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教育日益完善的一个特殊时期。几次兴学活动使宋朝全国具有了自上而下的各级学校,府学、州学、县学、社学日益完备,蒙学开始走上了理性化、科学化的发展阶段,书院教学活动走向了制度化的道路,一批有重要影响的书院诞生。从此,中国古代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一节 宋代时期的教育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经济与文化教育最繁荣的时代之一,儒学复兴,理学兴起,社会上尊师重教之风盛行,社会政治也较开明廉洁,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宦官乱政和地方割据现象。宋代政府大兴水利,大面积开荒,又注重农具改进,故农业发达,丝、麻、毛纺织业和手工业也非常发达。

宋朝的“重文”教育政策

经过了200年的分裂割据之后,北宋王朝成为一个新的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国家。鉴于唐末、五代时期各地节度使拥兵自重、割据称雄迫使王朝灭亡的教训,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宋朝就确立了“兴文教、抑武事”的文教方针。同时,长期的动乱与割据使儒家正统的纲常伦理沦丧,文化教育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成为恢复封建统治秩序的直接障碍。为此,北宋王朝在建立初期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措施,不断降低武职官员在朝廷中的地位,把尊孔崇儒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努力恢复伦理纲常,促进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这些政策与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抬高文人的政治地位,实行重文偃武的文化政策

北宋建立初期,宋王朝采取了削弱武将兵权、任用儒臣执政等策略来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兵变给社会带来混乱。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宋王朝实行以文治军,重用文人儒臣的政策;另一方面,重振科举制度,增加录取名额,以鼓励读书士子奋发进取,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科举取士制度是稳定人心、扩大社会统治基础的良策,是维系宋朝社会稳定的精神柱石。为此,宋朝统治者通过科举大量取士。

2.尊孔崇儒,复兴经学教育

为了推行重文偃武政策,宋代统治者大力推行尊孔崇儒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儒学的地位。措施主要有两个:

首先,恢复、重修各地被战乱毁坏的文宣王庙(夫子庙),尤其是东京、长安、曲阜三地的文宣王庙。北宋初期,各地孔庙在唐末、五代的战乱中大多被破坏,沦为废墟,破败不堪。为此,宋太祖一上台就诏令各地修葺文宣王庙祠宇,并亲自撰赞文,表彰孔子、颜回的伟大功迹。962年,宋太祖命国子监增葺祠宇,塑绘先圣、先师像,设置《开成石经》,完善藏书的库府、堂宇,并命人镌刻石经《重修文宣王庙记》。

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 图1《开成石经》拓片

其次,祭孔、封孔,封赐孔子后裔,提高儒士的社会地位。宋太宗即位后,在983年明确规定,选用的人才“须通经义,遵周孔之教”,以此来竭力提高儒士的社会地位。同时,宋太宗还于976年打破科举惯例,诏赐孔子后裔孔士基,以此作为褒奖先圣后裔的象征。次年十月,宋太宗又正式赐封孔子后裔孔宜袭文宣公爵位,官拜右赞善大夫,并恢复周显德年间形成的历朝优待孔氏的惯例,免除孔宜家族租税,提高孔家的社会地位。宋真宗于1008年,加谥孔子为“玄圣文宣王”,1012年改封为“至圣文宣王”,并撰写《崇儒术论》,并命人校定儒经,颁行天下,作为官方的指定教材。同时,宋真宗还自称在东京讲《尚书》7遍,《论语》、《孝经》各4遍,并要求宗室诸王都要学习儒经。在宋咸平三年至四年(1000—1001年),宋真宗又诏令国子监祭酒邢籨等儒士校定《周礼》、《仪礼》、《公羊传》、《谷梁传》等儒经,并加上了《礼记》、《孝经》、《论语》、《尔雅》和《孟子正义》等合称《十三经正义》,颁行天下,作为法定教材。宋真宗还亲自赴曲阜。祭孔、封孔,将宋初崇儒尊孔的活动推向了高潮,开启了崇儒的新风,对于儒学地位的重振产生了重要影响。

3.重视佛教道教

在崇儒的同时,宋朝还以保护和宽容的态度对待佛教与道教。宋真宗在撰写《崇儒术论》的同时,又做了《崇释论》,有意把佛教作为辅助儒学的统治工具。同时,宋朝统治者在加封孔子的同时也对道教大加提倡,宋真宗时曾封老子为“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命人续修道藏、搜编道书4300卷,弘扬道教。宋代重文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儒学、佛学、道教之间的融合与交汇,为宋明理学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4.崇尚理学

在宋朝推行儒、释、道三教融合的文教政策背景下,经过改造和发展,儒学上出现了一批儒学大师。宋仁宗时期,一批名儒大师以孔孟儒家学说为主,在吸收佛、道诸家之长的基础上建立了新儒学——理学。其中的代表人物是周敦颐,他提出了吸收佛、道入儒的理论,并将佛、道之禁欲主义与儒学的服从封建纲常的观念结合起来,倡导人们安贫乐道、清心寡欲。之后,经过张戴、程颢、程颐等人的发展,理学初步形成。到了南宋时期,朱熹从理论上使之系统化,最终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公元1212年,官方开始将朱熹的《论语集注》和《孟子集注》正式确定为官学学生必读之书。至此,朱熹理学成为宋朝官方统治政策的基石。

