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代家训发展简史

中国古代的家训,萌芽于五帝时代,产生于西周,成型于两汉,成熟于隋唐,繁荣于宋元,明清达到鼎盛并由盛转衰。至清末,传统家训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第一节 先秦时期的家训

先秦时期是指从远古时起,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为止的时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公元前5000年左右原始公社时期,父权制家庭开始出现;二是夏、商、西周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的奴隶制由产生、发展达到了鼎盛;三是春秋、战国阶段,这是中国奴隶制走向衰落、灭亡,封建制产生、发展并在各主要的诸侯国确立的时期。中国传统的家训思想就萌芽于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

先秦的社会制度

家训是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它同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远古时期,在“三皇”的依次更替中,中国的父权制家庭开始形成,“三皇”即是指燧人氏、伏羲氏和神农氏。父权制家庭的形成有利于生产的发展、财富的积累,加速了私有制的产生以及阶级与国家的出现。夏禹子夏启继天子位后,变帝位的禅让制为世袭制,标志着中国奴隶社会的诞生。夏、商、周的更迭特别是小邦周取代大邦商表明,一个朝代的兴起,都由其祖辈世代功德积累与“明教训”、有贤嗣相联系,而其灭亡则与之相反。商朝的腐败、衰微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只是到商纣王时达到了极点。他以天命自恃而不重德行,“好酒淫乐,嬖于妇人”,惟妲己之言是从,“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又厚征赋税,百姓不堪负担,导致上下不满、朝野怨恨、众叛亲离。周文王、周武王顺应民心,举兵灭商。武王灭商后两年便病死,因子成王年幼,便由周公摄政。周公总结了夏、商兴亡的经验教训,不是依靠“天命”治理国家,而是从“人事”与“德行”着手,制定了一系列制度。

1.推行分封制

早在殷商时期,分封制就已经开始萌芽。周武王灭商和周公东征平定叛乱后,大规模地实行分封制,把周王朝大部分土地连同其上的居民划分为大小不同的许多诸侯邦国,分封给周天子的子弟、同姓亲属以及异姓功臣。西周初期,除直接控制宗周(以今陕西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平原)与成周(以今河南洛阳为中心的河、洛、伊、鏶一带)的地区即王畿外,在全国各地共封国“四百余,服国八百余”。这样,姬姓诸侯国之间的关系,就具有兄弟或伯叔侄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姬姓诸侯国与异姓诸侯国之间的关系,由于允许通婚,也都有舅甥关系。这样就使得政治关系与血缘关系交织在一起,可以利用家庭父子、兄弟、叔侄、舅甥等亲属关系的纽带,来巩固西周中央政权。不过,奴隶社会毕竟不同于氏族社会,家庭成员一旦受封,在家中虽然是父子、叔侄、兄弟关系,在朝廷上却是君臣上下关系,而且政治关系比血缘关系更具权威性。

第二章 古代家训发展简史 - 图1周公像

诸侯在其封国内固然有世袭的统治权,但还是要服从天子的命令,定期朝贡天子,给天子供奉力役等。诸侯又在其封国内把土地与其上的人口划分若干块,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分封士。士是最低级的贵族。诸侯国君主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士也是君臣关系。君主之命要高于父母之教。

2.建立嫡长制

贵族婚姻实际上是奉行多妻制,但其中只有一个正妻称嫡,其余均为庶妻。而对于继承君位之人的选择,并不在于其贤能与否,而是在于其是不是嫡妻长子。如果嫡妻未生子,那么嗣君就在庶妻所生的庶子中挑选。庶妻有贵贱之别,嗣君必须是贵妾所生之庶子,而不管其子年龄长幼,就是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建立嫡长继承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储君的“定分”,避免诸子与诸弟因争夺王位继承权而发生祸患。因为嫡长子只有一个,嫡长子一确定,争夺不仅归于无用,而且也属大逆不道。

3.建立宗法制

宗法等级制就是指这种嫡长子继承制推广运用于卿、大夫、士,这是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继承君位的嫡长子世代相传,构成“君统”,其余诸子则要另立“宗统”以示区别。宗统中也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称宗子,其世代相袭的宗称大宗,大宗的宗子统率全族。嫡长子以外的诸子各自组成小宗,在小宗中也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小宗要尊礼大宗,宗子在全族中享有最大的权力。所以,在宗法中,血缘关系高于政治关系,如大夫的政治地位虽高于士,若士是宗子,大夫是庶子,那他虽比士富贵,仍必须礼尊这个士,而不是相反。当时家训的根本任务便是教育子孙遵行礼法。

西周灭亡后,周平王东迁洛邑,是为东周,中国历史便进入春秋时期。此时,周天子已失去“天下宗主”的威仪,各诸侯国之间互相攻伐,战争不断;诸侯国内部臣弑君、子弑父,纷争不已。奴隶制急剧衰落,逐渐被封建制所取代,中国进入战国时期。战国时期由于天下纷争不断,“礼崩乐坏”,各国经过拼杀、分裂、兼并,最后由春秋时的周、鲁、齐、晋、秦、楚、宋、卫、陈、燕、吴、越等国,演化为秦、楚、燕、韩、赵、魏、齐七大强国。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为止,这些强国为保卫本国、并吞别国,都或先或后、程度不同地进行了封建主义的变法改革,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其中最突出的是商鞅辅助秦孝公(前361—前340年在位)在秦国变法。商鞅变法十年后,秦国迅速强大起来,为吞灭六国、统一天下创造了条件。

先秦的家庭状况

先秦时期,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家庭:

1.贵族家庭

氏族或部落首领与其妻妾、儿女们组成的大家庭便是贵族家庭的雏形。大家庭成员增加到一定限量时,必然会分裂出一部分成员而组成新的父权制家庭。而这种分裂会不断进行下去。这些新的家庭或者迁到新的地区独立生活,或者在同一地区与原来的家庭分而不离,异居分处,聚族共居。这样,有着共同的父系祖先而共居在同一地区的各个家庭便逐渐演化为宗族。

在西周与春秋战国贵族家庭主要指卿大夫采邑。从西周至战国,所谓家或者说家庭的主要形态是卿大夫家庭。

卿大夫家庭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妻妾、子女以及管理家务的家臣、供服役的奴隶,这是家庭的中心部分;二是拥有的土地、作坊与农民、农奴、隶农、工匠、商业奴隶,这是家庭的经济保证;三是保护家的军队和各种管理人员或官吏,包括替自己管宗事的“宰”或“宗老”,管祭祀的祝、史,管军事的司马,管手工业的工正,管商业的贾正。这些家臣、官吏大都由其子弟或族人也就是“士”来担任。士与农民等也有自己的小家。可见,贵族大家庭实际上是由许多相对独立或附属的家庭所构成的家庭群体。

士的家庭也属于贵族家庭,只不过他们是最低等贵族。“天下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卿大夫分出一些土地人口,给庶子们作“食邑”,让他们以食若干田的租税为其生活来源,同时建立自己的“室家”。

2.依附性家庭

依附性家庭是指依附卿大夫宗族性大家庭的小家庭,主要是农民、农奴的家庭。士的“食邑”不是世袭私产,他们去职时必须归还给宗主,故士的子孙未必都是士,有些人会降为庶人、农民,以耕种宗主的土地为生,难以自由迁徙,因为脱离宗族的庇护便难以生活。这些农民属于同一祖先,各自组成一个个小家庭。

3.自由民家庭

作为不同于依附性家庭的独立的小家庭,自由民家庭,主要是指能够自主地从事农业、手工业、商业等职业的家庭。

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不同家庭对子弟的训导也有着不同的内容。

先秦家训概况

在先秦时期,中国的传统家训开始萌芽和形成。先秦的家训往往是以圣贤对话的形式反映出来。其特点是因时因地因事而生教,一事一议,具有很强的即时性和针对性。西周时期,周公就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发现周成王与一个兄弟开玩笑说要“封他为王”时,及时教导成王为君之道及君无戏言的道理。后来周公的儿子伯禽要远赴封地任职,周公就告诫他要居安思危、谨慎处世,不可以怠慢亲戚、对他人求全责备。《论语》中也记载了孔子要求儿子伯鱼“学礼”的庭训。这些由圣贤对话所反映出来的先秦家训,一般是保存在子书、史传、文集和类书中的只言片语或单篇文章,篇幅亦大多不长,但却成为两汉及后来的人们治家教子所效法的标准。

