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应朕,非朕责实求贤之意也。”洪武六年(1373年)二月,他下令“各处科举宜暂停罢,别令有司察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其目,曰聪明正直,曰贤良方正,曰孝弟力田,曰儒士,曰孝廉,曰秀才,曰人才,曰耆民”。是时,“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由此不难看出,荐举的规模和范围极大。但是,由专倚偏重文才的科举转而为专倚偏重德行的荐举,使得人才依然缺乏行政才干。经过这样一些周折,朱元璋对儒士的素质了解得比较全面,在选拔官员上开始采取比较实际的态度,又重开科举并使科举成为选官的最重要制度。

洪武十五年(1382年)八月,他下诏“复设科举取士,三年一行,为定制”,次年又特令“科举与荐举并行”,并让马昂制定了“科场成式,视前加详”,这样,“取士制始定”。

清代举人任职的铨选方式

清代乡试考中的举人已经具有了任官的资格,但是,能否立即获得任职,则要通过不同种类的挑选和铨选之后,才能根据结果担任官职。从清代举人的铨选方式上看,有拣选、截取、大挑、捐纳、加捐花样等形式。

清前期举人除授知县,实行拣选制、截取制。拣选制,即对会试三科未能高中的举人拣选其貌、言、书、判优秀者除授知县。截取制,即按中试科分划线,截取部分举人除授知县。举人经拣选或截取取得知县资格后,均须经吏部铨选方能得缺。由于拣选、截取的举人数量比较大,铨补艰难。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2清末科举考试试卷

大挑于乾隆十七年(1752年)开始实行,每六年举行一次。根据这一制度,举人参加正科会试三科(闽、粤、川、贵、滇、湘等边远省份一科)不中者,可参加面试大挑,十人取五,一等用知县,二等用教职。大挑仪式郑重,皇帝指派王公大臣在内阁主持,这种方式,存在以貌取人的局限。具体由吏部堂官先行察验,再由数名王公大臣共同挑选,选取形貌和应对较好者任用为知县等职,分发各省试用。举人送国子监肄业三年后,经吏部考职优秀者也可以知县任用,参加吏部铨选。据《清稗类钞》描述,其时20人一班站立一排,大挑官放眼望去,便先挑出相貌英俊的3人,唱为用以任知县的“一等”人选,接唱俗称八仙不派实差的8人,随唱随出下一班再进,如此循环往复。举人中不被挑为“一等”人选者,便常常采取加捐花样,以达到“不积班”,尽快得到授职。

清代中后期又实行了捐纳、加捐花样两种铨选方式,加捐花样左右了铨选。捐纳,又叫赀选、开纳,也称捐输、捐例,即人们所说的卖官鬻爵。它通常由政府条订事例,明码标价,公开出售,并成为制度,这就是捐纳制度。清代捐纳可捐实官,其中包括州县官。

清代捐纳始于顺治朝,完备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冗滥于咸丰、同治两朝,终于宣统朝。初时称作“暂行事例”。当时内战军费猛增,黄淮决口导致南粮北运中断,而旱涝地震造成哀鸿遍野,如不救济将化作暴动,在这种严竣的形势下,清廷越来越广开捐纳。它与科举、荫袭、保举同为清朝选拔官吏的三个重大途径,存在长达200多年之久,对于清代的社会政治,尤其是晚清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产生过十分深远的影响。

自康熙以后,朝廷明订价格实行捐纳。后来由于空缺不足造成捐纳官职十分不易,使捐纳者畏首畏尾徘徊不前,据陈康祺《郎潜纪闻》中记:“然开例三载,所入仅二百万有余,捐纳知县五百余人。始则缺多易得,后见非数年不能选授,亦复观望徘徊。”因此,清廷一度停罢加捐,此举受到人们的一致欢迎。昭梿在《啸亭杂录·纯皇初政》中记:“罢开垦,停捐纳,重农桑,汰僧尼之诏累下,万民欢悦,颂声如雷。”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3京西举人村

加捐花样,《清史稿·选举志七·捐纳篇》写道:“捐纳官或非捐纳官,于本班上输资若干,俾班次较优,铨补加速,谓之花样。”清代举人进士候选人数班次极多,如果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则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加之捐纳得官者多,补缺不易,为了尽快获得授职,才又定出捐花样的办法。在清代加捐花样名目繁多,有遇缺先、前先、尽先等。

同治后,清廷对肯于多出钱(输银在定额6成以上)的人,另立“银捐新班”、“新班尽先”、“新班遇缺”等。同治八年(1869年),吏部以银班遇缺占缺太多,改分班轮用,删“不积班”,在“新班遇缺”上设立交纳十成实银的“新班遇缺先”,叫做“大八成花样”,统称“银捐”。5缺一轮,先用“新班遇缺先”3人,再以“新班遇缺”及各项轮补班各得其一,如此来回循环。无论选、补,“大八成花样”“得缺最易,统压‘正途’、‘劳绩’各班”。盛行的加捐花样,使得吏制更加腐朽不堪。

清代中后期铨选之后的官员“候选”职位,出现了极度紧张的问题。清代各种官职均有定额编制。在任官员如亡故、告病(还乡)、休致(退休)、丁忧(父母之丧回乡守制)、终养(还乡奉养年迈父母)、参革(被参劾革职)等,诸多因素导致了编制缺额的现象,称为“出缺”,其相应的官职则称为“缺”。有资格的人,按出身、资历等分为进士、举人“班”,依次排序,候选补“缺”入仕。候选者“资格”的取得,分“正途”与“异途”。其中通过科考途径取得功名的进士、举人(称“科甲出身”)、贡监生、荫生、有特权的旗人以及国家大员保举的为“正途”;通过科考以外考试途径的吏员、生员以及捐纳、军功途径的为“异途”。

一开始,铨选建立在以科举为前提的基础上。当时全国知县中进士占44.6%、举人占22.3%,科甲出身总共66.9%,加上占12.7%的监生,“正途”出身接近80%。清初规定,举人参加会试三次未中进士,即准其挑选知县;若就教职,不拘年份。但是,举人每科中额1200余人,10年就是5000余人,铨官不及1/10。加上有优于举人班的进士班(进士班选官也有迟至10余年的),乾隆间,“举人知县铨补有迟至三十年者”。

捐例的盛行在咸、同年间,“遇缺尽先”,“无论题选咨留遇缺即补”,“正途转相见绌”,甲班“往往十余年不能补官,知县迟滞尤甚”。有“加捐分发”、“到省委用”的,还要到掣签省份与“题调缺”、“留缺”等一起再次候选。

清初规定,候选者需到京赴部按月投供点卯。后来一段时间内,这一规定曾一度取消,令各回原籍,由吏部查核年月前后,掣签拣选,然后将凭照寄发给当选者。然寄凭恐顶冒;遇有事故缴凭更选,都不方便;远省选人往返动辄经年,不能悬缺过久,于是“人文到部,按次铨选”终成“永制”。在此期间,清廷也看到候选者数年十数年“选期难料”,“往往饥寒旅邸”,而采取一些改变方法,允许部分应选者回籍。但候选者通常不回,因为需要按月投供点卯,而且毕竟京师交际多、信息多、机会多。十余年间寓京候选,当事者生活压力、精神压力往往难以承担。