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 图2理学大师朱熹

5.大力兴办图书文化事业,鼓励地方州县创办学校

作为学校教育的基础,图书文化事业也是宋朝文教政策落实的基础工程。宋朝从一开始就崇尚文治,大力发展图书文化事业。966年,宋太祖下诏求书,要求地方积极贡献图书。凡献书的人,可参加学士院考试,能够胜任官吏的就委以官职,或赐予科名。建隆年间,宋朝设立了“三馆”,即昭文馆、史馆、集贤院,收藏图书1.2万余卷。978年又建立书馆,赐名崇文院,藏书总数达到了8万余卷。993年,宋朝又建藏书阁,专门收藏“三馆”中的正本及古画墨迹。宋朝藏书数量在几十年中突飞猛进,以国子监为例,宋初藏书仅4000多卷,而到了宋真宗年间,其书库藏书已经达到了10万余卷,可见宋朝图书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达。

与此同时,由于雕版印刷术的广泛应用,宋朝时期的书籍量激增,为此,皇帝时有赐书举动。宋朝初期皇帝还常把经籍图书赐予地方书院或学宫,鼓励生徒完成学业,例如太平兴国二年(977年),皇帝下诏国子监赐白鹿洞书院以《九经》,咸平四年(1001年)把国子监印制的《九经》赐予岳麓书院,景祐元年(1034年)下诏把国子监刊印的《九经》赐予永兴军府学,等等,以此来鼓励学院生徒完成学业。同时,宋朝统治者还采取了赐学田的方式来鼓励地方学校的发展,变相地为地方学校赞助经费,间接控制地方学校的发展。宋仁宗于公元1020年赐兖州学田5顷,首开朝廷直接向地方官学赐拨学田资助地方学校发展的先例。此后,朝廷先后向京兆府学、永兴军学、陈州等数十个州学和书院赐拨了学田,学田逐步成为宋代以后地方官学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

改革科举制度,提高科举考试的公正性

宋朝的文教政策十分注重完善科举制,其主要用意是牢牢地控制住知识分子的思想,实现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最大化地减少社会动乱的诱导因素。在宋朝,科举制度日益定型,但在发展中由于作弊现象的出现以及科举考试制度自身的缺陷,宋朝统治者开始着手于科举制的完善,以充分发挥其社会控制功能。这些举措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改革科举制度,扩大科举录取名额

为了保证科举制的公平性,鼓励世人读书进取,宋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抑制士家子弟,以广开出身寒门优秀者的仕进路途。宋太祖登基后就开始调整科举考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废除公荐,扩大科举取士的范围;禁止考生说出自己的师门或恩门,统一自称门生;确定了殿试制度,采取了别试、糊名、弥封、誊录、锁院、唱名及进士同保连坐等制度,全力消除作弊现象。有了这些程序后,评分人员就会比较客观地来评判试卷。这些改革措施有力地限制了士家子弟徇私舞弊、倚仗权势把持科场现象的发生,使得科举考试在竞争形式上充分体现了平等原则,一大批寒门的俊异之士取得了平等步入仕途的机会。

宋朝对科举制的考试内容和录取方式也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宋初,科举考试的内容除了诗赋之外,经义占有重要的比重。王安石变法时,废除了科举考试中的帖经、墨义、诗赋等传统科目,改试经义、策论,强调考查考生对儒家经典的理解和文笔水平,科举考试的内容日趋实际。在宋朝科举考试各科目中,首先是进士科,其次是九经科。963年,宋太祖废除九经“一举不第而止”的旧制度,允许不第者可以再考,以此拓宽了经学之士的仕进途径。在此情况下,许多优秀学士通过九经科步入仕途,成为著名的经学大师,如宋朝著名的国子监祭酒邢昺、孙奭、孔维等人就是通过九经科及第的。

在改革科举程式内容、鼓励平等竞争的同时,宋朝统治者还加大了科举取士的名额。960年,宋太祖科举取士录取人数只有19人,到了973年录取总人数总共也只有36人。而到了宋太宗年间,科举录取比例大幅度增长。以977年为例,殿试录取进士109人,其他科录取207人,其他途径录取了184人,合计500多人,大大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次科举考试。与之相应,随着录取比例的增加,报名参加科举考试的知识分子也逐年增加,宋太祖时每年约有2000人参加,宋太宗时每年增加到了5300人,而到了宋真宗时期,则增加到了20000余人。科举制的改革大大刺激了封建知识分子的求学热情,科举制度日益成为宋朝庶族人步入仕途的重要门途。

