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中国民俗源远流长,古往今来,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华夏子孙的思想与行为。在当今的中国,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旅游界,对它的关注更是与日俱增。然而,因认识的角度不同,人们对中国民俗事象的理解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异。

第一节 众说纷纭说民俗

民俗的概念与内涵

有关民俗的概念,中外学术界至少有数十种之多,真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1.中国古文献的界定

民俗一词,在中国早已有之。《管子·正世》就曾提到:“料事务,察民俗。”《礼记·缁衣》载有:“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矣。”《史记·孙叔敖传》记载:“楚民俗,好庳车。”《汉书·董仲舒传》也说:“变民风,化民俗。”

在这些古文献中,民俗之“民”字系指普通百姓,换句话说,就是庶人,可以衍申为民间的意思。它与《尚书·五子之歌》的“民惟邦本”以及《孟子·尽心下》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中的“民”字含义基本相同。而“俗”字则为习惯、习尚。汉文“俗”字最早见之于《卫鼎》等西周青铜铭文中,《说文解字》训为“习也”,《吕氏春秋·孝行览·长攻》注谓“常也”,《荀子·富国》解释为“民之风俗也”。也就是说,某一种行为经屡次、经常的重复或模式化,便演变成为俗。所以,魏阮籍在《乐论》中称:“习而行之谓之俗”。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民俗,即为百姓习尚、民间习俗。

2.现代学者的阐释

虽然“民俗”的概念在我国早已确立,但作为民俗学上的一个术语的“民俗”则是从外国传来的。19世纪上半叶,欧洲流行一种叫“大众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的学问。英国学者汤姆斯对此非常不满,在1846年首次提出“民俗”这一概念,引起英国学术界的轰动。1878年10月,世界上第一个“民俗学会”在英国成立,从此,“民俗”在欧洲成为通用语。“民俗”传入中国则是20世纪20年代的事。1922年12月,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出版《歌谣周刊》,在它的“发刊词”中第一次使用“民俗”术语。1927年11月,中国第一个“民俗学会”在广州成立。翌年3月21日,《民俗周刊》出版。这样,“民俗”在中国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承认和运用。

有关“民俗”这一概念的理论阐述,现代学者分歧较大,也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但其中形成共识的有:

(1)民俗的主体是群体而非个人。无论学者对群体的理解如何,都没有否认过这一点。他们都认为,民俗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发展而发展。虽然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刻,某个人物的行为对民俗有一定的影响,但效果是有限的。只有当个体行为被集体所接受、仿效、传承,它才能演变为民俗。

(2)民俗是一种特殊文化。文化是人类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人类文化结构看,文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乡土农民文化,二是城镇市民文化,三是仕官文化。自民俗学诞生以来,中外学者无不把民俗看作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文化现象之一。例如,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威廉·巴斯寇姆在1953年发表的《民俗学与人类学》一文中说:对人类学家来说,民俗是文化的一部分,但不等于整个文化。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1古代民俗剪纸

(3)民俗事象具有模式性。民俗是由众多民俗事象构成,民俗事象在社会中一旦形成,就表现为民俗模式,成了一个自控又自动的表演系统。民俗模式体现在时间的节律上就是,只要适合这一民俗事象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条件不消失,它会在群体“被人们遵照,无止境地重复出现”;体现在民俗构建上即为,按某种稳定的程式或步骤有秩序地展开。如春节就要进行扫尘、祭灶、吃年夜饭、守岁、燃放爆竹、祭祖、敬财神、拜年等程序,这些程序中民俗含有具体步骤。“我们对民俗的认知是与我们对民俗模式的把握密不可分的。当我们观察个体的活动以及群体在特定情境中的活动的时候,我们并不能直接就把它们当作民俗,因为它呈现给我们时,它们只是个别的、一次性的。只有当我们观察到它们的重复呈现之后,我们才能确认它们为民俗。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确认它们体现了某种模式之后,我们才能确认它们为民俗。”

综上所述,民俗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一定的群体为适应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而逐渐形成的一种程式化的行为模式和生活惯制,以民族的群体为载体,以群体的心理结构为依据,表现在广泛而富情趣的社会生产与生活领域的各个方面,是一种集体性的文化积淀,是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它创造于民间,传承于社会,并世代延续承袭。

风俗的概念与内涵

所谓风俗,是指在某一特定的社会文化区域内人们所共同遵循的行为模式或社会规范。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视民间风俗的优良传统,许多早期的史书都提到了风俗的重要意义。《汉书》说“观风俗,知得失”,《新唐书》说“为政必先究风俗”,这些都成为历代国君恪守的金玉良言。统治者不仅会亲自过问风俗民情,还委派官吏到各地考察民风民俗,比如《诗经》中的国风部分就是周代乐官到民间搜集歌谣,了解各诸侯国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而形成的。在制定国策时统治者都把这些风俗作为重要的参照,并由史官载入史册。对普通百姓来说,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根据当地的习俗行事,了解该地忌讳和禁止的事情,避免违背了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入乡随俗,入国问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汉语中“民俗”和“风俗”的内涵是很接近的。不过,“民俗”一词侧重于“俗”的主体,即民众;而“风俗”一词则侧重于“俗”的特性,即容易流传的特征。但在很多情况下,“民俗”和“风俗”其实是可以通用的。

风俗礼仪在中国历史上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礼”与“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上层统治者总是把民间的“俗”规范化、体系化,并设官员加以管理。“一部《周礼》,与其说是周代的礼制礼法,不如说是周代民俗的礼制化和官制化。”应劭在《风俗通义》的序中说:“为政之要,辩风正俗,最其上也。”正因为如此,统治者才会强调移风易俗,突出其教化的功能,“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对礼和俗进行了整合就是礼俗”。

风俗和礼仪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二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上层统治者高举礼仪的旗帜,通过以礼化俗的过程,把其推崇的社会观念形态推向整个社会,使民众的世俗生活理性化,成为民众习而不察的日用之学。所以,二者相互依存、彼此影响、共同发展,并加强了上层文化和下层文化之间的双向交流,同时强化了民众的地方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增强了中华文化的凝聚力。

习俗与礼俗

说得更直白一些,风俗其实就是习俗和礼俗的合成。

1.习俗

“习俗”这个名词出现在先秦时期。《荀子·荣辱》记载:“注释习俗之节异也。”《战国策·赵策》也记:“常民溺于习俗。”秦汉以降,“习俗”的使用相当普遍。《史记·秦始皇本纪》说:“遂登会稽,宣省习俗,黔首斋庄。”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亦讲:“人主以好恶喜怒变习俗。”

“俗”字如前所叙。“习”字最早见于商代的甲骨文,字形作“习”,上部象形鸟的羽毛,下部为声符,东汉《说文解字》解释为“数飞也”,即反复飞翔的意思。后来,随着汉文化的发展,“习”在本义的基础上又引申为复习、学习、习惯、习性。“习”与“俗”的意义相近或相通。根据以上解释,习俗简而言之,即为地域性很强、阶层性明显、相沿积久的一种群体性的习惯和非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故《荀子·儒效》说:“习俗移志,安久移质。”杨惊注:“习以为俗,则移其志;安之既久,则移本质。”颇有道理。

2.礼俗

中国向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称。“礼俗”实为礼仪与风俗的缀合。

礼,朱熹注《论语》曰:“谓制度品节也。”章太炎《检论》释礼为:“法度之通名,大别为官制、刑法、仪式是也。”它泛指我国周朝以来维护统治阶级专制统治的礼节仪式,是一种制度化了的道德规范与行为规范,具有导向性和强制性的特征。根据现代学者的研究,礼源于俗,俗先于礼。礼一经形成,成为一种“理想形态”的行为规范,并凝结成典章制度,就与俗有了明确的分野。但是,礼对俗具有极大的渗透、影响和制约力量,统治者在实践礼的过程中,当一部分风俗发展到符合统治者需要时,统治者便将礼的原则融进这部分风俗中,从而将“礼”与“俗”不同程度地统一起来——这部分风俗就升华为礼俗,成为“礼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与此同时,礼俗一经统治者纳入礼仪之道,加以推广,对整个社会生活便产生巨大的调控和影响作用,它的普及也得到大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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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风”纳凉