先秦是中国传统家训的产生时期,这主要表现在:

1.形成了家、家门、家长和家道等概念

家是一个象形会意字,其原始含义为畜养猪的猪圈。家的本意是人的居室,故《诗经》将家与室连起来合用,通称“家室”或“室家”。也可以把家定义为以男女婚姻关系为基础的父母子女在一起劳动与生活的组织。家既指个人家庭,也指同姓亲属,合称家门。同姓亲属也称家族,《管子·小匡》中云:“公修公族,家修家族,使相连以事,相及以禄。”有了家,就有了“家计”、家长、家道等问题。

家是由家长来领导与管理其家庭事务并教育其家中成员的。虽然早在西周时期,有关家长的思想就已经产生,但直到战国时期,“家长”才成为一个明确的概念。《墨子·天志上》中首先明确提出家长概念:“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战国时期,由于不少小家庭已成为不受宗子支配而独立的经济实体,处理家庭中一切事务的权利的主体已经转移,这就需要有一个反映其地位与作用的概念,这就是家长。家长治理家庭之道,称为“家道”。家道初见于《易·家人》,其中说:“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意思是父子兄弟夫妇各守其位,各尽其责,是治家之正道。

2.确定了家训的主体与客体

《周易·家人》中指出:“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表明父亲与母亲都是家教的主体。如果作为家训主体的父兄、母婆不进行家教,那就是失职。

3.明确了家训的立足点与依据

周以小邦之家灭亡了殷这一大邦之国,这个历史变故,给西周统治者以诸多的经验教训。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统治天下不能靠天命而要靠德行。周初的统治者看到了人事的重要,民众的力量,便以夏、殷两代特别是殷的兴衰存亡为鉴,来观察、总结与反思。许多贵族也以前人的国破、家亡、身丧为鉴,加强了对子弟的“臣德”教育。在这里,周公的贡献最大,首开了帝王家训与仕宦家训之先河。

4.提出了胎教与早教的思想

西周贵族妇女怀孕后,“目不视于邪色,耳不听于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现代科学实验已经证实这种重视外界环境对胎儿的影响的观点是十分正确的。《周易·蒙》中说:“蒙以养正,圣功也”,“蒙,君子以果行育德。”认为从小就教以正道,有助于培育孩子的德行,应在教育实践中加以贯彻。

5.孕育了家训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

先秦的家训大体上包括君王家训、一般贵族家训、自由民家训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的内容虽存在某种共同点,但却有很大的区别。君王家训注重治国方略的传授与君德的培养。一般贵族家训,主要是围绕保身、立身、处世、全家、免祸、维护或恢复其世卿世禄地位进行,包括教导子弟学诗识礼、忠于君主、敬重尊长、勤事所职、谦恭谨慎、力戒骄奢等。自由民家庭家训则注重鼓励子弟通过读书、习武等途径,成为国之用材,求得功名利禄。

此外,先秦时期的传统家训还提出了以身作则、爱教结合、慈严结合等家训原则问题。

6.道德教育与法律惩罚相结合

上述家训的内容与方法是相辅相成的,在家训教化的具体运作中,呈现出道德教育与法律惩罚相结合的倾向。周公在训诫康叔时所说的“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刑兹无赦”正是这一倾向的最初表现,而他诛管叔、囚蔡叔,则表明他的教诫不是虚言。春秋时期,楚国王族家训中已形成了用法律约束子弟行为以维护其政治统治的传统。大臣和士人们的家训中也注重以法律约束子弟行为。楚国令尹子文的族人犯法,廷理把他拘捕起来后,因“闻其令尹之族而释之”。子文责备廷理说:你是掌管王令国法的,释放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今吾族犯法甚明”,你却因我的关系而释放他,这是让国人认为我有不公之心。与其让我活着不行道义,不若让我死了好。于是把族人绑交廷理,说若再不执行刑法,“‘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楚成王知道后,来不及穿鞋子就急忙赶到子文家里,责己用人不当,还罢黜了廷理,请子文亲自治理宗族内部事务。战国时期,这一倾向得到加强。

先秦的家训是中国传统家训的“原点”,处于产生阶段,有些方面还没有展开,如对女子的教育等;有些内容比五帝时期弱化,如贵族家训淡化知识技术而专注于政治、伦理;还有些明显地反映出剥削阶级的局限性,如轻视体力劳动者、灌输迷信思想、提倡父子相隐等。上述思想,不管是精华还是糟粕,都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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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王斩子维法纪

楚文王征伐邓国,命王子革、王子灵去摘野菜,他们看见有个老人头上顶着一筐野菜,便向他讨要,老人不给,两人便“搏而夺之”,楚文王“闻之,令皆捕二子,将杀之”。这时有位大夫进谏说,两位王子虽有罪,但罪不当死,“杀之非其罪也。”可是老人却说:“邓为无道,故伐之。今君公子搏而夺吾畚,无道甚于邓。”说罢喊天叫地大哭起来。楚文王说:“讨有罪而横夺,非所以禁暴也;恃力虐老,非所以教幼也;爱子弃法,非所以保国也;私二子,灭三行,非所以从政也。”他请老丈宽恕自己,表示将在军门斩二子以赔罪。

第二节 两汉三国时期的家训

秦始皇以法治国,奖励耕战,采用军事手段统一了中国,但施法严酷,耗费民力过多;秦二世昏庸、暴虐,终于激发了农民大起义,企图东山再起的各国旧贵族乘机反秦。群雄逐鹿,刘邦以白衣之身夺取了天下,中国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两汉三国时期的社会状况

两汉三国时期的社会历史状况可概括为:西汉的大统一——东汉末年的大分裂——三国统一于晋。汉初的统治者致力于医治战争创伤,实行与民生息、“无为”而治的方针,减轻了对农民的剥削与压迫,使社会经济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刘邦重视儒学,修改秦律,使法律与道德相辅并用,这在总体上决定了两汉三国时期家训的价值导向。但刘邦分封同姓王和异姓王的做法却导致了割据势力的形成,不利于国家的统一。汉惠帝、文帝、景帝都恪守定策,讲求节俭,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又平定了“七国之乱”,使国家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到刘邦曾孙汉武帝时,西汉进入鼎盛时期。武帝一方面加大了对割据势力、豪强地主的打击力度,发动了大规模的反击匈奴和开辟西域的战争,另一方面又采取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于公元前124年建立太学,设五经博士,招学生50人;儒生公孙弘被任为丞相,封侯;研究《春秋》等经书的学问成为显学。从此要做官必须学经,儒学成为入仕的敲门砖,学儒读经热便逐渐兴起。

元帝开始,豪强大族势力抬头,朝廷权力削弱,社会危机加深,到孺子刘婴(公元6—8年在位)时,大权落到了外戚王莽手中。王莽(公元9—23年在位)的姑母是汉成帝的母亲、元帝的皇后。王氏集团权倾朝野,有9人封侯,5人为大司马,地方官也多由王家委派。王莽称帝后,上下左右种种矛盾尖锐起来,特别是他连年用兵,搜刮民财,使农民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大起义。公元23年,长安城破,屠户杜虞攻入宫中割了王莽的头颅,义军切碎分食了王莽的舌头。他从篡位到灭亡,前后才16年。