知识链接

闻鸡起舞

晋代的祖逖是个胸怀坦荡、有很大抱负的人。可他小时候却很淘气不爱读书。进入青年时代,他意识到自己知识的贫乏,深感不读书就无法报效国家,于是开始发奋学习。他广泛阅读书籍,认真学习历史,从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学问大有长进。他曾几次进出京都洛阳,接触过他的人都说,祖逖是个能辅佐帝王治理国家的人才。祖逖24岁的时候,曾有人推荐他去做官司(官务),他没有答应,仍然不懈地努力读书。后来,祖逖和幼时的好友刘琨一起担任司州主簿。他与刘琨感情深厚,不仅常常同床而卧,同被而眠,而且还有着共同的远大理想:建功立业,复兴晋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一次,半夜里祖逖在睡梦中听到公鸡的鸣叫声,他一脚把刘琨踢醒,对他说:“别人都认为半夜听见鸡叫不吉利,我偏不这样想,咱们干脆以后听见鸡叫就起床练剑如何?”刘琨欣然同意。于是他们在每天鸡叫后就起床练剑,剑光飞舞,剑声铿锵。春去冬来,寒来暑往,从不间断。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期的刻苦学习和训练,他们终于成为能文能武的全才,既能写得一手好文章,又能带兵打胜仗。祖逖被封为镇西将军,实现了他报效国家的愿望;刘琨做了都督,兼管并、冀、幽三州的军事,也充分发挥了他的文才武略。

2.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

在隋唐时期,科举取士名额少,且及第者还要通过吏部考核才能最终被授官,因此并没有多少寒门子弟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到了宋朝,科举及第的进士不仅享有无限荣耀,而且还可以立即被授官,考试等级越高,官职越高。据统计:宋仁宗年间一共举行过13次科举考试,其中被取中一甲的共有39人,后来官职没有达到公卿的仅有5人。在这种情况下,参加科举考试就成为封建知识分子步入仕途的主要途径,这就使得全社会各阶层人士热衷于科举考试,大大提高了科举的社会地位。

大力兴学,改革太学,发展各类学校

北宋时期,为了落实重文的文教政策,从宋初开始统治者就采取了一系列的兴学活动,大力发展地方学校。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北宋中叶的三次“兴学”活动。这三次兴学活动分别是:庆历兴学、熙宁兴学和崇宁兴学。

1.庆历兴学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任参知政事,主持朝政,在此期间他积极筹划兴学活动。当年9月,范仲淹向朝廷上奏了《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了庆历新政的纲领,其中前4项主要涉及文教事业改革。在范仲淹的推动下,宋祁、欧阳修等人也上奏要求兴学育才,发展各级学校。本次兴学活动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

(1)要求州县设立学校,立属官或平民中有才学的人担任教师。同时规定,凡想参加科举考试的学子必须在地方官学中至少学习300天方可应考。这样做有利于地方学校的发展,防止科举考试制度流于形式。

(2)复兴太学,建立四门学,聘请著名学者,推广胡瑗的“苏湖教法”。根据范仲淹等人的建议,太学应选用那些拥护新政的著名学者,如石介、孙复等人主持太学的教学活动。石介、孙复、胡瑗等人都是宋初的著名学者,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教育家,由他们主持太学教学活动有助于提高太学的声誉。所谓“苏湖教法”,是指学者胡瑗早年在苏州、湖州两地的州学中采取的一种教学方法,反对重视诗赋声律的学风,提倡经世致用、“明体达用”的实学是它的特点。其具体做法是:在教学中设立经义斋和治事斋,实现分斋教学的制度。其中,经义斋主要学习六经经义,倡导“明体”之学;治事斋又被细分为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科目,倡导“达用”之学,学生可以主修一科,兼学其他各科。这种教学方法对于摆脱空虚无用的学风大有裨益,是宋朝在教学制度上的重大创新。同时,为了扩大庶民子弟的入学机会,太学还增设了四门学,允许八品至庶人子弟入学,以此为小地主阶级和庶民子弟入学提供方便。

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 图3范仲淹像

(3)改革科举考试方法,先策论,后诗赋,注重选用实用型政治人才。庆历新政的实施只有一年多的时间,最终在旧官僚权贵集团的强烈反对下告以失败,庆历兴学也随之宣告失败。

2.熙宁兴学

宋神宗继位后,开始大力提倡政治改革,关于变科举、选人才、兴学校的主张再次被社会关注。在此形势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王安石在熙宁年间主持了兴学活动,对宋朝学校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早在1058年,王安石就向宋仁宗上奏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要求改革文化教育、科举吏治方面的弊病,并提出了“教、养、取、任”的人才培养与选拔纲领。其中,所谓“教”,就是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系统;“养”是指给各级人才以合理待遇,并用道德规范、法律制度来约束他们;“取”就是选拔人才,严格考核,委任以官职;“任”就是任用人才,使其发挥专长。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担任了参知政事一职,主持变法大计,开展了兴学活动,熙宁兴学的主要内容有:

