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衣、食、住、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部分。伴随人类漫长的繁衍、进化过程,这些衣着、食物、居住环境、交通工具等必备条件,也随之一起发展起来,形成各自不同的发展、演变的历史。特别是随着城市的兴起和发展,这些衣、食、住、行的演变,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生活发展的过程,充分显示了每一个历史时代不同的城市生活水平、社会风尚、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在本章内容中,将重点描绘中国古代人们的生活与休闲娱乐。

第一节 古代城市生活的特征

古代城市生活的发展

闲逸、安适和享乐,这是“城里人”追求的目标。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城市中,占主要成分和具有主导地位的社会阶层,是统治集团和贵族豪绅阶层。城市,对于他们来说,是其权威和尊严得以反映的场所。一座城市的大小和规模,以及这座城市所具有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完全是由这个城市主人的身份及地位决定的。附着在这位城主周围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来维护这位城主的权威和尊严,从而也就维护了他们自己的利益。

在他们眼中,城市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他们权威和尊严的体现之处,即官衙机构;二是他们享受因权威和尊严而取得物质利益的处所,即内宫。这两部分合起来,就是历代城市中的宫禁区。但他们也深知,如果城市仅仅只由宫禁区组成,这样的城市是运转不起来的,不但他们的权威和尊严无法得到体现,与之相应的物质利益也同样无法实现。要达到这一切,在城市中必须还要有为之服务的下层社会——城市平民,以及各式各样的手工业者。同时,为了满足他们奢侈的生活需求,在城市的宫禁区之外,还必须有一个供他们猎取“珍奇玩好”的场所——市场。因此,在封建堡垒的城市中,能容忍这样一个下层社会和市场的存在,其原因是统治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因此下层社会人们的生活,在当时的城市生活中是得不到反映的,充其量也只能成为当时城市生活的点缀。

在这样的社会里,一方面统治阶级追求深宫内院中的极端奢侈、纸醉金迷的生活;另一方面平民的生活处于极端的贫困之中。这两者的反差越是明显,就越能体现出他们的权威与尊严,否则将是“礼崩乐坏”,大逆不道了。这种思想在封建社会是根深蒂固的,即使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统治阶级内部仍然认为:“人聚于乡而治,聚于城而乱。聚于乡则土地辟,田野治,欲民之无恒心,不可得也。聚于城,则徭役繁,狱讼多,欲民之有恒心,不可得也。”(《日知录·人聚》)这里说的“人”,当然是指劳动人民。显而易见,他们认为城里只能容纳统治集团,而对城里的平民百姓则必须加以控制,只有让其在农村种地,才能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清朝的内宫

在一个正常发展的城市中,商业贸易功能是它所应具备的重要功能。事实上,在中国封建社会城市发展的每个高潮中,商业贸易的发展都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如春秋战国时期、西汉时期、南北朝时期,都是中国封建城市迅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尽管当时战乱频仍、烽火连天,但商队的驼铃马蹄,市场的喧嚣嘈杂,仍然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

唐朝经济迅速发展,到了宋代,特别由于农业的发展,使大量的农产品开始向商品转变,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进步,也推动了商业的发展。各地经济普遍发展的结果,使长途贩运商业逐渐衰退,而手工业也由原来单纯制造奢侈品,转向制造日用品。由于官营手工业对重要行业、盈利显著的行业的垄断,迫使民间手工业只能向民间日用品方向发展。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一点,才促使了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统治者看来,它们所垄断的手工业是能赚取高额利润的项目,如采矿、冶炼、贵金属加工等。而那些日用手工业品既费工,利润又少,因此就“让利”于民间。事实上,日用手工业品具有投资少、工艺要求低、市场大、原料充足等官营手工业无法比拟的优点。更主要的是它开发了面向社会下层——平民百姓的广阔市场,因此使它具备了蓬勃的生命力。从宋代起,民间手工业如同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正是这些一家一户的小型手工作坊,冲破了西周“营国制度”中规定的“集中市制”,冲破了封建统治者对市场的控制,促使封建城市中单调的堡垒功能向多功能方向转变,中国城市由此开始了欣欣向荣的局面。

城市的这种变化,正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中特别是商业发展的结果。在城市所能具备的各项功能中,最为活跃的功能就是商业贸易功能。古今中外,描写城市繁荣景象,都不会忽略对其商业繁荣的描写。可见,商业发展在城市生活中有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可以这样说,商业活动犹如城市生活的润滑剂,它能加速城市各种功能的运转,增添城市生活的乐趣和情调,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加上封建统治者竭力维护其专制独裁的封建统治,使其始终保持封建统治堡垒的单一功能。但是,生产力的发展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的,它必然带动社会各行各业一起发展,而商业活动也必定随之兴旺发达起来。北宋政权建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继续发展,以及与之同步的城市经济和城市生活的发展,突破了原有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体制,又形成了对封建统治体制的冲击。它首先表现因商业活动的发展,继而发生的“城市革命”,使“集中市制”和“坊巷制度”瓦解;接踵而来的是城市功能多元化的兴起;城市生活逐渐体现了城市居民的大多数——平民阶层的生活情趣,由贵族化趋向平民化。自此,城市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在城市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文人还是官宦,商贾还是杂役,芸芸众生,都以自己的生活方式,作为整个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点缀着城市生活的色彩,构成一幅色彩斑斓的都市生活图卷。

城市生活服务的兴起

商业贸易功能,是城市重要的功能之一。在正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是社会生产带动了商业生产、商业贸易的发展,从而带来市场的繁荣。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其社会生产不发达的初期,事情恰恰相反,不是生产促进商业,而是商业决定生产。这在中国封建社会早期贩运商业盛行的时代,表现得更为突出。贩运商业的商品,大都为贩运两地互相视为异物的“珍奇玩好”,或是当地的土特产,经过加工而成的珍贵物品。这些商品均属于高档奢侈品,贩运到异地,立即身价百倍,这就刺激了该商品的产地,将其作为采集和加工的热门对象。所以,贩运地的生产,被由此产生的高额利润刺激了起来。

这种情形的产生,完全是由当时封建体制下的小农经济所造成的,小农经济强调的是自给自足,所谓“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孟子·尽心上》)。尽管这是封建社会从未实现过的梦想,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上自统治者,下至普通百姓,都将其作为理想目标在追求。如南北朝时,人们仍然认为:“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蔬果以蓄,园场之所产,鸡豚之善埘,圈之所生,爰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莫非种植之物也。至能守其业者,闭门而为生之具已足,但家无盐井耳。”(《颜氏家训·治家》)在这样的社会体制下,作为社会最基础的单位——家庭,它的生活来源,不是依靠社会所得,而是依靠全家老少的齐心协力、男耕女织来维持。生活必需品(粮食、衣物)、日用品(简陋的家具、什物)、生活调剂品(逢年过节用的鸡鸭鱼肉酒等),都是靠自己生产所得而不是从市场通过交换来取得(除了铁器、食盐等之外)。这种经济体制决定了当时商业活动的对象,绝不会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贩运的货物也绝不会是普通的日用小商品。而只能是异地的“珍奇玩好”,并以此激起统治者和贵族豪绅的奢欲和追求,从而产生巨额的商品利润。这就是司马迁所说的“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粜”(《史记·货殖列传》)的原因。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2清朝的商业街