农民起义的结果是光武帝刘秀(公元25—57年在位)建立东汉。刘秀是刘邦九世孙,南阳豪强地主的著名代表。他先是参加绿林义军并建有奇功,后逐渐扩张自己的势力,反过来消灭各路义军,于洛阳自立称帝。刘秀统一中国后,采取许多缓和社会矛盾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势力。但他大封功臣、外戚共400多人,并通过婚姻结亲,与刘氏宗室皇族联结起来,组成了一个新的大豪强集团,使皇后、太后等母家势力逐渐膨胀,种下了外戚专权的祸根;同时,为集中权力,刘秀将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架空,而另设官位不高的六位尚书分掌全国政事实权,宦官由于能阅呈文书、传达口诏,也逐渐形成一个重要的集团。汉和帝(公元89—105年在位)时,窦太后临朝,其“兄(窦)宪、弟笃、景,并显贵,擅威权,后遂密谋不轨”。永元四年(公元92年)汉和帝与宦官邓众密谋诛灭窦氏集团;宦官集团开始参与朝政。以后,由于继位的新君大多年幼,皇太后临朝,外戚执掌大权。一旦太后去世,皇帝与宦官便诛灭外戚,如此循环反复,成为一种规律性的现象,这种斗争使上层统治集团两败俱伤。在汉灵帝、汉献帝时,经历了宦官杀外戚何进、袁绍尽杀宦官两千多人、董卓立汉献帝杀何太后等一系列事件之后,宦官与外戚作为两大政治集团已基本被消灭。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如何防范突然降临的灾祸,增强子孙全家保身的忧患意识,成为这一时期贵族、官僚家训的重要内容。

统治集团间的互相残杀给下层民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引起了黄巾农民大起义。在镇压黄巾军、讨伐董卓的过程中,各地豪强拥兵自重、割地称雄,并互相攻伐吞灭,使中国陷于大分裂、大混战、大破坏的局面。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在官渡之战中大败袁绍,进而统一北方;又在赤壁之战中受挫,使孙权在东吴的地位更加巩固,刘备则建立起以成都为中心的蜀汉政权。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受封为魏王;他死后,长子曹丕(220—226年在位)在洛阳称帝。次年,汉王刘备(221—223年在位)在成都自称汉皇帝。吴王孙权也在黄龙元年(229年)于武昌自称吴皇帝(229—252年在位)。中国历史便进入了三国鼎立与兼并的历史新时期,到司马炎代魏建晋时才得以统一。这种背景使帝王、名臣的家训具备了新的特色。

两汉三国时期的家庭状况

这一时期的家庭状况可概括为:宗族性家庭的衰落——异财别居的小家庭涌现——合财共居的大家族出现,成为国家提倡的理想的家庭模式。

1.异财别居的小家庭

自战国时期推行商鞅变法后,父子两代或祖孙三代男耕女织式的小家庭大量涌现。汉承秦制,为增殖人口、发展生产、增加赋税,国家继续推行小家庭制度。惠帝甚至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如果女子年龄超过了15岁到30岁还不嫁,其赋税就按原来的五倍计算。小家庭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因为“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父子兄弟一家人同财共居,吃大锅饭,劳动好的得不到鼓励,也就没有积极性,活干得慢;异财别居,干多收获多,劳动积极性就来了。小家庭作为独立的经济单位和社会细胞,提高了家长的社会地位和子孙独立谋生的积极性,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因而得到了臣民的支持。

2.共财合居的大家庭

如果说,商鞅的家庭改革是小家族家庭代替宗族大家庭的标志,那么,三国时曹操的孙子魏明帝(226—239年在位)曹睿下令“废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则是大家族家庭被确立的标志,这是大家庭逐渐增多后的法律表现。这类大家庭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普通平民大家庭,另一种是士族或官僚地主大家庭。这种家庭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汉文帝下诏“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复诏举贤良文学,董仲舒奏请举孝廉,在官僚大家庭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东汉章帝时,数世同居共财、名闻闾里的大家庭逐渐出现。三国时魏文帝曹丕实行“九品官人法”,其子曹睿明令废除父子异财别居的小家庭制度,到曹睿之子曹芳(239—253年在位)时,把持朝政的司马懿在各州设大中正,进一步以门第高低作为选人任官的标准,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恶劣后果,大家族家庭便迅速发展起来,并成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推崇的理想家庭。有文字记载的中国传统家训,大都是大家族家训与官僚地主家训。

两汉统治者虽然没有废除儿子成年必须与父亲分居别籍的律令,但在执行时却显得比以前宽松多了,逐渐松动与宽恕;同时加强孝悌力田等伦理道德教育,使父子兄弟互相关心。故西汉前期,小家族家庭虽然为主流家庭,但民间二男以上的家庭未异财别居的并不少见。不仅如此,国家还对人口多的官僚贵族家庭给予减免赋税等鼓励。至东汉时,祖父子孙三世四世共居同财的大家庭逐渐增多,出现了以经学入仕、累世高官的世家大族即士族。

两汉三国时期家训的发展

在两汉三国时期,我国的传统家训开始定型。两汉时期,儒学定于一尊,全社会建立了普遍遵循的伦理道德体系、行为规范标准、理想价值追求,以及深蕴于中华子民心中的文化心理结构。反映在家训文化中,就是人们总是把儒家经典奉为格言、准则及信条,许多家训都是直接引用古圣先贤的语录,用以教诫子孙后代。例如,史学家司马谈在嘱咐司马迁子承父志时,就直接引用了孝经中的“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训子。而西汉人孔臧在其《与子琳书》中也反复引用了儒家经典。这正体现了中国传统家训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发轫和形成时期的文化特征。这一时期的家训基本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导,以仕宦家训为主体,包括帝王家训、贵族家训、女训、遗训等在内的各级各类家训的大致框架,为我国家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秦汉时期,传统家训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遗令、家书。如汉高祖刘邦的《手敕太子》、王褒的《幼训》、王僧虔的《诫子书》、孔臧的《与子琳书》、刘向的《诫子歆书》、马援的《诫兄子严敦书》、郑玄的《诫子益恩书》等,都是千古流传的佳作。二是诫铭类家训,如班昭的《女诫》、荀奭的《女诫》、蔡邕的《女训》、魏收的《枕中篇》等,其教育对象已具有一些超越本家子女的普遍意义。

这一时期的家训思想有不少值得后人借鉴的优点。不少帝王和一般官吏、士人,都遗言对己简葬、薄葬,其中包含的唯物论、无神论思想是很宝贵的。又如教导子孙家人学习技艺,培养独立谋生的能力。即使在今天,这些思想也是具有借鉴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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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教子勿妄骄奢

刘向(约公元前77—前6年),原名更生,字子政,江苏沛县人,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历经宣帝、元帝、成帝三朝,曾任散骑谏大夫、散骑宗正、光禄大夫、中垒校尉等职。曾校阅经传诸子诗赋等书籍,他撰写的《别录》一书,是中国最早的目录学著作。另著有《新序》、《说苑》、《列女传》、《洪范五行》等书,为中国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第二章 古代家训发展简史 - 图2刘向画像

刘向的儿子刘歆自幼精通诗书,长大后继承父业,总校群书,撰成《七略》,为古文经学的振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是中国儒学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这主要得益于父亲刘向的谆谆教导。

刘歆年纪很轻就“蒙恩”任黄门侍郎一职。就职之前,刘向写下一篇文章,告诫儿子切忌骄奢。文章这样写道:“告歆无忽:若未有异德,蒙恩甚厚,将何以报?董生有云:‘吊者在门,贺者在闾。’言有忧则恐惧敬事,敬事则必有善功,而福至也。又曰:‘贺者在门,吊者在闾。’言受福则骄奢,骄奢则祸至,故吊随而来。齐顷公之始,藉霸者之余威,轻侮诸侯,亏跂蹇之容,故被庠之祸,遁服而亡,所谓‘贺者在门,吊者在闾’也。兵败师破,人皆吊之,恐惧自新,百姓爱之,诸侯皆归其所夺邑,所谓‘吊者在门,贺者在闾’也。今若年少,得黄门侍郎,要显处也。新拜皆谢。贵人叩头,谨战战栗栗,乃可避免。”

刘向在文章中引用汉代儒学家董仲舒的名言“吊者在门,贺者在闾”和“贺者在门,吊者在闾”,向儿子说明福祸相因的道理。之后,刘向列举了春秋时代齐顷公的典故。齐顷公曾因国强而轻侮诸侯国,战场上,险些遇难,引来别人的慰藉。而后,齐顷公摆正心态,改过自新,受到百姓的爱戴,诸侯国又归还侵夺齐国的城邑。通过齐顷公的故事,刘向进一步向儿子阐释做人要谨慎言行,切忌骄奢。

文章最后,刘向告诫儿子要牢记古训,在得志时不骄傲,保持清醒头脑,小心认真地从事本职工作。官场之上不可疏忽大意,身居要职,务必要恭谨敬事。只有这样才能免除祸患,常保荣显。