(1)改革太学体制,实施“三舍法”。在太学实施三舍法是王安石教育改革的一大创举,它的具体做法是,将太学生员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个等级,对生员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其学业程度依次升舍。初入学为外舍生,是最低等级的生员,定额为700人。外舍生员可以依次升入内舍,内舍生定员为200人。内舍生员可以依次升入上舍,太学上舍生定员为100人。升舍考试是太学制度的核心环节,主要考核生员的品行和学业。考核分为三种,包括平时的考查记录、每月由任课教师举行的“私试”和每年由学校举行的“公试”。如果每年考试和平时的考核合格,外舍生可升入内舍;如果通过每两年由官府与学校共同主持的上舍试,且平时考核合格的内舍生可升入上舍。上舍生可兼任学正、学录等官职,其中学行卓异者,还可由太学主判、直讲推荐给中书,直接授官。其他学生根据学业成绩,可得到免发解、免省试等优厚待遇。

(2)颁布《三经新义》作为官方的统一教材。熙宁六年(1073年),宋朝设立了经义局,王安石亲自修撰《诗》、《书》、《周礼》等三经的经义,并由朝廷正式颁行,把它作为官方考试、讲经教学的法定依据。

(3)开办专门学校,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专门人才。熙宁五年(1072年),宋朝政府恢复了武学,熙宁六年设置了律学,以后还设置了医学,并招募生员,为社会培养专门人才。

(4)扩建、整顿、兴办地方官学。当时宋朝专门设立了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诸路学官,专门负责管理地方学校教育。同时,朝廷还给地方官学补充了学田,从而给州县学校提供了物质保障。

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 图4王安石像

3.崇宁兴学

宋徽宗登基后,继承了先皇宋神宗的一些施政方针。崇宁元年(1102年),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蔡京奏请兴学贡士,朝廷随后发布了一系列诏令,其中就包括兴学活动,史称“崇宁兴学”。这一兴学活动大致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1)扩建太学,扩招名额。崇宁元年,位于京城南郊的太学被赐名“辟雍”,建设房屋1872楹,作为教学之用,太学专门负责上舍生、内舍生的教学活动。同时,允许诸路的贡士入太学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还可以补入太学的上舍和内舍。在此情况下,太学的规模日益扩大,上舍名额增加到了200人,内舍名额增加到了600人,外舍名额增加到了3000人。

(2)要求各州县普遍设学。按照规定,在县学内设置小学,在各地方官学中也要实行三舍法。就其相互关系来看,县学生可升入州学,州学生可升入太学,由此形成了遍布全国州县的学校教育网络。

(3)以学校教育取代科举取士。随着各级、各类学校的广泛设立和三舍升级制度的普遍推行,崇宁三年(1104年)宋徽宗下诏罢科举,要求所有士人都通过学校升贡的方式产生,并于次年授予上舍生以官职。但这项措施并没有实施到底,此后,科举制与三舍法选士制度并行。

(4)兴办各类专门学校,选拔实用人才。崇宁三年,宋朝设立了书学、画学、算学等专业学校,也采用太学三舍法取士,专门学校日益成为宋朝实用人才的重要培养机构。

宋代的官学教育制度

宋代的学校教育制度在经过了这三次兴学活动之后,开始逐渐完善,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学校教育网络。总体来看,宋代的学校教育制度系统由中央官学和州县地方学校构成。其中,中央官学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是国子监,其所辖的中央官学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广文馆、武学、律学、小学等;宋朝的专门学校隶属于中央各局管辖,这些学校有医学、算学、书学、画学等。另外,宋朝中央官学还包括直属于中央政府管理的资善堂、宗学、诸王宫学、内小学等。宋朝地方官学主要包括州学、府学、军学、监学、县学,诸路提举学事司是这些学校的行政管理机构。

1.中央官学

宋朝的中央官学主要有以下教育机构:

(1)国子监。在宋朝,国子监兼具国家级学校管理机构和国家的最高学府这两种职能。国子监专门招收京城七品官员以上的子弟,学生被称为国子生或监生,开始时,生员没有定额,后来确定了200人的上限。国子生属于社会特权阶层,不用参加学校的考试。在国子监中设有判监事2人;总管监事、直讲8人,主要讲授经术;设有丞簿和专管刻书之责的书库官和监门官各1人。

(2)太学。太学是宋朝教育改革的重点,它招收八品以下官员的子弟和庶民中的俊异者。在宋朝中期,太学逐渐取代国子监而成为国家最高学府。太学中实施王安石创立的“三舍法”,一般为上舍生200人、内舍生600人、外舍生3000人。太学生按斋编例,每斋约30人。太学的教材主要是儒家经典,但较为注重经义。从太学的人员编制来看,一般设博士10人,专门负责太学生行、艺方面的教育教学。太学考试方法多样,主要有1月进行1次的私试和1年举行1次的公试两种,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经义和策论。