光绪二年(1876年),江苏巡抚吴元炳等以银捐“序补过速,有见缺指捐之弊”,请停“以救其失”。光绪四年(1878年),各种名目的花样一律停捐。但积重难返,连“进士即用知县”班不加捐花样都难以补缺,更无论其他人了。

清代捐纳的施行,成为清代科举吏治的一大弊端,使得贪污腐败盛行,民心大失,文化人士更是毫无尊严。

明清科举考试等级森严

科举制度在经历了元朝的低潮后,随着明王朝的建立,终于走出低谷,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明、清两代,终于达到历史的顶峰。此时,西方资本主义正勃然兴起,而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也已开始萌芽,封建制度已经日落西山,摇摇欲坠了。

明清两朝在沿袭宋代旧制的基础上,对科举增益补充,使之体制更加完备,规模更加扩大,程序更加固定化,文体更加程式化,考试办法也更加繁琐,直到清末为止,形成定制。

明代科考除洪武六年(1373年)至洪武十五年(1382年)停考10年外,都按“三年大比”制进行,文用八股,特别古板严格,僵化繁琐。明朝历16帝,277年间,开科92次,考取进士24636人。其中著名人物有改革家张居正,爱国名将于谦、袁崇焕、熊廷弼、史可法,科学家徐光启,水利专家潘季驯等,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大奸大恶之人,如奸相严嵩等。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4明代进士碑

清代科举基本仿照明制,但更加周密。清代还举行过几次制科(特别科)考试,即康乾时的博学宏词科、乾隆时的翻译科、光绪时的经济特科等。清朝从顺治入关算起到清末,历10帝,267年间,共开科114次,考取进士26888人。明清两代共有进士5万多人。

明清时期,考试等级十分森严,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考生在未取得功名前,无论年龄大小,都称“童生”。童生要先经过童试,童试不算国家正式考试,只是进学考试而已,一般在县城或府里举行,考取的称为“秀才”。中了秀才就叫做“进学”,或称“入泮”,这是求取功名的开始。考取秀才后,才有资格参加国家正式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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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末名到头名的状元

明代万历七年(1579年),福建人翁正春以乡试最后一名的成绩中举。以后多次参加进士考试,都没有上榜。到了万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他再次进京赶考,不仅进士及第,而且还成为状元。翁正春的可贵在于不灰心、不放弃。要想战胜别人,首先战胜自己。

抓阄抓出的状元

崇祯皇帝即位后,很想有所作为。崇祯元年(1628年),即开科取士。殿试后,阅卷大臣精心挑选了前36名的卷子,呈给崇祯审定。但崇祯怀疑凭自己的眼力未必能选出贤才,于是焚香祷告上天,请求赐给真才。然后将这36名进士的名字抄下,做成阄儿,放入罐内,再用金筷子去夹。结果夹了三次,都是刘若宰,因此就定刘若宰为状元。

童试分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县试由各县知县主持。应试童生须向本县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三代履历,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复请本县廪生作保,名曰“认保”。试期一般都在二月,分四场或五场进行,考试内容为八股文、诗赋、策论等。录取者才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由各府知府(或直隶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考试日期一般都在四月。报名、填写履历、廪生保结及考试场次、内容与县试大体上如出一辙。录取者取得参加院试资格。院试在明代由各省提学道主持,故又称“道试”。至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因学政称提督学院,故名“院试”。参加院试的童生,其报名等手续与县试、府试几本一致。考试分正试、复试二场,试八股文与试帖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数十字。揭晓名为出案,录取者取得生员资格,进而入府、县学学习,称“入学”,也叫“入泮”(因学宫门前有半圆形水池叫泮水)。入学以后,就必需得穿戴秀才的制服,明代戴方巾,清代帽尖用银顶,身着蓝袍,因此,常常又称蓝衫。如此一番周折下来,还仅仅只取得秀才资格,算是入了学,并不算功名。如果连秀才也考不取,即使年逾古稀,也只能称“童生”。

正式考试分为三级:一乡试、二会试、三殿试。

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也叫“大比”。考期是八月份,故曰“秋闱”,闱就是试场。由皇帝派正副主考官主持。乡试考中的称“举人”,第一名举人叫“解元”。只有举人才可以参加会试。

会试于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京都举行。由礼部主持,故曰“礼闱”,或曰“春闱”。会试考中的称“贡士”,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5宣统三年学部执照

殿试是最高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殿试及格才称“进士”,算是“天子门生”了,从此便可荣升富贵了。人们称中进士是“登龙门”。龙门,源于古代《三秦记》里的神话传说。河津有一个叫龙门的地方,水势十分湍急,鱼鳖等到此处都不能越过,只要能越过者就会成为龙。李白说:“一登龙门,则声价十倍。”

进士分三等:

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赐进士及第。状元一词始于唐,凡举人进京会试,须先到礼部投状报到,所以人称进士第一名为状元,又称状头。第二名好比榜中的眼睛,故称榜眼。第三名探花,源于唐朝杏园的探花宴,选少年俊秀者为探花郎。

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即总第四名)称传胪。殿试后宣制唱名,叫做传胪。

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虽然都是进士,但品位却高低不等。明末来华传教的意大利人利玛窦(1552-1610年),把秀才、举人、进士直译为学士、硕士、博士。

明清时期科目设置简明规范

科举制度在元、明、清三个朝代更趋于规范化和程式化,考试科目的设置单一而简明。蒙古窝阔台汗时期,应中书令耶律楚材之请,曾经举行过一次不太规范的考试。据《元史》卷八十一《选举一》记载:“下诏命断事官术忽缛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很容易可以看出,这是承袭金代的科举考试科目,即经义进士科、词赋进士科和策论进士科。元代科举制度的正式确立和实行是从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开始的,所考科目也由原来的三科变为一科,即德行明经科。德行明经科同经义进士科大体上一致,或者说德行明经科是从经义进士科变化而来。从考试的具体内容来看,德行明经科不仅考明经和经义,而且考古赋、诏、诰或四六体章、表,还要考时务策论等,几乎包含了词赋进士科和策论进士科的所有重要方面。

明代科举考试也只开设德行明经科一个科目。清代也是一样,但由于最高统治者是少数民族,所以在开设德行明经科的同时,又专门为八旗子弟开设了一个翻译科。不过翻译科的影响很小,即使有很优厚的待遇,应试者依然寥寥无几,“虽诏旨谆谆,勉以国语骑射为旗人根本,而应试者终属寥寥”。

第四节 中国历代武举

历史上的重文轻武现象

武举又称武科,是我国古代科举考试中为选拔武艺人才而设置的一门专门科目。始创于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废止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前后有1200年的历史。在时间上要短于进士科,影响上也远不及进士科。尤其是宋朝以后受崇文抑武国策的影响,武举考试一直不被社会重视。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6状元曹鸿勋试策

武举考试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历代相因,与文士考试并立为两大科。初称武举,明清时改为武科。历代共进行过武考500次左右。唐朝武举不设武状元,到了北宋神宗时,才有武状元名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武状元是福建兴化人薛奕于公元1076年考取的,同期文科状元也是福建兴化人徐铎。神宗皇帝因此特别高兴,特赐诗表示庆贺:“一方文武魁天下,四海英雄入彀中。”