刘向的文章有理有据,告诫儿子立身处世要常怀一颗谦虚、恭敬的心,不可因富贵或蒙恩而傲视骄人,否则随之而来的是祸害。这对于今天的父母教育孩子,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第三节 两晋至隋唐时期的家训概述

公元265年,司马炎建立西晋,结束了三国对峙的局面。但西晋统治中国不过半个多世纪。公元317年,东晋建立。中国陷入了战争连年不断、政权更替频繁的十六国、南北朝的大分裂时期,其间260多年,到隋、唐才重新走向统一。这一时期,大家族家庭得到充分发展,士族势力从顶峰开始下滑。身处乱世中的明智的帝王、有远见的名族乃至一般士大夫为立身免祸、传家保国,都很重视对子弟的训导,从而使家训理论趋于成熟。

两晋至隋唐时期的社会状况

两晋至隋唐时期的社会政治状况可概括为:三国归晋——大分封、大动乱——大分裂、大统一。曹操死后,司马氏逐渐掌握了曹魏朝政。265年,司马昭的长子司马炎废魏帝曹奂自立,建立了西晋。280年,晋武帝司马炎发兵攻吴,吴主孙皓投降,吴国灭亡,中国统一。接着,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从而促进了生产发展与社会进步,也一度出现了“太康繁荣”。但他所推行的两个制度却不是如此。一是分封制。晋武帝看到曹魏禁锢诸王,使帝室外失去藩卫,所以一上台就大封皇族27人为国王,诸王可以在自己国内选用文武官员,按规定建立军队。又分封异姓士族500多人立国,也有封地、官属、军队。他希望皇族与士族这两股势力既互相制约,又互通婚姻,彼此结合,而为自己所用。二是士族制。士族是东汉以来所形成的享有特权的大姓家族。魏文帝制订九品官人法,使高级士族子孙都能世代为高官;司马氏集团进一步实行荫亲属制,使高官之同族人、司马氏宗室、名门世家子孙和先贤后代,可按门阀高低荫庇其亲属(连同田地、佃客),多的九族,少的三代。得到荫庇的亲属,可不向国家而只向荫庇者纳租税、服徭役。结果是大量的户口、赋税、官职乃至军队为大小王国与世家豪族所掌握,对中央朝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司马氏以先祖军功显荣,而士族以积世文儒雅贵。司马氏还用与士族联姻的方法提高自己的门第清誉。“八王之乱”时,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北方少数民族贵族乘机夺取政权,立国称帝,灭亡西晋。司马炎的曾孙司马睿(317—322年在位)在建邺(今江苏南京市)建立起东晋后,北方先后经历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五朝,南方在420年东晋灭亡后渐次建立了宋、齐、梁、陈诸朝。

581年,隋文帝杨坚灭了北周,建立了隋朝。599年,隋灭陈,全国统一。杨坚采取了许多改革措施,如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减轻租赋徭役;限制世家大族特权等。但在隋炀帝杨广(604—618年在位)即位后,由于滥用民力、三伐高丽、四出巡游、残杀大臣、纵欲挥霍、致使民怨沸腾,爆发了农民大起义,隋炀帝自己也被部将缢杀。李渊(618—626年在位)父子乘机起兵反隋,建立了唐朝。玄武门事变后,唐太宗(627—649年在位)即位,他吸取隋亡教训,加强对诸王宗室的训导,又把杨坚的改革推向前进,励精图治,从而出现了“贞观之治”的繁荣局面。唐代在玄宗(712—756年)“开元”、“天宝”年间达到鼎盛,但在“安史之乱”后逐渐走下坡路,在907年灭亡后,中国又进入五代十国的分裂时期。

两晋至隋唐时期的家庭概况

两晋至隋唐的家庭状况可概括为:小家庭人口增加——平民大家庭发展——士族大家庭盛极而衰。魏明帝明令“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以后,大家族家庭迅速发展起来,形成了许多累世高官的名门望族,但在朝代更替过程中,氏族由盛而衰,同时小家庭的规模也有扩大的趋势。

1.小家族家庭

从全国总体看,大多数家庭属祖孙三代的小家庭,其规模从两汉时的户均5人增加到唐代时7人。

2.大家族家庭

大家族家庭是东汉以来封建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唐代时期达到鼎盛,《唐律》中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另籍异财者,徒三年。”即使父母死了,兄弟们在丧服未除期间分家,也属违法行为:“诸居父母丧,兄弟别籍异财者,徒一年。”同时,还有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由于国家强制推行,使大家庭在全国各地发展起来。

仕宦、士族大家庭由于妻妾成群、传世久远与外出任官就职等原因,在规模与形式上与平民百姓和一般地主、普通仕宦的大家庭有所不同。从总体看,仕宦、仕族大家庭规模大、形式多。然而,无论同居或异居,数世共财吃大锅饭,子弟衣食全仰父兄给予,最容易滋长他们的依赖性,使之只知分利而不去生财,造成子弟愈多而父兄愈困。于是,明智的父兄不图虚名而务实效,暗地里采取同居异财乃至异居异财的形式。应该指出,异财分居虽然有助于子弟成才与家业兴旺,但也有导致孝友失常的弊端。为维护封建纲常名教,不仅皇帝下诏严令禁止,许多士大夫也进行猛烈抨击。

上述几种家庭价值观,深刻地影响着这一时期的家训内容与教育方式,其世代相传、积聚沉淀,便形成各具特色的家规、家法、门风,推动家训思想的发展。

两晋至隋唐时期家训的发展

两晋至隋唐时期,传统家教中已积累了极其丰富的正面经验与反面教训,于是,有识之士便对其进行概括、提炼与升华,写出了系统化、理论化的家训著作,中国传统家训步入成熟阶段。魏晋南北朝是历史上的动乱年代,但却是家训蓬勃发展的时期。在这动荡的年代中,官学时兴时废,对子弟的教育任务更多地交由家庭来承担。正如明代学者张一桂在《颜氏家训序》中所说:“尝闻之,三代而上,教详于国,三代而下,教详于家。非教有殊科,而家与国所由异道也。盖古郅隆之世,自国以及乡遂,靡不建学,为之立官师,辨时物,布功令,故民生不见异物,而胥底于善,彼其教之国者,已粲然详备。当是时,家非无教,无所庸其教也。迨夫王路陵夷,礼教残阙,悖德覆行者接踵于世。于是为之亲者恐恐然虑教敕之亡素,其后人或纳于邪也,始丁宁饬诫,而家训所由作矣。”同时,由于社会动荡不安所造成的及时行乐、生活奢靡、世风日下的现象泛滥,这引起了人们的警觉。为了使家中子弟免受不良风气的熏染,也为了子弟能在乱世中自强自立,有识之士纷纷撰写家训教子,从而产生了一批对后世有很大影响的家训佳作。其中以曹操的《诸儿令》、刘备的《遗诏敕后主》、诸葛亮的《诫子书》和《诫外甥书》以及王昶的《诫子侄文》等最为著名。

1.单行传世专著的出现

在提炼、概括、升华正反两方面家教经验基础上,产生了系统化、理论化的家训著作,使中国传统家训趋于完善。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其书系统总结了自己切身的教子经验,内容不但涉及教育,而且囊括了经济、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它的问世创立了我国古代家教文献的独特体裁——家训体。后世出现的大量家训,大多以其为蓝本,故而被古人评价为“古今家训,以此为祖”,《颜氏家训》无疑是这个时代乃至整个家庭教育史上的亮点。此外,李世民撰写的《帝范》标志着中国古代帝王家训产生了完整的著作,并把帝王家训推向了巅峰。

2.兼收并蓄

由于魏晋南北朝的动荡割据打破了“儒术独尊”的局面,也由于唐朝的开放自由的风气带来了一体多元化的文化格局。此期的文化虽然仍以儒学为主体,但其他文化内涵如各种玄学、佛学、道教都活跃起来,它们或勃兴一时,或渗透于儒学之中,或与儒学交互影响而相互吸纳,呈现出一种开放的文化态势,这种兼容并蓄的文化走向也自然地反映到了此间的家训中来。因此,在此时期“家训”、“家诫”中,除儒家正统思想外,亦有尊崇道家之无为、佛家之养性的说教。这种开放的局面在某种程度上丰富了传统家训的思想。

