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中国古代的蒙学教育,是指连接于小学与学前幼童之间的一种启蒙教育形式,相当于普通小学教育的初级阶段,但比一般小学教育的含义更为广泛。蒙学教育也包括一般幼童入学之前和学校之外,通过各种形式所受到的启蒙教育,是特指在乡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中那部分经过一定的组织过程,利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所进行的文化、道德启蒙教育。

几千年的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养教育积累有丰富的教育经验,许多传统的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以及优秀的家教教材,对于今天的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或许还有借鉴和参考的价值。同时,作为我国古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和蒙学教育还是中国历史文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了解它,对于更多地了解中国古代文化和教育方面的知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节 先秦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家庭和家庭关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文化产物,是人类认识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的生产和生活的经验总结。人们为了组织、巩固和发展家庭关系,长辈就向晚辈传授有关家庭和家庭关系方面的知识,传授有关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及生产方面的知识经验,培养他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等等。这样,家庭教育就随着家庭的建立而诞生了。

从人类社会发展史考察,由于家庭是私有制的产物,它的出现标志着阶级社会的开始。在漫长的阶级社会中,家庭教育也具有阶级的特征,反映在教育内容、目的、方式等方面,不同阶级和不同阶级中的不同等级,是存在差异的。同时,在同一等级中,由于家庭受文化、习俗、地理环境、职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影响,其家庭教育也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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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义之财

田稷子,是战国时齐国的相国。一次,他收受了下属官吏贿赂的黄金百镒,并用这些黄金来孝敬自己的母亲。田母看到这么大一笔钱,非常诧异,于是责问田稷子说:“你虽然为相已经三年了,但你的俸禄大概还没有这么多吧?这些金子难道是德行纯洁的正人君子应该得到的吗?这种钱我不能收下。”田稷子跪着向母亲解释说:“这些金子确实是下属送给我的。”田母严厉地训斥田稷子:“我听说士大夫要修身洁行,不能随便收受人家的东西,一定要注意做到洁身自好,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办事公正。而现在你做的却正好相反,远离了做臣子的要求。像这些不是从正道上来的财物,我是不会享用的。你这样做就是不肖之子,你不再不是我的儿子了,你快起来吧!”田稷子羞愧万分,急忙将这百镒黄金退还属吏,然后背着草席去向齐宣王请罪。齐宣王弄明白了此事的来龙去脉,十分钦佩田稷子母亲的高尚情操,于是赠以公金,并赦免了田稷子的罪,恢复了他的相职。

这则故事颂扬了田稷子母亲教育儿子拒收不义之财的高贵品质,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和启示作用。

宗族制度下的家庭教育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逐渐形成,父权父系制终于取代了母系制。所谓父权父系制,即丈夫在家庭中承担起对子女的供养任务,财产按父系继承,世系按父系计算。随着人口的增多,生产力的提高,家庭成员个体的生产能力也得到增强,于是父系氏族逐渐分裂为若干由男性后裔组成的父系大家庭,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父系家庭公社。

父系家庭公社实行的是家长制,这个家长实际上是氏族的族长。家长负责管理整个氏族公社的一切事务,组织领导生产活动,掌握财政大权,负责氏族家庭成员的生产和生活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并通过对家庭成员进行传统习俗的训练来巩固家长的统治。这种原始社会的氏族大家庭教育,只能算是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的萌芽状态。

自从原始氏族公社解体后,我国进入了阶级社会。在此期间,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宗族制阶段,然后才逐步过渡到家族制。宗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氏族的遗风。《礼记·大传》说:“同姓从宗,合族属。”所谓“同姓”,就是父族的意思;所谓“从宗”,就是由同一男性始祖的族人共同构成一个生活共同体。在宗族制时期,个体家庭开始出现,但它们没有从宗族系统中游离出来,而是依附和隶属于宗族。作为血缘共同体,宗族不但有共同的宗庙、宗邑、墓地,而且有共同的财产。宗族的首领是大家长,拥有统领、管理与教育该宗族成员的绝对权力,是全宗族父系父权的集中代表。宗族的嫡长子叫宗子,宗子继承始祖的爵位。宗子之下的个体家庭的家长,依附于宗子,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当完备的宗法制度。

在宗族制时期,同一宗族的成员总是生活在一起,有着共同的生活方式和共同的文化传统。宗族的家教主要由宗子负责,教育内容包括生产、生活、军事、祭祀等方面。其中祭祀共同的祖先,是宗族大家庭的主要教育内容。《礼记·祭统》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为什么如此重视祭祀呢?因为尊祖祭祀活动,能强化同宗族成员之间的血缘伦理关系,以便形成同姓同德、同德同心、同心同志的社会群体心理和观念,维护宗族制和共同保卫宗族的整体利益。在宗族家长制时期,尽管存在个体家庭,但这些个体家庭的家长对家庭成员的教育,是与整个宗族家长实施的教育一致的。如果说有什么区别的话,只是个体家庭的教育把宗族家长的教育落实到每个个体家庭成员,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宗族家庭的成员。

宗族制度形成于我国奴隶社会的初期,经过夏、商两代得到发展。相传,夏禹传子启,是宗法制统治阶级王位继承的宗法政治的开端。商代时,宗族制度已相当严密,宗族长统率若干分族,分族之下又有若干“类”、“丑”。所谓“类”是血缘宗族的分支,而“丑”则是包括众族属和在战争中俘虏过来的奴隶。在商代已经实行宗法,有大宗、小宗之分,因此这时的宗族家庭教育开始有比较明显的等级区别。

西周时期的家庭教育

西周宗法制的形成,不仅使贵族统治阶层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而且随着子孙的繁衍和封建小王国的增多,他们越来越感到小规模的家庭教育不能满足现实政治的需要。由此逐步扩大了贵族子弟的教育规模,即在家庭教育的基础上开始建立贵族子弟学校。

据传,贵族学校早在夏商时期就已经存在,但并未得到文献资料的证实。但在西周时期,贵族的学校教育不仅存在,而且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校制度。西周学校教育的特点之一是贵族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紧密结合,表现出明显的阶级性。

西周的贵族学校称为国学,它分为大学与小学两级。这时候的贵族学校主要是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身份来区分大学与小学的,并不是现代意义的高等教育和初等教育。西周的大学为天子所设,规模较大,有四学、五学之称。所谓四学,就是南“成均”、北“上庠”、东“东序”、西“瞽宗”;所谓五学,就是上述四学再加上中央位置的环水而建的“辟雍”。不论是四学还是五学,都是专门为统治阶级的上层贵族子弟而设的,这些有资格入学的贵族子弟,被称为国子,上至王太子,下至诸侯公卿的子弟,他们大都是天生的宗法特权世袭者,是天子王位及诸侯国君的法定接班人。后来,诸侯也设立大学,但为了与天子设立的大学有所区别,称为“泮宫”,因为它与四面环水的辟雍不同,只准半面临水,其规模也较小。这是西周等级制在教育上的具体反映。

贵族学校的设立极大地促进了贵族子弟的家庭教育,但学校教育是建立在家庭教育基础之上的。西周时期,家庭教育从胎教为起点,其下限则因学生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说来,王太子8岁入小学,即8岁以前主要是家庭教育;公卿的长子、大夫元士的嫡子,则是13岁入小学;诸侯国的太子一般在八岁时入小学。入小学之前均为家庭教育,而家教有师、傅、保专门负责。女子不能享受学校教育,从小在闺门接受姆教,到一定年龄就出嫁为妇。

胎教是家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周初期就很受重视。它主要是胎儿的环境教育,如贾谊在《新书·胎教》中说:“周妃后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骂,胎教之谓也。”胎教之后接着就是幼儿教育。“成王生,仁者养之,孝者襁之,四贤傍之”。所以,《大戴记·保傅》说,贵族子弟自为赤子时,家教就早已开始了。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1贾谊像

自从幼儿能学会吃饭时,师、傅、保等家庭教师就教以右手,能言语时就教以说话,能行时就教以行走。然后教以数数和辨识方向;教以音乐,陶冶性情;教以识字,灌输知识;教以礼仪,培养尊敬父母和友爱兄弟;教以军事游戏,以锻炼其身体。师、傅、保负责家教也各有分工。保,主要保护其身体;傅,主要是辅导其德义;师,主要是教导其知识。通过师、傅、保的教育,使贵族子弟在德、智、体三个方面都得到较全面的发展,为他们打下了进入国学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基础。

上层贵族子弟入学之后,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依旧进行。《大戴记·保傅》、《周礼》、《礼记》载,王太子入学后,回到宫中要进行家庭教育。《保傅》讲:“退习而端于太傅,太傅罚其不则而达其不及,则德智长而理道得矣。”这就是说,王太子从太学回宫后,太傅要进行辅导,使其不良行为得到纠正,使其在学校未学明白的知识要弄懂并且熟练,从而使德性、知识得到开发,完全掌握所学知识。由此可见,西周上层贵族子弟的家教与学校教育是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

春秋战国时期的士人家教

在春秋初期,宗法家长制就已经开始衰落。到了春秋末至战国初,宗法家长制逐渐解体。其解体与人口的增加和大量流动,特别是与井田制的解体,有着直接的关系。人口的增加造成原来村社的井田难以维持赋役和生活,由此激起庶民与贵族之间的社会矛盾。此外,贵族氏族的人口繁衍,支庶旁系子孙的贵族地位就难以维持。这导致士以下的平民必然日益增多,并加剧宗族内部的冲突,促进阶级分化。由于这些,过去的封建宗亲居住的城邑、郊区以及庶人、被统治的异族环居四野的“国”、“野”制度逐渐崩溃,从而动摇了宗族制和井田制。

宗族制和井田制的崩溃,势必造成社会和家庭结构的重新改组。加上春秋战国时期持续的社会动乱和政治改革,产生了没落贵族出身的和从平民阶层上升而成长的士阶层。士阶层属于新生阶层,是随着奴隶制度的崩溃和封建制度的建立而突起的一支异军,它突破了奴隶制的社会结构,充当着学术下移的先锋,同时又促进了政治和经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士阶层的人数不多,但是他们的社会活动能量很大。无论是没落的贵族出身的,还是由平民阶层上升的知识分子,他们都不甘心下降到平民阶层,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而是希望通过“学而优则仕”的道路登上政治舞台,世代为官。所以,士阶层的家教很有一些自己的特点。