辽金元是几个少数民族统治的朝代,除金代试开武科一次外,都停止武举。其目的是防止汉人造反。

到了明朝才恢复武科考试,仍沿宋制,与文科一样,三年一考,也点状元。明太祖朱元璋颁布的《文武科取士法》规定:“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但求实效,不尚虚文。”这里看出对兵法韬略的重视,要求武士首先应有文化知识。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7武科及第状

清朝武科与文科几乎同步进行,文、武二科还允许互相改试。即文生员有愿改入武场,武生员有愿改文场者,照文武生员乡试例,起送各文武场乡试。其中式者,照例送入新册;不中者,仍各归入文武原册内。尊重考生自由,允许任选“专业”,不难看出这是考试制度方面十分可取的一面。

概括而言,历代对武举都不是十分重视。例如文进士有专门“登科榜”,而武进士则没有;文进士档案资料比较齐全,而武进士资料则粗疏不详。在官职任命上,文进士较高,武进士则偏低。还有武举考试也时兴时止。唐德宗年间,谏议大夫田登上本奏道:“武举人持弓挟矢,数千百人入皇城,恐非所宜。”皇上听了认为有道理,于是武举考试一度停止。但十多年后,他的继承者宪宗皇帝又恢复了武试。宋代因接受唐末武人专横割据的教训,也长期不兴武举。宋仁宗初时曾开武举,还“亲试武举十二人”,后因朝臣提出不同意见,又停了下来。直到十多年后,司马光向仁宗皇帝建议后,才一举恢复了武举。

由于朝廷对武举采取这种“走走停停、犹犹豫豫”的态度,影响所致,就在社会上造成一种“重文轻武”的思想定势。北宋名将狄青,因战功卓著,官至枢密副使。但由于狄青非文科进士出身,所以被朝臣所轻视。狄青发牢骚说:“我与宰相韩琦职位一样,功劳不比他少,我只差一个进士及第。”宋真宗时,有一次接待契丹使臣,使臣喜欢射箭,要宋朝派人伴射。真宗觉得这是件关系国家体面的大事,想找一个既有学识又善射箭而且仪表堂堂的人,大臣中只有翰林学士陈尧咨符合这些条件。陈尧咨是状元出身,亦善射箭,真宗对他说,如果愿意改充武官伴契丹使臣射箭,一定重加赏赐且封高官。陈尧咨回家禀明母亲,母亲气得拿起拐杖就打,骂道:“你状元及第,父子都以文章出任朝廷大臣,现在却想贪恋富贵,辱没家门!”可见这种重文轻武风气影响之大。

造成这种重文轻武的现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历史上除了军阀割据时期外,一般都由文官领导武将,这有利于中央集权。一个文进士出身的人能较快地得到重用,“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许多老将只能俯首听命了。

历代武举英雄谱

1.唐朝的“擎天柱”郭子仪

郭子仪(697-781年),陕西华县人。他身长七尺有余,体形十分剽悍,是标准的关西大汉。唐玄宗开元初年,应武举考试,武艺高强,拔为“异等”。当时还没有武状元名称,“异等”就是武进士第一名!郭子仪中武举后,初掌宫禁宿卫事务,后任天德军使兼九原太守朔方节度右兵马使,驻军今宁夏和内蒙古一带。

天宝十四年(755年),拥有几十万军队的安禄山突然反叛。那时,天下承平已久,忽闻“渔阳鼙鼓动地来”,举国为之震惊。初听到军报时,唐玄宗迟迟不肯相信。原来,安禄山是个胡人,狡黠善变,曾经犯罪遇赦,后来因为机缘巧合,讨得唐玄宗与杨贵妃的欢心,并提拔为领军大将。当时全国分为十个藩镇(相当于十大军区),而安禄山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即军政长官)。不管玄宗信不信,安禄山大军已打破潼关了。玄宗只好凄然逃离了长安往四川避难。不料走到马嵬驿,禁卫军哗变,杀死奸相杨国忠,深受玄宗皇帝恩庞的杨贵妃也“婉转蛾眉马前死”了。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8唐代武士服饰

在这山河破碎、风雨飘摇之际,郭子仪临危受命,担任朔方节度使,和李光弼等将领一起,率军从内蒙北路南下长城,直捣叛军后背,使安禄山首尾难顾。玄宗之子肃宗才得以组织力量,进行反攻平叛。

安禄山攻陷洛阳和长安二京后称帝,第二年就被儿子安庆绪杀死了。

安庆绪接着称帝,第三年又被部将史思明杀死。

史思明接着称帝,第三年也被儿子史朝义杀死。

史朝义称帝不到三年,兵败势穷。只好上吊自杀。

这场长达八年之久的叛乱被历史上称为“安史之乱”。

郭子仪因战功卓著,晋封为“汾阳郡王”。肃宗皇帝对他说:“吾之家国,由卿再造。”

据说郭子仪当年还是一个低级军官时,因触犯军令将被问斩,幸好遇见大诗人李白。李白独具慧眼,连忙向上司求情,如此才救下他。李白也想不到自己的一个善举,竟保住了唐朝的“擎天柱”。在封建社会,异姓封王,是天大喜事。可郭子仪以平常心处之,从不居功自傲。唐代宗时,郭子仪第六子郭暧被招为升平公主驸马。有一次,小两口吵架,郭暧打了公主一巴掌,骂道:“你不要摆皇帝女儿的架子,你李家天下靠我郭家保,我的父亲只是不肯做皇帝罢了。”公主将这次吵架的内容告诉了皇上。郭子仪立即将儿子捆绑杖责,并押入宫中待罪。幸好代宗皇帝十分明理,他说:“老百姓不是有句谚语:不痴不聋,做不得亲家翁。儿女闺房之言,何足听也!”这样,一场天大风波竟以喜剧结束。有一出古戏叫《打金枝》,描写的正是这个故事。

2.抗倭英雄戚继光

戚继光(1527-1587年),字元敬,号南塘,又号孟诸,山东登州人(今蓬莱)。少年戚继光努力读书,博通经史,又极富文采,加上父亲有一定政治地位,家境较富裕。有这么多得天独厚的条件,戚继光完全可以和其他书生一样,在科场上中举做官,飞黄腾达。可戚继光非常厌恶八股文,他热心习武,想参加武举考试,他写诗道:“云护牙签满,星含宝剑横;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立志要平定东南沿海倭寇,为国家建功立业。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19宋代武士服饰

明世宗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戚继光17岁时,父亲病故,依例承袭父职,任登州卫指挥佥事。不久,戚继光以优异成绩得中武举,后因俺答入侵,使科举考试暂停。戚继光被提升为都指挥佥事。由于浙江沿海告急,调任浙江参将,分守宁波、台州、温州三府。是时明朝各级政府腐败,军队纪律涣散,没有什么战斗力,往往倭寇未到,闻风先逃。戚继光就招募义乌一带剽悍骁勇而又朴实的乡民3000多人,组成了纪律严明的“戚家军”。嘉靖四十年(1561年),倭寇一万多人大举侵掠温台沿海各地。戚继光指挥“戚家军”,屡战屡胜,尽歼入侵之敌。从此,“戚家军”名闻天下,倭寇闻风丧胆,从浙南转向福建骚扰了。朝廷又调戚继光为福建总兵官,与抗倭名将俞大猷等协同作战,最终平定倭患,巩固了海防。