这种情况的改变,与社会生产的发展、大一统专制的削弱和瓦解密切相关。中国社会各个分裂时期,社会遭到极大的破坏。但在这些分裂时期中,大都蕴涵着社会质变的因素。因为所谓的分裂,只是指大一统的政权瓦解。然而分裂后的政权,其维持的政治体制仍然是专制统治形式,即由一个大的专制政权变为几个小的专制政权。如春秋战国各大小诸侯国;三国时的魏、蜀、吴;南北朝的宋、齐、梁、陈、北魏、西魏、北齐、北周。这些国家要生存、要发展,必然要发展本国的经济。因此,从表面来看,大一统政权的分裂,在开始时,社会经济遭到了巨大的破坏,然而接下来的却是分散的、局部地区的迅速发展,而导致下一历史阶段进一步的飞速发展。从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充分体现出了这一点。没有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就不会有秦汉时期的经济飞跃;正是南北朝时期的制度变革,才会有唐朝政治、经济、文化的辉煌。中国历史的大量质变因素,正是在所谓的分裂时期完成的。

三国时期,曹操为了本集团的利益,十分注重发展经济,增强实力,实行“劝农”、“广田”、“垦荒”的政策。曹操招募流民,实行屯田。为发展贸易,并为安全起见,他把城市中的“市场”从后宫移到了坊巷之中,客观上把市场推向了社会,推向了民间。虽然这时的市场仍在官府的管辖之中,但不可避免地促进了市场与民间的接触,扩大了市场的包容量和商品构成的范围。从此,一场市场的变革渐渐兴起,市场由单一面向贵族,开始向平民开放;经营范围由单纯的奢侈品,扩大为与普通生活用品并存,进而形成面向平民百姓的大众服务行业。搞不好市场就对官吏治罪。如黄初二年(221年)就曾拘捕了兴市不利的南阳太守。

随着分裂时期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南方的社会经济迅速超过北方,中国城市发展的道路,由此(指南北朝)迈向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以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动力的南方新兴城市,迅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市经济和城市生活,作为城市所应具备的各项功能,伴随城市的兴起和发展,逐步完备起来,打破了以往城市单一功能的格局。

在南朝的城市中,开始出现了小本经营的小商品经营者。这种商业活动的对象,显然已不单是面向达官贵人了,更多的是面向城市中大量的平民阶层。如“戴法兴,会稽山阴人也。家贫,父硕子,贩纻为业……法兴少卖葛于山阴市”(《宋书·戴法兴传》)。“会稽人陈氏有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南齐书·韩灵敏传》)“沈蠫(南梁振武将军,余姚县令)微时,尝自此鬻瓦器,为富人所辱……”(《梁书·沈蠫传》)

从这些历史记载中不难看出,这些贩葛、贩瓦器的活动,与司马迁说的那种“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粜”、“动辄巨万”的大宗长途贩运商业,已是大相径庭了。首先,在贩运路途上,这些小贩的贩运路途,已不是百里、千里之遥,而是城郊之间的短途贩运。从西湖边采集菱莼,“更日至市货卖”,充其量亦只几里、十几里的路程,否则怎能保持货物的新鲜?其次,这些小商贩的本金都是微乎其微,采集菱莼,无须本钱,只要力气;鬻瓦贩葛,都是小本经营,不然怎会“为富人所辱”?再次,这种小商贩的经营对象,不仅有富家豪绅,也有平民百姓。

南梁时,朝廷重臣吕僧珍回故乡任刺史,他那以“贩葱为业”的叔伯兄弟想攀附其势,讨个一官半职。哪知吕僧珍为官清廉,将其教训一顿,要他不可“妄求叨越,但当速返葱肆”(《梁书·吕僧珍传》)。从这里“葱肆”二字可知,当时小本经营的葱贩子,已不是单个设摊了,他们在市场上已有了相当的数量。“肆”,即出售同一种商品的摊铺,排列成行,称为肆。能够形成葱肆,那么同时也还会有其他各种菜肆、果肆、杂物肆。因此,从这条记载可以推断,起码到了南梁时,在官方控制的市场上,平民百姓的小商品、日用品已是相当普遍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普通日用品、小商品贸易的发展,是建立在小生产即家庭手工业基础上的。这种家庭手工业在男耕女织的封建社会中,是由来已久的。在市场完全为统治阶级、贵族豪绅服务的年代,家庭手工业的生产目的,除了应付纳税以外,只是为了养家糊口。即使是居住在城市中的手工业者,他仍然无法成为一个脱离了农业生产的城市居民。为了维持生活,他和他的家人必须同时种粮种菜养家禽,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否则,仅仅依靠他的手工业者的身份,他是无法养活自己一家人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代城市中还会有农田的原因。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3手工业作坊

随着大众日用品市场的开拓,引起了家庭手工业的巨大变化。虽然这种手工业的组织形式依然以一家一户的家庭手工业为基础,但它的生产性质发生了变化,即由自给自足为目的,转变为以出售产品为目的。而手工业者自身的生活来源也可通过市场来解决,从而城市手工业者也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了。正因为如此,南北朝时期(尤其在南方),成为中国家庭手工业生产迅速发展的时期。到了唐朝,“除了一些规模大小不等的作坊工业外,绝大部分的手工业制造品是来自家庭手工业,所以除了那些传统的家庭副业不计外,家庭手工业在唐代商品生产中占了一个很大的比重”。家庭手工业的发展,繁荣了市场的贸易,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的竞争。因此,“工商皆为家专其业以求科者”(《唐六典·户部郎中员外郎》)。随着小商品、日用商品市场的巩固和发展,手工业生产者(即城市普通居民)的生活来源,也就更加紧密地依赖于市场。只有使自己的产品更加价廉物美,才能赚取更多的货币,从而也就能从市场买回更多的生活必需品,使自己的生活更加美满。

据史书记载,唐朝时有许多著名的手工业者,如:阎立德,工匠之子,他继承父业,成为当时著名的工匠。李清,其家世代相传染色技艺,经他手染出的各色丝绸,是其他染匠所不能比拟的。邺城老母村世传织绫之法,凡老母村所织之绫,每匹值6筐米,这在当时是非常昂贵的织绫了。此外还有宣州葛氏的毛笔、虢县的田婆针等,都是当时远近闻名的优质小商品。

利益驱动,推动了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同时也繁荣和发展了市场。商品市场的繁荣,促使了商业向近代型转化,这是中国商业从隋唐开始的重要变化。商业由纯粹的贩运型商业,向商品生产与商业贸易相结合的方向过渡。隋朝东都(洛阳)市内有120行、3000余肆、400余店,而这些行、肆、店,已不是早期城市中那些临时性的摊铺,而是固定的店铺了。到了唐朝,市场内的商业活动又得到更大的发展,这从一些市场内的专用名词含义的变化,也可看出这个发展过程。唐朝的“肆”已完全不是早期封建城市中表示同一商品摊位的排列,而是“所以陈货鬻之物也”,而“店者,所以置货鬻之物也”(《中华古今注·卷上》)。这时的“肆”、“店”已类似今天用来零售或批发的商店了。如唐朝长安市内,已有帛肆、鞋肆、衣肆、酒肆、茶肆、书肆,以及类似今天拍卖行或寄卖店的“寄附肆”。除此以外,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唐代城市中又兴起了早期的金融机构——“柜坊”,它经营的业务犹如后来的钱庄,一方面吸收存款,一方面经营放贷。柜坊的出现,又把城市商业活动、金融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然而,由于封建体制的束缚,尽管唐朝的商业和手工业都有长足的发展,但它始终没能冲破围绕市场四周的高墙。

纵观唐朝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和变化,它只是中国商业史上的一个前后交替的过渡阶段,当时的城市仍然保持着“堡垒功能”的主要特点。反映在商业上,仍然是“集中市制”。围绕在市场四周的高墙,虽然已经龟裂斑驳,但还如一圈沉重的枷锁,束缚着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著名学者傅筑夫先生作了形象的比喻:它是“旧瓶中装进了一些新酒”。