3.新的家训形式“诗训”及“家法”的产生

诗训有王梵志的《世训格言白话诗》、李白的《送外甥郑灌从军》、杜甫的《宗武生日》、《又示宗武》、韩愈的《符读书城南》、李商隐的《娇儿》及白居易的《狂言示诸侄》等,诗训重在以情动人,以物喻理,以诗教子,蔚为大观。家法以韩休、穆宁、柳砒及陈崇的成文家法为突出代表。家法要求具体,赏罚分明,操作性强,收效也快。

4.普及性读物的产生

唐中宗时期李恕所作的《诫子拾遗》及敦煌写本《太公家教》、宋若莘姐妹的《女论语》等,这一批家训著作标志着普及性的家训专著已逐渐形成。

在方法上,以《颜氏家训》与舒元舆的《陶母文版文》为代表,对严慈结合、恩威并用的原则与方法之利弊得失作了深入的研究,并得出了有益的结论。在具体方法上也有可观处,出现了直观形象法、以事喻理法、寓言警示法等具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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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质戒儿侄

范质(911—964年),字文素,大名宗城(今河北省威县)人。自幼聪明好学,饱读诗书,博闻强识。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考中进士,入朝为官。为官后,从不受四方馈送,自己前后所得俸禄、赏赐也多送给孤遗。天下人都十分敬仰其清正廉洁、乐善好施的作风。宋太宗赵光义曾评价范质:“宰辅中能循规矩、慎名器、持廉节,无出(范)质右者。”

范质历经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北宋六朝,五朝为官,两朝为相。他的一个侄子范果自视甚高,不仅不懂官场规矩,还沾染上了一些不好的习气,曾想利用范质在朝野上的权势,求得官职上的升迁。于是,耿直的范质作了《诫儿侄八百字》以对其立身行事进行告诫劝解。

文章说道:“诫尔学立身,莫若先孝弟。怡怡奉亲长,不敢生骄易。战战复兢兢,造次必于是。诫尔学干禄,莫若勤道艺。尝闻诸格言,学而优则仕。不患人不知,惟患学不至。诫尔远耻辱,恭则近乎礼。自卑而尊人,先彼而后己……诫尔勿旷放,旷放非端士。周孔垂名教,齐梁尚清议。南朝称八达,千载秽青史。诫尔勿嗜酒,狂药非佳味。能移谨厚性,化为凶险类。古今倾败者,历历皆可记。诫尔勿多言,多言者众忌。苟不慎枢机,灭厄从此始。是非毁誉间,适足为身累……”

意思是说:“做人首先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侍奉长辈,不可傲慢无礼,也不可鲁莽草率。只有认真钻研治国利民的道理,才能求得官职俸禄。曾有一句古话:学而优则仕。人不怕不知道,就怕学不到位。做人要远离耻辱,长存恭敬心,先人后己,就接近礼了。人不能放纵自己,放纵自己会导致行为举止不端重。不宜嗜酒,酒能让人乱了心智,改变人谨慎厚道的性情,以致招致祸患。古今因嗜酒而坏名误事的人很多,要以此为戒。谨慎言行,言多必失,若不小心失言,有可能引来祸害,更可能导致身败名裂。”

范质从“学立身、学干禄、远耻辱、勿旷放、勿嗜酒、勿多言”几个方面教育后辈立身处世的原则。言词虽然浅显,但确实写出了做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直到今天,这篇《诫儿侄八百字》依旧被广为传诵。

第四节 宋元时期的家训

宋元时期是中国社会动荡、理学兴起、宗族组织发展迅速的时期,日益完备、系统、成熟的儒家纲常伦理思想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家庭、宗族之中,中国古代传统家训进入了一个更为完善、定型并走向繁荣的时期。

宋元社会状况及其对家训发展的影响

公元907年,唐朝灭亡,此后,黄河流域的中原一带相继出现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朝代,史称“五代”;而与此同时,在南方和河东地区(今山西一带)也先后存在过十个封建割据政权(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楚、闽、南汉、南平、北汉),史称“十国”。公元960年正月,后周的殿前都点检——统领朝廷禁军的长官赵匡胤,谎报北汉和辽国会师攻周的军情,奉命带兵北征。走到京城开封东北的陈桥驿,发动兵变,“黄袍加身”。然后赵匡胤回师都城,夺取后周政权,建立北宋。

第二章 古代家训发展简史 - 图3宋太祖赵匡胤像

北宋建立三年以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了统一全国的战争,经过长期征战,先后削平了九个封建割据政权。后来,直到赵匡胤死后第三年(979年),宋太宗赵光义才将十国中的最后一国北汉征服,结束了中国长达70多年的分裂割据状态,恢复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宋朝统治者是通过政变夺取政权的,又是通过削平割据势力巩固政权的,所以他们十分重视对军权的掌控和中央集权的加强。他们在治国的大政方针上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专制主义集权的措施,不仅将全国的军事统帅权集中到皇帝一人之手,而且各级地方政权也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中央集权的强化,使得地方上的地主集团丧失了与中央政府抗衡的实力,消除了不利于国家统一的威胁。这种稳定的政治形势,客观上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但是也产生了诸如官僚机构庞大、行政效率低下、将帅无法灵活指挥军队等弊病,从而又产生了许多不利的后果:增加财政开支必然导致赋税徭役加重,以致农民起义不断,给宋王朝以沉重打击;兵将分离制度削弱了部队的战斗力,最终导致了“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种下了亡国的祸根;加之与北方少数民族统治者因利益冲突而导致的战争频发,朝廷却无力与之抗衡,北宋王朝只好南迁,偏安一隅。

南宋时期,内忧外患,山河破碎,这使得统治集团内部出现了一批主张收复失地的主战派。他们反对妥协投降,积极抵抗侵略;同时教育子弟家人勿忘国耻,要努力实现复国理想。这种浓烈的爱国主义思想鲜明地体现在这一时期的家训中。

南宋初年,由于战乱和金军的疯狂烧杀掠夺,再加上朝廷和地方官吏的残酷剥削,江南经济一度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民不聊生。后来,由于金军在广大军民的奋勇抵抗下,很快被迫北撤,后虽数次南下,都没能渡过长江,江南的安全为南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客观的条件,因此江南经济很快得到了恢复并发展起来。农业、手工业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南方的城市商业也很繁荣,南宋与海外的贸易也超过了北宋时期。但到了中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的加剧和赋税的繁重,导致阶级矛盾不断激化,佃户逐渐增多,主仆关系紧张。因而,在宋代以至元代的家训中,都十分注重对主仆关系的合理调节,不少家训都提出了既保持主仆尊卑地位,又关心奴仆生活,减少惩罚,使两者关系缓和的措施。

由于统治阶级的尊孔崇儒,重视纲常礼教,宋代时期从各级官员到民间百姓都很重视社会教化和家庭教育。从袁采的家训《袁氏世范》,以及民间传说中的杨家将满门忠烈、岳母刺字教岳飞精忠报国等故事都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现实。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家训大全——南宋官吏兼学者刘清之(1134—1190年)编辑的《诫子通录》,该书博采经史群籍,将我国先秦至宋代的庭训言论、诗文汇编成册,对家训文化的传播和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此外,在以前蒙学教材发展的基础上,宋元时期,社会上的蒙学读物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一时期的蒙学读物,不仅数量更多,内容更加丰富,而且形式更加多样。如宋代王应麟编的《三字经》、朱熹的《小学》、吕祖谦的《少仪外传》、吕本中的《童蒙训》、葛刚正的《重续千文》、李元纲的《厚德录》,宋末元初胡炳文的《纯正蒙求》,元代许衡撰的《稽古千文》、楼有成的《学童识字》等。这些蒙学读物除了教学童识字、增长知识之外,都十分注重对学童的道德教育。