首先,士作为智力劳动者,其谋生手段是文化知识,所以注意传授文化知识是士的家教的突出特点之一。农民、小手工业者或商人则把耕种、技艺或经商等作为家教的主要内容。士阶层的家教与士的职业要求是一致的,主要是礼、乐、诗、书等书本知识和“修己治人”之道,重在培养子弟做士的能力。

其次,士的家教旨在使其子弟为入仕做准备。春秋战国时期,士的成分很杂,一般认为,他们可以分武士和文士两种。这时的武士已不同于单凭体力或武艺的兵士,或那些刺客任侠之徒,而是对兵家之事颇有研究的韬略人才,如孙武、吴起、孙膑、乐毅等,不仅为统治者“献力”,而且“献谋”。文士是向统治者“献智”,即为统治者制订政策、出谋划策的,有策士如纵横家苏秦、张仪之流,有学者和教育家如孔子、孟子、荀子、墨子、老子、庄子等等。无论是武士还是文士,由于他们是以为统治者服务为谋生之道,所以他们都很注重自己的从政能力训练以及子弟的礼乐文化教养,甚至在学术艺能方面,如果是自家的独创,则不轻易外传,以保证其子弟在入仕晋升方面保持优势。

士阶层的家教,自春秋战国时期兴起以后,日渐得以巩固和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读书人数增加,在古代封建社会里,知识分子的家教成了学校教育的必要准备和重要补充。

春秋战国时期的四民家教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井田制和宗法家族制的崩溃,在农业上,从前那种“千耦其耘”的大批奴隶集体耕作的现象没有了,出现了个体家庭占有私田的劳作方式;在商业上,也打破了“工商食官”的制度;在学术上,由于私学士的家教注重文件知识和做官素养的训练,“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教育是主要的教育内容。此外,还有一种以某一技艺谋生的士,即历史上称为“畴官”的知识分子,其家教值得介绍。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2

的兴起,也打破了“学术官守”,即学术为官府所垄断的局面。由此,随着社会制度的剧烈变化,社会分工把统治阶层以下的社会成员大体上分为士、农、工、商四大类型。

《管子》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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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畴官”教育

“畴官”,本是周王室掌握科学技术以服务于贵族的官吏,他们子就父学,世业家传。但在西周末年,由于王室衰微,财力不足,不能养活众官,于是畴官及其子弟分散于民间,成为依靠家传技艺谋生的士。这些士与那些著书立说、“摇唇鼓舌”的文士不同,他们身怀绝技,如对器械制造、天文、历算、医学、冶金、御车、农学等技术有较深造诣。他们凭着自己所掌握的技术,既可以用以谋生,又可以步入仕途。因此,这类士人的家教主要是技艺的传授,教育方式主要是以师带徒,注重基本功训练的观察与实验。一般说来,这类士人的家教,具有相当的保密性,传子不传女,甚至有些绝技只授长子,不授次子,对于外人就更不用说了。但是,这种具有保密性的家教很不利于知识的传播,因为它一旦后继无人,家业中断,就会造成绝技失传。这种现象在医学和冶炼术方面十分明显。

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是农民家教的主要教育内容,如审时耕种,制作农具,利用土地,识别苗莠,种植的疏密,适时施肥,以及适时收获和贮藏等。除了生产技术之外,农民的家教还很注重观察四时季节的变化与种植的规律,同时也很重视其子弟的劳动态度的教育,故农家的子弟质朴勤劳。

工民之家的家教主要是做工技巧的传授,依其所从事的职业而定。父子之间,“相语以事,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知”,从而使世业家传。

商民之家,其家教内容主要是市井商贾之事。它包括对凶饥、国变和四时的了解,对商品产地和市面行情的观察,以及对商品的购买和出售的规律的认识等。商民之家以赢利为目的,父子之教,“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贾”,旨在使其子弟掌握经商本领。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家教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诸侯由于相互兼并,使弱小的诸侯封国陆续被纳入实力强大的诸侯国中,到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了秦、齐、韩、燕、赵、魏、楚七大诸侯强国。

在西周时期,中央王室设立了国学,诸侯子弟在接受家庭教育的基础上,可以进入国学接受正规教育。所以,实际上的“学在官府”是“学在王室”。虽然历史上也有诸侯立“泮宫”的记载,但在西周时期,诸侯建泮宫学校的事例是罕见的。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在政治上强大起来的诸侯纷纷要求其子弟在教育上确实享受特权,一方面大力加强家庭教育,另一方面蓄养文士,创办诸侯宫廷学校,从而把西周时期家教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进一步促进了奴隶主上层贵族的学校教育向封建社会的学校教育过渡。

春秋时期的诸侯家教已被视为有关国家兴亡和争霸诸侯的有力措施之一。到战国时期,不仅诸侯的家教得到发展,而且诸侯大夫之家,也在养士的同时,大量聘用德才兼备的士作为家庭教师。

先秦蒙学教育的初创

儿童早期的启蒙学习,简称蒙学。《易经·蒙卦·彖辞》:“蒙以养正,圣功也。”后人遂将儿童早期教育称为蒙养教育。儒经中记载,西周学制有大学和小学之分。秦汉以后,官员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子弟可在家庭中完成启蒙教育,而民间的启蒙教育,政府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全部包下来,因此除个别宫廷贵族小学外,没有官方的小学,启蒙教育均在民间进行。

人类的历史有多长,蒙养教育的历史就有多久。据推算,中国蒙养教育的历史至少有170万年。先秦的历史是漫长的,先秦蒙养教育的历史自然也同整个中国先秦人类历史一样,经历了一个由起源到缓慢发展的长期过程。

1.原始社会的幼儿教养人员与机构

在原始社会早期乃至中期,根本没有专门的幼儿教养机构和专职的教养人员。在当时,幼儿的母亲及本人群或本氏族的其他长辈是幼儿的主要教养者。当时幼儿教育的基本途径就是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如参观生产活动、祭祀等礼仪活动,群体的集会,娱乐活动,听长者讲故事等。

幼儿教养机构和专职人员直到原始社会末期才开始出现。古籍记载:“米廪,有虞氏之庠也。”庠的意思是养,就是把老人养在这里。所以,有古籍记载:“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既然是供养老人的地方,便需要储存一定的粮食,或是一般将老人养在储存粮食的地方,所以又称“庠”为“米廪”。供养在这里的老人一般都有知识、有经验,所以他们自然就成了教养孩子的老师,庠也就成了教养孩子的机构。当然,这些机构和人员在功能和教养内容等方面还不能与后来正规的教育机构及教师相比,而是仅具雏形和萌芽。

原始社会末期,除了“庠”中的老人为幼儿教养人员外,当时可能还有其他一些负责教养幼儿的人员。《尚书·尧典》载:“帝(舜)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司马迁在《史记》中则把“教胄子”直接引作“教稺子”。“稺”即“稚”,幼小之意,泛指小儿。也就是说,舜曾命夔做典乐之官,负责教育幼少儿童的工作。

2.原始社会的幼儿教育内容

早在原始社会初期,人们就已经掌握了打制石器和用火的技术。这两方面的知识,可以说是当时幼儿能够接受的知识。成人在打制石器时,幼儿一般都要前往观看。成人也会有意地告诉这些年幼的后代,石器需要什么样的石头做材料,要如何才能打制出所需的石器来。幼儿兴趣所致,也必要亲自试一试。虽然因他们的力量有限,不一定能制出像样的石器来,但其中的一些基本知识是知道的。当幼儿们同大人一道围着火堆烤吃兽肉的时候,大人们就会告诉他们有关火的知识,加之他们的亲身经验,使他们知道了火不仅能取暖、烤吃食物,还能抵御野兽,也自然地多少了解一些如何保存火种、如何找寻燃料、如何生火等方面的知识。

在与大人相伴的过程中,原始社会的幼儿有机会较长时间地观看大人们的各种生产活动,如早期即有的狩猎活动,原始社会中期开始出现的制陶活动,种植、养殖活动等。在这些生产活动中,由于耳濡目染,加上大人的讲解,他们对这些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知识有了粗浅的了解,甚至还能在大人教导下开展一些初步的模仿性、演练性的活动,如简单的种植、养殖活动等,这为他们日后真正掌握这些知识与技能奠定了基础。

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都是集体性的,为了维系集体的生存、延续和使各种活动能顺利开展,必然要逐步形成一系列的社会行为规范,以规范每一个社会成员甚至包括幼儿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调节各个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化解各成员之间的矛盾,使各个成员相互亲近、团结一致,从而增强群体与自然抗争、与其他群体竞争的实力。这些行为规范很多,包括如何对待集体,如何对待群体中的各种人,如何对待劳动等。在原始社会末期,有专门的“五教”规定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据古籍记载,舜曾命令契做司徒之官,“敬敷五教”。这五教就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个方面的道德规范教育。当然,这五种道德规范同其他很多规范一样,是逐步形成的,有些是在原始社会的早期就形成了。在这些行为规范的形成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共同的风俗习惯。通过这些风俗习惯,对每个社会成员施加影响,并制约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思想与行为。幼儿刚一出生,就受到各种风俗习惯的包围,加上成人们有意识的教育,使他们逐步受到了一些基本的行为规范或风俗习惯的熏陶,从而了解了一些基本的规范,养成了一些基本的习惯。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3仰韶文化遗址

从仰韶文化算起,我国文字已有6000多年的历史。在此后的山东大汶口文化、上海的良渚文化等文化遗址中,也发现了较为规整的原始文字。在山东邹平的龙山文化遗址中,还发现了距今4200年左右的比较成熟的文字。这就是说,到了原始社会末期,我国就已经发明了比较成熟的文字。在当时,文字的使用已经开始普及。学习这些文字,主要是那些有学习条件的、年龄较长的儿童。但也不排除在原始社会末期,有少数幼儿已经在开始学习文字。