古代的老百姓主要靠扇子纳凉,扇子多是用竹编的,古人称之为“摇风”,又叫“凉友”。经济条件好的人家会买用绢帛制成的扇子,摇起来也轻松。如果是文人墨客再在扇面上写诗作画,还真有些情趣。如果是达官贵人,在酷暑则可以享受“人工风扇”带来的惬意。“人工风扇”即在一个轴上装上扇叶,轴心上拴有绳索,仆人手摇轴心上的绳索,扇叶被带动旋转则可产生凉风,当然布衣是享受不起这种风扇的。

风俗、民俗、习俗与礼俗的相互关系

风俗、民俗、习俗、礼俗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普遍存在,它们一方面构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又对中华传统文化和中华儿女的社会生活施以重大影响。

从宏观的角度讲,风俗、民俗、习俗、礼俗关系十分密切,彼此相互依存,互为表里。它们既源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又与社会生产、生活水乳交融,混同一体;既是社会生产与生活的一部分,又是没有个人版权的群体文化;既是倾向性的社会行为,又具规范性的特征。在某种特定场合,它们可以通用。

从微观的角度分析,它们之间是有差异的。

(1)概念界定的范围广狭不同。风俗概念的外延最广,不仅限民间习俗、礼俗,还包括朝野上下、雅俗共有的风气、时尚和惯制。习俗次之,它包含官方和民间的习惯。民俗再次之,礼俗最窄。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2古代民俗画

(2)传承时间不一。民俗、习俗、礼俗和风俗中的绝大部分均具有历史传承性,但风俗中的有些风尚却只能短期被仿效、“趋同”,不能长久地传承下去,转化为俗。

(3)功用强弱相异。风俗、民俗、习俗是人们为应付各种环境,满足各种需要而不断积累创造出来的,它们对人们的生活影响无所不在。这种影响不是急风暴雨、强制性的,而是和风细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它一经形成,便长久传习,融入人们的意识和行为之中。礼俗既具民俗、习俗的特征,又具礼制的特性,对社会的规范带有强制性和整合性。一个人的行为如果有悖于礼俗,便会遭到严厉的责难和制裁。

风俗、民俗、习俗和礼俗关系紧密,给我们的研究工作带来一些困难。但通过上面的分析,它们的本质已比较清楚,界定也较明确。民俗就是民间习俗,我们开展特色旅游,需要大力开发的,就是中国的民俗。

民俗的形成原因

任何一个民族的民俗事象的产生、发展以及传承都离不开当时的历史背景、政治环境、人文地理、经济基础、文化传统等因素,所以民俗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决定民俗的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

1.政治原因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绝对的、单纯的民俗事象,它体现了该民族、国家的社会政治要求,并在一定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按照一定的规律来反映。当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为了达到政治目的,一方面采取愚民政策,一方面采用压制手段,使民俗适合自己的需要。如我国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封建统治者都对民俗的形成、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从婚丧嫁娶、社交礼仪以及生产、生活中的各种信仰及禁忌,都充满了该历史时期封建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

2.经济原因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基础始终决定着上层建筑。民俗作为一种文化事象,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对民俗的产生、发展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比如,目前欧美的大部分民族已进入现代社会,甚至是后现代社会,亚洲的许多民族正在步入现代社会。但世界上仍然有一些民族生活在前现代社会或原始社会,由于从事的经济活动不同,从而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各不相同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3.地域原因

民俗对自然环境有很强的适应性和选择性,有什么样的自然环境,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民俗。不同地域的民族,无论是居住、服饰、婚丧、交通、饮食等民俗都各不相同。就居住而言,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由于环境的影响必须“逐水草而居”,所以至今还居住在容易搬迁的帐篷式的“蒙古包”里,西北黄土高原的人们则住窑洞住宅;就服饰而言,行进在大漠之中的阿拉伯人习惯穿传统的宽大长袍,生活在恒河两岸的印度妇女则身着沙丽;丧葬习俗也各有千秋,丧葬方式有土葬、天葬、水葬等,丧葬礼仪也有所不同,新加坡人办丧事悲痛欲绝,印度尼西亚巴厘人则把丧事当做白喜事办,热闹非凡。

4.信仰原因

民间信仰或宗教信仰对一个民族民俗的影响非常深刻,很多重要民俗都与民间信仰或宗教信仰有关。由于人们对天地、日月、星辰、水火、雷电等自然物或自然现象的崇拜,对虎、鸟、蛇、桃树、柏树等动植物及图腾、祖先的崇拜,对财神、门神、河神等神灵的信仰,对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的信仰,产生了五花八门的民俗,并体现在社会生产、生活、饮食等诸方面。另外,中国的许多民俗仪式都源于“天人合一”的信仰,而西方的许多民俗都源于“神人合一”。

中国古代民俗的特征

民俗尽管种类繁多,内容丰富,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民俗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民族性与地域性

民族是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共同心理特征的民众共同体,是民俗的载体。民俗是民族的标志,不同的民族受历史条件、经济生活、地理环境和宗教信仰、语言艺术等多种文化传统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的民俗。而同一类民俗在不同的民族中又产生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就是民俗的民族性特征。正是由于此特征,民俗才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如游牧民族的骑射,山地民族的采集,以及西南少数民族的“抢婚”仪式与“试婚”习俗等都体现了民族性特征。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3泼水节狂欢

常言道:“十里不同规,百里不同俗。”民俗在空间上受到一定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地域的制约,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这种地域性特征的形成与各地区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生产发展及社会风尚传统的独特性有关,使各类民俗不同程度地带有地方色彩。例如,饮食民俗中的粤、闽、皖、鲁、川、苏、浙、湘八大菜系,其地域性就十分突出。

2.集体性与类型性

民俗的集体性是民俗的本质特征。民俗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有的是集体创作的,有的是先由集体中的个别人创造,经集体的认可加工而形成的。经过集体一代代的传承和完善,才使民俗的丰富多彩有了可能。如神话、民间故事、民间小戏、民歌对唱等。

民俗的类型性是指民俗的内容和形式方面彼此的相似性。这是人们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和共同遵守的标准。因为民俗是由民众创造、传承和使用的,因而缺少个性,如社交礼仪民俗、人生礼仪民俗。

3.传承性与播布性

民俗的传承性是指民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纵向延续。民俗产生以后,得到社会的承认,就时刻约束着人们的行动和意识,并经久不衰地为人们所承袭。如许多民族的祭祖仪式、丧葬仪式世代传承;我国许多民间传统节庆活动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历经各个时代的风雨,到目前仍被不同程度地继承和沿袭。正是在这种世代传承过程中,民俗才成为民间约定俗成的事象。

民俗的播布性是指民俗在空间上的横向传播。一定地域、一定民族的民俗会随着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相互交往(如婚姻、迁移等)而向外扩散。民俗的播布性形成了多元民俗文化的相互间的碰撞、吸收和发展。如西方饮食文化中的麦当劳、肯德基等传入我国后,逐渐被大中城市市民所接受,并融入了我国饮食文化的内容。

4.稳定性和变异性

民俗体现着某个地域、某个民族绝大多数人的集体意识,被大多数人共同遵守,一旦形成就有较强的稳定性,往往许多年不变或变化很小,即使是一些落后的习俗,由于在民间根深蒂固,改变起来也很困难。中国经过了许多次的社会变革和朝代更替,有些民俗在不断完善和补充的基础上,一直传承到现在。如元宵节的吃元宵、清明节的扫墓、中秋节的赏月等习俗,在先秦两汉就已经定型,一直沿用至今。