戚继光一生虽戎马倥偬,但著述不辍,有军事著作《纪效新书》、《练兵实纪》以及诗文集《止止堂集》等问世。即使他年迈之时,仍然对海防事业挂怀于胸:“残宵坐对寒灯尽,远思悠悠在海东。”一片忠贞爱国之情,溢于字里行间。

3.其他武举

在历代的武状元中,也有不少英雄人物。

薛奕,福建兴化人,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武状元。公元1082年,从征陕北,与西夏作战,英勇殉国。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0元代武士服饰

徐徽言(1093-1128年),浙江衢州人。北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文进士出身。后专意习武报国,徽宗特授武状元及第。徐徽言慨然率军赴陕北前线,抗击金军,战功卓著。不久,北宋沦亡,高宗南渡。金兵十万大举进犯,徐徽言孤军三千退守晋宁。金将娄宿强攻不克,利用徽言妻弟、降将折可求至城下劝降。徽言责以爱国大义,可求道:“君与我姻亲,何太无情?”徽言挽弓厉声道:“尔与国无情,我与尔尚有何情?”说完后,一箭将可求射中。开城纵兵追击,斩金将娄宿之子而还。后因粮尽援绝,徐徽言不幸被俘,不屈而死,年仅35岁。

王来聘,北京人。明崇祯四年(1631年)考取武状元。当时,登州参将孔有德叛变,王来聘以副总兵身份率军征讨,英勇牺牲。

马全,山西阳曲人,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武状元,后官至江南提督。在平定大小金川叛乱时,马全英勇作战,后因不敌而身亡。

武举考试的内容与规范

古代武举考试,究竟考些什么内容?首先考气力。古代打仗,主要拼气力。楚霸王项羽就是典型代表。正如他自己作诗所说的:“力拔山兮气盖世。”拔山,显然是文学夸张;但《史记》里说他“力能扛鼎”,应该是写实。一只鼎有800斤重,能扛得起来,准能得奥林匹克举重冠军了。《三国演义》描写关羽能将82斤重的青龙偃月刀舞动得像风车样飞转,由此可见,他的气力也是相当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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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中的正名观

人的姓名只是一种代表符号,并无吉凶祸福之分。但人们在取名的时候,还是会寄托某种希望和祝福。一般来说,取名一定要注意用字上的美感大方及正面意义。在科举时代,有时因一个名字,竟关乎功名得失,系于祸福,甚至攸关性命。

据明代黄瑜《双槐岁抄》载: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殿试,原拟第一名是孙曰恭。当大臣们把写好的名单呈送皇帝过目的时候,皇帝一看就连连说,不行不行,孙暴怎能做状元?主持阅卷的大学士杨士奇解释说,不是孙暴,是孙曰恭。古代行文是竖着写的,曰与恭连起来,看着就像个暴字。不管杨士奇怎么解释,皇帝还是觉得不顺眼。最后,只好按皇上的意思,将第三名的邢宽点为状元。明成祖朱棣为什么忌讳这个暴字而推崇宽字呢?因为他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按照封建宗法社会嫡长子继承制,他本没有资格做皇帝。他是通过阴谋和武力而夺取皇位的,因为害怕别人说他残暴,所以对暴字有特殊的敏感。他力图在晚年树立一个宽厚仁慈的形象,便说:“邢宽好,刑政宽和嘛!”

针对这一些现象,科考士子中也有投机取巧而临时改名的。当咸丰皇帝即位时,有位应试的孙姓举人立即悄悄改名为“孙庆咸”。开科后,虽然他的文章平平,但考官们认为其名暗蕴“庆祝咸丰登基”之意。为博新皇帝欢心,遂将他取为会试第一。

唐时武举要通过长垛、骑射、步射、马枪、翘关等项目。翘关就是举重,背米五斛行二十步者为及格。古代五斗为一斛,五斛少说也有三四百斤。除这些体力技能的考核外,也要考察相貌和语言等,如“躯干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才艺及可为将帅者”。当时文官也有参加武举考试的,其要求是必须身高六尺以上,年在四十岁以下,“强勇可以统人者”,才准许报考。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1明朝武士服饰

宋朝规定能拉一石力硬弓射一百五十步且能中者为优等;后来规定步射一石三,马射八斗;又改定马射六斗,步射九斗。如果拉不动这些弓,下一步的考试资格就没有。但是,宋朝也开始对武举作出文化素质的明确规定,除了武艺,还要“副之策略”,要能通孙吴兵法等。除此之外,南宋孝宗还提出“文士能射御,武士知诗书”的要求。

金代是少数民族统治,武人掌权。武举只开过一榜,点了一名金人状元,名叫温赫特额珠。金代对武科考试的文化方面也有明确规定:“问孙吴书十条能说五者为上等”,“孙吴书十条通三者为下等”。如果其中有一条规定未通过,哪怕你武功再好“皆黜之”。

明朝规定:“骑射,人发九矢,中三矢以上者为合式;步射,亦发九矢,中五矢以上者为合式。”还规定要通晓兵法,谋略出众者,方能参考:“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许骑射。”换句话说,文化考试不及格者连参考的资格都没有。在等级的确定上,文化考试成绩也很重要:“答策洞识韬略,作论精通义理,参与弓马俱优者列为上等;策略颇优而弓马稍次者,列于中等之前;弓马颇优,而策论粗知兵法,直说事状,文藻不及者,列于中等之后;其他或策论虽优而弓不及,或弓马偏长而策不通,俱黜之。”这些把文化成绩提高到相当重要地位的规定,立意是在筛选将才帅才,这才与朝廷开设武举考试的初衷相吻合。

清代武举,又恢复以武试为主。先试马步射,马射纵马二回发六矢,中三矢者为合式,缺一者不能参加步射。步射发九矢,中五矢为合式。只有马步射合格的,才有资格参加拉硬弓、舞刀、举石的比气力的考试。弓有八力、十力、十二力;刀有八十斤、一百斤、一百二十斤;石有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以重量定等级。还规定拉硬弓要三次开满,舞刀要前后胸舞花,举石要离地面一尺。三项中必有两项合格者,才可以考文化课。文化考试先规定写试策二篇,论文一篇,以《论语》、《孟子》、《司马法》等书出题。出于习武之人写论文难度较高的考虑,就改为默写《武经》一段,约百余字,但要求默写准确,不能错乱或任意涂抹,否则为不合格。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2清代武士服饰

清代武举考试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与文科的进士考试如出一辙。初次参加武举考试的人称武童。武童试由各省学政主持,京师地区由兵部主持。考试分外场和内场。外场考武艺,分两场。头场先考马射,射三箭,三箭皆不中者即予淘汰。二场考步射,射五箭,五箭皆不中或只中一箭者即予淘汰。如果前面两场都顺利通过,才可以参加另外三项技能考试,即开弓、舞刀和掇石。因武艺非学政之所长,所以外场监考由各省总督临时委派武职官员协同学政考试。内场清初考策论,后改为默写武经。武经即武经七书,指《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司马法》、《尉缭子》、《六韬》、《三略》、《李卫公问对》。两场都通过的即获得乡试资格。