这个“旧瓶”到了北宋才被彻底打碎。北周世宗柴荣因看到京城商业的发展,人口的增多,京城原有的规模和建制与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不相适应,因此下诏扩大京城的规模和市场的建制。这充分说明“新酒”已在“旧瓶”中膨胀,陈旧的旧瓶已经开始裂缝。到了北宋,随着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政府终于顺应潮流,下令取消“集中市制”。沿续千年的坊巷、阛阓(古代对街市、店铺的称呼)、宫市制度终于崩溃,“旧瓶”终于被打碎。那高耸坚实的阛阓和坊墙倒塌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宽敞明亮的街道和沿街开设的各式店铺。

据史料记载,北宋都城东京(今河南开封),自废除“集中市制”以后,商业区很快发展到全城各处。从图中可见,东京城的布局,与唐长安、魏邺城等其他早期城市相比,除了都设有宫城之外,在东京城的图纸上,已找不到市场的位置了。这并不是东京城里没有市场,而是废除了旧市制之后,固定市场不存在了,各种店铺沿着街巷随处开设,哪儿热闹,哪儿生意好做,哪儿就设有各种店铺。由此,城中的街道也繁华热闹起来。宋朝人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详尽地记载了东京城里的街道:如宫城外的东华门外大街、宣德楼外大街、御街、马行街、十字街、晨晖街、相国寺外东门大街、朱雀门外大街、西大街、封丘门大街等。这些街道都是当时东京城中繁华热闹的商业大街。如“东华门外,市井最盛,盖禁中买卖在此”。这里的饮食店铺供应时新瓜果、鱼虾、鳖蟹。还有各式野味:鹌鹑、野鸡、野兔,以及腌腊肉脯等。

从城北马行街到新封丘门大街,这里有许多民宅,这些居民都经营各种买卖,住家的当街前屋往往就是各种店铺,这种店铺都是后院进行生产制作,产品直接拿到当街的铺面上去出售,类似今天所说的“前店后厂”。而这些店铺中,又以小吃店为多。在这些小吃店中,经营着不同的特色风味,如北方口味的李四家、南方口味的金家、专制卤味的段家等。虽然这些店铺都是一些居家小店,但都有相当的实力,“客要一二十味下酒,随索目下便有之”。

东京城内盛行夜市,从朱雀门到龙津桥一带是最热闹的地方,每当夜幕降临,月上树梢,这儿行人也就兴旺起来。这时店铺中炉火正旺,满街鱼肉飘香,吸引着行人临街一坐,品尝各种风味小吃。夏日消暑,夜晚来到店铺凉棚下,抬头月明星稀,棚内凉风习习。吃上一碗清凉的麻腐鸡皮,或者麻饮细粉、冰雪冷元子、水晶皂儿、生腌水木瓜、绿豆汤、甘草冰雪凉水、荔枝膏,一日的疲劳和酷热,全都云消雾散了。冬夜,街上雪花飞舞,店内热气腾腾。烫上一壶好酒,围着店铺中的火炉,要上几盘兔肉、野鸭肉、红烧猪内脏等,既经济又实惠。

东京城内的夜市,一般“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从夜市到早市,其间只隔两个日寸辰。而“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甚至到了三更时分,还有“提瓶卖茶者”(《东京梦华录》),足见当时市场的繁荣。

随着城市功能的齐全,城市生活也日益丰富多采。一方面城市居民脱离农业生产的程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城市手工业者的专业分工也越来越细。结果必然使大众服务行业日趋完善。从史料中反映的北宋城市生活方式来看,它已基本脱离了早期封建城市那种生产盲目性、自给自足型的生活方式,而完全融入城市居民应该具备的那种生产专业化、生活消费型的生活方式中去了。而这种消费型生活方式,正是以社会化的大众服务行业为基础的。

中国社会进入北宋以后,城市大众服务行业也日臻完善。

在东京旧城封丘门附近,有许多郎中大夫,治疗各种疾病。如专治口腔咽喉疾病的郎中有杜金钩家、曹家、山水李家;专治小儿疾病的郎中有银孩儿、石鱼儿、柏郎中家;以及擅长妇科和接生的大鞋任家等。与此相配,还有不少生药铺和熟药局,如南门大街的熟药惠民南局、西大街的熟药惠民西局,相国寺东门的孙殿成药铺、宋家生药铺,大内右掖门外的丑婆婆药铺。

上清官附近的甜水巷里,当时还开了一家“浴室院”,到了南宋的杭州城里,则称浴室为“香水行”。处于封建社会的城市中,能有面向城市居民开放的浴室出现,足见当时城市的社会诸功能已相当齐备了。

相国寺附近,有出售各式花样的冠帽、妇人戴的特髻冠子、靴店,以及专卖各种书籍、国画和珍贵玩好的店铺。

为迎合市民的需要,各种修理行业也发展了起来,如箍桶、掌鞋、刷腰带、修幞头冠帽、补角冠、修扇子柄,以及专为住家干洗毡、淘井等活儿的杂工。每天早上,在街口桥边、市场人多拥挤之处,都有一些自带工具的木工、竹匠、泥瓦工等守候着,等待招呼。谁家如有门窗坏了,家具需要修理,或者屋顶需要补漏,砖墙需要泥补,都可以到这里来寻找工匠。除此之外,这里还有一些并非工匠的“闲人”,他们或者体力强壮、或者能言善道、或者人缘极好,也在此等待人们请他们去帮助操办红白喜事或紧急事情。谁家要办事,如要邀请客人,只要开出客人清单,并支付一定的报酬,这些人就会将要办的事情全部张罗起来。从采买物品、涮洗烹调、邀请亲友、接待客人、端茶上菜,一一办得井井有条。这些人,当时称之为“白席人”或“四司人”。

除了民间的服务性商业活动外,为适应城市生活的需要,政府也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如治安防火机构。北宋东京城内,每隔一段距离,设有“军巡铺屋”一处,配有铺兵5人,这些铺兵类似今日的巡警。他们轮流负责白天的治安和夜间的巡逻。古代城市中,大都是土木结构的草房,只有少数显贵、富有者的房舍,才是砖木结构的房屋。如到了气候干燥的季节,这样的居住区是极易引起火灾的。因此,类似今日城市中的消防瞭望楼,在宋朝时已经有了。当时叫做“望火楼”,由于古代城市中没有高楼大厦,所以这时的望火楼一般只有四五丈高。楼上有人瞭望,楼下设有官屋数间,驻有铺兵一百多人。平时备有大小水桶、麻袋、斧锯、梯子、火叉、长短绳索等救火工具。一有火警,驻兵马上出发相救,这种机构已十分类似今日的消防队了。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4繁荣的城市景象

每到夜晚,除了官府的巡逻兵丁之外,各寺院都有专门的行者、敲打铁牌子或木鱼儿循街打更、报晓。按古代的规定,入夜以后,每过两个时辰就要报一次更,称为“打更”。四更以后,则为“报晓”。打更与报晓,在以往的城市中,只是在宫中才有。而到北宋以后,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打更和报晓也开始了“大众化”。每日交四更,各寺庙中负责报晓的行者、头陀们分行于各自包干的区域。若是天晴,则报“天色晴明”,或报“大参”、“常朝”;天阴则报“天色阴晦”;天下雨则报“雨”。“虽风雨霜雪,不敢缺此。”(《梦粱录》卷一三)这些负责打更、报晓的行者或头陀,按各寺约定的管辖区域,白日在这里化缘,夜晚负责打更报晓。