变异性是指民俗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流传过程中引起的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民俗作为世代相传的事象,不是代代依旧、一成不变的,而是因历史时代和经济条件不同、地方生活不同、民族传统不同,在流传中自然变异。根据不同民俗事象的变异规律,可以继承优良传统,使美好的民俗发扬光大,对存在弊端的民俗逐步优化和完善。但民俗的变异性不能理解为随意以个人意志强行改变,这样只能适得其反。

民俗的变异性实际上是民俗文化自身的调整。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民俗事象大都是古代民俗传承变异的结果,所以传承性与变异性是民俗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统一体。正是传承基础上的变异和变异过程中的传承,才形成今天绚丽多姿的民俗事象。

5.神秘性与实用性

就民俗事象本身性质来说,神秘与实用是传统民俗的一大特征。大多神秘的民俗行为,都是服务于民众的实用目的,即人们的生活需要。

民俗的神秘性大致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人们在从事某项民俗活动时常带有一种神秘心理,认为习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具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如动植物崇拜、图腾与祖先崇拜、民间禁忌等,都有一种不可理解的神秘性;另一方面,有些民俗活动本身表现出一种神秘气氛,如各种驱邪赶鬼的神秘仪式等。当然,神秘心理与神秘行为在民俗事象中是不可分离的。

实用性是民俗最本质的特征。尽管民俗种类繁多,形态各异,但其中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用性。民俗服务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人们依赖民俗结成相互关系,依赖民俗开展生产,依赖民俗繁衍后代,依赖民俗寻求精神愉悦。民众创造了民俗,民俗服务于民众,直接适应了民众精神与物质生活的需要,因此,无论民俗表现得多么神秘,多么奇异,实用是其根本目的。如巫术信仰就是人们希望利用神秘力量达到为自己服务的目的。当然,民俗的实用性,不仅仅表现在信仰心理方面,更重要的是许多民俗活动在民众实际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着实用的价值。

民俗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民俗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民俗又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即便是现在,民俗仍以其独特的魅力,发挥着巨大的社会作用。

1.民俗的社会维系作用

民俗是世代传承的事象,在传承过程中,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使社会保持稳定,使社会成员保持向心力和凝聚力,并以约定俗成的力量约束着每个社会成员的行为,这就是民俗的社会维系作用。这种作用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让人们愿意自觉地去遵守,或者潜移默化地让人们以无意识的习惯性思维或者活动去遵守,形成相同或相似的思维方式或价值观念,从而成为一种群体的标准模式,成为人们认同自己所属集团的标志。如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虽身处异国他乡,但他们通过讲汉语、吃中餐、过中国传统节日等方式,与自己的民族保持认同。

2.民俗的规范作用

民俗作为一种民族统一体所共有的事象,约束和控制着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行为。民俗的这种规范作用,虽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但总是以一种社会习惯的力量出现,无形中支配和调节着人们的行为。从衣食住行到婚丧嫁娶,从社交礼仪到精神信仰等一切人类社会生活都不知不觉地受民俗文化的影响和制约。

3.民俗的教育作用

人是社会成员之一,人的一生都生活在民俗中,民俗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教育作用。诞生礼使他出生,民间文学中的儿歌、故事等教他如何分辨是非、认识社会,称谓和交际礼仪使他理解人际关系,成年礼、婚礼使他懂得对社会、家庭的责任,生产民俗和衣食住行民俗教他如何面对生活,丧葬礼送他离开这个世界。在忙忙碌碌的一生中,民俗的教化作用教育培养了他尊老爱幼、大公无私、热情善良、乐于助人等美德。

4.民俗的娱乐作用

民俗的娱乐作用是指对社会成员产生的愉悦调剂作用。人类创造文化的目的就在于享用它。在劳动创造的过程中,人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娱乐活动,借以休息放松、调节精神、享受劳动成果。民俗文化中的娱乐,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如游艺民俗中的民间歌舞、民间戏曲、民间竞技、民间游戏等是最具参与性、最富娱乐性、最有旅游吸引力的。人们可以在参与的过程中,尽情享受民俗活动的魅力。除游艺民俗外,在其他众多的民俗事象中,传承于民间的大部分民俗活动,都带有极为浓厚的娱乐性质。如傣族的泼水节、侗族的花炮节、藏族的罗布林卡节(意为“世界快乐日”)以及德国慕尼黑的啤酒节、世界各地的狂欢节等,这些活动可以调节生活,提高旅游者的情趣、陶冶情操,达到悦目愉心的效果。

5.民俗的审美作用

民俗的审美作用是指民俗对社会成员产生的愉悦审美。它和民俗的娱乐作用是紧密相连的。民俗文化中的许多内容,几乎都是以审美为主的,如民间工艺、民间建筑、民间服饰、民间文学等。人们通过对民俗的感知得到一种美的享受。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俗旅游资源较高的审美价值,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和喜爱。

6.民俗的交流作用

不同民族,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民俗事象,民俗的差异性正是民俗的魅力所在,因而民族、地域间需要不断交往以增进了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的交往愈加便利,交往的内容愈加多样。在交往过程中,必须重视和承认文化的差异性,而最大的文化差异就是民俗,所以人们必须通过不同民俗的相互交流,以了解不同民族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认识与不同反映,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一面,从而维护世界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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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冷饮

古人没有电冰箱冷镇食品、制造冰块,官府在冬天大量贮藏天然冰雪于冰窖中,一旦夏天到来有钱人家便买来冰块或者白雪,拿出来摆放在居室当中就成了“冰盘”。冰雪在融化时不断散发凉气,这制冷的效果丝毫不亚于今天的空调,还不耗电,不污染环境。宋代经济繁荣,冷食花样翻新,民间出现了果汁加冰块的冷饮。元代蒙古人喜爱乳品,他们把果汁、乳品和冰雪混合在一起食用,这种冷饮算是冰激凌的雏形,后来马可波罗把这种吃法带到了欧洲,经过改进后才有了今天的冰激凌。

第二节 民俗的类型划分

中国民俗凝聚着几千年来中华儿女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向往以及文化创造,它存在、表现、渗透于社会生产与生活的各个领域,用“无时不有,无所不在”来形容是最恰当的。归纳起来,我国的民俗不外乎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和意识民俗三大种类。

衣食住行——物质民俗

物质民俗,是中华民族在物质生产、消费和流通中所形成的文化传承,系中国民俗的多层次结构中的基础层面。物质民俗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九个方面:

1.农耕民俗

我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由于气候、地形、土壤等自然条件因素差异,各地在农耕的作业方法、农具使用、作物品种、生产仪式和信仰等方面产生了不同的特点,并沿积成俗。大体上说,秦岭——淮河线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属水田农耕民俗类型,以北归旱地农耕民俗类型。

2.畜牧民俗

这是我国草原民族蒙古族、裕固族、藏族等的主要生产民俗和汉族、南方山地少数民族的辅助生产民俗。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青藏高原东缘一线的西、北,属牧区畜牧民俗类型,以草原为生产空间。分界线之南之东为农耕区畜牧民俗类型。

3.渔猎民俗

捕鱼、狩猎是一种古老的生产方式,起初在我们先民的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随后因生产力的发展,退为次位,但至今仍为乡民的物质生产补充,在个别地区甚至还相当重要。从民俗地理学的角度看,只要有山林、江河、湖海的地方,都分布有渔猎民俗。渔猎民俗,根据其内容,存在着渔业民俗与狩猎民俗两种类型。

4.手工业民俗

手工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分工很细。长期以来,它们是作为传统农业的辅助而存在的。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参差不齐,手工业的种类和技术含量差别较大,因而反映在民俗行为和习惯上,也就千差万别。一般而言,少数民族地区的手工业民俗比较贫乏,汉族地区相对丰富。