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各部落之间的战争频繁不断,作战武器的种类也日益繁多。当时的兵器,见于史籍的已有弓、弩、戈、矛、戟等,这些也多为考古发掘所证实。从当时战争的规模和兵器的水平,不仅可以断定对年轻一代进行军事教练为必需,也可以想见军事教练的基本内容。对于这些,当时的幼儿也可能有所接触。解放前,我国某些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民族,如鄂温克族,其幼儿(男孩)在5~6岁的时候就要用特制的弓箭练习射箭。可以想见,原始社会末期的幼儿也会练习使用弓箭乃至其他武器,如玩耍木刀、木矛等。

在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贵族女子的家教都是母亲和保姆负责的。一般贫贱之家的子弟更无专任教师和专门的教育机构,只有接受家教以及一般的社会教育。

3.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的蒙学教育的内容

在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大分工和阶级的分化,蒙养的教育内容也依父母的阶级地位和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有所分化。对于从事体力劳动的贫贱阶级的子女来说,他们只有在家庭中和一般的活动中多少接受一点劳动教育和他们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教育。富贵阶级的女性幼儿从小就要在母亲和傅姆或保姆的指导下学习妇学,即接受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方面的教育。妇德为贞顺听从、妇言为言辞谨慎、妇容为容貌媚顺、妇功为丝织针线。富贵阶级的男性幼儿则开始接受初步的六艺教育。

除六艺启蒙教育外,幼儿还要接受如何用手和清洁卫生这些基本生活常识的教育。此外,当时的幼儿还有可能接受法律知识教育,如古籍记载:“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说明秦国的幼儿也接受了一些法律教育。

当时的幼儿虽然有可能接受多方面的教育,但其核心为长幼之道。古籍载:“故学之为父子焉,学之为君臣焉,学之为长幼焉,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得而国治。”这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很看重“长幼之道”的作用,因而“长幼之道”是各种蒙养教育内容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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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流麦

后汉时,南阳有一位书生名叫高凤。高凤年轻时,家里是靠种地为生的,他却偏偏对读书感兴趣,夜以继日地苦读诗书。有一次,高凤的妻子下地干活了,庭院里正晾晒着小麦。为了防止鸡、猪糟蹋粮食,妻子让高凤在家看护。突然,一阵暴雨袭来,而此时的高凤仍手持赶鸡的竹竿在屋里诵读经书,根本没发觉雨水已将庭院中的小麦全都冲跑了。一会儿,高凤的妻子急匆匆地从地里赶了回来,他却仍悄然不知,仍在书中神游。在妻子的责问声中,高凤才恍如从梦中醒来。后来,人们便用“流麦”、“中庭麦”等形容读书专心,用“流麦士”形容书呆子。

第二节 汉魏六朝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汉魏六朝家庭教育概述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中国古代社会就开始了它漫长的封建社会发展史。秦王朝的国运不长,而且秦王朝推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教政策,所以在家庭教育方面没有什么建树。自汉王朝取代秦朝成为新的统一国家后,社会的持久安定,加上长期推行“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注重以三纲五常之教统治人们思想和以孝道之教稳定家庭与社会的伦理道德关系,所以家庭教育得到迅速发展,并且日渐形成了它的特色。

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继续推行以经学为主要内容的家教外,由于统治阶级和一些知识分子的提倡,玄学、佛学、史学以及一些自然科学技艺及生产技艺等,也进入了不同阶层的家庭教育范围。总体说来,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不安,家庭的生产与生活也缺乏稳定性,所以这一时期的家庭教育与汉代相比,相差甚远。尤其是统治阶层受“九品中正”制取士制度的影响,豪门士族的子孙天生就是“上三品”的高官世袭者,而寒门士族的子孙即使学富五车也难以入上品,至于平民百姓的子孙就更不在话下,由此所造成的“读书无用”的观念也渗透到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家庭教育实践中,造成诗书教育日渐衰落的局面。

汉魏六朝的家庭教育,尽管有由盛转衰的趋向,但是由于封建社会制度和家庭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所以家庭教育的阶级性和等级性也日益明显起来,形成了以皇家宗室为主体的贵族家庭教育,以及在职文官为代表的官宦家庭教育和广大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家庭教育的家教制度。这三类家庭教育,一直沿续和发展到清末,在客观上对我国封建社会政治、道德、家庭乃至社会秩序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以培养储君为目的的皇家教育备受统治者重视,乃至成为国家政治的一件大事。皇家的家教具有特权性,在措施上:一是尽一切努力把全国图书搜集在皇家图书馆,垄断文化以作为皇家宗室的教材;二是收买天下第一流的学者充任宫廷教师;三是建立一整套宫廷教师制度和完备的教学制度。

为了造就子孙的德才学识,官宦之家的家教的教学内容主要是为官之道,所以十分强调儒家经典的学习。自汉代推行以经术取士和任官的政策以来,经艺在官宦之家的家教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官宦之家的子弟自小就学习《礼》、《乐》、《诗》、《书》、《春秋》、《论语》和《孝经》等,其家庭教师大多是当地的名儒。除此之外,部分官宦子弟或外出从师,或跟随父兄习业。

平民之家的家教,各因经济条件和文化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富商大户或从事教育职业的文人之家,一般是注重儒术教育的,他们希冀其子弟通过读“圣贤书”而成为做官人。但绝大多数平民百姓之家的家教的主要内容是传授社会生活知识和生产技能,道德教育则主要以孝悌为主。

崇尚经学的家教

我国古代的统治者,为了保障官僚队伍的素质,除了设立学校训练和培养“国子”外,对官僚之家的子孙教育也很重视。在西周时期,国学为贵族子弟开设,学在官府,贵族子弟所学无非“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但为了确保国家官吏,即那些作为奴仆性质的职官后继有人,当时也采取了“宦学事师”制度。这一制度的性质和形式是“政教合一”的,即求学者唯在入仕途之后,就学于官府,边做官边学,向经验丰富的官吏学习为官之道。春秋战国时期,“政教分离”,私学教育以培养“为政之士”为对象,所以官吏的教育下移到民间。秦代禁私学,使官吏的培养与训练由民间私学又归入朝廷,推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吏师制度。汉代大力发展文教,兴办国家教育,提倡私学,同时也保留了“宦学事师”的传统,如王充在《论衡·程材》记载:“文吏,朝廷之人也。幼为干吏,以朝廷为田亩,以刀笔为耒耜,以文书为农业。”官府注意录用熟悉吏事的“学僮”,于是一些士人的家教“好仕学宦,用吏为绳表”。一般说来,汉代的宦学是文武分途,武以习武将兵之道为主要内容,而文则要求学习“史书”,学习儒经和明习法令以及为吏之道等。

汉代自实行“独尊儒术”和以经术取士之后,仕宦之家的家庭教育日益摒弃杂家学说而崇尚经学。这一局面的形式受当时的私学教学风的影响很大。

汉代仕宦之家的家庭教育分为初、中、高三种程度。初等程度的教育是启蒙教育,主要在“家馆”进行。家馆类似于后世的私塾,它是由仕宦之家设立的,聘请书师来家教授本家和本族的适龄入学的儿童。学习内容主要有《苍颉》、《凡将》、《急就》、《元尚》诸篇,目的是学习识字和习字。中等程度是诵读经书,主要有《孝经》、《论语》、《易》、《尚书》、《诗》等。高级阶段的学习是专经研习。汉代专经研习之风盛行,当时流传有“遗子黄金满籝,不如教子一经”的说法。因为只要能精通一经,即可飞黄腾达,得到高官厚禄。当然,要精通一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时读书人很多,各家各派对儒家经典的微言大义都有不同的见解,形成了学派林立的“师法”和“家法”。

此外,经学中还有古今文经的经学纷争。所以,仕宦之家的家教一般都要聘请对经学有相当造诣的人为师。如果请不到经学大师,就让自己的孩子出门拜访名师,以就其学。汉代的硕学鸿儒甚多,一般不在仕宦之家当少数学生的家庭教师,而是自立“精舍”教授,往往门徒千数,多者达万人之众。

总之,汉代的仕宦之家的家教开始兴盛,一方面来自求官的动力,因为注重家教是保持后代为官的途径;另一方面与汉代推行以经术取士的制度有关。

世代家传的家学

中国封建社会的仕宦之家,素有“书香门第”之称,即使不能世代为官,但却不失为缙绅之士。不论仕宦之家是否能以高官厚禄显达于世,大都有世代家传的家学教育。武官有其超群的武艺,有的在某一武艺方面形成有独特的门派,或者是某一绝艺,作为入仕进身、建功立业的本钱,这些绝艺是不会轻易传授给别人的。文官也是这样,自汉代以来,如精通某一经术,或者在文学、史学、天文、历算、医学等某一方面有绝艺,就视作“传家宝”,世代相传。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经学受到玄学的冲击,加上国家推行九品中正制的取士制度,所以经学在仕宦之家的家学教育中,其地位也有所动摇。尽管豪门士族的子弟可以凭门第入仕,但并不等于说仕宦之家就可以不要家学了。恰恰相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学校教育时兴时衰,仕宦之家要想保持士族世袭,就不得不加强家庭教育。不过,这一时期的家教与只注重儒家经典的汉代家教已有很大不同,开始广泛涉猎老庄、玄学、史学、天文、算术等。如在士族豪门之家崇尚玄学,玄学遂成为官僚的家学;时风兴盛文学,故仕宦之家的家教注重诗歌文赋;社会审美意识兴起,书法作为审美艺术也在仕宦之家的家教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官自有为官之道,世代为官的家庭和家族是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如果上升到理论就可能成为一门“学问”,仕宦之家对这种学问的保密工作十分重视。并且,中国古代,仕宦之家对这门家学也十分重视,对于在官场上如何做人,如何避祸,如何夤缘,如何与同僚和上司处好关系等为官要术,许多仕宦之家研习得炉火纯青,世代相传,成为价值连城的珍宝。