(3)专门学校。宋代中央下设的专门学校主要有6种,由国子监和各职能部门负责统辖。律学在熙宁六年(1073年)设立,隶属于国子监,入学资格为命官和举人,细分为断案及律令2科,律学设博士2人,掌传授法律及校试之事,并设学正1人;算学建立于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隶属于太史局,入学资格为命官和庶人,主要学习《九章》、《周髀》、《海岛》、《孙子》等算学经典;书学设立于徽宗年间,隶属于翰林书艺局,学习篆书、隶书、草书3种字体以及《说文》、《尔雅》、《论语》、《孟子》等经典;画学也设立于徽宗时期,隶属于翰林图画局,学生除修习绘画外还要修习《说文》、《尔雅》、《方言》、《释名》等经典;医学设立于宋初,隶属于太医局,主要分为方脉科、针科、疡科3科,设立博士、学正、学录各4人,实行分科教导;武学设立于宋仁宗时期,学生主要修习诸家兵法、弓矢骑射等武术,一般设博士2人,掌以兵书、弓马、武艺训诱学者,又设武学学谕2人,协助武学博士。

(4)贵胄学校。该类学校由中央政府设立,主要有资善堂、宗学、诸王宫学、内小学等,专门为宗室子孙所设置,学生入学年龄一般为8~14岁。

2.地方官学

宋代地方官学主要由州(府、军、监)学和县学两级组成。州学、府学设立于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规定凡学生在200人以上可设置县学。崇宁兴学期间,宋朝“增县学弟子员,大县五十人,中县四十人,小县三十人”,一般州学配置专职授业教授2人,县学则配置1人。经义和诗赋是地方官学的主要教学内容。在宋朝,地方官学在许多方面都较前朝有所改进:

(1)在学校行政管理上。专门设置了主管地方教育的行政长官——各路提举学事司,主要负责考查教师优劣与学生的出勤学习情况。

(2)在教学管理上。宋朝通令全国所有学校均采用“三舍法”和分斋教学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分科教学的管理制度。

(3)建立县学、州学与太学之间互通的教育系统。宋哲宗元符二年规定,县学生选考可升入州学,州学生可通过贡选的途径进入太学学习。

(4)地方官学有了稳定的经费保障。宋朝官府拨给各官学以学田,保障其日常经费。

(5)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地方官学一般采取地方荐举和朝廷任命两种形式严格选用教师。在教师的选用上创立了“教官试”,建立起授予教师资格的严格制度,提高了教师任职水准。还实行严格的教师考核制度,规定“教授以三年为一任”,任期满后要考核,个别成绩优异、教导有方的学官,允许再任职一个周期,但不能超过两任。

北宋的书院教育

在两宋时期,书院教育展示出了蓬勃的生命力,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达到了一个高峰。唐五代时期萌芽的书院此时竟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几乎达到能够补充或代替官学的地步,其蓬勃发展的气势足以使官学在相比之下黯然失色。

书院能在宋代得到蓬勃发展,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的客观需要分不开。在北宋时期,由于社会环境对文化教育的需要,各地竞相建置书院,使书院初兴。到了南宋,中国文化的蓬勃发展促进了书院的振兴,特别是书院和理学思潮结合起来,书院制度及其特色得以完全确立。并且书院制度的确立对中国文化史、学术史、教育史均产生重大影响。

北宋书院的最显著标志就是出现了一批私人创办的著名书院,由于书院教育受到官方的支持和资助,因而起到了代替和补充官学的重要作用。

经过了唐末五代时期的战乱和动荡,赵宋建立了统一的国家以后,人民生活安定,社会生产发展。这时,士子们开始产生了读书显身的要求。但是,由于宋初统治者只重视科举取士,而不重视兴办学校,加之当时政治、经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宋初的地方官学没有任何发展。因此,唐五代时期刚刚萌芽的书院,在宋初即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书院兴起,成了社会的一种迫切需要。许多学者、教育家和重视文教的地方官开始创办书院讲学,要求读书进学的士子纷纷步入书院接受教育。官学不兴的局面,使书院意外地得到了发展。

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 图5白鹿洞书院

私人创办书院讲学的活动兴起以后,很快受到官方的表彰。宋初皇帝通过赐额、赐书、赐学田等方式,倡导、支持书院办学,进一步促进了书院的蓬勃发展。

在北宋时期,书院遍布全国各地,数量达200所之多。其中一些在当时就比较著名,故而形成了历史上所谓的“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睢阳书院。

在宋初官学不兴的情况下,书院弥补了官学在发展教育、培养人才方面的不足。但是,北宋多数书院在制度、规程、机构方面仍较为简单,尤在教学宗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方面尚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所以它还不能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与官学并行发展或相抗衡。到了庆历(1041—1048年)、崇宁(1102—1106年)时,统冶者注意发展官学,书院办学开始受冷落,有的书院直接被改造成地方官学,如应天府书院、石鼓书院。

到了南宋时期,书院的发展才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书院与理学的结合,这大大促进了书院自身的完善,奠定了书院作为一种独特教育机构的基础和地位。

在北宋时期,还出现了很多著名的理学家,如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等人,他们中已有人利用书院致力于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播,但并不普遍,其影响也不显著。南宋理学家十分重视交流切磋和注意广泛传播学术思想,并广泛采纳了书院这种教育机构。从宋高宗南渡以后,理学家们纷纷创办书院讲学,使理学和书院同时勃兴,从而推动了书院的发展。