5.商业民俗

这是指商业领域中的习俗惯制,从商业经营的对象来考察,商业民俗又有贸易民俗与金融民俗两种类型之分。

6.服饰民俗

这是指人们(主要是平民百姓)衣着穿戴的习俗惯制。其产生多缘于抵御风寒、保障人身安全。后来,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文化的发展,服饰民俗由简趋繁,由粗至精,由少到多,日益体现出一个地方、一个民族、一个群体的审美情趣和伦理观念。质料、款式、色调、工艺构成了服饰民俗的基本要素。

7.饮食民俗

这是人类在维持生命和进行节日庆典时,渗透进自然、社会、历史因素,而升华形成的饮食文化。包括饮食惯制、饮食结构、饮食口味、饮食器具和烹调方式等。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青藏高原东缘分界线以北、以西区域,饮食结构属动物脂肪蛋白质型;分界线以南、以东区域,属植物淀粉型。中国饮食民俗还讲究餐具与菜式的搭配,让人们在饮食中得到美的享受。

8.居住民俗

居住源于人类保障身体健康、安全的栖身行为。中国居住民俗经历了洞穴居、巢居——穴居、半穴居——地面居的进化过程。民居的类型主要有窑洞式、穹庐式、干栏式、上栋下宇式等。民居的建筑讲究选址、布局。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4窑洞民居

9.行旅民俗

这一民俗又称交通民俗,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的传承形态:行旅的习惯路线,出行凭借的交通工具,出行的仪式。

整体制约——社会民俗

社会由人组成,人与人之间通过生产、生活形成各种各样的群体,群体的结合和交往便产生了社会民俗。社会民俗一旦约定俗成,人们的言行就受到它的制约。社会民俗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人生礼仪民俗

人从生到死都必经几个阶段,作为人生旅途中各阶段标志的界点礼仪,构成了人生礼仪民俗。人生礼仪民俗的核心为育儿礼、成年礼、婚礼、寿礼和葬礼。在中国传统习惯中,五大礼仪都有隆重而繁琐的仪式,深受中国封建礼制、礼教的影响,它是所有民俗事象中礼制成分最浓、传承最为稳定、最受人们重视的民俗。例如,婚礼,从先秦“六礼”开始,后虽几经简化,但其主要礼仪仍在传承,为全体中国人所遵循。

2.岁时节令民俗

岁时节令民俗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发展与天文历法、农业生产以及原始崇拜、宗教信仰有密切的关系。它的构成有两个必备条件,一是有具体、稳定的日子;二是有一定的民俗活动。我国民俗性的岁时节令很多,从内容上考察,大致有农事节日、宗教节日、祭祀节日、纪念节日、文化游乐节日、庆贺节日、商贸节日、社交节日等八类。节日的活动越来越丰富,娱乐性、礼仪性也日益增强。

3.社会结构民俗

社会是个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基本结构单位,如家庭、家族、亲族、乡里聚落、社团、帮会等。这些基本结构单位为维持其延续和发展,维系成员间的感情,逐步形成了传承民俗与习惯。社会结构民俗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它包括组成形式、管理职能、交往礼仪、惯用语言等方面的内容。

4.游艺民俗

指历朝历代民间以娱乐为主要目的、群众所喜闻乐见、具有表演(演示)性和广泛群众基础的文化娱乐活动的总称。游艺民俗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调节剂,广泛分布在各个时节,尤以重大节庆和庙会集市最为丰富精彩。常见的有游戏、竞技、歌舞、工艺美术、技艺、口承文学等门类。

精神世界——意识民俗

意识民俗是一种深层次的民俗事象的总和。它体现的是人们以信仰为核心的心理活动和操作行为。意识民俗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有原始信仰方面的,包括对天地、日月、星辰、云雾、风雨、雷电、山石、水火等大自然的崇拜,对虎、熊、鹿、貂、鸟、蛇、桃树、柏树等动植物崇拜以及图腾、祖先崇拜;有宗教信仰方面的,如对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的信仰,对财神、灶神、门神、福神、禄神、喜神、土地神、药王、关帝、河神等民间神灵的信仰;有禁忌方面的,包括岁时禁忌、人生禁忌、饮食禁忌、起居禁忌、出行禁忌、社会交往禁忌、生产禁忌、语言禁忌等;还有巫术方面的,如占卜、灵符、诅咒、测字、算命等。

意识民俗五花八门,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以上是中国民俗种类的基本概括,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民俗学研究的深入,中国民俗的内容必定会不断扩大和变化,民俗对社会的作用特别是在旅游业方面的贡献将更加巨大。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5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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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祖庙

妈祖庙又名天妃宫、正觉禅院、海觉寺、天后庙,俗称妈阁庙。妈祖庙相传由居澳的福建乡亲创建,一向由漳州、泉州、潮州乡亲组成的“三州同乡会”值理会管理。妈祖庙位于澳门南端妈阁山西麓,是澳门最古老的寺庙,创建于明朝弘治元年(1488年),迄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

妈祖庙供奉的是护航海神妈祖,闽语妈祖就是母亲的意思。每年农历3月23日是妈祖的诞生日,在这一天,庙里都要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善男信女纷纷前来烧香祭拜,祈求平安吉祥。葡人抵澳之初于庙前涉头登岸,并以“妈阁”之闽语一音转为“马交”(MACAU),成为澳门的又一别称。妈祖庙与普济禅院、莲峰庙并称为澳门三大禅院,始祖庙为三大禅院之首。

妈祖庙是一座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古老建筑。庙前一对镇门石狮,雕工精美,神情威严,形态逼真。传说是300年前清人的杰作;庙内花木错落,岩石纵横,景色清幽,由大殿、石殿、弘仁殿、观音阁4座建筑物组成,它们之间用石阶和曲径相通,曲径两旁的岩石上有历代名流政要或文人骚客题写的摩崖石刻;庙中有大殿、石殿、弘仁殿和观音阁,均飞檐凌空,气势雄壮。庙内的一块洋船石尤为引人注目,上面雕刻着古代海船的图形,船的桅杆上挂着一面写有“利涉大川”的幡旗,是人们喜爱的“一帆风顺”的图景。据说已经有400年的历史。妈祖庙依山面海,风光宜人,古木参天,环境清幽。几百年间文人雅士们留下的无数题词石刻,更为这座古庙平添了几分雅趣。

妈祖庙平时香火不绝,每年农历除夕和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天后”神诞,香火更甚。四方香客云集于此上香拜祀、叩首祈福,并举行丰富多彩的节目助兴,这时妈祖庙上紫烟弥漫,一派祥和,这就是澳门八景之一的“妈阁紫烟”的景色。“妈祖”现在已不仅仅是善男信女们崇拜的“天后”,而且形成了一种国际文化现象——“妈祖文化”。

第三节 古代民俗的发展历程

古代民俗在先秦经过了长期的孕育,在秦汉时期初步形成,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经历了变异和重构,隋唐时期不断地整合与发展,五代宋元时期又经历了一次变异与重构,明清时期再次整合与发展。清代后期,由于西方文化的进入,民俗开始了由古风俗礼向现代风俗的历史性转变。

民俗的产生与发展

哪里有人,哪里就有风俗,民俗顺应人们的生活需要而产生。中国的民俗产生于独特的自然和文化环境之中,与中国民众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民俗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受到时间、空间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古语有云,“五帝不袭礼,三王不沿乐,此因时而异者也”,而“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此因地而异者也”。