在宋朝的东京城中,那些适应城市生活、面向普通居民的商业活动、大众服务行业,在整个商业贸易活动中的比例越来越大,整个商业活动的趋势,越来越向着城市普通居民的供求方向发展。商业活动的规模日益扩大,与城市民众的日常生活也更加贴近。在这样的城市中,城市居民的生活已离不开市场,那种唐代以前的单调的城市生活已一去不复返。宋朝城市的商业功能,已开始向近代城市的方向迈进了。原来单一为贵族服务的商业活动,以及由官府对商业活动、市场、商品等制定的种种界限都已打破,城市的功能,也日趋“平民化”,大众服务行业已日益显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它在城市商业贸易中的作用和地位已不可或缺。

知识链接

宋朝的金融商业

宋朝的金融商业繁盛,通行的货币有铜钱、白银。太宗时期,每年铸币八十万贯。到神宗熙宁六年,已达六百余万贯。由于商品入口,宋朝大量铜钱、白银外流,造成硬通货短缺。真宗时期,成都十六家富户主持印造一种纸币,代替铁钱在四川使用,是为交子。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仁宗后改归官办,并定期限额发行。徽宗时期,改交子名为钱引,并扩大流通领域。南宋于1160年(高宗绍兴三十年)改为官办“会子”,会子主要有东南会子(也叫行在会子),湖北会子和两淮会子。但是为防止铜钱北流,宋朝政府规定在与金交界处仍然只能使用铁钱。与交子不同,会子是以铜钱为本位的,面值有一贯(一千文)、两贯和三贯三种,后增印两百文、三百文与五百文小面额钞票。干道五年定为三年一界,每界发行一千万贯,以旧换新。

第二节 古代城市生活面面观

古代城市生活写照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所具备的各项功能日益完善,城市中的市民生活,从原来无足轻重的地位,日益成为城市生活的主体。在隋唐之前的城市中,政治、经济、文化、娱乐诸方面,都集中于宫城或市场之中。走出宫城或市场,四周都是冷冷清清。然而隋唐以后,特别是北宋以后的城市中,除了政治中心仍然局限于宫城之中,经济、文化、娱乐等方面,都已越出了宫墙,来到了平民百姓之中。自从北宋的“城市革命”之后,阛阓崩塌,坊墙废弃,城市生活日益与平民百姓结合起来,恰似如鱼得水,很快发展起来。引得那些宫城中的太子、公主“思凡”之心骤起,美其名曰“微服私访”,实质是想看看民间繁华的城市生活,这样的记载在中国古代史籍上俯拾皆是。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5《清明上河图》局部

由于历史的局限,我们已无法再看到当时城市生活的真实状况,只能在史籍的记载中,得知一二。然而,我们要感谢古代那些著名的绘画艺术大师,以他们高超的技艺,在流传至今的画卷上,为我们留下了当时城市生活的面貌。这方面,当首推北宋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它把读者带到了800年前的古代城市——北宋国都东京城中。

北宋画家张择端以其精湛的技艺,细腻的笔法,为我们保留了历史的场景。全图共画了550多个不同人物、50多头牲口、20多乘马车、20多艘船只,以及30多组房屋……作者正是通过这些景物的描绘,反映了北宋“城市革命”所带来的欣欣向荣景象。

首先,全图已看不到唐朝以前城市中专门区划市场的阛阓,也看不到控制百姓居住区域的坊墙。城里城外,店铺林立,民居和店铺纵横交错。一扫唐朝以前城市的森严之气,代之以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这正是作者通过画卷所要表达的主题。

其次,作者巧妙地通过三段的组合,将三种不同特点、不同风格的画面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前段幽适恬静,这是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田园风光的典型风格。中段表现出城市生活的快节奏,桥上路人行色匆匆,船上水手撑篙、摇橹、搬运,忙个不停。整个中段与前段的气氛截然不同,通过城市的快节奏与乡村的恬静舒适的对比,表现两种不同社会组织形态的区别。然而进入后段——街市,则又别有一番风味,它既无乡村田园的恬静,又无舟船、码头上的繁忙,它所表现的完全是商业社会中的另一种风格。人们三五成群购物时的讨价还价;路上行人边走边聊的闲散舒适;茶馆、酒楼中的花天酒地……一幅城市市民生活的百态图,跃然纸上。

这三种不同的景物,实际正反映了中国城市生活在北宋时所发生的巨大变革。同样是描写市场的作品,如反映汉代市场交易的《东汉集市画像砖》,在这幅砖刻画中,就丝毫没有《清明上河图》中的那种繁华景象和喧闹气氛。尤其是图中左上角和右上角分别刻有的“北市门”、“南市门”字样,完全证实了当时的市场是在政府规定的闤阓之中进行的。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揭示了中国城市生活向近代迈进的开端,无疑是中国城市发展史上,通过绘画形式表现出的里程碑。在它之后,如《皇都积胜图》、清朝《盛世滋生图》、《康熙南巡图》等,都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当时繁华的城市生活。

古代城市的服饰文化

俗话说,“穿衣戴帽,各人所好”,但纵观人类发展的历程,人们的衣着是受时代制约的,至于“各人所好”,也只能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中,让各人尽其所好。在茹毛饮血的时代,不可能也不会有西服革履的要求或嗜好。在《墨子·辞过》中,墨子记载了远古先民对衣服作用的理解:“古之民,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故圣人为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非荣耳目而观愚民也。”这里强调在上古之时,所谓衣服,只是用来取暖和保护身体的。在《释名·释衣服》中,也这样解释“衣服”:“上曰衣,衣,依也。人所依以庇寒暑也;下曰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可见“庇寒暑”、“自障蔽”,这是人类所以会穿上衣服的首要原因。

从人类学的角度看,人类从赤身裸体到为取暖、保护身体而着衣、遮羞而遮盖自己,进而发展到为美化而装饰自己。这是人类体质、思维、意识进化的表现,是人类进化史上的飞跃。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当城市出现以后,衣服的作用渐渐异化为“荣耳目而观愚民”。一个人的衣着,除了取暖和遮羞外,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给别人看,从而显示出自己的地位、等级和尊严。这种作用随着城市兴起、城市生活的形成,而愈加显露出来。衣服逐渐成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媒介。从而也就有了“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的说法。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子·汤问》中说:“南国之人祝发而裸,北国之人羯巾而裘,而中国之人冠冕而裳。”这段话生动地体现了随着社会经济,特别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在不同地区中衣服所起的不同作用。

春秋战国时期,南方大部分地区还未开发,一则由于风俗习惯(即“断发纹身”),二则因为气候温暖,因此当地人可以裸而无衣。而北方大多数少数民族此时还处于游牧部落阶段,苦于气候寒冷,只能裹巾拥皮以御严寒。而中原地区(即“中国”),这时农业经济已相当发达,春秋时期又是城市大量兴起的阶段,因此衣服也就不仅仅是取暖遮羞,更重要的是通过冠冕服饰来显示人的身价。故西汉韩婴在《韩诗外传》中说:“衣服容貌者,所以悦目也。”按照当时的价值观念,绫罗绸缎、冠冕堂皇者(即统治者和贵族),当然是悦目的,而那些筚路蓝缕、褐襦裹身者(即贫苦百姓),自然是不屑一顾了。

因此在城市中,除了那些身穿蟒袍公服、使人望而却步的统治阶级之外,凡身穿袍、褂者,大多为有身份、有地位的富有者。而衣着褐、襦者,都是社会下层的卑微者。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当时的社会中,政治地位和经济实力把城市中的人群分成不同的群体,即各种社会阶层。而服装则成为这些不同群体的外部包装,更使这些不同群体的区分一目了然。