在北宋时期,边疆地区出现了几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有北方的契丹族建立的辽政权,以及代之而起的女真族建立的金政权,西方党项族建立的西夏政权。南宋建立以后,北方的另一个少数民族蒙古族逐渐兴起,公元1206年,蒙古族的杰出首领铁木真初步完成统一蒙古各部的事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和他的儿孙们发动了一系列战争,东征西讨,先消灭了西夏,又联合南宋结束了金朝的统治,继而又进攻南宋。公元1271年,成吉思汗的孙子忽必烈改国号为“大元”。公元1279年,南宋灭亡。

在这种政治经济文教背景下,这一时期的家训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过唐末和五代十国的社会战乱,旧的门阀士族制度涤荡殆尽,而宋代的政治、经济制度使得一般官吏、地主不再享受世袭固定的官职和田产的特权。但由于他们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竞争,使各自的家庭处于相对动荡不安的境地,因此,一些士大夫意识到自己各个家庭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不稳定性,于是便在封建政权的强力干预之外,寻找某种自救之法。同时,由于农民对地主的人身隶属关系相对松弛,地主阶级也正需要寻找一种补充手段,以便加强对农民的控制。这种办法或手段,就是利用农村公社的残余,建立起新的封建家族组织。

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增多,是封建家族组织发展的一个突出表现。从北宋起,出现了更多合族共居的封建大家庭、大家族,除了上述原因外,也与儒家纲常礼教对社会的影响和统治者的表彰、提倡分不开。

元朝建立不久,蒙古贵族的统治者便认识到了封建伦理道德对于自己政权的重要性。他们效仿宋朝统治者倡导尊孔崇儒。宋元统治者对理学的推崇和对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的强化,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一阶段的家训教化思想及其实践。

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辽金元时期我国少数民族的家训史料极其稀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这一时期家训思想及其教化实践的研究。

宋元时期家训内容的变化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宋元时期的家训中,爱国主义和崇尚气节教育的加强是一个重要的变化。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家训内容的变化还有下述几方面:

1.家训思想的社会化、普及化与大众化

宋元时期是传统家训繁荣、完善的时期。宋元以后,社会逐步演进到无特权的官僚和绅衿、平民宗族的时代。家训所面向的对象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阎爱民教授认为:“宋明以来,具有特权等级的士族没有了,家训所针对的对象也发生了变化。主要由有文化背景的士大夫官僚之门,转向普通老百姓之家。家训著作的编著,越来越浅显世俗化。”我们知道,以往的家训读本大多仅仅拘泥于编撰者的本家或本族使用,庶民百姓无法从中接受教育。而家训的编撰者几乎都是一些政治家和属于官方的思想家,包括帝王、高层官僚地主、中下层地主、士大夫和名儒。他们的身份、地位养成了其独特的家学和清高的门风,并以此区别于凡庶人家。陈寅恪指出:“所谓士族者,其初并不专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禄为其唯一的表征,而实以家学及礼法等标异于其他诸姓。”而撰写士族、世家家训著作,其实是对其家学及礼法做文字上的总结。宋代印刷术的发展,为家训类著作突破家庭家族范围,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促进了家训思想的社会化、普及化和大众化。于是,就出现了汇集各家家训的总集。这其中有梁元帝萧绎采集了东方朔、马援、陶渊明、向郎等人家训思想的《金楼子》一书,此书开创了汇集前人家训的先河;有分类汇集了家训著作的《太平御览》和《艺文类聚》,这些都是家训总集的前导。其后,有孙颀的《古今家诫》,刘清之的《诫子通录》,后者内容更加丰富,共辑录了171篇,可称为南宋以前的家训总汇。

2.众多家训专著相继出现,形成繁荣昌盛的局面

如司马光的《家范》、《居家杂仪》、《训俭示康》,对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理论和思想做了系统总结,并提出了更完备的以封建伦理道德为中心的家庭教育体系;袁采的《袁氏世范》及其他一些著作继承了颜之推家庭教育的思想成果,形成独具特色的袁氏家训,《四库全书总目》称《袁氏世范》为“颜氏家训之亚”;陆游的《放翁家训》利用诗歌形式进行家庭教育,把唐代的教子诗推向新的境界,他的教子爱国报国和劝子学习的诗篇更是脍炙人口的教子诗文精品;叶梦得、赵鼎、陆九韶、倪思等人的“治生”和“制用”的家训思想,为中国传统家训的发展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范仲淹、贾昌朝、包拯等人则将官宦家庭教育理论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以欧阳修、三苏为代表的文学家群体的家庭教育诗文,以朱熹、二程为代表的理学家群体的家庭教育理论,以钱乙为代表的科学家群体的科技家教,以《郑氏规范》为代表的中下层地主家庭的家庭教育实践等,都对后世产生了广泛影响。

3.“治生”、“制用”拓宽了家训领域

道德教化是宋代之前包括仕宦家训的主要内容,谋生方面的训诫很少。南北朝以来,尤其是自南宋以来,专门论述谋生计的“治生”家训和专门论述管理家庭财物以节制用度的“制用”家训开始大量涌现,这是传统家训的又一个新变化。叶梦得在家训中不仅教育子弟重视自己的生计问题,而且要读书人做“治生”的表率;袁采认为:“如不能为儒,则医卜、星相、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将过去被人瞧不起的职业作为子弟可以选择的职业,反映了家训在择业观上的进步。治生、制用以及择业观的变化,丰富了古代传统家训的内容,为传统家训的发展拓宽了天地。宋代以后,论述这些问题的家训越来越多。

4.全面系统、切于实用的居家指导型家训别开生面

与宋代以前相比,宋元时期的家训,在内容上涉及家庭生活的各个领域,治家理财、待人处世、教育子弟等无不论及,且极其详尽、具体,给家庭成员以居家生活方面系统、全面的指导,实用性很强。例如,司马光的《家范》对家庭成员及其亲属之间的关系分类阐述,几乎提出了调解家庭成员、亲属之间关系的所有规范;赵鼎、陆九韶、倪思对制订家庭收支计划、实行丰俭适中的合理消费方式、建立秉公理财的家庭生活制度作了切实可用的训示;而袁采的《袁氏世范》和郑氏家族的《郑氏规范》对居家生活问题的安排、指导更是详细、具体、周到。

5.更加重视家风的传承

良好的家风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家族子弟在家庭生活中继承父祖的优良品德和传统起着积极而有效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对家族良好家风的继承,在宋元时期的许多家训尤其是仕宦家庭的家训中都有所强调。司马光尤为重视家风对子弟的熏陶作用,告诫儿子司马康不仅自己要吸取寇准不良家风的教训,而且还要用这篇家训去训诫子孙,以继承祖辈节俭为荣、奢侈为耻的“清白”的家风。包拯在短短几十个字的家训中,要求为官的子孙不得贪赃枉法,保持清廉家风。贾昌朝不仅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孙进行道德教育,而且认为清白家风比加官晋爵更能光耀门庭。陆游在《放翁家训》中要子孙继承祖先宦学相承、清白俭约、注重节操的家风;在教子诗中反复告诫子孙“汝曹切勿坠家风”,要他们耕读传家、甘于淡泊、不贪富贵、重节崇德。元朝出身于皇族的大臣耶律楚材,也经常对儿子进行显赫家史的教育,要儿子努力建功立业,“勿学轻薄辱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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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忍痛斩侄

北宋时期的开明知府包拯,为官刚正不阿,两袖清风,竭尽正心,铮铮然有不可折之志气,凛凛然有不可夺之气节,深受百姓爱戴,被老百姓称为“包青天”。当时民间流传着一段俚语来赞美他:“包青天,包青天,三口铜铡金光闪,治罪污吏斩赃官!”作为从平民中成长起来的财税官员,包拯深知民之疾苦,对百姓尤为怜悯。他不仅正己甚严,而且要求其亲属和部下,不准贪赃受贿,徇私枉法。为了教育子女,警诫包姓子孙后代要克己奉公,继承包家清正的传统,包拯专门写了《家训》刻在石碑上,树在堂屋的东壁,以诫后世子孙。碑文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包拯之所以立如此决绝的碑文以警后辈,源自这么一个典故。

一天,包拯去陈州灾区放粮,有许多灾民来告他亲手任命的包勉的状。原来,包勉做沙县知县时,私吞救灾粮款,逼死人命。虽然因此罢了他的官,但百姓仍不服,又把状纸告到了包拯手里。