秦汉以降,汉族民俗一直以礼俗的形式呈现出来,除丧葬礼外,还有婚礼、诞生礼、冠礼、寿礼、祭礼、社交礼及年节中的礼仪等,不一而足。“礼”代表着上层文化的建制,而“俗”则代表着一般民众生活所遵循的风俗。在我们所经历与熟知的诸多民俗事象中,总是俗中见礼、礼中含俗,难以区分。风俗礼仪是上层文化和下层文化不断互相交流、融合的结晶,“礼”向下扩张渗透影响民众生活,而“俗”也会上升为国家礼制。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非常重视考察民风民俗,自古以来有“观风问俗”的制度传统。《礼记·王制》记载,君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好恶,志淫好辟”。唐太宗时置观风俗使,巡行天下,之后历代沿袭,几成定制。在观风问俗的基础上,历代朝廷都重视移风易俗。《礼记·乐记》:“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礼俗互动是中国风俗礼仪发展变迁的重要特点,以礼化俗是传统社会中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礼俗教化沟通着政府与民间、精英与民众,树立了许多为社会各阶层共享的价值观念。中国古代有胥老摇铃之制、三老之制等以礼化俗的教化方式,一直延续至清。而观风问俗,则是行政者的必备能力。礼俗教化传统对整个社会都有巨大的渗透力量,所谓“上以风化下”,宋以后尤甚。相应的,民间的风俗也会影响上层礼制的建立和调整。

秦灭六国后,统一了政治、思想、文化和风俗礼仪。秦王朝在秦国风俗礼仪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六国的礼仪,形成所谓“秦礼”,用来规范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矫正各地的风俗。汉代将“三纲五常”确定为伦理规范、社会秩序的最高准则,明确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强调社会的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别。这一时期创制出了许多礼仪,如叔孙通起朝仪、定宗庙仪法;武帝草巡狩、修郊祀、建封禅、兴大学;刘歆、王莽营明堂、辟雍;东汉明帝时定南北郊、冠冕、舆服制度等。这些礼制文化不仅规范了上层社会的风俗礼仪,也向整个社会扩散,对民众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比如,汉代日常生活中的冠、婚、丧葬、乡饮、大射、投壶等习俗,就明显地受到上层礼制的影响。又如,民间本流行正月初一食鸡蛋的习俗,但南朝梁武帝信佛,认为鸡蛋是小荤,下令禁止,于是这一习俗后来就湮没无闻了。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6古代烟锅

上层的风尚喜好也会对民间的风俗礼仪产生影响,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后汉书·马援传》载:“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白居易《时世妆》:“时世妆,时世妆,出自城中传四方。”王安石则认为:“京师者,风俗之枢纽也……旦更奇制,夕染诸夏。”

另一方面,民间风俗文化也促使上层礼制作出调整和修改。上层文化对俗加以吸收,并上升为礼。比如,古代礼制规定“婚礼不举乐”,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婚礼纷纷奏以鼓乐,这一习俗为统治者所吸收,后世婚礼举乐就成为礼制的一部分。又如,古礼并无寒食墓祭的例行规定,但在唐代无论士庶百姓都于此日大举墓祭,后来朝廷就下诏把寒食墓祭纳入礼制,“永为常式”,并且还针对这一习俗活动制定了朝廷官员的放假制度,以便他们回家扫墓祭祖。又如过生日,本来只在民间流行,最早的史籍记载见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隋唐时,连皇帝也过起了生日,并名之曰“千秋节”,成为全国性的庆典。到了宋代,以皇帝生日而定的节日全进入了礼制文化的范畴,生日风俗也就被提升到了礼的高度。

中国风俗礼仪的发展,尤其是汉族风俗礼仪的发展还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许多风俗事象形成于初民社会,或呈一种原始信仰的形态,或带有野蛮、粗犷的风格,在发展历程中逐渐理性化、文雅化、儒化。在秦汉时人的日常生活中,儒家的影响渗入到民间时俗的方方面面。以饮食风俗为例,先秦儒家饮食礼仪对汉代产生了较大影响。从汉代画像砖、画像石、帛画、壁画中常见的宴饮图来看,汉代普遍遵循着一套饮食礼仪,其中最重长幼、尊卑、亲疏、贵贱,做到了循序有别。《史记·武安侯列传》上记载,丞相田羛举办家宴时,田蚧坐在东向的首席上,他的哥哥坐在仅次于他的南向座位上。身为丞相的田蚧不能因为哥哥在场而违礼,因为他的官位比他哥哥高,只有东向坐才符合他的丞相身份。秦汉时期的婚姻家庭生活更是被纳入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中,人们对婚仪“六礼”的遵循便是一例。

多元交融是风俗礼仪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春秋战国时期,赵武灵王“出胡服令”,实行“胡服骑射”,大大改变了中原地区的服饰风俗礼仪,带来了中国服饰的一场变革。而葡萄、胡麻、胡椒、胡饼等的引入,则影响了饮食风俗礼仪的发展,琵琶、胡笳、笛等乐器也大大丰富了中原的音乐。据《后汉书·五行志》记载,汉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魏晋南北朝是胡汉风俗大交汇、大融合的时期,北方少数民族胡坐的流行,改变了汉民族自古以来席地而坐的习俗;衿褶的流行则改造了传统的袍衫之制。在近代的中西文化交流中,中国传统的风俗礼仪也发生了许多改变。

中国风俗礼仪的发生、发展、演变过程可以大略分为以下六个阶段:先秦、汉魏六朝、隋唐、宋辽金元、明清以及近现代。

风俗礼仪在先秦经过了长期的孕育,在秦汉时期初步形成,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经历了变异和重构,隋唐时期不断地整合与发展,五代宋元时期又经历了一次变异与重构,明清时期再次整合与发展。清代后期,由于西方文化的进入,风俗礼仪开始了由古代风俗礼仪向现代风俗礼仪的历史性转变。

简朴粗野的上古民俗

民俗是人类最基本的文化样态,起源于人们生存的基本需要,包括物质生存的需要和精神生活的需要。自从有了原始人群,便有了民俗文化。民俗是原生态的文化,它与人的身体特性和自然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那时候的人们出于生存需要,形成了各种衣食住行的习俗,同时他们也会根据自己的感受想象世界、编织世界,由此形成丰富的文化习俗。

上古民俗具有简朴粗野的特点:一方面,此时的习俗生活是全民性的;另一方面,原始信仰支配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并对当时的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上古民俗粗野生动,充满了生命的力量。

上古民俗经历了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两大时期。旧石器时代,“未有丝麻,衣其羽皮”,人类食肉寝皮,打制石器,以简单的捕捞、狩猎、采集为生。那时已经有了集中安葬死者的葬俗。距今约18000年前的山顶洞人的尸体上撒有赤铁矿粉,周围还陪葬有简单的生产工具,说明当时的人们已经有了灵魂的观念。婚姻习俗也从族内群婚发展为族外婚。新石器时代农业文明的发展,使人类从完全依赖自然发展为可根据季节、时令等利用自然,同时人们的居住方式也由游牧变为定居。定居方式的确立为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扩大,文化成果的积累与丰富奠定了物质基础。这一时期,手工业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大标志,不仅为农业提供了灌溉工具,而且还提供了生活器具与器皿,人们可以利用陶器来煮东西,奠定了后世的饮食习俗。麻纺与丝纺的发明和发展,则促进了服饰文化礼俗的发展,服饰在上古社会渐渐成为祭祀与身份的标志。这一时期,玉器是重要的礼器,其有祭祀的功能。同时,在新石器时代,氏族组织发展,母系氏族繁荣,原始宗教活跃,自然崇拜、灵魂信仰盛行。