当时的社会,做官的有官服,经商贩卖者有商贾的打扮,文人阶层又有文人的打扮,而从事体力劳动的城市平民,则有其固定的传统衣着。如西汉时规定当官的人,除了在正式场合必须衣着官服外,平时闲居时可穿便服、佩带宝剑,以此区别众人。而对商人却规定不许佩剑,不许穿丝着锦,更不许乘车骑马。到了西晋,如前所说,更是规定商人必须头裹白巾或在帽额上贴一块白布,上面写清自己的姓名、做何买卖;并还规定脚上的鞋子要穿一只白的一只黑的。即使到了北宋初期,还有类似的习俗:“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加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东京梦华录·民俗》)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6清朝官服图案

而文人阶层又有其特殊的衣着打扮。古代知识分子衣服的领子是方形的,《诗经·子衿》:“青青子衿”,《毛诗》注为“青衿,青领也,学士之服”。《后汉书·马援传》注曰:“颈下施正方,学者之服也。”为了表示读书人的清高,知识分子可以不戴冠帽而着头巾。如《汉书·王式传》中记载:“博士衣而不冠。”

除了服装式样的规定之外,连衣服的颜色也有严格的限制。上自当官的官服,下至平民百姓的衣着,都规定了不同的颜色,以区别不同的等级和尊卑之序。黄色,代表了尊贵和富有,这是帝王专用的颜色,任何人不得擅用。将相官服则由不同的颜色,如紫红、大红、黑色等来表示他们的不同职务和品第。北宋初年、江南初定,李后主以帝王之尊,沦为阶下囚,所属百官公卿中,不少人投靠了北宋。北宋政府为表示对李朝的藐视,命令这些留用官员,不论官品高下,“例令服绿”,“以示别于中国也”(《燕翼诒谋录》卷四)。

为何“服绿”是对人的侮辱呢?这是中国自古以来,视绿色为诸色中之下等。今天所谓的绿色,在古称中表示碧、青、绿等,这种色彩,历来是下等人衣着的颜色。唐封演的《封氏闻见录》中说:“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书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以日数为等,日满乃释。吴人着此服出入州乡以为大耻。”沈括在其《梦溪笔谈》中也说过:“苏州有不逞子弟,纱帽下着青巾,孙纯伯知州判云:‘巾帽用青,屠沽何异?’”可见,宋太祖要用绿色官服来羞辱李朝官员,也就不足为奇了。

宋元以后,绿色服装则成为“乐人”和“娼妓”的专用服色。大街上只要看到穿绿色服装或戴着绿色帽子的人,就知道此人专营为人取乐之业。这也就是后来取笑纵容妻女从事卖淫之人为“戴绿帽子”的由来。

然而明代以后,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纺织业的发展,衣服色彩也随之丰富起来,绿色服装也不再从属“下贱”之列,而成为仕女贵妇喜好的一种色彩。如明代皇帝赏赐给大学士张居正母亲的物品中,就有绿膝阑裙一套、绿丝暗花裙一套(《张居正集·谢赐母首饰疏》)。又如《金瓶梅》与《红楼梦》中,都有大量篇幅描述妇女的衣着打扮。但其中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那就是《金瓶梅》中绝无红袄配绿裙的描写,而在《红楼梦》中却有许多绿裙绿衣的描写。这正是城市生活水平的发展、服装色彩日益丰富的缘故。从明代开始,色彩已冲破了等级尊卑的束缚(除帝王专用的黄色以外),以其绚丽的色彩装点着世人的生活,这无疑是社会生活的一种进步,更是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提高的表现。两本书在这方面的区别,正是因为《金瓶梅》反映的是宋代社会生活,而《红楼梦》则是反映着清代的社会生活。虽然《金瓶梅》的作者是明代人,但他仍然充分注意到了这一社会特征。

服装作为世情、民情、国风盛衰的反映,也随着城市生活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越来越明显。历代文献中,凡是褒奖民风淳朴或针砭世风奢靡,无不论及时人的衣着。即使是今日,凡谈到剥削阶级压迫人民,很自然地会有穷人衣不蔽体、破衣褴衫的描写。这足见服装保暖遮羞功能的异化,以及它作为折射社会生活发展水平、反映社会风气盛衰的衡量作用日见显现。

中国历史上有过多次“盛世”、“中兴”之时,更有政治黑暗、世风日下的乱世。司马迁以西汉文帝皇后“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淳朴”。司马贞以“绨衣(质地粗厚的衣服)率俗”来颂扬文帝夫妇的俭朴和“文景之治”的由来。后晋人刘籧也赞扬唐玄宗“悉命官中出奇服,焚之于殿廷,不许世庶服锦绣珠翠之服”的措施,认为“自是采捕渐息,风教日淳”(《旧唐书·五行志》),由此出现“开元盛世”的盛唐繁荣景象。虽然文景之治、开元盛世的由来,并非是由服装的奢俭与否来决定,但史家将此作为世事转变的一个折射点来观察,是不无道理的。

魏晋之时,阮籍等名士因对世事的不满,蔑视功名,整日袒肩露胸、衣履不整。“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世说新语·德行》)知识分子这种玩世不恭、嗟生忧死、痛苦彷徨的表现,正是当时政治黑暗、世风日下的具体反映。而清末慈禧六十大寿之庆,仅制作各式服装就达100多套,用银近4万两。尽管这只是表现在衣服上,但作为一国的实际统治者,如此奢侈浪费,挥霍民脂民膏,不正预示王朝的崩溃已是指日可待了吗?

服装的发展,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有着紧密联系。宋代以前的手工业大多集中在官府。以服装为例,汉代有东西织造,宋代有文思院等。虽然其产品都是为帝王、贵族、官僚服务的,但正由于这个原因,在它的产品中,涌现出大量的精品。如马王堆西汉古墓中出土的丝织内衣,薄如蝉翼,重量不到一两。尽管这样的衣服与平民百姓无缘,但它却无可辩驳地显示,当时中国纺织技术处于世界之巅的事实。同时,正是这种高超的纺织、服装技术,才为古代社会提供了服饰文化发展的可能。

从中国服装潮流的变化来看,历来是城市领导乡村,在城市中又是宫廷领导平民。如《后汉书·马援传》中说:“……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白居易在其《时事妆》中也说:“时事妆,时事妆,出城中,传四方。”而在城市中,又是“异装奇服朝新于宫廷,暮仿于市井,不几月而满天下”(《都官集·敦化》)。我国古代最早的常用服装原料当数丝织品,《诗经》中就有许多关于丝织品的名词,见诸以后的史料中,更有诸如丝、绸、锦、纨、绮、绫等丝织品的名称。这些织物,历来以精良的面料、精美的色彩、精细的做工而蜚声海内外。这与传统的男耕女织的生产形式分不开,也与历来官方规定和倡导种桑养蚕有关。东汉建武年间,茨充担任桂阳太守(今广西桂林地区),这一带原来没有种桑养蚕的风俗,更不会纺丝织锦。茨充就把中原人民种桑养蚕、抽丝纺织的技术教会了当地的百姓,致使蚕桑、丝织在当地发展起来。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7丝织品

唐宋之前,中国百姓的衣着原料主要是葛和麻。那些丝织品,虽然出自农妇之手,但那只是作为交赋纳税之用,享用他们的则是那些王公贵族和富裕人家。而农夫农妇,只能穿着用葛、麻编织而成的粗糙衣服,冬天则穿用兽毛编织的褐来取暖。一直到元代,棉花种植逐步从南方扩大到全国,棉花才开始成为平民百姓的主要衣料。著名女纺织家、松江乌泥泾(今上海华泾镇)人黄道婆,对我国棉纺织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她年轻时在海南岛向黎族人学会了纺棉花和织棉布的方法,后返回故乡,通过她的传授和对纺织工具的改进,使棉纺织业得到巨大的发展,为中国特有的服饰文化,又增添了光彩夺目的一页。