武乡试各省由布政司主持,京师地区由兵部主持,三年一次,考试形式和内容与武童试相似,也分外场和内场,先考武艺,后考策论,不过,这时的要求已进一步提高。武乡试中式者称武举人,可以参加会试了。

武会试于乡试之次年在京师举行,由兵部主持。内外场的考试内容与武乡试大致相同,只是会试中试者还有复试。落第的武举人也可赴兵部拣选任职。

武殿试依然分内外场,只是先考内场策论,后考外场武艺。然后由皇帝按考试成绩亲点甲第。也分三甲,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赐武进士及第,一般立即授以官职,状元多为参将,榜眼为游击,探花授都司;二甲若干,赐武进士出身,一般授职守备;三甲若干,赐同进士出身,一般授署守备。雍正五年后,多有授职各类侍卫的。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3擂台比武

如果就武进士的授职情况看,武职的品级高于文科进士。文科状元例授翰林院修撰,只是从六品,武科状元的参将为正三品。但前景却还是文科的看好。文进士三鼎甲累官至军机大臣和大学士或尚书、总督等的为数众多,武进士三鼎甲却很少出将入相。

中国的传统武举在19世纪后早已落后于世界先进的武学。鸦片战争之后,风雨飘摇的清王朝开展了洋务运动,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朝廷以武科“所习原弓、刀、石及马、步射,皆与兵事无涉,施之今日,亦无所用”,下诏“永远停止”。武科举历唐、宋、金、明、清等数朝,至此结束。

第五节 科举制的终结

八股之所以在历史上存在,之所以被当时的统治者所遵行,是因为用此法可以禁锢士人的思想,减少异端,选拔效忠之士,从而有利于对民众的长远统治。直至清末,八股取士对民族聪明才智的虚耗,对文官队伍素质的影响,对社会风气的败坏,等等,已经磬竹难书,从有识之士到朝廷的官员,对八股的声讨日益高涨,八股之废,已成必然。

科举史上的最后一次科举考试

清政府经历了庚子赔款、辛丑条约等巨大事变之后,开始施行一系列“革新”政策。1901年实行新政后,开始进行了一些改良,自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起连续颁布包括科举改革的30余项新政条款。1903年10月,袁世凯、张之洞会奏,要求以10年为期,废除科举制,得到慈禧批准。11月,张百熙、张之洞等人奏准,自下届考试起,按年递减中试名额的三分之一,历三届减尽。

光绪三十年(1904年)是科举考试的甲辰年,是会试的正科年,又是慈禧七旬万寿庆典的恩科年。为庆贺太后寿诞,将两科合并称为恩科。尽管这次科举考试是在要求革除科举制的背景下举行的,但当时距改革派废除科举的时间要求还有相当一段年限,但是,谁也不曾料到这将是1300年科举史上的末科会试。

会试主考官为日讲起居协办大学士兵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裕德、经筵讲官吏部尚书政务处大臣张百熙,副考官为经筵讲官尚书衔赏穿黄马褂都察院左都御使南书房行走陆润庠、吏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戴鸿慈。由于被八国联军烧毁的顺天贡院这一年还在修复中,因此,会试考试地点仍确定在开封举行。

经历了戊戌变法的改革努力和庚子事变的触动,1902年制定的科举改革办法中其中一项是乡试、会试科举考试废八股文改为论策试士,采用中外政治史论和具有现代性的考试题目,要求在四书五经之外还必须增加“中国政治史”、“五洲各国之政”等方面的内容。

甲辰恩科会试的试题内容灵活多样,注重现实,立足改革。

会试考三场。第一场考论五道,内容是中国政治史论问题,题目为:“周唐外重内轻、秦魏外轻内重各有得失论”;“贾谊五饵三表之说,班固讥其疏。然秦穆尝用之以霸西戎中行说,亦以戒单于,其说未尝不效论”;“裴度奏宰相宜招延四方贤才与参谋议请于私第见客论”;诸葛亮无申商之心而用其术,王安石用申商之实而讳其名论;“北宋结金以图燕赵、南宋助元以攻蔡论”。

第二场考策五道,内容全部为关于当时内政外交的重要问题,题目为:“学堂之设其旨有三,所以陶铸国民,造就人才,振兴实业。国民不能自立,必立学以教之,使皆有善良之德、忠爱之心、自养之技、能必需之知识。盖东西各国所同,日本则尤注重尚武之精神,此陶铸国民之教育,也讲求政治、法律、理财、外交诸专门以备用,使此造就人才之教育也。分设农、工、商、矿诸学以期富国利民,此振兴实业之教育也。三者孰为最急策”;“周礼言农政最详,诸子有农家之学,近时各国研究农务多以人事转移气候,其要曰土地、曰资本、曰劳力,而能善用此三者,实资智识方,今修明学制列为专科冀存要术之遗试,陈教农之策”;“泰西外交政策往往藉保全土地之名,收利益之实,盍缕举近百年历史以证明其事策”;“日本变法之初聘用西人,而国日以强;埃及用外国人至千余员,遂失财政裁判之权,而国以不振。试详言其得失利弊策”;“美国禁止华工久成苛刻,例今届十年期满,亟宜援引公法驳正原约,以期保护侨民策”。

中式试卷要求与中国当时的实际相联各抒己见。许多考生能够联系国内实际,陈述己见。如傅增浚的答卷便对当时中国的交通铁路受制于他国,侨民不受保护等状况心急如焚,痛陈建议。

考官评卷较之过去也有很大改变,注重考察应试者对新学的了解和运用。如对舒元璋墨卷的批语是:“西哲尝据重学以研究政治,盖天下大势,趋注于权,权所偏倚,即势所积重……驰观域外,旁通别录,于教育关系、国际关系,言之切切,而一种磅礴之气,尤觉飞动纸上。”

对章梫的推荐批语是:“第二场首篇,于国民教育之宜急,与大学专科实业学校不得不从缓之故,能抉其所以然,其论推广国民教育之普及及其课程学制,万缕千经,了如指掌,知作者热心教育,研求有素矣。以下四作,于古今中外情形,洞若观火,故所言皆切中情事,平实可行,非刺取浮词支撑门面者可比。”

第三场考《四书》、《五经》义,首题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义。”次题为:“中立而不倚强哉矫义。”三题为:“致天下之民,聚天下自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义。”出题范围虽然与过去一样,由于不用八股文程式,各人的答卷较放得开。如舒元璋在第三题的答卷,一开头就说“间尝览五大洲之典籍,披环瀛之舆图”,试图出奇制胜。考官的批语则称赞说该卷“淹母古今,博通中外”。

末科会试,无论从内容还是题目形式,都已开始由古代选士考试制度向现代文官考试制度开始转变。

会试于四月初十放榜,共取中276名,会元是湖南茶陵人谭延祐。

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以后,科举考试时间固定为:三月会试,四月二十一日殿试。因最后一次科举考试(1904年)会试地点在开封,怕中式贡士不能在指定时间抵达北京,于是延期在五月二十一日于保和殿举行殿试。

殿试考官:王文韶(字夔石,浙江仁和人),鹿传麟(字滋轩,直隶人),陆润庠(字凤石,江苏元和人),张英麟(字振卿,山东历城人),葛宝华(山阴人),陈璧(字玉苍,福建侯官人),李殿林(字春丞,山西大同人),绵文(宗室)。

殿试策题四道:

第一道:“世局日变,任事需才,学堂、警察、交涉、工艺诸政,皆非不学之人所能董理。将欲任以繁剧,必先扩其见闻,陶成之责,是在长官。顾各省设馆课吏,多属具文,上以诚求,下以伪应。宜筹良法,以振策之。”

第二道问汉唐以来兵制,并要求回答:“能以今日情势证之欤?”