包拯见到民众情绪如此愤激,怒不可遏,于是下令将包勉迅速捉拿归案,开堂问罪。在事实面前,包勉没有抵赖,一五一十地将自己做的恶事都招了,供认不讳。但是,包勉希望包拯看在母亲的面子上对自己从轻发落。而且作出保证,从此以后绝对不再鱼肉百姓、横行乡里、胡作非为了。

包拯出生之后,黑得像炭一般,就被父亲当作怪物抛弃了,后来他大哥把他捡了回来。这个时候大嫂王凤英生下包勉才个把月,同时带两个孩子,不仅照顾不过来,奶也不够吃。为了养活包拯,王凤英忍痛将自己的儿子寄养到别处,抚养包拯到7岁。所以包拯喊大嫂叫“嫂娘”。包勉以为提到母亲后包拯就会心软,从而对他网开一面。

包勉的母亲听到儿子要被问斩了,爱儿心切的她去找包拯求情。包拯恳切地说:“嫂娘,侄子有罪,应当与民同治。如若治了罪,就是出于公心;如若不治罪,就是徇私包庇。‘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难逃惩罚。嫂娘一向正直,并且一再教我为官清廉,如果包庇了侄子,叫我以后如何公正地为百姓做事呢?”嫂娘听了这一席话,觉得包拯的话在理,便擦了擦泪说:“人家都称你‘包青天’,这是我们包家的光荣,你就依法处置吧。”

第二章 古代家训发展简史 - 图4包拯画像

于是,包拯依据法律历数包勉所犯的罪条,最终将包勉依法处斩。

宋元时期家训教化的途径与方式

1.通过家族组织实施家训教化

宋代家庭组织发展的突出表现是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增多。这些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族要能保持稳定,就要有良好的家庭秩序,而这除了国家法律的约束之外,更需要家族内所制订的规章制度予以保障,因此家训、族规从宋代开始增多,内容日益趋向详尽完备。同时,这也体现了宗族组织发展的要求。

这些家族不仅有家规族训,还依恃有得力而有效的教化途径:立族长(宗子)、置族产、修族谱、建祠堂。族长的地位、权威决定了对族人教育的强大影响力;族产以经济手段对族人恩威并施;族谱的修撰从精神上和组织上团结了族众,也直接进行了教化,不少家族的家谱中都有祖先的遗训;祠堂的修建不仅提供了全族祭祀祖先、举行重要典礼的场所,而且也是对族人传扬家风、实施教化的地方。

这些家族还制订了进行家规族训教育的具体制度以更有效地施行教化。例如,《郑氏规范》中规定:每逢初一、十五合家聚会时,朗诵道德歌诀、家规祖训,而且每天还在“有序堂”要未成年子弟朗诵男女训诫之词;并要子弟将家庭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制度规定自幼熟知。

2.更加注重可行性和养成教育

在宋元时期,有关居家日用、便于实行的家训日益增多。这种形式的家训,将道理的阐述与具体的实践结合起来,通俗易懂,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袁氏世范》在这类家训中尤为突出。作者袁采在该书后记中说自己撰写的家训可以使“田夫野老,幽闺妇女”都能明白,使人“能知”、“能行”,家训中关于治家、理财、处世等方法、经验的记述极为详尽具体。

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便是养成教育。许多家训都很重视通过养成教育,培养子弟的品德。司马光的《居家杂仪》就详细地设计了家教程序,将德育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从一出生开始,对婴幼儿期、少年期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施行不同的养成教育内容,对违背礼教的行为即使再小也要严格禁止;指导子孙读书方面严加选择,以免“惑乱其志”,力求“养正”。

3.教育思想和训喻方式更加开明、平等、科学

宋元时期的家训出现了较为开明的教育观念和平等、科学的教化方式。比如,袁采家训在教育思想和方法上就很注重民主意识、讲究科学方法:在家庭和睦的问题上,他主张需要父子、兄弟等双方的交流、理解和相互适应,多从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在子弟择友交友的问题上,反对前人重在禁防的做法,希望子弟能从实践中学习择友处友的方法,以增强其鉴别力和抵抗力。

4.以惩罚辅助教化的方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从现有的家训资料看,在宋代以前,传统家训侧重于劝喻和说理,很少用惩罚来辅助家庭教化。宋代开始,采用惩罚来辅助教化的增多是古代家训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变化。经济上的惩罚如范仲淹家族的范氏族训《义庄规矩》,其中规定:“诸房闻有不肖子弟因犯私罪听赎者,罚本名月米一年;再犯者,除籍,永不支米。”南宋赵鼎的《家训笔录》等家训作品也有对品行不端子弟进行经济惩罚的条文。至于肉体上的惩罚,从司马光的家训开始,以后的肉体惩罚的程度逐渐加重。

除了经济、肉体上的惩罚以外,不得葬于祖坟、开除族籍(削谱)一类的精神性惩罚也开始出现。不过,这类惩罚宋元时期还不多见,到了明清时期,则日渐增多,并成为统治家族成员的家规族法,对维护封建社会后期的社会秩序起到辅助国家法律的重要作用。

第五节 明清时期的家训

长达500多年的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自盛转衰的时期。但在中国传统家训发展史上,却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并从清代中期开始,由鼎盛时期逐步走向衰落。

明清社会的经济政治概况

公元1368年,以朱元璋为代表的农民起义军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建立了统治中国近三百年的明王朝。

由于元末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加之连年战乱不已,社会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土地荒芜,人烟稀少。作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的帝王,朱元璋深知老百姓的生活状况直接关系到治乱兴亡,认识到“民富则亲,民贫则离,民之贫富,国家休戚系焉”,因而自即位起就十分注意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废除了元代的不少弊政,颁行了许多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措施。此外,朱元璋和明朝后来的统治者还推行了一些有利于工商业的措施。

在明朝时期,自然经济和社会生产都获得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到了明朝中叶,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均超过了前代的水平。这一时期,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和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工商业城镇逐渐兴起,商业资本更为活跃,商人数量大大增加。值得一提的是,明代中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在手工业部门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第二章 古代家训发展简史 - 图5明太祖朱元璋像

洪武初年(1368年),沿袭元朝的政治建制,中央设中书省,由丞相掌管;地方设行中书省,总揽全省大权。后来,朱元璋发现中书省权力过大,便于1376年废行中书省,在全国设置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主管民政、财政;另设掌司法的提刑按察使司和掌军权的都指挥使司。“三司”互不统属,皆由中央管辖。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又以“谋不轨”的罪名杀了左丞相胡惟庸,撤销了中书省,将权力分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管,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制的废除,极大地加强了君主的集权。明成祖朱棣进一步削藩,调整中央行政机构,加强集权。另外,明代统治者还设置了廷杖之刑,成立了专门保卫皇帝并从事侦缉活动的特务机构锦衣卫、东厂、西厂等,残酷迫害人民和正直的官吏。

清代的中央政权机构在沿承明朝制度的基础上,做了些改动。为了加强皇帝的集权,康熙时设立南书房,初步削弱了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的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雍正即位以后,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他先是收回了诸王的兵权,后又设立军机处,由其亲信执掌,军机处完全听命于皇帝。

明清的统治者还大兴文字狱以禁锢人们的思想,钳制社会舆论。清朝统治者为了消灭所谓的异端邪说,还大肆搜集明末遗老之书,凡认为含有对他们不利内容的书籍,就加以篡改或烧毁。这种思想上的压制,更使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空前的强化。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对明清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清时期家训发展的历程

明清时期,随着人口增多,小家庭大量产生,加之民族危机加深,大家庭也发生了分化:一部分得到强化、扩大,发展更为完备、严整;一部分则急剧败落。总的来说,大家庭逐渐“衰老”,开始向现代家庭转型。这一时期中国传统家训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1.明初至清代前期:鼎盛时期