总之,传授为官之道是仕宦之家家教的核心。尽管它们也涉及而且往往把文化学术作为教学内容,但其目的不在发展学术本身,而是把这些东西作为入仕和晋升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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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推及其《颜氏家训》

《颜氏家训》是我国古代公元6世纪后期出现的一部有关士大夫家庭的家教经典。它上承汉魏六朝以来的“诫子书”、“家诫”的遗风,下开唐、宋、元、明、清诸朝士大夫之家家训的先河,在我国古代仕宦之家的家庭教育史上独树一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颜氏家训》的作者颜之推(531—约595年),字介,梁朝建业(今江苏南京)人,祖籍山东临沂。他自称“生于乱世,长于戎马,流离播越,闻见已多”(《颜氏家训·慕贤》)。颜之推出身于士族之家,世代为官,深受传统儒学的影响,不仅从小接受了世传《周官》、《左氏春秋》等儒家经典的教育,而且喜欢博览群书。他从19岁开始入梁为官,后来又为北齐政权效力,曾主编了《修文殿御览》、《续文章流别》、《文林馆诗府》等书。577年,北齐为北周所灭,他被征用为北周的御史上士。581年,隋又取代了北周,他又被隋朝召为学士。他所处的时代,正是封建士族门阀制度由顶峰转向没落的时期,也是中国社会由南北朝分裂而趋向重新统一的时期。此时士族势力日益腐败,九品中正即将瓦解。颜之推身处乱世,准确地预见到一个由中小地主阶层登上政治舞台和以科举考试取士的量才授官的新制度时代即将到来,他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够世承儒学家教传统,以确保自己家族的长远富贵,世代为官,于是在晚年著成《颜氏家训》一书。

颜之推亲身经历了战乱,当过西魏政权的俘虏,同时也目睹了许多仕宦之家的悲惨下场。他告诫自家子弟,在动乱年代,更要学艺读书。他说:“有学艺者,触地而安。自荒乱以来,诸见俘虏,虽百世小人,知读《论语》、《孝经》者,尚为人师;虽千载冠冕,不晓书记者,莫不耕田养马。”(《颜氏家训·勉学》)他认为,士大夫之家若能常存诗书百卷,注重家教,则永远不会沦落为下等人。而自魏晋以来,豪门士族只以门第即可入仕为官,养尊处优,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以此耗费光阴。有的因家世余荫,得个一官半职,便十分满足,全忘修学。这样的人在社会安定之时尚可悠闲自得,但一到战乱和朝代更迭之时,便会身不保命,家破人亡。因此,颜之推认为,仕宦之家应当居安思危,学艺保身。学艺的主要途径是读书,熟读儒家的“五经”,可以获得立身处世的道理和方法。同时除了研习“五经”之外,还应兼及百家之书,从百家之书中获得对书、数、医、画、射等“百艺”的了解。颜之推认为,国家之臣不外乎六种,即朝廷之臣、文史之臣、军旅之臣、蕃屏(保卫)之臣、使命(外交)之臣、兴造(土木建筑)之臣。这六类官吏都应有专才专艺的教育,然后方能专精一职,否则遇有国家大事,议论得失,便会不知所措,无从下手。关于专才专艺的教育,颜之推认为,仕宦之家应当打破门第之见,走出高墙大院,让贵胄子弟接触下层社会的农工商贾,广泛地学习他们的经验和技艺。在他看来,历史上有所作为的布衣卿相,因为来自民间,了解民间疾苦,知道稼穑艰难,所以能够表现出超出常人的佐时治国的才能。相反,士大夫子弟因“耻涉农商,羞务工伎,射则不能穿札,笔则才记姓名,饱食醉酒”,像这样几近废物的人怎么能不在动乱年代家道败落,而只能去耕田养牛呢?

在《颜氏家训·教子》中,颜之推提出了早期教育的主张。他认为,儿童的早期教育应在婴幼儿时就及早开始,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如果等到孩子的性格已经形成,再去施教就困难多了。他要求仕宦之家不要溺爱孩子,也不要用粗暴的手段来管制他们,这样的结果不仅会使父母丧失威信,也很难取得什么教育效果。仕宦之家的父母应当严慈结合,这样子女才会即畏且孝。同时,父母应当根据自己孩子的年龄和天赋,因材施教,如在儿童时期要注意学好语言,讲标准话,讲文明礼貌的话,长辈要做子女的示范,一切脏秽之词和粗暴无礼之言禁绝不讲。孩子渐大之后,要教以诗书,学以才艺,养以道德。

秦汉蒙学教育教师与机构

1.秦汉时期皇宫的蒙学教育

秦时,蒙学教育已获得较大发展,富贵之家多请专职教师对其幼儿进行教育。其中,封建帝王对皇族子孙的早期教育十分重视,还没有专门的教保人员。秦始皇建立帝制后,就将先秦时期教育太子的师和傅都规定为国家官吏,并赋予重大责任。此外,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秦代还设有詹事、中庶子及洗马等师保官。

汉代建立之初,刘邦便请博士叔孙通兼太子太傅,又请张良兼太子少傅。但这时的师傅之职还不是正式的官位。保傅官职的制度化,是从汉高吕雉后执政以后逐渐完成的。太傅一职,汉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正式设置,并授金印紫绶,后废,汉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复设,后又废,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重新设置。太师、太保二职,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正式设置并确定为官职,也授金印紫绶,并确定太师在太傅之上、太傅在太保之上。汉代还设有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及师保属官。东汉太子师保官职大体如西汉,所不同的是专由太傅负责教育太子,而由少傅主持太子宫中职事。汉代除皇宫外,郡国诸王也设有师保之官,如贾谊就曾做过长沙王太傅、梁怀王太傅。从总体而言,西汉选择的师、保、傅多为名师硕儒,如叔孙通、张良、晁错、夏侯胜、丙吉、匡衡等名师均做过皇子的幼儿教师。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4汉高祖刘邦塑像

与先秦时期基本相同,秦汉时期的师、保、傅的职责是从小对太子的道德品行、知识、身体等方面进行培养教育,同时还有在政治上承担保护太子合法继承权的责任,并参与国政。

2.秦汉时期的蒙学教育机构

现在已经很难考证秦代是否设有蒙学教育机构。但到汉代时,有些教育机构兼有幼儿教育任务是确凿无疑的。东汉明帝永平九年(66年),曾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弟子开设学校,置《五经》教师,称为四姓小侯学。史料虽未明确记载这所学校学生的入学年龄,估计其中也有年岁稍长的幼儿。到汉安帝元初六年(119年),邓太后又为东汉和帝的弟弟济北王、河间王两家族年龄5岁以上的男女儿童40余人和邓太后近亲子孙30余人开办了一所学校,教他们学习经书,并亲自监试,以避免这些贵族子弟因“面墙术学,不识臧否”而招致祸败的危险。当时的5岁,实际年龄是不足4岁至4周岁多一点之间,因而这所学校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从事幼儿教育。这些教育机构不称为幼稚园或幼儿园,而是名叫书馆或其他名称。但从儿童的入学年龄来看,这些教育机构都具有蒙学教育的性质。当时的蒙学教育要求严格,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对有过失的幼儿要实行体罚。如此严格的管理,想来当时的教学制度也较健全,并有一套教学方法,只不过我们现在不得而知罢了。

宗学出现于汉平帝时期,并开始设置宗师以教育宗室子孙。宗学一般未有特别的入学年龄规定,只要有接受能力的都可入学,因而幼儿也有可能进入这种学校学习。

魏晋南北朝蒙学教育教师与机构

1.魏晋南北朝时期皇宫的蒙学教育

魏国是三国时期教育最为发达的国家。对于皇家子弟的教育,魏未设太师,但设有太傅、太保,如魏明帝以太尉钟繇为太傅;魏齐王曹芳即位后,以太尉司马宣王为太傅。甘露元年(256年),太尉司马孚为太傅;魏陈留王景元四年(263年),司徒郑冲为太保。魏还设有太子保傅、太子詹事等属官。吴国也设有太傅,如孙亮建兴元年(252年),以诸葛恪为太傅。同时吴设有太子太傅、少傅。黄龙元年(229年)设左辅(诸葛恪)、右弼(张休)、辅正(顾谭)、翼正等都尉,为太子四友,还有太子宾客等,另外还诏立都讲祭酒以教授诸子。蜀曾设太傅,刘备做汉中王时,以许靖为太傅,以诸葛亮为太子太傅。

西晋初,设有卫率令、典兵二职,负责教育太子并掌管东宫之事宜。至晋武帝泰始三年(267年)开始设置太子太傅、少傅之官,由二傅主持东宫教育。咸宁元年(275年)始以给事黄门侍郎杨珧为詹事,掌管东宫杂务,二傅便只有教谕之责,而无官属。其后,又取消詹事之职,专设傅保教谕太子。晋惠帝元康元年(291年)又恢复詹事之职。到怀愍之世,整顿官制,设置六傅为三师三少。“三师”是指太师、太傅、太保,都是上公,在人员的选择上宁缺毋滥。“三少”即少师、少傅、少保。皇族为加强幼儿教育,设有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西晋始设太子少师,协掌辅导太子,官位三品,东晋废。太子少傅,西晋置为太子三少(东宫三少)之一,辅导太子,位在太子少师下、太子少保上,官位三品,东晋仍设。太子少保,位在太子少师、太子少傅之下,其设置、职掌、品秩同太子少师。晋惠帝永康(300年)之后,不再设置詹事之官。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5北魏孝文帝