1.饮食习俗

上古社会,人们饮水最初依赖自然水源,因此大多数的聚落都分布在河流的枝杈,后来逐渐出现了凿井而饮的方式。这一时期的水井形制多样,有浅坑水井、圆形竖穴井、木筒浅井、圆形木构深井、圆形深井、方形小构井等,并发展出了与饮水有关的习俗,如夏至淘井换水。茶和酒在那时都已出现。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区的人们以粟、黍为食;黄河流域以南地区的人们则种植水稻。从考古发现可知,此时已经出现了丰富的食品加工工具,如石锅、石磨盘、杵臼等。杵臼的发明,标志着当时的人们可以对粮食进行更精细的加工。根据文献记载,上古有多种烹饪技法,包括石燔法、炮烧法、石烹法、竹筒煮食法、蒸煮法等。多种烹饪工具和餐具也已出现,如釜甑、饭铲、饭勺、匕等。

2.服饰习俗

传说黄帝发明了衣裳。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已经发明了骨针、纺轮等服饰制作工具,以及头衣、体衣、足衣等服饰。同时还有各种体饰,如头骨变形、扁头等头饰,披发、编发、结发等发饰,佩戴耳环、玉块等耳饰,以及绘面、文身等身体装饰。

3.居住习俗

最初,人类如其他动物一样,野处群居。《周易》载:“上古穴居而野处。”晋代张华《博物志》则记载:“南越巢居,北朔穴居。”《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项峻《始学篇》说:“上古皆穴处,有圣人教之巢居,号大巢氏。今南方人巢居,北方人穴处,古之遗俗也。”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可知,北方的初民从山洞穴居向半穴居发展,并最终建起了房屋;在南方,人们则因地制宜地从巢居发展出了干栏式建筑。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7新石器时代居住遗址

4.人生习俗

成年礼是对将要成年并进入社会的成员的考验和教育。上古社会的成年礼是通过身体发饰的改变来实现的,如文身绣面、拔牙、穿耳、割礼、束发、开脸、换装等。大汶口文化遗址中有拔牙的成年礼遗迹。上古时期已有了灵魂的观念,并有特定的葬俗,对亡魂进行安顿,此时有土葬、火葬、树葬等土葬的方式有平地掩埋、洞穴土葬、土坑葬等,墓葬头向西或向东。安葬的方式有仰身直肢葬、俯身葬、屈肢葬、割肢葬等,每一种方式都基于特定的习俗心理。如割肢葬,用于那些非正常死亡者。在新石器晚期已经有了固定的墓地,山顶洞人的遗址就呈现出这一时期公共氏族墓地的情形。那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死亡是人生的转换,而非终点。从考古发现的上古遗址中可见各种随葬品,如生产工具、生活用具、食物、装饰品、武器等,还有的以猪随葬。

5.信仰习俗

这一时期的灵魂观念与自然崇拜盛行。人们确信灵魂可以脱离物体永恒存在,灵魂可以流动。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动植物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与此同时,巫术盛行。巫是人鬼神的媒介,在当时备受尊重。早期社会,巫既是权力者,也是牺牲者。巫觋利用法术的灵活解释控制事物与社会群体,也承担着巫术失灵后面对惩罚的风险。

初具形态的先秦民俗

先秦时期以农耕文化为特征的华夏民族,其风俗文化圈已基本形成,各种风俗活动已具雏形。夏代资料不多,习俗不可考。从出土的大量商代甲骨文,可以看到当时的占卜、殉葬等习俗。周代礼俗文化发达,并有传世经典,这时的礼俗文化也成为后代礼俗文化的源头。如在农业生产风俗方面,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二十四节气逐渐出现,并相继产生了与此相关的农业气候、耕植、祭祀、庆典等风俗事象。在婚姻习俗方面,周代已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中说“男女同姓,其生不番”。这时出现了男女婚姻的中介人——“媒妁”。《诗经·卫风·氓》曰:“非我愆期,子无良媒。”《仪礼·士昏礼》规定了缔结婚约的六道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切都成为后来秦汉统一风俗的主要习俗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先秦礼俗变化交融的时期,这一时期为秦汉以后中国文化新形态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春秋战国,长期分裂,数百年间,战乱不息,“礼乐征伐白天子出”的格局被打破。“周末崩离,宾射宴飨食之则,罕复能行,冠婚饮食之法,又多变迁”。秦汉之前,除黄河中游地区的中原风俗外,我国境内还存在着许多各具特色的地域性风俗,它们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中原、齐鲁、燕赵、荆楚、吴越、巴蜀等地的风俗文化各具特色。因此,风俗文化的融合和定型尚有待于国家统一。

先秦时期礼俗关系密切。礼偏重于社会上层的、贵族的、系统化的言行规范;俗偏重于社会下层的、民众的、比礼更具有广泛性质的属于约定俗成的言行规范。

比如婚俗,《诗经·国风》中的诸多诗篇所呈现的当时民间男女结为夫妇的做法,都有约定俗成之势。《诗经·卫风·氓》曰:“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堍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里说的是,迎娶之前,一要媒人提亲,二要进行卜筮以决定吉凶,然后才来迎娶。可见,以媒人为中介的习俗,是礼仪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贿”,即嫁妆,说明那时已有纳采之礼。从《礼记·曲礼》所载“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可以推测婚姻六礼皆须媒人传递消息使双方商定。《仪礼·士婚礼》载“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注:“达,通达也,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

以媒人为中介的婚俗不仅民间通用,而且影响到了贵族,甚至地位至高无上的周天子亦须如此。《春秋·桓公八年》载“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说的是周桓王欲娶纪女,使鲁为媒。周代还设有“媒氏”之职。《周礼·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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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民放生习俗

“放生”是藏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民间习俗,属于民俗宗教活动范畴,各地表现形式大致相同——生灵放归大自然,任其自生自灭。

放生作为一种藏族民间文化,在广大藏族地区因富裕程度不同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仅表现手法多样,心理、目的也各异。

感激、疼爱。农区家家有耕牛,地里的活它出力最多,农民对耕牛爱护备至,农活累的时候,每天都要给耕牛开小灶;对耕牛从来不乱打更不会随意杀掉,直养到它老死为止。有些人家还将自家老死的耕牛头埋在地里,待其皮肉腐烂后,把骨头取回家,并在头骨的正方刻上六字真言,挂在自家的屋檐下,表示对它的怀念、对它的感激和尊重。

无论农区牧区,藏族人家家养奶牛,喝的牛奶、用的酥油都是它的恩赐,所以在家畜中奶牛也最受宠。许多山村都有将奶牛尤其是老奶牛放生的习惯。有些奶牛从小就生活在主人家,跟随主人一二十年,和主人家庭建立了很深厚的感情,为主人家做出了不少贡献,“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所以当它老了后,主人对它就更加关心、更加疼爱,不打不杀任其自由地生活。

求家人平安。为了求家人平安而专门放生,这种做法在藏区最为普遍。有的人为了求全家人的幸福和吉祥,就将自家某一特定的牛或羊作为放生对象,任其自由生长,不耕、不驮、不杀、不售,死后其皮肉也都不用。也有的人家在自家的羊群中选出一只或几只公羊放生,在它的耳朵上穿个孔,系上不同颜色的布条以示区别。在康巴藏区山里草坝子上,常年散落着几只、几十只一群的放生羊,其主人已经完全放弃了对它们的所有权。

在康巴藏区,最常见的、为数最多的是放生公鸡。当家里有人生病时,就请活佛或道士打卦,然后将一只或几只公鸡放生,把它送到神山或寺庙里,不管不杀,即使它回到家中也不杀,任其自生自灭。在那些地方的神山或寺庙周围,四季都有成百上千只公鸡,都是当地人放生的。

变动融合的汉魏六朝民俗

汉魏六朝是中国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形成了社会生活文化、政治制度文化、思想学术文化的时代特色。这一时期民俗文化也得到了新发展。一方面,行政区划和自然区划的结合,为民俗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空间条件;另一方面,礼制文化下沉,演变为乡里习俗的生活方式。同时,佛道二教也扩充了民众精神习俗的范围。