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为服装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可能。而服装变化的动因,是城市社会功能的完备和城市生活的繁荣。在唐之前,由于城市只具备单一的封建堡垒功能,因此反映在服饰变化上只能是帝王将相、后妃贵妇的各种服式。自从宋代以后城市社会诸功能的齐全、城市生活趋向平民化,因而宋元、明清时期民间服饰繁荣兴盛、绚丽多姿。

在中国古代社会大变动时期,除了政治黑暗、经济凋敝之外,也伴随着社会风气的糜烂。因此风气的变化,必然影响到服饰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城市中特别明显。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一个变动时期,《荀子·非相》中记载了这样一种社会现象:“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为此统治者不得不下令:穿着奇装异服者杀。《汉书·五行志》中也提出“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后汉书·五行志》中也把当时京城中妇女的奇装异服看成是“举宗诛夷”的前兆。古人从封建礼制的角度来审视奇装异服,并将此作为国运盛衰的一个预兆,似乎有些牵强附会,但由于政治的腐败,风气的沉沦,两者又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奇装异服与服饰新颖、颓废心理的发泄与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凡政治清明经济繁荣时期,反映在服饰演变上,呈现出一种美好、活泼、向上、健康的审美情趣。而在政治黑暗时期,反映出来的则是庸俗、丑陋、病态、扭曲的情调。以妇女服饰为例,在盛唐时期,妇女的服饰是相当开放的。敦煌壁画中对妇女的描绘,无论是形体勾勒,还是服饰的薄、透、露上,都与前代有所不同。这些妇女图像尽管相当开放,但丝毫没有邪恶之念,表现出来的是盛唐之时风气的开放、妇女的健康丰满,给人一种向上的健康的审美情趣。但在魏晋政治黑暗腐败之时则不然,曹魏大将曹洪设宴,命歌女穿着极透明的“罗鄃”之衣,在客人面前跳舞。而魏明帝有过之而无不及,整日在宫内让歌伎表演“裸袒淫戏”,最后连皇帝宝座都丢了。在这里,轻薄透明的妇女服饰,是为丑恶心灵提供一种感观宣泄,无论从社会风气还是从审美角度来看,都只能是一种丑陋、病态的心理反映。而在明清时期,虽然妇女都被裹得严严实实,但反映的却是理学家们的虚伪和残忍,在那道貌岸然的外表下,掩盖着对妇女的摧残和压抑。因此,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将服装比作社会风气的写照,是很恰当的。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8冠帽

与服饰相配,还有冠帽,这也是古人非常讲究的一个方面。那时,从一顶帽子就能知道人的身份和地位。20岁以下的人,除了在童年时戴着诸如虎头帽等童帽之外,在当时是不能戴冠帽的。只有到了20岁,举行过冠礼,表示此人已进入成年,才可以戴上冠帽出入。一旦行过冠礼,正式束发戴冠之后,在任何公开场合都必须正冠正服,否则不仅是辱没了自己的尊严,也是对别人最大的不敬。正因为有这种规定,孔子的学生子路在与敌人格斗之时,被打断了系冠的缨带,头上的帽子将要掉下来。由于“君子死,冠不免”的观念在子路脑中根深蒂固,于是尽管刀剑架颈,子路全然不顾,放下武器,去结缨正冠,其结果当然可想而知。子路宁死卫冠的举动,虽然迂腐可笑,但也足见古人对冠帽的重视了。

除戴帽以外,男子还可“裹巾”。《后汉书·鲍永传》中说:“(鲍永)悉罢兵,但幅巾与诸将及同心客百余人诣河内……”李贤注曰:“谓不着冠,但幅巾束首也。”巾,始于西汉文帝之后,在《隋书·崔廊传》中,崔赜曾说:“汉文以前,未有冠帻。”帻,即头巾。由于头巾较为实用,戴者非常普遍。而用什么面料来做头巾,完全可由各人的经济实力来决定。因此,一般平民百姓都用头巾来束发,而那些官僚贵族在家闲居时,也常常不戴冠帽而着头巾。

由于每个人头巾的戴法各不一样,因此在世面上流行各种不同的头巾。如明代初年,杨维桢头戴方巾见皇上,这在封建礼制中是属大不敬的。面对朱元璋的质问,他机智地回答:这叫“四方平定巾”。朱元璋一听大喜,非但不加责怪,反而将此“四方平定巾”向世人推荐。此外,由于一些文人平时桀骜不驯,落拓不羁,因此反映在头巾上也各有各的戴法,与世人不一,引得众人热衷仿效。如仿效白居易的戴法,称为“乐天巾”,仿效苏轼的戴法,称为“东坡巾”。

古时候的巾有很多叫法,如头巾、领巾、车巾等。它们都是用一块方形的帛或布制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头巾逐渐演变为帽子的一种。如“幞头”,又称“折上巾”、“软裹”。幞头的采用,主要是为其便利,适合军旅作战需要。最早起于曹魏时期,唐人刘肃在他的《大唐新语》卷一〇中说:“折上巾,戎冠也……咸便于军旅。若袁绍与魏武帝战于官渡,军败,复巾渡河,递相仿效,因以成俗。初用全幅帛向后幞发,谓之幞头。”这是幞头最早的兴起,但它得到普通使用,则是到了后周才开始的。最初的幞头与帽子有很大的差别,它是一块方帛,四个角上各有一条带子,即所谓“幞头四脚”。裹头发时,先将方帛蒙住头发,将前面两条带子向后系在脑后,然后让其自然下垂。再将后面两条带子向前系于头顶压住帛,这样使其成曲折状,故称为“折上巾”。如有劳作之事,则将后面两条带子向下系于颔下,使幞头不致掉下。

到了宋朝,幞头的后面开始出现两个垂脚,并在幞头内用桐木作骨子,将幞头撑起。这就使幞头脱离了头巾,而成为帽子的一种了。这样,原来用于系幞头的四条带子也失去了作用,成了垂在两边的装饰了。而新增加的两个垂脚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有的成为弓脚,有的成为卷脚,有的则稍曲向上……根据垂脚的不同形状,故有展脚幞头、交脚幞头等不同的幞头名称。

在古代,官宦之家戴冠着帽,是为了显示等级和尊严;富贵人家著帽裹巾,是为了炫耀富有和潇洒;而平民百姓披巾戴帽,则完全是为了生计和劳作。古书中曾有“首戴茅蒲”的说法,“茅蒲”就是草帽或斗笠,是作蔽日遮雨之用。南方人大多用竹篾编成,而北方人则用麦秸编织。传至今日,用竹篾编成的称为斗笠,用麦秸编成的称为草帽。

晋代以后的妇女亦有戴冠着帽的习俗,如贵妇人的头上除了佩有各种金钗银插之外,还戴有凤冠。凤形头冠在秦朝以前,是相当普遍的妇女装饰品,那些家境稍富的人家,妇女头上常戴有这样的饰物。只是到了西汉,随着儒学成为显学以后,礼仪之制得到全面推广,凤形饰物尤如龙形代表天子一样,成为皇家女性的专利品,是皇太后、皇后、嫔妃们独占的饰物。从此,民间妇女的头饰只能以别的形状出现。隋朝以后,出现了女子戴的帏帽,这是在妇女帽子的檐外加上面纱,垂至颈部,专供女子出门时戴。到了唐朝武则天时,社会风气更加开放,妇女出门可以不戴帏帽。这是妇女冲出封建桎梏的一大进步,也是武则天解放妇女的一大功绩。