南北朝时,设有太保、太傅、太师,他们都位列三公,但太保位居太师、太傅之下,官位一品;官位太傅一品(梁称十八班),在太师(太宰)下、太保上。北朝魏、齐沿前代官制设有少师、少傅、少保“三少”。北周置为大臣加官,名义崇高,少保在少师、少傅之下。北魏设有太子六傅:太子太师、太保、太傅号称“东宫三师”,太子少师、少保、少傅号称“东宫三少”。同时还设有詹事属官等。北齐设有太子少师,官位三品。南朝不设太子少师、太子少保,仍设有太子少傅,宋三品,梁十五班,陈三品。南朝宋还设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各1人、丞2人,共同辅导太子。同时宋还设有太子詹事等官,负责料理东宫事务。齐、梁、陈诸国与宋大体相同。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提高师傅教育太子的积极性,朝廷强调尊敬师傅之官,以提高教师地位,如晋武帝泰始五年(269年)诏太子拜太傅少傅时便规定二傅可以不行臣属之礼;晋明帝太宁三年(325年)三月立皇子衍为皇太子时,专门下令朝廷议定太子与师傅相见之礼,取消过去师傅拜太子之礼。其后,晋成帝及皇太后都下诏要求尊师重道。晋朝对师保的待遇也很优厚,太子太傅和太子少傅除定秩2000石外,还受赐田产车乘诸物。南北朝时,宋尊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及詹事为三品正秩。北魏尊师之礼更重,以太师、太保、太傅为一品正秩,“东宫三师”为二品官秩,“东宫三少”为三品官秩,左右詹事为三品官秩。

由于师、保、傅的品位尊贵,待遇优厚,因而士族豪门权贵竞相争夺,反而不利于太子的教育。于是西晋著名学者阎缵提出师傅之官应“皆选寒门孤宦以学行自立者,及取服勤更事,涉履艰难,事君事亲,名行素闻者”担任;北魏著名历史学家李彪(442—500年)主张师傅应选“孝悌博闻有道术者”以及“天下之贤才”担任,这些见解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2.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蒙学教育机构

三国时,魏、蜀、吴三国是否设有专门的幼儿教育机构,至今尚无证可考。

东晋穆帝永和年间(345—356年),征西将军庾亮在武昌创办学校,命令参赞大将子弟全部入学,自己的子弟也令受业。由此可见,武昌官学是允许幼儿入学的。

北魏孝文帝时,有一位名叫祖莹的人,年8岁时,能诵《诗》、《书》,名气很大,被世人称为“圣小儿”。当时中书博士张天龙讲《尚书》,祖莹被选为都讲。学生已到齐,而祖莹因读书到深夜,起来很晚,仓促之间把同房学生李孝怡的《曲礼》拿来入座。把《曲礼》书放在面前,背了《尚书》三篇,一字不漏。讲完后,李孝怡很奇怪,向博士们说明情况,举座皆惊。祖莹8岁为都讲,即相当于今天的助教,在学习的同时也要讲课。可见他入学时是幼儿,也可推断当时国子学(中书学)等是可招收少数天资优异的幼儿的。太和九年(485年),文明皇后下令建皇宗之学,以教育皇子皇孙,皇家幼儿自然也可入学。

由上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没有专门的幼儿教育机构,当时的幼儿教育机构主要是附属于初等、中等程度的各类学校的。而初等、中等程度的各类学校是在学制不健全或其他特定的条件下才兼招少量幼儿的。

魏晋时期的门阀家学

门阀家学大体为门阀政治的产物,而家学本身又有其独特的历史渊源。门阀家学与家学的合流,起始于汉末,成形于魏晋,至南北六朝则趋于鼎盛,并渐次衰落。

汉末的儒学高门在魏晋之初大多都成为世家大族,故其家学世业,与此也有血脉承传的联系,如西晋颍川荀氏,其家学世传,上承汉末大儒荀爽,子孙世传学业,为西晋儒学高门。汉末大儒范阳卢植,其后代以儒学标榜门户,其孙卢钦为西晋名儒,直至北魏,范阳卢氏仍为当世儒学大族。此外,如东海王氏、河东卫氏、颍川钟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均为汉末以来世以儒业显贵的门阀大族。其中,东海王氏家学流布最为深远,直到南朝梁世,仍为最显贵的门阀大族。除此之外,起家于东汉末年的泰山羊氏;起家于魏晋之际的阳夏谢氏、颍川庾氏、河东裴氏,均以儒学高门传世,前后达数百年之久。

门阀家学的存在,旨在维系家族的世代特权和优越的文化地位。其对学术文化的世袭垄断,不利于学术的发展和更新,并且不利于学术文化在社会范围内的广泛传布。同时,门阀家族文化的封闭性、萎缩性,也是造成学术流派之间的排他性及门户之见的重要原因。这一点,既加重了中国封建文化固有的传统弊症,又是这种弊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特殊表现形式。不过,借助血缘的纽带来延续学术文化的生存,并利用家族血缘的网络来构筑某种封闭性的文化堡垒,正与封建的家族政治相适应,并且是在动乱之中,利用家族的权力及稳定性,保护和延续学术文化的有效手段。而一旦经历了动乱之后,门阀家族的特权削弱、家族的观念淡薄,便出现了有利于学术文化自由发展和生存的社会环境。在乱世之中一度仰赖门阀家学保存的学术文化,则成为全社会范围内学术文化全面升华、融合的重要源泉。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家学便是经历了上述过程发展而来的。在历经治乱更替的几百年中,旧的世族集团在乱世之中衰落,一旦政局初见平宁,又在旧的废墟中滋生出新的世族集团,而旧世族或在动乱中绝户,或者重振门户。门阀家学也相应地发生着类似的变化,一些旧的门阀家学衰落了,甚至绝传了,而新的门阀家学又滋生出来。在这种新旧兴废更替的过程中,门阀家学经受了社会风雨的洗炼,社会化的因素不断扩大,并最终演化成为社会大文化的有机成分之一,而将家族文化与社会文化分离开来的那种血缘性隔膜,也日渐融化。

到了南北朝末期,门阀家学渐趋衰落,但其根砥虽败,学业犹存,并逐步与官学及社会范围内的私学合流,成为集大成之学的隋唐文化教育的重要源泉之一。

第三节 唐宋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唐宋时期家庭教育的特点

隋朝虽然国运不长,但它结束了南北朝的分裂局面,使得全国统一和文化繁荣的景象开始出现。唐代继隋朝之后,在文化上有很多开拓和创新,如,完成自汉以来的儒家经学的总结,大力发展学校教育,推行以科举考试取士的选士制度等,从而促进了整个社会重视教育风气的形成,一批又一批的庶族地主通过教育和科举的途径登上了政治舞台,出现了“读书做官热”。宋代沿袭隋唐的科举取士制度,而且特别注重文化与教育,由此在整个社会,自皇室宗亲贵族阶级至官僚阶层和广大平民之家,都把家庭教育作为政治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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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壁偷光

“凿壁偷光”这一成语出自古代一个令人敬佩的勤学典故。据《西京杂记》中说:“匡横,字稚圭,勤学而无烛。邻居有烛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之。”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西汉经学家匡衡在少年时候十分勤奋好学,但因家中贫困,无钱买蜡烛。他见邻居家中有烛光,就在自家的墙壁上凿了一个洞,借助洞中透过来的光去读书。书中还记述说:“邑人大姓文不识,家富多书,衡乃与其佣作,而不求偿。主人怪,问衡,衡曰:‘愿得主人书遍读之。’主人感叹,资给以书,遂成大学。”这段话的大意是,到青年时候,匡衡自愿到有许多书籍的富裕人家去做佣人,却不要任何报酬。主人感到很奇怪,就问他原因。他说:“只要能遍读你家的藏书就行了。”主人被他的好学精神所感动,就将家中藏书全部借给他研读。后来匡衡终于成为一个大学问家,还在汉元帝时担任了丞相。

概括说来,唐宋时期的家教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从皇家的家教来看,在唐朝时期,皇家教育开始形成独立而完整的学校体系。如隋代最早在东宫设置“门下坊”和“典书坊”。门下坊设左庶子、内舍人和录事诸官,典书坊也设庶子、舍人、洗马诸官,这些官员主要从事皇太子的文化与道德教育。唐代除三公、三少外,还设有太子宾客,并设置詹事府,统管东宫政教,詹事府内设左右谕德官专门讽谕规谏皇太子。唐代将隋代的门下坊改为左春坊,典书坊改为右春坊,在贞观年间又专为皇太子设置崇文馆,设学士官,并建有东宫图书馆,所藏大量图书为“秘书”,专供皇室子弟教育使用。宋代为了加强皇太子的教育,增设詹事讲读官、太子侍读、太子侍讲官等,并设置资善堂为皇太子及其他诸王子的肄业之所。资善堂的教官有翊善、赞读、直讲、说书等。南宋初还在东宫门内建有书院,因为书院是民间兴起的文教机构,不能体现皇家教育的特殊性,所以后来又弃书院之名改为“学新堂”。

第二,由于科举制度的推行,刺激了广大庶族地主阶层和少数平民之家子第的读书兴趣,促使家庭教育与科举考试紧密结合,“望子成龙”成为家庭教育的动机和目的。在一些仕宦之家,由于从家教成就中获得了切实的利益,于是延师教子的风气常盛不衰。一些富家大户人家,也纷纷兴办“家塾”,或者联合数家或一族,建立私塾性质的学校,延聘当地或外地的名师任教。这样,家庭教育也日益与学校教育联系起来,甚至出现了家庭教育学校化的倾向。

第三,封建纲常的礼教在家庭教育中占有重要位置。礼教,在汉代就以三纲五常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出现,并贯彻在各类学校教育中。唐代以后,特别是宋代理学家把“礼”解释为与“人欲”对立的“天理”以后,礼教不仅有了成套的理论和实践要求,而且随着家庭教育的学校化,日渐渗透到家庭教育的实际活动中。在唐代和宋代,《家范》、《家规》、《治家格言》之类的礼教内容,开始丰富和完善起来,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封建社会后期家风的形成。

唐宋时期的蒙学教材

我国古代不仅注重家庭教育,而且十分重视家教教材的编写。由于家庭教育要以识字启蒙教育为基础,所以蒙家教材的编写就显得尤其重要。

纵观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发展的历史,自西周或者更早的时期,统治阶级就开始着手家教教材的编写。至于蒙学教材的编写,先秦时期就很重视,但流传下来的不多。汉魏六朝时期,蒙学教材的编写和应用比较普遍,积累了不少经验。唐宋时期,由于家庭教育相当发达,所以蒙学教材的建设也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很大发展。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6史游《急就篇》