第三道策题为中国古代理财问题:“此与各国之预算决算有异同否?”

第四道直接涉及教育、科举、名节等方面的问题:“士习之邪正,视乎教育之得失。古者司徒修明礼教,以选士、俊士、造士为任官之法。汉重明经,复设孝廉贤良诸科,其时贾董之徒最称渊茂。东汉之士以节义相高,论者或病其清议标榜,果定评欤?唐初文学最盛……今欲使四海之内,邪慝不兴,正学日著,其道何之从?”

这些殿试策问题目必须与当时的现实相联系,为政治经济和教育改革献言献策。从流传下来的殿试试卷看,多数答卷能符合要求,可见末科会试和殿试已具备一定的现代文官考试性质。

二十二日读卷大臣在文华殿共同阅卷,评阅完毕定好初步名次之后,依例将前十名试卷进呈,由皇帝最后钦定名次。

殿试之后,五月二十四日是小传胪的日子,即所有进士在乾清门外阶下听候唱榜。五月二十五日在太和殿举行大传胪典礼。此榜共有273名进士,相信当时所有的人都不会想到这会是中国1300年科举史上的最后一榜进士。

共同批八股

明、清之际的大学者、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都没有参加过科举。他们一致认为,占统治地位的理学“半杂禅门”,对社会来说,其实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而以理学为支柱的科举制度,更是他们批判的对象。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描写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非但四百六十余人也!”秦始皇“焚书坑儒”于咸阳,只消灭了一代知识分子中的极小部分,而明清八股科举则从整体上“消灭”了五六百年间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

1.《请废八股、试帖、楷法取士改用策论折》

康有为虽于光绪十九年(1893年)考中举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考中进士,但是他却是反对八股取士、主张改革科举的核心人物。他于1898年4月向朝廷提出《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对八股取士做了深刻的揭露:“功名所垂,解义只尊朱子,而有司苟简,三场只重首场。故令诸生荒弃群经,唯读四书,谢绝学问,唯事八股”,“但八股清通,楷法圆美,即科为巍科进士,翰苑清才。而竟有不知司马迁、范仲淹为何代人,汉祖、唐宗为何朝皇帝者。若问以亚非之舆地,欧美之政学,张目瞠舌,不知何语矣。”对八股取士的做法大加批判。

2.《公车上书请变通科举折》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4公车上书

梁启超年仅17岁时就中举了,是康有为的得意弟子。他在《公车上书请变通科举折》中,痛陈八股取士对大众的毒害之深,对国家的危害之严重:“二十行省童生数百万,皆民之秀也。而试之以割裂、截搭、枯窘纤小(割裂、截搭、枯窘纤小为八股试题)不通之题,学额极隘,百十不得一,则有穷老尽气,终身从事于割裂、截搭、枯窘纤小侮圣之文而不暇他及者,是使数百万之秀民皆为弃才也。若为生员,宜可为学矣,则制艺功令禁用后世书、后世事,于是天下父兄师长虑子弟之文以驳杂见黜,禁其读书,非徒子、史不见,甚且正经不读”。而且“朝殿临轩重典,亦仅试楷法”,“老宿奇才亦多黜落,而粗解庸烂墨调能为楷法,亦多侥幸登第者”,“然内政、外交、治兵、理财,无一能举者。”矛头直指八股取士,楷法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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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翱择婿佳话

在封建社会,由于科举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豪门贵族对家中女子的婚嫁便不再像原来那样严格讲求门当户对,而开始向科举功名转变。每逢礼部开科放榜之日,新科状元便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也成了权贵人家择婿的主要目标。据《太平广记》所述,唐朝著名文学家、哲学家李翱就是这样选婿的。

一天,一个叫卢储的举子前来登门“投卷”,李翱十分热情地接待了他。正待他要读卢储的文章和诗赋时,恰好有公事要外出处理,李翱就把这些诗赋和文章随手放在桌子上走了。

事有湊巧,李翱的大女儿这天正好闲着没事干,便来到父亲这儿。当她看到这些文章和诗赋后,很是赞赏。她忍不住对婢女说:“这个人肯定会考中状元。”李翱公事办完回来后,听说那些文章和诗赋被女儿抱去看了,便去问女儿感觉怎么样。当他把这些文章和诗赋认真看了一遍后,觉得女儿的判断是对的。从女儿的语气和眼神中,他感觉到女儿对卢储很有好感,而卢储给他也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李翱连忙派人到驿馆找到卢储,把自己想将女儿嫁与他的意思对卢储说了。第二年卢储果然高中状元,他没有忘记李翱的赏识之恩,也没有忘记李家大小姐的一番情义,发榜后来不及在京城庆贺,就赶到李家迎娶大小姐。

3.殿试榜眼批“时文”

冯桂芬在清朝道光二十年(1894年)以一甲二名的优异成绩,进士及第,当了一名“榜眼”。这位科甲出身的官员,最后竟然成为背叛科举制度的典型代表。他说:明太祖惧怕天下有才有志的人起而发难,想找一个办法,禁锢人一生的心思才力,使之不能成为读书借鉴历史的有用的人,这个办法就是时文(八股文)。时文以孔孟之道为主要内容,时文的心术为唐太宗使英雄入毂之术,时文的心思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心思。他以破坏天下人才为根本目的,并不是想造就天下的人才。

4.《聊斋志异·王子安》

蒲松龄在名著《聊斋志异·王子安》一篇中,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八股科举对知识分子精神和人格的双重摧残,其中有一段文字这样描写道:“秀才入闱,有七似焉:初入时似丐;唱名时似囚;入号舍似秋末之冷蜂;出场似出笼之病鸟;迨望报似被絷之猱;忽然飞骑传入,报条无我,则似饵毒之蝇;初失志,心灰意败,大骂司衡无目。日渐远,气渐平,遂似破卵之鸠,重新再来。”士子们为科举而承受的心灵的苦闷、彷徨、羞辱以及无奈都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

5.慈禧挟光绪逃驻西安下诏

随着国内要求改革八股考试制度以选拔有用人才的呼声高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光绪帝顺应民意,顺应历史潮流,发出上谕:科举停用八股改考策论。此时浙江巡抚廖寿丰奏请于科举之外,举荐经济人才。五月二十四日,总理衙门会同礼部议定了“经济特科六条”上奏,第二天,光绪皇帝予以批准执行,并要求内外大臣们尽心举荐。八月,戊戌变法失败,光绪皇帝被幽禁,“经济特科”事被搁置。