妇女除了佩戴冠帽外,还用自己得天独厚的长发来美化自己。对此,中国古代妇女是非常讲究的。汉代妇女常梳的发型有露髻、堕马髻、盘桓髻、倭堕髻。《晋书·五行志》中记载吴越(今江浙两省)一带喜好修饰容貌的妇女,常梳的一种发型,是将头发在头顶紧紧束住,用丝绸线缠成一束,让它向一边垂于耳际,然后再将它盘成环状,这样的发型当时称为“撷子”。到了南朝,妇女的发型又崇尚高髻,《宋书·五行志》中记,宋代“民间妇人结发者,三分发,抽其发直向上,谓之飞天”,并以发髻梳得越高为越时髦。

古代男子也有头上簪花的习俗,如明代人刘銮《五石瓠》中说,时人常在冠帽的右边,用碧玉特制一个小插花座,每天早上插上一朵鲜花或珠花,“是不仅戴鲜花,而亦戴珠翠也”。而明朝皇帝召见臣下时,被召见者必要在冠帽上簪花,脸上扑香粉,“以表衎穆”(《野获篇》)。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9簪花仕女图

除了簪花以外,古代男子也有梳髻盘头的习惯,只是这种发髻不像妇女的那样高耸。

在头上梳髻佩钗的同时,古代妇女还非常注重面部的化妆,尽管她们没有今日那些高档化妆品,但她们也尽力用当时力所能及的条件和审美情趣来装扮自己。

不同的时代,妇女对脸上的妆饰有不同的爱好。一般来说,妇女都喜欢在脸上施白粉,使皮肤更加白嫩细腻,即所谓“一白遮百丑”。但南北朝时的妇女的爱好却不同,当时妇女喜欢将脸涂成黄色,以此为时尚。如刘宋诗人彭汝砺在其诗中这样写:“有女夭夭称细娘,珍珠络髻面涂黄,南人见怪疑为瘴,墨吏矜夸是佛妆。”当时妇女为何崇尚黄色史书尚无明载,但由于南北朝时佛教盛行,一般妇女大多笃信佛教,从“墨吏矜夸是佛妆”来看,这种黄色面妆似与佛教有关。

当时妇女还有在脸上贴花的习俗,如脍炙人口的北朝民歌《木兰辞》中有“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的诗句。而在《宋书》中有这样一段故事:宋武帝的女儿寿阳公主在宫中游玩,累卧花园之中,当时正值梅花盛开,几朵花瓣落在额头,挥之不去,反而更加衬托出公主娇美的面容。于是就形成了当时妇女中流行的“梅花妆”。此外,妇女还喜欢在眉心点黛,如庚信在《舞媚娘》中有这样两句诗:“眉心浓黛直点,额角轻黄细安。”

这种脸上贴花习俗的由来,还有一种说法,那是因为古代富贵人家的妻女,大多都是蛮悍刁妒者,对侍候她们的婢妾、丫环,稍不如意就拳脚相加,更有甚者则用香头、银钗烧红后,锥刺她们的脸。这些脸上被刺留下疤痕的婢妾、丫环,为遮掩疤痕,就用花瓣或用彩纸剪成花瓣状,贴在疤痕处,这样一来,本意为遮丑,结果反更增添了姿色,而为其他妇人仿效。

除了粉面、涂黄、贴花之外,当时妇人还好点青,即在脸上用丹青画上一点。如果点的恰当,能使妇人更增娇美之状。《酉阳杂俎·黥》中记载:孙权的儿子孙和,曾因酒醉而误伤了爱妾邓夫人的脸,急忙命太医配药医治,而且下令不许留下疤痕。可是太医在和药时把琥珀粉配得太多了,痊愈之后脸颊上留下了一个如同小痣般的疤痕。孙和一听刚要发怒,但走到邓夫人跟前一看,气全消了。原来脸颊多了一个小痣的邓夫人,反而显得更加妍艳娇美了。于是其他嬖妾都争相仿效,以丹青点颊求得孙和的欢心。由此,丹青点颊遂成风气。

人类除了穿衣戴帽,还有一件不可缺少的事,就是穿鞋。鞋子,在中国的历史上由来已久。仅鞋的各种叫法就有上百种之多。如裹脚皮、足衣、舄、芒、屏、屐、履、屣、菲、覣、羯、矜、鞋、靴、唐吐马、艾特克、玉代克、奇卡米等。而每一种叫法中又有许多分类,如舄,它是一种绸缎作鞋面的复底鞋。为了防潮,鞋底下有一层薄薄的木底,用来隔潮。崔豹在《古今注》说:“舄,以木置履下,干腊不畏泥湿也。”而这种绸缎制成的舄,按其用料、式样的不同,又可分为赤舄、黑舄、革舄、云舄等。而汉代人平常穿的屦,即便鞋,它分有素屦、葛屦、命屦、功屦、散屦等。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0中国的传统鞋子——布鞋

从古代这么多的鞋子名称中,足可看出中国鞋子的发展进程,而这个进程又同样与城市生活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城市兴起之前,中国的绝大多数地区都处于农业社区之中,尽管当时已有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但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管理者,都还居住在贫困的乡村之中,人们的双脚还离不开泥泞的土地。因此,在这个时期,人们的鞋子必定是十分粗糙、厚实和原始的。当时最普遍的鞋子是草履、芒鞵(草鞋的一种)、革屦(用皮制成的鞋子)之类。这正反映了古人适应自然、求得生存的那种因地制宜的本能。为适应寒冷的北方,人们用兽皮裹住双脚;而南方气候虽然温暖,但人们为了保护双脚,就地取材,用到处可见的蒲草、葛、麻来编成鞋子,这就是人类鞋子最早的起源。这样的鞋子,也符合当时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低下和手工业的不发达,因而在这个时期,虽然人有贵贱贫富之分,但对于鞋子来说,却没有等级之别。大家都穿相同的鞋子,如《孟子·尽心上》中说:“舜祝弃天下,犹弃敝踺也。”《庄子·天下篇》写墨子之徒时说:“以跂鏎为服。”

然而随着手工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和城市生活的兴起,人们在讲究服饰的同时,也必定会改进自己的鞋子。尤其是随着城市上层社会的发展,在统治阶级、贵族豪绅日益脱离生产劳动的同时,他们的双脚也与乡村泥泞的土地脱离了关系。尊贵的人们进出骑马坐车,连走路的机会都很少。此时如脚上还是穿着草履、芒鞵或革屦,与他们绫罗绸缎的衣服不般配。日益发展的手工业,为他们提供了这种可能。各种各样的鞋子,也就随着城市手工业的发展应运而生了。从妇孺皆知的古代“郑人买履”这则故事可知,在战国时期,城市中的富人已可以在市场上购买自己需要的鞋子了。

中国的传统鞋子是布鞋,有人称其为“中国鞋饰的灵魂”,似不为过。但名副其实的布鞋是从宋元以后,即棉花普遍种植、棉布成为平民百姓的基本衣料以后才开始的。在此之前的布鞋,实际是用葛或麻制成的。《诗经·葛屦》有“纠纠葛屦,可以履霜”的诗句,可见春秋时期用葛来制鞋已相当普遍。

布鞋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鞋底是纳底,这是中国鞋业史上的第三个成就。这种纳底布鞋一直流传至今,而究其源头,则可追溯到周代。从侯马出土的周代武士跪像中,可看到武士穿的鞋子,其鞋底有明显而规则的纳底线纹。