概括说来,在唐宋以前编写和被保存下来的蒙学教材有李斯的《苍颉》,赵高的《爰历》,胡母敬的《博学》,文字多取自《史籀篇》。汉初,将它们合编为平民之家的识字教材,统称为《苍颉篇》。尔后有司马相如的《凡将篇》,史游的《急就篇》,李长的《元尚篇》,扬雄的《训纂篇》,贾鲂的《滂喜篇》,张揖的《埤苍》,蔡邕的《劝学》、《圣皇篇》、《黄初篇》、《女史篇》,班固的《太甲篇》、《在昔篇》,崔瑗的《飞龙篇》,朱育的《幼学》,樊恭的《广苍》,陆机的《吴章》,周兴嗣的《千字文》,柬晰的《发蒙记》,顾恺之的《启蒙记》等。这些蒙学教材大多是为了满足皇家和仕宦之家子弟识字教育的需要而编写的,属于所谓的“小学”(即识字)教材。有的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被淘汰,有的可能属于皇家所私有或为仕宦之家所家传,所以后世流传于世的只有《急就篇》和《千字文》两篇。其中《千字文》是以出色的编排和王羲之的书法相结合才得以留传下来的,它适应了小学教育的需要。

唐宋以后,由于科举制的推行,平民之家的文化教育兴起,所以蒙学教材的种类由单一的识字课本,逐步拓宽到综合知识型、道德教育型、提高阅读能力型、陶冶儿童性情型等各种门类。

以识字为主的综合知识型的教材有《开蒙要训》、《百家姓》、《三字经》、《对相识字》、《文字蒙求》和“杂字”书等。《开蒙要训》流传于唐朝五代,全书1400字,都是用四言韵语依次介绍自然名物、社会名物、衣饰寝处、身体病疾、器物工具等内容。《开蒙要训》多是用生活常用字编写的,大大影响了后世杂字书的编写。《百家姓》是集汉族姓氏为四言韵语的蒙学课本,成书于北宋。《三字经》相传为宋代王应麟所编,后经明清陆续补充,至清初该书收字1140个,三字一句地叙述了人生教育的重要、三纲五常十义、五谷六畜、四书五经、历朝吏事,以及历史上勤奋学习而“显亲扬名”的事例等。《三字经》知识广泛,句法灵活,语言通俗,是古代中国蒙学中最著名的家教教材之一,受此影响的有《文字蒙求》,它是清朝教育家王筠从许慎《说文解字》中选辑常用的2000余字编成的,并且以汉字造字规律带动识字的教材。《对相识字》是宋末出现的一本图文对照的识字课本。实用的杂字书历代都有,但图文对照,讲究直观教学效果的识字课本,《对相识字》堪为首创。后来,《三字经》、《千家诗》等亦仿照此类,图文并茂。

以封建伦理道德为主的蒙学课本,除了长期使用的《孝经》、《论语》之外,还有唐代佚名者著的《太公家教》,宋代朱熹的《小学》,吕祖谦的《少仪外传》,吕本中的《童蒙训》,程若庸的《性理字训》等。这些蒙学教材对后世有很深远的影响,如明代吕得胜的《小儿语》,吕坤的《续小儿语》,朱升汇编的《小四书》;清代李毓秀的《弟子规》,王相汇编的《女四书》,以及流传的《昔时贤文》、《圣训广谕》等。它们以宣扬“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礼义廉耻”等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这些书有被北方少数民族译成本民族语言使用的,也有流传到日本、朝鲜以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

以社会和自然常识为主的蒙学课本也很多。代表作主要有唐代的《兔园册》以及李翰的《蒙求》。《兔园册》相传是唐代虞世南为皇家子弟学习而编,五代时为乡村塾学所广泛采用。《蒙求》亦为唐时的上层统治者家庭教育的教材,全书讲述的多是历史典故,每句四字,上下对偶,各讲一个历史人物或传说人物的故事,如匡衡凿壁,孙敬闭户、孙康映雪、车胤聚萤。宋代以后陆续出现了各种《蒙求》和同类的读本,如《十七史蒙求》、《广蒙求》、《叙古蒙求》、《春秋蒙求》、《历代蒙求》、《名物蒙求》等。明末程登吉原编,清代邹圣脉增补注释的《幼学琼林》,曾在清代风行全国,影响颇为深广。《幼学琼林》简称《幼学》,原名为《幼学须知》、《成语考》和《故事寻源》等。它共4卷,按内容分成天文、地理、人事、鸟兽、花木等30余种类编排。《幼学》的编写是根植于唐宋时期蒙学课本的基础上的,但其成就超越了唐宋。

以提高阅读能力为目的的趣味读物,有宋代胡继宗的《书言故事》开创先例,后来此类教材大有发展,如元代虞绍的《日记故事》,明代萧良友的《蒙养故事》(后经杨臣诤增订改名为《龙文鞭影》上下卷),清代李晖吉等续编的《龙文鞭影二集》,丁有美的《童蒙观鉴》,此外还有《二十四孝图说》等以封建伦常故事为主的、富有趣味的读本,均先后在平民之家的小学和塾学中使用。

此外,还有用以陶冶儿童性情的诗歌读本。最著名的有《千家诗》和《百家诗》,其主要内容取材于唐宋时人的作品,今仍流行。

隋唐五代蒙学教育的教师与机构

1.隋唐五代时期皇宫蒙学教育中的教师

隋统一中国后,师保傅之制仍沿袭北齐做法,设太子“三师”以“掌师范训导辅翊皇太子”。同时设“三少”以“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师之德”。以詹事掌管东宫内外众务,“事无大小皆统之”。

唐代的师保傅制度,对前代传统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在东宫设詹事府,统管众务,置左右二春坊以领诸局。除“三师”、“三少”外,于显庆元年(656年)以太子太傅兼侍中韩瑗、中书令来济、礼部尚书许敬宗、左仆射兼太子少师于志宁并为皇太子宾客,并将太子宾客定为官员。定置四人,掌调护、侍从规谏,以教谕太子。另于贞观年间专设太子学馆即崇文馆,设学士等官,“掌东宫经籍图书,以教授诸生”。这是我国古代典型的为皇太子及皇室子弟设置的教育机构。

五代时期共历时53年,由于各代历史甚短,最长的后梁也不过16年,最短的后汉仅3年。五代时期的师保傅之职大多沿袭唐朝。后梁设有太师、太保、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太傅等,但多用于加封或追封,无具体实权。后唐设有太师、太保、太子太师、太子少傅、太子少师、太子少保、太子詹事及太子宾客以及太子赞善大夫等,不过三公及太子三少等也多用于加封和追封。有的虽加设置,但由于战争不断,真正对太子进行教谕者不多。后晋、后汉、后周三代也大体如此。总之,五代时期,师保傅职多为虚设,并没有多大的实际作用。

隋唐五代时期,十分重视提高师保傅的地位,特别是唐代尤为明显,如唐代太子三师都由朝廷重臣兼职,官秩从一品,太子少师从二品,太子少保和太子少傅正二品。太子宾客、詹事均为正三品高官。唐太宗时撰有《立师仪注》,要求师傅与太子遵行,以提高师傅地位,让太子尊敬师傅。隋和五代也将三师作为元老重臣加官,礼遇极隆,施用极严。

2.隋唐五代时期的蒙学教育机构

隋文帝和隋炀帝都曾下诏在州县设立学校。《隋书·儒林传序》记载当时“京邑达于四方,皆启黉校,齐、鲁、赵、魏学者尤多。负笈追师,不远千里,讲诵之声,道路不绝”。当时幼儿也可入学校接受教育,如薛濬“幼好学,有志行,寻师于长安。时初平江陵,何妥归国,见而异之,授以经业”;卢太翼“七岁诣学,日诵数千言,州里号曰神童”。由此可见当时部分幼儿不仅可入学,而且有的人学习能力还很强。

唐代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官办小学,甚至农村的乡、里也不例外,同时政府还鼓励私人办学,因此这一时期私立的小学、蒙学发展很快,这为幼儿受教育提供了广泛的场所。加上唐实行童子科,更刺激了幼儿求学的决心。唐规定:凡在10岁以下能精通一经以及《孝经》、《论语》,包括背诵10篇文,全部通过者授予官职,通过7篇者授予出身。童子科开始于唐太宗、唐高宗年间(627—655年),到代宗广德二年(764年)五月,礼部侍郎杨绾发现童子科有使儿童凭其小聪明而获官的可能,请废童子科,到代宗大历三年(768年)四月又重新恢复。下诏要求每年都要考选年龄在10岁以下,通一经兼《论语》、《孝经》者申送礼部,同明经、举人等一同考试。大历十年五月又敕令童子科宜停。开成二年(837年)十二月诏各道禁止滥荐童子,虽然有这样的禁令,但以童子为荐者,比比有之,如刘晏“年七岁,举神童,授秘书省正字”。以童子荐举并可授予出身,这促使父母关心幼儿教育,许多父母尽力让幼子入学,实在不能入官学、私学的,便在家中教授。

官学在五代时期大为衰落,当时的蒙学教育主要由私学和家庭承担。当时不少幼儿求学十分勤奋,成才者较多。官学几乎无暇顾及幼儿教育,幼儿所入学校也多为乡村或城镇里巷的蒙学。

由上可见,秦汉至隋唐五代,贵族的蒙学教育很受朝廷重视,朝廷还专门为皇族子孙设置了蒙学教育的职官,特别是晋时形成了“三公”、“三少”制度,使宫廷蒙学教育职官逐渐趋于完备。这些职官除负责贵族幼儿的教育外,还担任着较高的国家官职,对皇子特别是太子幼儿时的教育也担负着管理重任。秦至五代,由官邸之学与地方官学、私塾一起承担着幼儿学校教育的任务,独立的蒙学学校教育机构尚未独立,家庭仍是幼儿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因此,这时在民间没有严格意义的蒙学教育教师,父母等亲人、相关的学校教师等兼任蒙学教育教师的角色。