秦王朝建立之后,统治者依靠法令和刑罚来纠肃风气,清除恶俗。两汉时期,统治者继续以政权干涉的方式对风俗进行整饬,如下令禁绝“淫祀”,“移书属县,晓谕百姓,民不得有出门之祀。督课部吏,张设罪罚”。他们还力图将一切风俗习惯纳入儒家的道德规范之中,以达到“整齐风俗”的目的。当时,统治者将先秦流传下来的包括婚礼在内的各种礼制,均加以重新整理和规范。例如,平帝元始元年,诏“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十、郎、吏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并马”,婚仪被纳入儒家模式,要求与传统六礼完全相同。汉儒还根据经学强调衣着服饰的尊卑等级:“王者必复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表德劝善,别尊卑也。”在出行方面,王莽曾“奏为男女异路之制”。经过两汉统治者的大力整肃,汉代的异地异俗开始出现趋同的态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地出现了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格局。汉族各居住区的衣食住行、婚姻、丧葬以及其他礼仪习俗,都逐渐呈现出大同小异的形态。

与此同时,除夕、元旦、人日、元宵、上巳、寒食、端午、七夕、重阳等主要岁时节日的习俗内容,也在两汉时期基本定型。如最能体现年俗文化内涵的贴门神、挂桃符、逐傩和放爆竹等习俗,在汉代均已出现。

魏晋南北朝是社会文化大变动的时期,中国古代民俗文化观念与生活方式在这一时期发生了重大变化。异族风俗文化改造和丰富了中原汉族的风俗礼仪。

魏晋南北朝时期,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在迁徙和战争中先后进入中原,并趁晋朝统治者内部争斗时,利用不同的方式,在传统汉族聚居区建立起自己的政权。他们给汉族地区带来了胡服、胡床、胡食、胡坐等少数民族的游牧文化,引起了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强烈碰撞和频繁交流,刺激了风俗礼仪的变动与重构。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8胡床

胡服、胡坐、胡食等胡族风俗的融入,大大地改变了汉族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是汉族对胡族踞坐方式的吸收,汉族本是席地而坐,胡床等坐具的传入使汉族原先的坐具发生了改进或变革,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改变了汉族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席地而坐的习俗,甚至影响到礼仪与观念。又如袴褶这一胡服对汉族的影响。袴褶是一种满裆裤,穿起来更加合体,适于劳作和行伍。胡服首先在军队中盛行,后来逐渐扩散到民间,使汉族男子的衣饰从上衣下裳向上衣下裤转变。

这一时期佛教在民间的普及也极大地影响了风俗礼仪的发展。佛教在民间的普及,又刺激了本土宗教——道教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是道教、佛教传布弘扬的兴盛时期,凿石佛、造寺庙、修炼服药以求成仙不死一时大兴,四月初八浴佛节、七月十五盂兰盆节,人死丧葬做斋七、百日等习俗应运而生。

兼容并包的隋唐民俗

隋唐两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各种封建政治制度不断完善的时期,这一时期风俗经过不断整合,已显现出完备、定型和成熟的状态。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相比,隋唐民俗的演变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特征。

隋唐两大王朝的建立,重新确立了完善的中央政权,整个社会环境安定,统治者也领悟到“正俗调风,莫大于此”,把引导、协调民风作为整顿朝纲的重要部分。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来倡导和推广自己认为适宜的社会风尚。例如,唐代统治者下令废止正月末最后一天的送穷节,而由朝廷颁诏提倡以二月初一为中和节。过节时,皇帝给在京的大臣赐宴,各地官员在当地宴飨属官;上司给下属赠刀、尺,表示为政要谨慎裁度,地方官员要向上级献农书,表示不忘农事;一般百姓亲友邻里之间要用青袋子装着优良的谷物、瓜果种子互相赠送,表示关心农业;村社都要提前酿造“宜春酒”,届时祭祀勾芒神,以祈求丰收。这类由统治者亲自推行的习俗,影响到的区域非常广,为大江南北不同地区的百姓共同恪守和传承。

唐代是继汉代以后政治、经济、文化均取得杰出成就的鼎盛时期,即使在当时世界范围内也居于领先地位。唐人生命充实,处世态度豪迈乐观,有着享受人生、亲近自然的强烈渴望,并闪此对风俗加以改造。这一时期风俗礼仪的游艺娱乐性质呈日益加强之势,集中体现在节日风俗礼仪上。

汉魏时期就已经盛行的三月三上巳节,本是祓禊求吉、招魂续魄的节日,巫术意味极强。但是到了唐代其巫术意味逐渐变淡,取而代之的是饮宴游玩、尽情享乐,唐人的许多诗篇郁描绘了上巳节时嬉游欢乐的场景。而百寒食禁火、清明上坟之时,趁机踏青郊游、饮宴作乐,也是唐人所举。

唐代还是都市民俗兴起之时。随着长安、洛阳等都市的兴起,都市民俗也日益丰富。同时唐代对外交流频繁,丝绸之路的开辟扩大了文化交流,也对风俗礼仪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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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假文身:古代面花

我们都以为唐代女性化妆的时候胆子特大,敢把一对金箔剪的小鸟贴在颊靥的部位,制造人工的“笑涡儿”。可宋代女性出手更奇,用黑光纸剪成花样,贴到双靥上。更有甚者,在流传到今天的宋代皇后画像上,无论尊贵的皇后娘娘,还是立侍在两旁的宫女,都用大粒珍珠贴在脸上,做成立体的面花儿。从画面上不难看出,这种面花是在绢罗等轻巧材料上贴铺翠毛,形成翠蓝的底色,然后在其上粘缀洁白的珍珠,用翠毛的青碧鲜明来映衬珍珠的莹白光润。标准的宋代皇后面妆,在额心、双靥以及近鬓的颊边,都要贴饰珍珠的面花儿。

另外,在宋代,海上贸易繁盛,名贵香料源源不断地进口到中国,因此,用香料做的面花儿,就成为宋代化妆史的一个小小亮点。如相传宋人陈敬所著《陈氏香谱》中,就记有“假蔷薇面花”的做法,配料是“甘松、檀香、零陵香、丁香各一两,藿香叶、黄丹、白芷香、茴香各一钱,脑麝为衣”,总共要用十味香料。把所有这些配料都研成细末,用蜜调成糊,然后用木范做成小花,晾干后,就成了香氛浓郁的贴面花钿。

《陈氏香谱》还记载了一种做香面花的方法,竟然完全用天然香料做成。在提取龙脑香的过程中,为了物尽其用,要通过密封加热的方式把香樟木料中的最后一点残余也升炼出来,这最后一次的提取所得叫做“熟脑”,有边角料的性质,不堪再用于制作珍贵名香了,于是,宋人就用它制作面花以及耳环等小饰物。

除宋代宫廷中奢侈的珍珠面花之外,这种饰面之物一般都用轻薄材料做成,背面涂有鱼膘胶做的“呵胶”。“呵胶”的优点是遇热即融,化妆的时候,用嘴对着面花儿背面呵一呵热气,然后就可以把这小花儿贴上面颊。卸装的时候,用水一洗,面花应手而下。说起来,古代的面花,与近两年少男少女喜欢贴的假文身非常相近。