在这段时期内,书院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私学终于趋于成熟。自由讲学、学术研究、问难论辩等书院教学特色得以充分的体现出来。制订学规、确定课程、建立管理机构等书院制度也完全形成。尤其重要的是,理学家们明确提出书院的独特教育宗旨,自觉地把书院教育与官学区别开来,反对书院成为科举的附庸,告诫诸生不得以钓声名、取利禄为读书目的,要求学生讲道德、明义理、研究学术,使书院成为培养经世致用人才的场所。

庆元年间(1195—1200年),理学家因卷入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而受到打击,理学在一夜之间成为“伪学”,而受到禁抑,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庆元党禁”,书院发展也因此受到阻碍。南宋嘉定(1208—1224年)以后,党禁重开,理学在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很快受到统治者的重视,理学家不断得到统治者的褒扬。

南宋的书院教育

1127年,宋室南渡,历史进入南宋时期。在这一时期,书院的发展进入了成熟期和高峰期。在这一时期,奠定了书院探究学术的品格;确立了书院教育规程,以及书院的研究、讲学、藏书、刻书、祭祀、学田六大基本规制;形成了书院的招生、教师招聘、教学、考课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说,正是南宋时期,成就了中国古代书院的光荣与梦想。

宋理宗时期,理学开始得到官方推崇。这时,与理学合为一体的书院也得到发展,不仅原有书院继续扩展办学,各地又纷纷创建一批批新书院。据统计,理宗时期新建置的书院达100多所,占南宋时期全部书院的2/3以上。宋理宗本人还通过颁书赐额、委任山长以及学官的方式褒奖、支持书院。而在北宋时期,只有少数几所书院能得到朝廷赐书赐额,而理宗时期却达20所之多,这反映了朝廷对书院教育的重视,也体现出南宋时期书院办学的迅速发展。

总之,唐代后期出现书院萌芽,到了北宋初年,兴办书院成为一股潮流,出现了许多闻名全国的书院。到了南宋,书院更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教育机构,历经元、明、清各个朝代而不辍。

但是,南宋书院的发展高峰是在一种很特殊的环境下形成的。在中国所有大一统的朝代中,宋朝疆域较少,而且四境不安。尤其是到南宋,仅仅偏安江南一隅,北有金兵压境,西南有大理尚未归顺,内部有钟相、杨么起义,社会动荡不安。偏安一隅的政府,满足于江南的富庶,沉溺于秦淮的风月,“直把杭州作汴州”。这时的统治者无意于收复失地,只求稳定日前的统治局面。他们继承了北宋重视文人,尊崇儒学的基本政策,并且希望找到一种思想或者理论来匡安人心,这一政策为书院的发展繁荣创造了有利的政治条件。

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 图6岳麓书院

南宋时期,书院的大发展也得益于印刷术的发达。印刷术的革新进步,使得书籍可以大量印刷,而且成本降低,乡村子弟有了读书的机会,乡村书院因之涌现。相对于州县学复杂的批复程序来说,乡村书院的创立则要简单得多,只要有乡贤愿意提供田舍,有心张扬本土学风,就可以创建书院。如此一来,民间力量办学成为可能,当然也就给了书院繁盛的机会。

催生南宋书院发达的关键原因是官学腐败与科举弊端。自汉唐以来,官学一直是儒家理论的传播机构,是主要的养士之所。但是,官学养士却养出了大量醉心举业、不明儒道的追名逐利之辈。士风败坏不堪,社会需革新官学教育,以收拾人心、重塑士人的价值观。因此,发端于北宋的理学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大力提倡。

南宋初年,统治者放松了对理学的控制,特别是在理宗时,实施更为宽松的文化政策,允许学者自由讲学传道,建立理学宗庙,对有作为的书院大肆褒奖。理学的正统地位得以确立,而理学传播的重要阵地——书院,同时空前兴盛。书院实际上担负起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大任。

由于理学大师朱熹、吕祖谦、张縂、陆九渊等人的影响,南宋诞生了一批声名远播的著名书院,如白鹿洞、岳麓、象山、丽泽、考亭、明道、濂溪、丹阳、紫阳、武夷等。经过一波三折,中国书院在南宋后期发展到了最高峰,走向了成熟。

在南宋书院的发展中有三个主要特点:

1.书院各项工作规范化

首先,书院的建筑格局基本相同。一般都由讲堂、斋台、先贤祠堂、藏书楼、仓廪厨房等功能不同的几部分构成。文天祥所描述的安湖书院结构就有一定的代表性:“书院之制,前为燕居,直以杏坛,旁为堂,左先贤祠,祠后为直舍,缭斋以庑,不侈不隘。”