宋代蒙学教育的深化

宋辽金元时期,人们很重视蒙学教育的地位,朝廷对幼儿教育的地位也十分注重。为了培养好王朝的继承人,朝廷十分注重师保傅制度以及宫廷学校的建设,以便太子及皇族子孙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同时为了推进社会的发展,十分注重选拔和任用聪慧幼儿。宋朝继承前代传统,特设童子科,以选拔年幼而有才华的儿童。在中选的童子科中,年龄最小的仅3岁,如蔡伯俙。宋真宗还有诗云:“七闽山水多才俊,三岁奇童出盛时。”宋孝宗时吕嗣兴仅4岁就中选,被授予右从政郎等。由于朝廷对幼儿读书的重视,有些人很重视幼儿的早期教育,如宋高宗时饶州便有兄弟童子三对共六人中选,即江安国、江定国、戴松、戴滋、张岩叟、张岩卿。宋孝宗时还出现了一名叫林幼玉的“女神童”,背诵经书文字四十三条,全部通过,被封为“孺人”。金朝于金熙宗即位的第二年(1136年)仿宋制设经童科。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7《三字经》

宋辽金时期,由于朝廷对神童选拔比较重视,因而所选神童大都名实相符,中科举的童子,许多人后来都成为国家重臣,如宋代的杨亿、宋授、晏殊、李淑等都成为著名的贤明宰相。辽金两朝的情况也有相似之处,当时的朝廷开设了童子科,对中选幼儿都授予出身或官职,说明政府对幼儿教育是十分看重的。

第四节 元、明、清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元、明、清时期的家教特点

元、明、清诸朝,是我国封建社会走向衰落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封建统治阶级在推行残暴的专制统治和经济剥削政策时,大力加强社会基层组织,如保甲、村社等建设,加强家族族权对家庭成员的言行管教。按照宋明理学家的“齐家”、“治国”思想,把以“修身”为手段的“齐家”家教与国家政治秩序及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巩固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了元明清时期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禁欲主义家庭教育特色。

社学在元代时期开始建立。所谓社学即以社会基层组织为单位的政教合一组织,它由一定血缘关系的家或家族结合组成,在教育上主要推行封建纲常伦理教化。元代对广大汉族人民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在社学教化中也极力灌输民族歧视意识。在社会教化的影响下,家庭教育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控制,“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道德教育成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

明代推行里甲制度,家庭教育也有社会化的特征。明太祖朱元璋大力推行加强族权对广大人民的思想统治的政策,从而使族长、家长成为一家一族总领纲常伦理教育的合法者。而家长或族长依照“家规”、“家法”对家族成员实行严密的思想言行管教,如家族成员中有“违法乱纪”、“犯上作乱”,或在道德行为上有“不轨”之举,或不孝敬父母,或欺慢上司,或不完纳赋税等等,都要受到家族的家规家法的制裁,轻则鞭笞体罚,重则赶出家族或送交官府治罪。明代中叶,社会教化得到加强,如乡约组织、保甲连坐等,都使得家族的家庭教育越来越趋向政治化,“存天理、灭人欲”之教在实质上也不断由理学家倡导的修养德性转化为培养奴性。明中叶以后的理学家,往往是聚合家族推行封建纲常伦理教育的大家长,他们制订了比官府的法律还要苛刻的家规戒律。

清代继承了元明时期的家教传统,更是把家庭教育作为加强封建统治的重要措施。鸦片战争以后,我国封建社会制度和家庭制度开始解体,由此古代的家庭教育开始向近代转化。

以“孝道”立教和《二十四孝》

中国人重视孝道,这与中国长期以来的宗法政治制度的推行与家国不分的专制统治有直接关系。其次与小农自然经济的生产力不发达、物质生产长期不能满足人们生活需要、老人和小孩全靠成年家庭成员供养也有直接关系。早在孔子时,他就把孝道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认为孝不仅是尊长爱幼的人生义务,是伦理道德的核心,而且也是政治道德的根本,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灵魂。继孔子之后,历代统治者及其思想家,极力鼓吹孝道,提倡“以孝治天下”,要求以孝道立教,以培养在家孝敬父母,出门和睦乡里,为官忠于上司乃至天子的“忠臣孝子”。

汉代的儒家们认为,“明子事父之道”是为“教之本”(《礼记·祭统》)。在平民之家,所谓孝道教育,大体上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绝对尊敬父亲的家长权威,以家长的意志为意志,以家长的是非观念为准则,以家长的好恶为好恶,子女对家长,包括母亲,要“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礼记·内则》)。二是对父母的话,要绝对奉为真理,必须坚决照办。如果家长有什么明显的过错,应当“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从”,仍然要“起敬起孝”。哪怕是父母不高兴,乃至“挞之流血”,仍不能“疾怨”,不要非议家长,在任何条件下要把美名归之父母,过错永远自己承担。所谓“善则称亲,过则称己”(《韩非子·忠孝》)。三是尽心尽力恭敬侍奉和赡养父母,尽最大努力,乃至牺牲自己和自己的子女,来满足父母的意愿。假如父母生病,子女要昼夜侍奉于床前,汤药要亲口品尝才能给父母喝;如果到夏天或冬天,子女要体恤父母的温暖冷清;如果父母病重,子女要尽可能满足其欲望;如果父母遇有生命危险,子女要舍身相救,乃至为父母替,凡此等等,都必须落实在具体的日常生活之中。四是父母去世了,子女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守护坟墓,时常祭祀。家贫子弟,如果家里无力安葬父母,就是把自己卖给富家当奴隶,女儿哪怕是把自己卖给妓院,也要将父母的遗体安葬。

以孝道立教,从根本上来说,是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的结果,在客观上有利于个体家庭的稳定。因为它可以通过家庭孝道的教育,巩固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伦理关系,保障人口的繁衍。更因为,家庭的稳定和人口的繁衍,是封建国家赋役制度推行的前提,也是封建专制统治实行的基础。

在中国古代的平民之家,所实施孝道教育的教材比较多,如《孝经》、《礼记》、《家礼》、《弟子规》、《女四书》、《闺训千字文》、《改良女儿经》、《二十四孝》等,历朝历代都有发明。其中《二十四孝》最为典型,在元代以后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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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

《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它选自虞、周、汉、魏、晋、唐、宋等各个朝代的孝子24人,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些孝子,上至帝王,中有公卿大夫、仕宦名臣,下至平民百姓,其中平民百姓人数居多。孝子的年龄从年逾70的老人,到刚懂事的儿童,性别上有男也有女。所选孝子的事迹十分典型。

陈宏谋与《五种遗规》

《五种遗规》是我国古代仕宦之家家教的重要教材之一,由清代陈宏谋编纂而成。《五种遗规》是一部家教的汇编本,它由《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在官法戒录》五部分组成,取材于自汉迄清约80位名臣学者的有关著述,其中宋和明清之作居多,内容包括启蒙、养性、教女、修身、治家、处世、居官、读书、交友以及其他方面的为官之道等。《五种遗规》自问世之后,在封建士大夫之家广为传习,清末还被作为教材。

《养正遗规》是针对当时世俗追慕科举功名和不务求实的风气而编纂的。它主要讲养性、修身、儿童启蒙教育、读书目的、学习方法和态度等。意思是使仕宦之家的家教“蒙以养正”。《养正遗规》把朱熹《白鹿洞书院揭示》列为首篇,编者陈宏谋加以按语说:“特编此为开宗第一义,使为父兄者,共明乎此,则教子弟,得所响应。自孩提以来,就其所知爱亲敬长,告以此为人之始,即为学之基。切勿以世俗读书取科名之说,汩乱其良知。”意思是说,读书要以“明人伦”为基础,着重于孩子的道德人格培养,要先学做人,读书的目的也在于造就人的德性,而不是为了猎取科举功名。《养正遗规》最早的版本是清乾隆四年(1739年)刊刻的。

《教女遗规》是有关女子教育的教材。陈宏谋反对历代忽视女子教育的做法,认为女子也是可教育的人,尽管她们自离襁褓,养护于深闺,不像男子那样可以出外就傅,有学习与深造机会,但是视女子为不必教,则是十分荒诞的。他以为,如果平时父母在以爱心关怀的同时,加以“格言至论、可法可戒之事,日陈于前,使之观感而效法”,是有养“德性之助”的。所以他“采古今教女之书及凡有关女德者,裒集成编。事取其平易而近人,理取其显浅而易晓,盖欲世人之有以教其子而更有以教其女也”(《培远堂偶存稿·教女遗规序》)。陈宏谋重视女子教育的理由是:母亲本身有教育子女的义务,“有贤母然后有贤子孙”;妻子有劝谏丈夫的作用,“王化始于闺门”,贤妻知书达理,丈夫在外为官就会廉洁清正,这于国于家都是有益的。《教女遗规》收辑的内容有贞妇、烈女、贤母、贤妻、闺范、母训等,主要是宣扬封建女德。该书在乾隆七年(1742年)编成并刊行于世,影响很大。

《训俗遗规》亦成书于乾隆七年(1742年),内容比较庞杂,王守仁的《告谕》等收录其中。该书汇集了古今具有代表性的乡约、宗约、会规,也有大量的关于如何训子、如何驭使家奴的经验之谈,以及治家格言、名人遗嘱等内容。这本书是编给士大夫子弟及在职地方官员阅读的,旨在使他们知道天下的政治,在于以礼义移风易俗,使乡里宗族之间的矛盾冲突和“犯上作乱”的行为,消除在未然状态。他说,如果有贤明的官员拿这本书去化导民众,则民众莫不趋善而归化,地方政治自然会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8《养正遗规》内页