多元交融的宋辽金元民俗

唐宋之际,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明显而深刻的变化,世俗化、伦理化是这一转变中的重要特征。世俗化的理学赋予了社会生活的意义,理学的诸多观念转变为原则和规则进入到民众生活中,最终变成了民众习而不察的知识与习惯,并成为新的习俗。士绅阶层常常通过家规、家礼、族规、乡约之类的规定,特别是童蒙读物的传播,传递着皇权和理学所共同提倡的传统知识、历史记忆和社会法则。从宋以来的戏曲、说唱文本中,我们也可以明显感觉到和以往不同的浓厚的伦理道德意味和趋向。南宋时期有相当多的《劝农文》、《谕俗文》、《劝孝文》、《劝学文》等通俗教育文本,包括朱熹、真德秀这些著名学者都亲自撰写这类东西,参与理学世俗化的进程。他们反复规劝世俗民众,要勤于务农、遵守乡俗、去恶从善、孝顺父母。“请诸父老,常为解说,使后生弟子,知所遵守,去恶从善,取是舍非,爱惜体肤,保守家业,子孙或有美质,即遣上学读书学道修身,兴起门户。”通过这些将知识和观念世俗化的途径,士绅阶层在民众中传播着一种新的生活理念和信仰,并建立了一种新的伦理道德秩序。在这种世俗化与伦理化的趋向中,平民生活尤其是市民生活凸显,宋代的笔记及话本小说多有呈现。

元代,外族的入侵并未阻挡这一趋势,原本非正统的理学被吸纳到主流意识形态中。在政治意识形态的笼罩下,儒学进一步政治化与制度化,也进一步世俗化,开始以一种更强有力的方式影响日常生活。明初的统治者们更加强调儒学尤其是理学的正当合理性,科举制度的确立使儒学的世俗化越发严重,程朱之学更加深入社会生活,他们所提倡的伦理道德成为现实生活世界的一般知识、观念和信仰。

两宋时期,国家再度分裂,汉、契丹、女真和党项的势力此消彼长,几个政权并立。北宋与辽、西夏三足鼎立。南宋与金、元南北对峙。宋与各个并立政权之间既有征战,也有相对持久的和平时期。各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频繁交流,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一方面,汉族文化层层推进,成为文化交流与融合的主导力量,同化了少数民族;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的习俗观念和粗犷风格也影响了汉族。南宋定都临安,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又一次人口大迁徙,汉族人口大批南迁到南方各少数民族的居住区。元朝时,大批少数民族内迁中原,又有大批汉族人被遣发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南北交汇,不同民族交互杂居,促进各民族风俗的融合。

多元融合是宋元时期风俗礼仪演变的主要特点。比如,北方金人统治下的汉族与女真人错杂而居,“民亦久习胡俗,态度嗜好与之俱化,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尽为胡矣”。北宋末年,“胡乐蕃曲”大最输人中原地区,使当时京师“街巷鄙人,多歌蕃曲”,“素袖佳人学汉舞,碧髯宫伎拨胡琴”。女真的习俗甚至还传到了南宋都城临安,使临安街上的服饰、音乐为之一变。最为明显的是宋元时期汉族火葬习俗的流行,其起源即来自辽、夏、金等少数民族。到了元代,由于统治者采取民族歧视政策,故元末汉族士人为能“速获仕进”,多效仿蒙古族的语言、服饰,“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上庶咸辫发椎髻,深檐胡帽;衣服则为袴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者易其姓名为胡名,习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9《清明上河图》局部

这一时期都市民俗进一步发展,都市里的游艺百戏,节日盛况令人瞩目。在世俗化的同时,民俗的娱乐性进一步增强。

百态并发的明清民俗

明清时期处于传统社会的后期,城市经济发展,市民阶层扩大,市民文化影响日益深远;书院、学校等文化教育机构广泛设立,出版业发达,民间著述丰富;精英文化在向下层传播、渗透过程中不断世俗化;宗教文化的流行,促成了社会信仰的复杂化。

明代中后期,社会风俗礼仪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此时是一个弥漫“世变”氛围的历史阶段,社会生活与之前的传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服饰上“去朴从艳”,文艺上追求“异调新,旨”,知识上转而“慕奇好异”。货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制度改革与社会变革,冲击了传统的价值观念,使财富上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这一时期通俗书籍、日用庶民文献大量涌现,市民文化蓬勃发展。此时佛教向着世俗化的方向发展,佛教的地狱观念、果报观念深入人心。

白银货币化冲击了明代一系列的制度。晚明时,统治者进行赋役改革,实行一条鞭法,税收折银,以银代役,使赋役制度由实物征收转为货币征收,人身依附关系的占有变为依赖货币的经济关系。白银货币化的趋势也就意味着白银在流通中充当了货币的职能,人们使用白银进行交易,也就促进了商品化的深入。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钱成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东西,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万历年间,浙江张应俞撰《杜骗新书》,虽然该书后来被视作小说,然而从其内容看,更像一本让大家谨防上当受骗的指南。该书收集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诈骗案,共分24类,83篇,其中有74篇是关于使用白银进行交易买卖及欺骗的,占总数的90%。白银在书中参与的交易买卖,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了日常生活的吃穿用度,如买油、买猪、买布、裁衣做鞋、乘船坐轿等;也有置田产、开店铺之类的大宗财产的买卖;还包括买进学、买举人之类的交易。

传统社会向来重本轻末,且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但到了明清时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当时的社会上一反千百年来形成的“重本轻未”的风俗观念,而信奉“农商皆本”,各地民众纷纷改农从商,弃农习技。社会上拜金之风愈演愈烈,以至人人“喜厚利而薄名高”。自古被奉为“人道之始”的婚姻大事,向来重视“门楣求其称,婿妇惟其贤”,但晚明时,已“良贱不及计,配偶不及择”,“女家许聘,辄索彩礼”,惟以“富贵相高”。连许多风俗事象本身也被赋予浓重的商业色彩,一些大型的民间文娱活动,往往由商人的会馆、公所出资组织,或由巨商大贾赞助牵头(如北京的花会组织,清代乾嘉以后大多已转为商业性演出),连过年这样的重大节日,也被商人用来搞促销活动。

晚明时期,小贩行商落迁定居而为坐贾,在户籍制度上设立商籍,商人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参加科举,跻身士人的行列、此时商贾子弟进学入仕已成大观。同时,许多士人转而经工商,可以从“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态”的晚明小说来看这种士商互动。

晚明礼会,三教融合的趋势进一步深入。与整个社会世俗化的趋势一致,宗教也更加世俗化,这也意味着宗教进一步深入人心。关帝、文昌帝君、观世音菩萨、玄武大帝、碧霞元君、灶神等都是此时民间广为奉祀的神灵。佛教深入人心,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和观念都产生了影响。妇女在家持斋念佛在晚明时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其中包括上层社会的妇女,也包括城市和乡村中的普通妇女。在晚明小说的捕述中,人们常常被劝修行,修行之人有女性也有男性,并且遍及各种职业。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相信各种报应形式的作用,此时的人们普遍相信人在遭遇非正常死亡之后,亡魂总是寻求机会对当事人实行报复,当事人因此而无故自残或遭横死。此时的笔记中多有因果报之事的记述,还出现了大量冥报类的小说,即演述人入冥所见地狱景象的小说。

世俗化的深入还体现为对人的关注,人们的求神拜佛也更加人性化。人们所供奉的俗神中,绝大多数是历史人物,如关羽、岳飞、文天祥等。明代的末代皇帝朱由检在浙江宁波一带也被当做神来供,名之曰“朱天菩萨”。

第一章 古代民俗概论 - 图10古代庙会剪纸

明清时期,庙会兴起。各地的民间庙会,本是迎神拜佛的信仰活动,但发展到了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乾隆以后,其活动内容除娱神外,更多地注入了娱人的成分。庙会习俗已从单纯的祭祀习俗发展成为具有浓厚商业氛围和热烈娱乐气息的综合性民俗活动,逛庙会成了具有娱人、悦神双重文化意义的习俗。如京城的逛庙,规模盛大,活动内容丰富。而南方的傩舞,在清初还是一种纯粹的驱鬼辟邪活动,但到了清代中叶时,已逐渐吸收了娱乐的成分,最终演变成以娱人为主的傩戏,并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

近现代以来,中西文化交流日益加深,西方的风俗礼仪逐渐传入,对传统风俗礼仪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开始更新,有些风俗礼仪日渐式微,传统礼俗发生了变化和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