其次,书院活动规范化。南宋书院活动一般包括研究学术、讲学传道、收藏图书、刻印图书、祭祀圣贤及经营学田6大相互联系的事业。

再次,书院职事分工明确,组织管理队伍比较完备。较大的书院一般设山长(洞主)作为最高领导,下设堂长、卅书、司录、斋长等职分管相关事务;有些书院的管理机构分工更细,如明道书院设了山长、堂长、提举官、堂录、讲书、堂宾、直学、讲宾、钱粮官、司计、掌书、掌仪、掌祠、斋长、医谕15种职位,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均有专人管理。

最后,制定了书院的规章制度。制定学规章程以规范书院的教学管理、约束书院师生的行为举止,是书院的规章制度建设中最为典型的方面,如吕祖谦的《丽泽书院学规》,对学习者的品德修养、学习方法、学习纪律等都有具体规定;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以简明扼要之语,精择先圣成训,规定了学习内容(五伦)、学习层次(学问思辨行)以及修身、处事、接物的要义。朱熹定此学规,意在匡正当时教育之中存在的“钓声名,取利禄”的弊病。《白鹿洞书院揭示》充分体现了书院之精神,后来由理宗颁行天下,成为许多学校共同遵守的学规。《明道书院规程》在仿行《白鹿洞书院揭示》的基础上,还对入学资格、教学内容及时间安排、学业与德业考评奖惩、请假与考勤等都作了硬性的规定,以保证书院的品质和正常运行。

2.书院祭祀对象个性化

儒家先贤是北宋时期书院祭祀的主要对象,如岳麓书院“祀先师、十哲、七十二贤”,江西秀溪书院“中设夫子位置,翼以颜曾思孟”。事实上,当时书院所祭祀的关键人物就是官方认可的至圣先师孔子。到南宋时,书院祭祀的对象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在祭祀至圣先师孔子的同时,还祭祀能够象征本书院学术渊源与特色的人物,如明道书院专祀程颢,朱熹门人经营的书院则当然祭祀朱熹,陆象山传人在书院中则主要祭祀陆象山。此外,也可祭祀那些本方乡土的有德之人、在此地做官于本土有功之人、在此地学有大成之人或教化一方卓有成就之人。总之,凡是那些与本土有一定关系(包括学术渊源)且德行道义足以垂范后人者都可能入祀祠堂。

3.书院教学方式多样化

到了南宋时期,教学已经成为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官学师授生受的教学方式相比,书院的教学具有两个突出特点:

(1)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及相互启发。如《丽泽书院学规》之《乾道五年规约》就要求学生学习时“凡有所疑,专置册记录。同志异时相会,各出所习及所疑,互相商榷,仍手书名于册后”;朱熹也鼓励学生“自去理会,自去体察,自去涵养”,教师“只是做得引路底人,做得个证明底人,有疑难处,同商量而已”。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2)开展不同层次的讲学活动。书院的讲学既有大师会讲以探究学理,也有山长、堂主主持的意在传播学术的讲学,这一层次的讲学所占比例较大,甚至还有开放式的对广大民众进行教化的讲学。此外,书院还常常从其他地方聘请名人讲学。朱熹本人就经常到各地书院讲学,朱熹也邀请他人到白鹿洞讲学,如曾经请与他学术观点有分歧的陆九渊到白鹿洞,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为题讲学,听者“莫不竦然动心”,甚至涕泣,朱熹本人也对陆九渊这位学术论敌的讲学十分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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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梁刺股

东汉时,有个人名叫孙敬,是位著名的政治家。孙敬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来,独自一人在屋内苦读,每天从早到晚,常常废寝忘食。有时候时间太长,难免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那时候,男子的头发都很长。他就找来一根绳子,一头系住头发,另一头牢牢地绑在房梁上。每当他疲劳打盹时,头一低,绳子就会拉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马上人就可以清醒了,再接着读书学习。这就是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位著名的政治家。苏秦在年轻时,曾到好几个诸侯国去推行他的治国之策,都没有得到重视。他灰溜溜地回家后,家人也对他十分冷淡,根本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于是,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十分疲倦,经常会打盹。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便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是苏秦“刺股”的故事。

第二节 元代时期的教育

元朝在政治经济上有很多创新,例如它对中国的行政制度进行变革,确立了行省制度。元朝采取“民分四等”政策,把国人分为四等:一等是蒙古人,二等是色目人,三等是汉人,四等是南人。蒙古贵族处于最高统治地位,这种政策维护了蒙古贵族的特权。在民族文化上,元朝统治者采用了相对宽松的多元化政策,他们既尊重国内各民族的文化和宗教,又鼓励各民族进行文化交流和融合,甚至还包容和接纳外国文化,欧洲著名历险家马可·波罗就曾被封为元代的重要官员。

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 图7马可·波罗

元代学校教育制度上尽管没有多大创新,但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中央官学、地方官学和书院共同构成了元代的学校教育制度。

元代中央官学

元代中央官学主要由两类构成:以汉文进行教学的儒学教育机构——国子学,以少数民族文字进行教学的教育机构——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以及司天监、太医院等政府专职机构下属的专业教育机构。