为了达到笼络人心的目的,慈禧为标榜自己立志“改革”,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四月,以皇帝的名义发布上谕,继续开“经济特科”。七月,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慈禧挟光绪逃驻西安时下诏,改革科举考试,即如戊戌变法时曾经议行的,罢时文、试帖,改以经义时务策试士。随后又令各省及府、州、县,将各地书院改设新式中、小学堂。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秋,顺天、江南等十二省补行因八国联军而耽误的乡试时,就不再用八股文,而改为以策论试士了。此时,被明清两代沿用了500多年的八股文(四书文、时文、制艺)从此废除。

科举制度的消亡

晚清统治腐败,政局动荡:太平天国起义,英、法联军进北京,中日甲午战争,戊戌变法,八国联军入侵。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时代发展的大潮面前,科举制度的落后和腐朽越来越明显,一些有识之士发出了改革科举的呼声,政府官员也纷纷倡议改革,“公车上书”公开声讨八股,要求废除科举,封疆大吏们则联名奏请,废止科举。科举之亡,是历史进程中的一种必然。

1.《儒林外史》揭批科举

吴敬梓早年中过秀才,后来屡应乡试不第,家道败落,饱尝辛酸。他的名著《儒林外史》以反科举为核心,旁及当时的官僚制度、人伦关系乃至整个社会民俗风尚,尤其深刻揭示了科举制度是如何囚禁、腐蚀着知识分子的灵魂。小说中周进、范进等人物的成功塑造,鲜明地再现了明清科举制度对千百万知识分子在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

2.《红楼梦》嘲讽科举

曹雪芹是清代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他在家败后穷困潦倒,成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他创作的《红楼梦》堪称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一座不朽丰碑,而小说中的主人公贾宝玉,则是他塑造的一个对封建社会价值观持否定态度的叛逆形象。在他看来,“凡读书上进的人”,都是“禄囊”,“更有时文八股一道……不过是后人饵名钓禄之阶”。书的结尾,贾宝玉的出走,贾府的崩溃,正是18世纪封建中国及其所依赖的基本制度之一——科举制度所面临的无法挽回的最终结局。

3.国子监祭酒叫停科举

张百熙是清末教育家,担任过国子监祭酒、管学大臣。他曾因“滥举康有为”受到革职留任的处分,后来曾大力主张停科举,兴新学。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五月,与张之洞、荣庆一起修订了《重定学堂章程》,详细规定了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制以及课程等,为新式学堂的创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状元”主张改革科举

张謇是光绪二十年(1894年)的状元,中日战争爆发后,他不遗余力地兴办实业,走上了实业救国之路。他也主张改革科举,兴办新式学校。1902年,他创办了通州师范,后又办起女师及中、小学等,为新式学校的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5.著名人物抨击科举

龚自珍是清代道光年间的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在殿试、朝考两次答卷中都压倒众人,“历举时事,洋洋千余言,直陈无隐。阅卷诸公皆大惊。而率因楷法不中程,不列优等”。因此,这位清代的杰出人才发出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呼声。当然,这也是对已经没落的科举取士制度的抨击。

6.爱国志士鄙弃科举

清朝末年,走上反清革命道路的爱国志士们都十分鄙弃科举,如著名领袖孙中山、黄兴等。而蔡元培中了翰林后,坚持不做官,给予科举入仕以有利的回击,毅然决然地走上反满之路。章太炎考了院试后,也不再应试。另如陈独秀、李大钊、钱玄同、胡适、鲁迅等,都在青年时代就拒绝童子试。

鲁迅先生在《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一文中还提及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徐桐,“不但连算学也斥为洋鬼子的学问”,甚至对“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存在”,也“决不相信的,他主张这是法国和英国常常来讨利益,连自己也不好意思了,所以随便胡诌出来的国名”。这些无不是对科举制度的嘲讽和鞭挞。

7.兴学堂,停科举

太平天国起义失败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封疆大员兴起了“洋务运动”。兴建新式学堂就是“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

京师同文馆,设于同治元年(1862年),是清政府为了培养翻译和外交人才,先后在北京、上海、厦门等地设立的外语学校。从此以后,新式教育逐渐发展起来,走出了一条与科举取士截然不同的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之路。

京师大学堂于1898年正式创办,是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的创立,加速了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末,废除科举、兴办学校的思想主张已经深入民心。《学堂图》是民间流行的一张天津杨柳青年画,图上刻有“绘图学堂,竞为我国富强。若买一张,到家粘在墙上,亦可以与合家讲讲;振兴、富贵,莫过男女读书;劝勉多立学堂,富民强国如反掌”。由此不难看出,“变法维新”、废科举、兴学校已经成为民间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

8.“戊戌变法”撼动科举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正是清朝会试之年,著名的维新运动领袖康有为在《马关和议》消息传来后,忧心忡忡,联络各省一千多名举人,向光绪皇帝上书,要求拒绝和约,变法图强,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公车上书”。书中特别斥责了“八股文”对人才的戕害,主张发展教育,改革“科举”。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再次上书,请求废除“八股”:“今日之患,在吾民智不开,故虽多而不可用。而民智不开之故,皆以八股试士为之。”并极力主张光绪变法。光绪皇帝在王国维、梁启超等变法人物的大力支持下,推行新法,史称“戊戌变法”。戊戌变法虽在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保守、反动势力镇压下失败了,不能否认的是,它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的科举制度。

9.封疆要员请废科举

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后,举国上下要求必办新式学堂,改革科举,培养有用之才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封疆重臣更是成了兴新学、废科举的代表人物。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直隶总督袁世凯会同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煊、两江总督周馥、湖南巡抚端方等几乎所有封疆大员,联合请求“立停科举,以广学堂”。认为科举“阻碍学堂,妨碍人才,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者绝少,又非公家财力所能普及,学堂绝无大兴之望。就目前而论,纵使科举立停,学堂遍设,亦需十数年后,人才始盛;如再迟十年始停科举,学堂有迁延之势,人才非急切可求,又必须二十余年后,始得多士之用”。“欲补救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先自停科举始”。

满清朝廷在众多封疆要员的竭力申请下,于公元1905年9月2日下诏:自丙午(1906年)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科试亦即停止。

自隋朝以来,相延了近1300年的科举制度,至此终于废除。

历经千年的科举成就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进步。3000多年前,中国逐步形成了一个疆域空前辽阔的集权国家,怎么将如此一个庞大的国家治理好,如何选拔官员和人才,成为历代帝王们苦苦思索的事情。无论是世袭还是举荐,它们的公正性都不能令人信服,以至于官场结党营私、腐败舞弊之风盛行。

公元7世纪初建立的科举制度,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当时的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放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这一制度重才学而不重门第,把读书、科考和做官结合起来,由于它基本上是一种公开、公正的竞争激励机制,所以它的创立,是国家在选拔人才方面的一种进步体现。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5宋代科举考试图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6科举考试的要求十分严格