虽然没有关于明清时期的家训数量的确切记载,但有些材料可以参照。有人统计,《中国丛书综录》中所列书目记载的“家训”一类著作,公开印行的就有117种,而明清两代就占了89部,其中明代28部,清代61部,清代的大多集中于鸦片战争之前。而且,目前我国典籍中流传至今的家训,也以明清两代数量最多。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族谱的发展得到佐证,因为族谱中大都附有本家族先人的族规族训、家法家诫之类的家训。但据资料记载,直到宋代末年,族谱的编修尚不普遍,当时的学者欧阳守道说,现今“世家”,也少有族谱,虽是“大家”,但也“往往失其传”。而宋以后族谱的编修才日益普遍,尤其是明清时期到民国时期,无论是大家贵族,还是平民百姓,族谱的修撰一直是盛行不衰,所以我们可以确定无疑地说:明代和清代(前期)是中国传统家训发展的鼎盛时期。

在明清时期,家训著作的数量迅速增多,家训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领域更为扩大。内容上既有一般的家训,也有专门训诫商贾之类的家训;作者既有帝王显宦、学究宿儒,也有普通百姓;形式上既有长篇鸿作,也有箴言、歌诀、训词、铭文、碑刻;方式上既有循循善诱的说理激励,也有家规族法的惩罚条文。

2.清代后期:整体衰落与局部发展的时期

鸦片战争的失败,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伴随着中华封建帝国的日薄西山,发展了3000多年的传统家训也逐渐失去了昨日的辉煌,日渐走向衰落。但是,这个衰落的过程并非是直线下坡过程,而是一个主体“滑坡”、部分“爬坡”的曲折过程。部分“爬坡”主要指洋务派领袖及改良主义思想家、启蒙思想家们对家训的新贡献。

鸦片战争失败后,一批新派官僚开始在清朝统治阶级内部产生,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就是其中的主要代表。与食古不化的旧官僚相比,这些被称为洋务派的“新”官僚,是一批能够睁开眼睛看世界的人。他们在反思鸦片战争失败以来屡屡被洋人欺负的原因时,能够认识到要摆脱落后挨打的被动局面,就要学习资本主义的科学技术,富国强兵,于是在中国掀起了一场以“自强”、“求富”为标榜的封建制度的“自救”运动。洋务运动自19世纪60年代兴起,直至90年代甲午战争的失败而告结束,虽然只有短短30年的时间,而且洋务派们的目的还是借学习资本主义的某些东西,来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但尽管如此,这些洋务运动的领袖们在办洋务的过程中还是接受了资本主义的一些新思想、新观念,对资本主义的教育制度、家庭模式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新思想、新观念不仅表现在他们从事的洋务运动中,而且表现在他们对子弟家人的教育指导上,为中国传统家训教化带来了一股“新风”。

首先是在教育、培养子弟成才方面,最鲜明地体现了洋务派所开创的家训新生面。与以前的家训相比,他们在家教指导思想上发生的重要变化就是顺应历史潮流,形成了一种开明的教子意识;在治学、择业方面的指导是强调读书与世事历练的结合,倡导经世济用之学。此外,在对子弟家人为学之道、处世哲学的传授和养生健体教育方面都对传统家训增加了新的符合时代精神的内容。

家书训示不仅是洋务派家训在教化形式、途径上的一大变化,也是传统家训形式上的一个发展。以家书教诫子弟家人,虽然古已有之,但篇幅不多,内容也不全面。洋务派领袖们的家训基本上采取家书的形式教家训子,这主要与他们长期在外为官,军务、政务繁忙有关。他们的家书虽然篇幅长短不一,但内容却极为丰富广泛,涉及治学、修身、处世、政事直至保健、书法等诸多方面,尤其是曾国藩、左宗棠的家书最为突出。

此外,需要强调指出的另一点是,在这一时期,洋务派领袖的主要代表之一曾国藩将中国传统的仕宦家训推向了巅峰。他既继承中国优良的家训传统,又不拘于古人,适应时代的变化,在家训的内容和教化方法上都有许多发展和创新。

明清家训内容及教化实践的特点

与以前历朝历代的家训相比较,明清时期的家训,无论在教化内容、途径还是方式方法上都有了许多重大的变化。归纳起来,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宗规族训和家法惩戒的加强

明代的《蒋氏家训》、清代石成金的《天基遗言》、刘德新的《馀庆堂十二戒》、麻城的《鲍氏户规》、绍兴山阴的《吴氏家法》等都是较为有代表性的家法族规。这些家法族规比之前代更具严厉性、威慑性,这与明清专制统治的强化和对程朱理学的推崇及道德法律化的特点有关。

2.贞烈观念的强化及女子家训的增加

明清时期,贞操观念呈现出日益强化的趋势。明太祖朱元璋曾亲自力倡这种贞节观,明政府也大力表彰贞妇烈女,明清家训中有很多宣扬贞洁观的内容。在此种贞操观念束缚下,奴役广大妇女的吃人礼教发展到了极端,无情地吞噬了千千万万妇女的青春和幸福。当然,这种贞节观在一些开明的家训作者那里也有不同看法的,他们在自己的家训著作中甚至还明确表明了对寡妇再嫁的认同或宽容态度。此外,明清时期也出现了很多女子家训,《女四书》、《内训》、《温氏母训》、《庭帏杂录》、《新妇谱》等都是由女子亲自撰写或写给女子的家训,将女训的发展推到极端。

3.择业观念的变化及商贾家训的繁荣

与前代的家训相比,此期的家训在择业观上有了明显的变化,即不再单纯地要求子弟习举业、走仕途,而是主张因人而异、因才而异、灵活择业,并提倡学习一些经世济用之学,这在清代尤为突出。商贾家训的繁荣,源自于明清时期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择业观念的转变。明清时期,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工商业城镇逐渐兴起,商人数量大大增加。明中叶时,各行各业各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相应的,在意识形态方面,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前那种贱商贾、薄工技的观念,“民家常业,不出农商”,成了当时人们包括仕宦的共识。这就为商贾家训的兴起和繁荣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使得家训百花园中,商人家训的花朵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也为现代人研究传统家训中有关商品交换、商业经营的伦理观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此外,重视个人节操及民族气节的教育、“家庭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创设、强化宗子教育、限制子弟不良行为的戒律的增多等,也都是这一时期家训发展中的重要特点。

另外,还要指出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明清家训中还含有许多不信天命、鬼神,反对封建迷信的内容。姚舜牧的《药言》、石成金的《天基遗言》、许汝霖的《德星堂家订》及曾国藩等人的家训中这方面的内容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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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家训:旧学为体,西学为用

张之洞(1837—1909年),字孝达,号壶公,晚年自号抱冰老人,祖籍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出生于贵州兴义府(今贵州安龙县)。张之洞是清末洋务运动的重要倡导者之一,近代重工业的创始人,同时也是晚清杰出的教育家。

张之洞出生时,他的父亲张瑛时任贵州兴义府知府,因此,张之洞自幼就接受了良好的封建教育。同治二年(1863年),张之洞考中一甲第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从此踏上仕途,官居显赫。

第二章 古代家训发展简史 - 图6张之洞像

从同治六年(1867年)起,张之洞先后任浙江、湖北、四川等省学官。在各地倡导兴建书院,培育人才,对晚清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十年的学官生涯,也使他与教育结下了不解之缘。此后,他历任湖广、两江总督。在任时,兴办了许多实业。1907年张之洞被调回京城,担任军机大臣、体仁阁大学士,且兼管学部。第二年,清政府决定将全国铁路兴建权收归国有,便任命张之洞为督办粤汉铁路大臣,兼督办鄂境川汉铁路大臣。慈禧死后,张之洞以顾命重臣晋为太子太保。

作为洋务运动的主力干将,张之洞强调向西方学习,欲借西方的技术来达到强国的目的。这一点在他的家训中有深刻的体现。张之洞非常重视对后辈子女的教育,他从子女的实际情况出发,让他们大胆进入西式学堂,学习军事,并鼓励他们出国留学。

他还主张子女以贫民的身份去了解百姓的生活,直到今天,这种注重亲身实践、体谅民苦的教育方法依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主张学与用要结合起来,要在真正的生活实践中锻炼自己的素质,培养正确的人格。

张之洞曾做过多年的学官,对当时的教育状况很了解,他提出“旧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主张,他想要构建一种中西文化共存的模式。但是,在民族危机深重的局势下,他的这种思想没能得到实现,但他的这一主张,是“独尊儒术,维护大一统”思想的突破,有着明显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