1.国子学

1287年,元朝设立了负责掌管全国教育事业的机构——国子学(即国子监),它隶属于集贤院。国子学是元朝时期国家的最高学府,专门进行儒学教育。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与国子学相并立,共同构成了元朝的中央官学。1315年,国子学实行升斋积分制。该制度具体实施方法如下。把国子学分为六斋,每季度考学生的学行一次:孟月、仲月,试经疑、经义;季月,试古赋、诏、诰、章、表、策,蒙古、色目人只试明经、策问。根据学生考核情况,词理俱优者计1分,词平理优者计0.5分。年终核算后,积至8分者,可以充为高等,依次升斋。升到最高等级的斋舍后可以直接授官,蒙古人授官六品,色目人授正七品,汉人授从七品。

2.专门教育机构

元朝同唐宋朝一样,设置专门教育机构,医学、书学、算学等都归属于中央的专职政府部门管辖,如医学归属于提举司,附设于太医院之下,兼具教育机构与医疗行政管理机构两重属性,它还担负着编辑整理医学著述,试验药材等工作。再如天文学,隶属于司天监,是掌管天文历法的专业机构,下设的教学与研究机构有天文科、算历科、三式科、测验科、漏刻科,有75名主攻天文科的学生就读。

元代地方官学

地方官学的教育工作在元朝时期也很受重视。1261年,元朝政府设置了诸路提举学校官,以后又设立了儒学提举司,作为地方学校的专门管理机构,直接对朝廷负责。这种地方教育管理机构为明清两代所继承。元朝的地方官学比较发达,据统计,1288年,全国共有地方学校24400多所。

元朝地方官学的主要类型有:

(1)儒学。在元朝,儒学是地方官学的主要构成,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如路、府、州、县都设有儒学,在一段时期还附设了小学。

(2)地方专门学校。除儒学外,元代地方官学还设有蒙古字学、医学和阴阳学,与中央官学中的蒙古国子学、医学和天文学相对应,使各类地方学校与中央学校相配套。

(3)社学。社学是元代创立的独有的基层教育设施。元朝规定,每50家左右编为一社,每社必须设立一所学校,遴选通晓经书的人为教师,在农闲时由这些教师引导社内子弟学习文化知识。从教学目的上看,社学的主要教学任务是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的教化和开展政策法令的宣传,它是一种基层教育机构与政治教化相统一的组织形式。

元代的书院教育

在元朝时期,书院发展的一大特点就是书院官学化。实际上,宋朝政府已经采取多种形式,如学田资助、赐书、赐匾额、任命山长等方法来笼络书院,促使其向官学化的方向转变。到了元代,这种现象日趋严重,元朝朝廷直接将书院山长列为各地儒学提举司下属官员的编制,并规定各府设教授二员,书院山长二员。1287年,朝廷颁布的《学官职俸》中规定,书院山长待遇与州学学正相等,山长由行省任免。同时,元代书院还设立了主管书院钱粮的直学一职,把持了书院的财权,而且学生也和地方官学学生一样,须通过考核才能步入仕途。通过这些方式,原本比较自由的书院就完全被纳入官方教育系统了。但元代书院官学化并非那么彻底,书院没有国家统一的编制或生员的名额限制,不一定每个地区都设置。书院官学化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了书院的普及与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其弊端在于大大限制了书院的自由讲学、注重学术等优势的发挥,书院在学术方面的造诣、学术地位、教学质量随之大大下降了。

第四章 日益完善的宋元教育 - 图8达德书院

元代的社学

社学是元朝教育中另一个富有特色的教育形式,它属于正规学校教育之外、教育面广泛的社会教育。在元朝统治者看来,“劝农立社,尤一代农政之善者”。元初,大司农卿张文谦上奏折请于广大农村立社劝农,列出规条15款,其中主要内容为:在县属村疃,以50家为一社,择高龄晓农事者为社长,专以教劝农桑为务。社长所管事宜包括领导农民适时耕种、栽种果木、防疫治病、扶助贫弱、储蓄备荒、除虫去害以及设学教书等。规条中涉及“社学”的内容有:“每社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如学文有成者,申复官司照验。”元世祖忽必烈对张文谦的建议大为赞赏,在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命颁于各路,依例施行”。这样一来,大大加强了对农民的封建道德教育和农桑耕种技术的传播,对巩固其统治大为有利。社学出现以后,发展得极为迅速,颁行当年,据大司农司上奏,诸路学校已达20166所。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时,大司农言,已立学校24400余所。其盛况可以想见。然而,由于管理上的疏漏和各方面条件的欠缺,使这一积极的教育发展计划没能收到切实的效果,等于名存实亡,仅给后世统治者留下了一个颇有价值的借鉴和设想。

私人教学在元代因得到鼓励而充分发展,不仅促进了一般教育的发展,补充了学校教育之不足,而且还有利于开展这方面的专门学术研究。

除此之外,佛道教育、专业技术教育、音乐美术教育等都在民间以私学的形式广泛展开,内容十分丰富,反映了多民族国家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为统一国家文教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