关于这一点,中国许多学者的评价也是十分客观公正的,如胡适认为现代中国的历史基础之一便是科举制度。他认为:“这种制度确实十分客观、十分公正,学子们即使在考场上失意,也基本不会埋怨考试制度不公……它是一个公正的制度,即使是最贫贱家庭的男儿也能够通过正常的竞争程序而爬升到帝国最荣耀、最有权力的职位上。经过这种制度的长期训练,中国人心中已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政府应掌握在最能胜任管治工作的人的手中;政府官员并非天生就属于某一特殊阶级,而应通过某种向所有志愿参加考试的人敞开的竞争性的考试制度来选任。”

中国科举制度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代,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于清朝末年废除,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相关文献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式废除,存在长达1300年之久。

在漫长的1300年的科举考试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和难以计数的秀才。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从未参加过科学考试的是少之又少。在有科举的中国历史上,善于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

1000多年来,科举制度曾选拔了从王安石到张居正这样的政治家,从文天祥到林则徐这样的民族英雄,从白居易、柳宗元到苏轼、辛弃疾这样的文学家……据《辞海》文学分册所录中国历代作家统计,隋唐五代至清代及近代作家共602名,其中进士和举人等出身者共341名,占总数的56%。在这个统计中,秀才一级的科举出身者还没有包括在内。另外,从隋唐至明清1300年间多数政治家都是科第中人。就连清末激烈批判科举的康有为、梁启超、张之洞、严复等人也是科举出身。科举考试还选拔了从韩愈、朱熹到蔡元培、黄炎培一类的教育家,甚至还有沈括、宋应星、徐光启这样的古代伟大的科学家。

1300年的科举制度历史之长,影响之大,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它对于祖国的统一、社会的稳定、各民族的团结和融合,对于中华文明的传播和建设,特别是对儒家文化和古代教育的促进和发展都曾产生过十分有利的作用。

我国的科举制度从宋元以后东渐西传,越南、日本、韩国、朝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仿照中国推行过科举制度;法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科举制度的影响。科举制度的确是对全人类的一大贡献。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的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获取了宝贵的财富。对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在西方人眼中,中国的科举制度完全可与四大发明比肩。所以西方人将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

科举制度不仅给古代中国百姓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也吸引了诸多远邦近邻的读书人。唐代以后,不断有人远渡重洋来到中国留学,学习中华文化,有的也参加科举考试,且不断有外国人登上科举金榜。进士及第后,他们有的荣归故里,有的留下做官,并在中国长期定居。

科举制度作为官员选拔制度,它的诞生打破了门阀士族对政治资源的垄断,有利于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正常有序流动,从而也促进了民众对读书与文化的重视和教育的普及。在这个基础上,中国知识分子实现了在皇权限度内对自己命运的把握,依靠着自己的天赋和努力刻苦,从而使自己的人生命运有所改变,在历史大舞台上定格自己的身影。

腐朽的清王朝统治在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下被彻底推翻,他在民国初年的《建国大纲》中提出“五权(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分立”之说,在西方国家通行的“三权分立”之外,特别强调了文官考试权的独立。这是考虑到科举制度在中国社会及文化传统中的重要影响。孙中山先生的考虑极其周全,但在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和其他重重阻碍之下,并未得到应有的发展。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7科举盛会

因此,当我们评价这种制度时,必须与当时的历史大环境相结合,须把它的开创、发展和没落时期加以区别,把它科学的和僵化的部分区别开来,客观公正地看问题,不能以偏概全。即使到了现代,在各类考试中使用的封卷、判卷等很多方法,还是来源于古代科举考试的办法。而利用考试选拔人才的原则,不仅我国现在仍在使用,当今世界各国也都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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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霖不攀高枝

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科状元刘春霖,面对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来自贵胄的婚姻,清醒地给予回绝。

光绪三十三年,刘春霖原配夫人因病去世。状元丧妻,人们听说此事后纷纷为其提亲做媒。他的老师杨士骧也为他提了一门亲事,女方为隆龄。此女曾随父裕庚出使在法生活过一段时间,精通英语、法语,颇受慈禧喜爱,并被慈禧留在身边充任女官。

杨士骧满以为这门亲事向刘春霖一提即成,可是刘春霖却婉言相拒。他说:“恩师对学生婚姻之事的一片苦心,学生不胜感激。但裕老贵胄高门,生所不及,婚后往还势难相比。如高攀成龙,恐日后贻害格格(指隆龄)终身。”事后,为了此事,有人说他愚蠢,有人说他不识时务。但刘春霖听到这些议论后皆不以为然。

科举对外国考试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不仅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影响还波及国外,朝鲜、越南等国曾效仿实行科举制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则参照中国科举制度建立文官制度。

高丽王朝光宗九年(958年),模仿中国的科举制度,建立了朝鲜的科举制度,考试形式与中国科举大体上一致。1894年,日本侵略朝鲜,朝鲜朝廷宣布停止科举。如此一来,朝鲜科举比中国早11年结束,科举制在朝鲜延续了936年。越南自1075年建立科举制度,到1919年废除,比中国晚废除14年,科举在越南历史上存在了800多年。

应该看到的是,科举制度对西方的文官制度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西方中世纪贵族政治中所体现的由血缘出身来决定的等级差别不同,科举制本身强调的是“公开竞争、平等择优”。这一点将很多西方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他们纷纷介绍中国的科举制度。从16世纪开始,很多来中国的传教士和旅行家以自己的观点来解读科举制度,有100余种著作中提到了科举制度。

许多西方学者认为,西方文官制度是源自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美国学者威尔·杜兰在他的鸿篇巨制《世界文明史》中,极力称赞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并觉得它是“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令人赞赏的方法。科举制度后为西方文官制度所借鉴,其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可与‘四大发明’相媲美”。

从18世纪末开始,西方列强对中国怀有虎狼之心,甚至“光明正大”地对中国进行掠夺,但他们对中国的科举制度却推崇备至。为了提高行政水平,西方各国从政治体制需要出发,19世纪前后纷纷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1791年,法国首先试行文官考试。1855年,英国政府开始推行文官考试,并在1870年使其制度化和正规化。

孙中山先生由于在国外长期流浪,对西方和日本的文官制度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他在论述西方各国的文官制度的时候,认为西方文官制度根源都是科举制度,他说:“现在欧美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中最古最好的制度。”

应该注意的是,西方列强并不是对中国特有的科举制度完全照搬,而是吸取了科举制度的精华,也就是考试的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的方法,并没有学习中国科举采用古典知识来作为考试内容的做法。

孙中山担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之后,立即颁布了《文官考试令》、《文官考试委员官职令》等文件,为国民政府的文官制度建立奠定了基础。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了《国民政府组织法》,明确规定国民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五院组成。这里的考试院与我们现在各省的教育考试院是有本质显著区别的,国民政府的考试院是负责公务员选拔的机构。

第一章 科举发展史 - 图28韩国再现科举场景

即使到了现代,我们录用公务员之前,也需要进行公务员考试,并将其作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条件。我们现在公务员考试在考试方式和考试制度上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的利弊得失应当可以成为完善与健全我国现行公务员考试制度的重要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