《从政遗规》的成书也在乾隆七年,主要是为做官的人选辑一些可以当作座右铭的箴规和应当仿效的表率人物的言行,诸如怎样识别官吏好坏,怎样居官谨俭廉公,怎样审理公务不犯错误,怎样动用刑罚才算适当,怎样自省自诫和提高从政素质及个人道德水平等。陈宏谋认为,要改变官场的腐败,使政通人和,关键在于吏治的整顿。而吏治的整饬,不能单靠刑罚手段,而应当教育从政官员按照古训以及历代清廉正直并多有政绩的表率名臣的言行,约束自己,以尽治人之责。因此,他主张不仅在职官员要认真学习,身体力行,而且仕宦之家更应当把《从政遗规》作为家教的内容,使其官僚子弟在入仕之前就受到合格的官员素养训练。

《在官法戒录》成书于乾隆八年(1743年)四月。主要是为在官府衙门任职的胥吏编写的。陈宏谋有鉴于我国历代的官僚政治制度存在“官暂吏久”的现象,提出要加强衙门办事的胥吏的教育。他认为,地方官由朝廷任派,任期一到即被调走,可是在州县衙门的胥吏(相当于今天的机关工作人员)却长期在衙门供职,他们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政绩风尚,也直接影响老百姓对政府的人心向背,所以对他们的教育也不可忽视。《在官法戒录》一书,采辑史书中所载的良吏善行和恶吏劣迹种种,并加以评论,目的是让胥吏见善者效法,见恶者引以自戒。同时还主张教导胥吏多读书识字,粗知义理,以前人为鉴,明白利害,加强自我修养。

明代教育机构的幼教功能

明代时,中央官学的国子学曾向幼儿开放。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叫刚继承爵位的年幼的郑国公常茂、蕲春侯康铎等入大本堂读书。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又下令让年幼的刚袭爵位的公、侯、伯及武官子弟都入国子学接受教育。俞汝楫《礼部志稿》中也提到,当时文武官员的子弟由于年幼骄逸,承袭爵位后多不称职,于是皇上便下令叫这些年幼子弟都进国子监读书。景泰三年(1452年),国子监祭酒刘铉曾说:国子监学生,应由乡选岁贡而产生,但现在因感念那些为朝廷死去的有功之臣,皇上特意下令允许那些死去的功臣的一名儿子到国子监读书,这样一来,常常有刚离开襁褓的幼儿入学。但他们连洒扫应对之事都不知道,又怎么谈得上教给他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事呢?后来改为将这些幼儿暂时遣回家去学习,等年龄稍大一些,再到国子监来读书。于是礼部奏准,凡年龄在15岁以上的仍留在国子监肄业,15岁以下的遣回家中。这也说明,在此之前,国子监曾收教刚离开襁褓的幼儿。

第六章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与蒙学教育 - 图9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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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他是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德行堪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闵损的生母死得早,他的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厚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冬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不慎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这时父亲才知道闵损受到了虐待。回家后,父亲立即便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后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听了十分感动,就答应了他。继母听说后,十分悔恨,从此对待他如亲生儿子一样。

明英宗正统年间(1436—1449年),在两京建设立了武学,用来培养各袭位的年幼官员或还未袭位的年幼子弟,武学配有教师和训导人员,均仿照京府的儒学体制办理,这便是武学向幼儿开放之始。正德五年(1510年),题准公侯伯应该继承爵位的子孙送到武学接受教育的,今后仍让他们各拜访保门馆,以便增长他们的武技。在承袭爵位之后,年幼的送到国子监读书。正德十四年(1519年)规定,凡世子、众子、长子、将军中尉等年龄不到弱冠的,应由吏部选取学识渊博、德高望重、能做榜样和模范的王府长史、纪善、伴读、教授等官来进行教诲,要求根据儿童年龄和聪明程度确定课程,严格进行教育,不能简单应付了事。景泰二年(1451年)礼部上奏说:今后希望能依照永乐年间(1403—1424年)的做法,在国子监学生中挑选年幼聪明、长相好看的到四夷馆学习。天顺三年(1459年),礼部左侍郎邹干等上奏说:永乐年间,翰林院译写番字,都在国子监挑选学生培养使用。希望皇上能敕令翰林院,从今后起,各馆有名额时,仍然依照永乐年间的办法,挑选年幼俊秀的国子监学生,送到馆内培养。明英宗对这个建议大为赞同,但是这些学校是否招收8岁以下的幼儿,没有明确的记载。

明代时,地方官学也向幼儿开放,如毛科撰写的《兴建贵州提学分司记》提到,当时贵州省城文明书院、提学分司有应世袭武官爵位的年幼官费学生近百人;靠近城边的社学招收有仲家、蔡家、仡佬、苗子、罗罗等族的幼儿100人。明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年)二月,礼部上奏:如地方偏远,年幼儿童入学有困难,应督令地方政府开办一所社学,延聘附近有学识的人为教师,让提学官负责考核,明宪宗批准了这个建议。明神宗万历十七年(1589年)十二月,提学御史杨四知请京师各坊都设立社学,以便教育童蒙,明神宗表示赞同。当时的人们十分重视社会的作用,如嘉靖时所修《兰阳县志》便指出:人刚出生必然愚昧无知,人在幼稚时不能不受教育。如果百姓年幼便知礼义,等到长大成人,思想和行动必然都不会违背礼教。

此外,明代私人创办的蒙馆也收授幼儿。与此同时,家庭在幼儿教育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到明代时,不仅私塾、蒙馆承担着幼儿教育的任务,就是中央官学、地方官学特别是官立的社学也在幼儿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前清教育机构的幼教功能

前清时期的教育机构继承了明代的传统。中央官学、地方官学、私学及家庭都承担着幼儿教育的任务。

在中央官学方面,八旗官学要招收幼儿。康熙皇帝曾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诏令内阁:“对八旗官学的年幼学生,须对他们施加教育启迪。如果对他们用心教诲,没有不能成才的。骑马射箭与读书作文本来应该同等重视,不能偏废……最近看到国子监教习及学生精神萎靡,远不如前,就是八旗官学的教师在教年幼儿童时懈怠造成的。现在对于八旗幼儿,务必选择好的教师对他们勤加教育。你们这些人应宣传我的思想,使大家都知道。”可见在康熙时,八旗官学已招有幼儿。

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康亲王、果郡王同国子监祭酒孙嘉淦商议八旗官学招生之事,后向雍正皇帝条奏:八旗设立官学,原本想每户都能分享受教育的恩泽,不应限定门第。不过,如果是学习满文的,则应该招收幼儿。今后选取官费生,其年幼的,让他们学习满文。八旗新兵因世袭制而招有幼儿,以致年纪太幼小而不能操弓上马。建议将八旗官学中年壮而读书迟钝的遣回旗内接受军事训练,而将新兵中的幼儿补充到八旗官学中学习满文,等年龄稍大一些才学骑马射箭,这对双方都有好处。雍正皇帝同意了这项提议。这样,八旗官学招收幼儿接受满文教育成为定制。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在畅春园的蒙养斋设算学,选八旗世家子弟学习算法,其中也有一些幼儿入学。到乾隆三年(1738年),乾隆同意尚书孙嘉淦的上奏:算法一科,理论与方法精深微妙,并不是幼儿能很快学懂的。这项政策影响到了幼儿入算学接受教育。

清朝内务府管辖的景山官学注重幼儿教育。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下令在北上门两旁设立官学,挑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360名入学。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准许回民佐领下选补4名幼童入学。嘉庆年间,定额镶黄旗、正白旗各为124名,正黄旗140名,回民儿童4名。

清朝时期,还向幼儿开放了咸安宫官学。雍正六年(1728年),奉皇上谕旨:当时咸安宫内房间空闲,从内府佐领、管领下的幼童及景山房学生中选取优秀的50~60名或100多名,委派翰林等进行教育。于是根据雍正旨意,在咸安宫内修建三所读书房,每所收学生30名,不住校,但如果遇到天气炎热、寒冷或下雨时,幼儿也可在学校住宿。

长房官学也曾招收幼儿,如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诏令:万善殿一直有十余名年幼内监读书,派一名汉人教师专门负责教所有课程。后因教授不方便,于是将在万善殿学习汉文的年幼内监归并到长房读满文的小内监处读书。这样,教育幼儿的任务便由长房官学担当了。

除中央某些官学外,地方学校特别是地方义学也兼收幼儿,如乾隆元年(1736年),乾隆帝下令顺天府尹转饬大兴、宛平两县清理义学基址,重新修葺扩建,规定:“凡愿就学者,不论乡城,不拘长幼,俱令赴学肄业。”以后清廷还令各地广立义学,使得很多幼儿有入学读书的机会。

此外,当时一些不能做官的穷秀才或年老归家的小官僚,或地方上热心教育事业的知识分子多在自己家中创办学堂。一般名为学馆,以收学生束惰维持生计或自娱,其中幼儿也是重要的生源。当时有钱人家多请名师到自己家去坐馆教自家及亲友子弟,这种教馆一般名为家塾,所收学生多包括幼儿。

总之,前清时期,上至某些中央官学,下迄地方义学、私学等学校均招收幼儿。

新式幼儿教育的萌芽与发展

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迅速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其文化教育,特别是幼儿教育方面的变化十分缓慢。在1904年1月颁行“癸卯学制”之前,中国传统的旧式幼儿教育在整个蒙学教育领域中占绝对支配的地位。也就是说,当时绝大多数中国的幼儿一般在家庭之中接受生活教育及旧式的文化教育,少数聪慧者则在私塾等旧式学校中接受旧式的文化教育。只有少数例外,这里所说的少数,是指在这一时期也有新式幼儿教育在极其缓慢地萌芽。新式幼儿教育的出现与列强的文化渗透和国人的救亡图存有较大关系。

在“癸卯学制”颁行之前,虽然培养的新式幼教师资不多,新式幼儿园的数量也非常有限,但这毕竟迈出了开办新式幼儿教育的关键性一步。有了这个起步,就为以后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癸卯学制”颁行后,除原已创办的少数新式蒙学教育机构继续得到发展外,各地又相继有一些新式蒙学教育机构出现。

从蒙养院和幼儿入院数来看,当时新式幼儿教育的规模很小,但它毕竟打破了旧式幼儿教育之海的沉寂,为中国幼儿教育的发展带来了一线新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