随着城市生活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都不断得到提高。鞋子也如同衣服一样,从保护脚的“足衣”功能中异化出来,而成为一种适应城市生活、成为与相应服装配套的服饰系列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此,鞋的种类、式样不断增加,制鞋的面料、工艺也不断发展。如秦汉之时有用丝绸制鞋,汉代“庶人粗扉草履,今富者韦沓丝履”(《盐铁论》)。这种鞋子,鞋面是用丝缕编织而成,鞋底用麻线纳底,鞋内还有衬里。到南北朝时,锦缎面的鞋上又有刺绣花纹,更增加了鞋的美观。如陆机《织女怨》诗中有“足蹑刺绣之履”之句。到唐朝,杜甫在诗句中说:“西得诸侯棹锦水,欲向何门趿珠履。”用珍珠来装饰鞋子,更见当时鞋饰之奢华。新疆阿斯塔那出土了公元778年的锦鞋,其制鞋材料和工艺都为古代所罕见。这双鞋子的鞋面是由黄、蓝、绿、草青四色丝线,织成变体宝相花平纹经锦制成的。而鞋里衬布是用蓝、绿、浅红、白、褐、蛋青六种颜色丝线,织成彩条花鸟流云平纹经锦制成。织锦上图案栩栩如生,色彩搭配华丽得体。鞋内还有一双黄色回纹绸鞋垫。这双鞋子是中国古代服饰文化中的一件瑰宝。江西南城县明朝藩王益宣王朱翊虵与其李、孙二妃合葬的墓中,出土了一双黄锦鞋和黄锦靴,其锦缎织地之精细、工艺之考究,足见当时皇族成员衣着的尊贵和奢侈。刺绣工艺,到了清朝已是非常发达,这个特点也同样反映在制鞋工艺上。清朝的贵妇、太太小姐们的绣花鞋更是美不胜收,这在今日故宫博物院中可以大饱眼福。

从元代开始,中国妇女有裹足的习俗,到了明清之时就更加风行。这里姑且不谈裹足对妇女的摧残。但与之相应的“三寸金莲”——小鞋,则又是中国鞋文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裹足正是为了满足男子畸形的心理需要,因此穿在小脚外面的小鞋,就更要求其具有精美的造型和色彩,以此来博取男子的欢心。

如果你走进安徽省中国古鞋博物馆,呈现在你面前的林林总总的各式鞋子后面,反映出来的既是一部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发展史,也是一部形象的城市生活发展史,更是一部手工业技术的发展史。从鞋帮和鞋底的分离中,反映的是乡村与城市的分离;周代的纳底鞋,反映的是当时铁器冶炼技术的进步;汉代丝履,勾勒了中国丝织业繁荣的轨迹;宋元以后布鞋的普及,反映了棉花种植和棉织业的兴盛;而那草原上的皮靴和江南丝靴的融合,又明明白白地表现了中华民族各兄弟民族间的水乳之情。

古代城市的饮食文化

“民食”,从来是历代统治阶级最为关心的问题,无论是仁慈贤惠的明君,还是凶残无道的暴君,他都得重视这个问题,因为这是关系到政权稳定、江山存续的大事。因此,中国古代最早的历史文献《尚书》中的《洪范八政》,就把“民食”放在八政之首,足见历代统治者对此的重视。所谓“民以食为天”,就是从这个意义出发的。统治阶级所重视的“民食”,充其量只是到不影响其政权稳固的程度为止,即不至为了“民食”而引起百姓造反。百姓的“温饱”,在当时实际上只是糊口而已。至于它的内容、质量,统治阶级是不会去费心的,否则怎么会一面有“民以食为天”的箴言,一面又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警句呢?西汉文帝六年(174年)三月,为表示对老年人的关心,曾下诏:“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

因此,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历代的“民食”,作为政府只是通过行政手段使百姓趋于温饱而不致激变。从而会有历代的限田制、均田制,以及更名田等土地制度或政策,其目的也只是为了稳定社会,使政权得到延续。这固然是政治原因,但也不能忽视其经济原因,因为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决定了社会经济还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大多数人只能停留在勉强糊口的水平。正因为如此,隋唐以前的政府对百姓过度的“民食”是横加干涉的。如历代政府都有禁酒的命令。如文颖在《汉书·文帝纪》中注曰:“汉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这对一般百姓足以起到威慑作用。

到了北魏,文成帝曾下令:民间私自“酿黏饭(即酿酒)皆斩之”。而南朝的宋文帝在元嘉十二年(公元435年)六月,因长江下游一带闹水灾,“是月,断酒”(《宋书·文帝本纪》)。隋朝文帝曾下诏:“罢酒坊,与百姓共之。”五代时的后汉,凡私自造酒者,即处以弃市(即杀头后,扔在市场中心以警告他人),后同更严,私自造酒5斤者,即处以死刑。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三国时的曹操,他对饮酒是情有独钟,留有“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的千古名句,但为禁酒,他也只得忍痛割爱。古代统治者禁酒,虽有多种原因,但经济不发达,粮食紧缺,当为首要原因。在温饱难以维持,军粮无法供应的情况下,政府当然不会允许民间为牟取暴利而将有限的粮食用于制酒。然而民间也不能终日粗茶淡饭,因此,政府有时也开恩,准许百姓“改善生活”,如西汉文帝时就曾下令让全国百姓“酺五日”,即在这5日之内,喝酒、吃肉、宴请都不算犯法,这也就是皇上对臣民的“恩典”了。至于“民食”内容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则完全是一个社会问题,尤其是随着城市的兴起,以及城市生活的发展,反映在“民食”上,就更加显著。“民食”的形式,内容、质量都有了极大的变化,从而形成了中国特有的“饮食文化”。从以往只讲糊口的“民食”,到追求形式、内容、质量的“饮食文化”,这个过程充分显示了日益发展的城市生活,为其提供了变化和发展的动因和机制。

只有在城市功能齐全的情况下,才会使诸如饮食行业这种今天称为第三产业的行业兴盛起来。无论古今还是中外,在城市繁华的商业活动中,饮食行业总是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在古代,城市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体现在饮食行业的发达上,此外就是勾栏、瓦肆等娱乐行业的兴盛,再就是青楼卖笑行业的并存。所谓“食、色,性也”,在封建城市生活的繁荣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宋代的“城市革命”后,尽管当时中国社会仍处于封建社会时期,然而它的城市,已开始出现了向近代城市迈进的趋势。尤其是商业活动中饮食行业的发展。对此,古人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珍贵史料。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1酿酒作坊

北宋都城汴京(今河南开封城)里的酒楼、饭馆,规模已相当宏伟。据《东京梦华录》载:“街市酒店,彩楼相对,绣相招。”酒店有正店、脚店之分。正店是指有较大规模的高级酒楼。比较有名的有白矾楼,欣天楼,清风楼,长庆楼,八仙楼等72家。正店“屋宇雄壮,门面开阔”,酒店大门都用彩色绸缎装饰成彩门,屋檐下挂着各式灯笼。排场大的酒楼,门口还竖有旗杆。上面彩旗招展,大书该酒楼的名号,远远望去,好不气派。走进大门,有着几百步长的走廊,走廊两边是天井,天井两旁则是一间间厅堂,当时称为“小阁子”。每间小阁子内放有几张精致的红木桌椅,四周还有靠墙放着的太师椅、茶几,这是专为贵客饭前休息准备的。讲究点的店家,还在墙角花座上放上几盆别致的盆花,墙上挂上几幅字画,则更添几分儒雅之气。一到晚上,从门口的绸缎彩门上,屋檐下挂着的大小灯笼,到走廊、小阁子的各式彩灯,都大放光明,真可谓华灯齐放,望之宛若仙境。当然,这种酒楼,都是东京城里档次最高的酒家,如东角楼街的潘楼酒家、潘楼东街的任店酒楼。特别是马行街东的丰乐酒楼更是气派,它由5幢3层的楼房组成,每幢楼之间都有飞桥、栏槛,明暗相通,楼面上珠帘绣额,灯烛晃耀,独成一景,其气派非同一般。与这些高档酒店相比,更为贴近平民百姓的酒店则有宋门外仁和酒店、姜店,州西宜城楼酒店、班楼酒店、金梁桥下刘楼酒店,州北八仙楼酒店,景灵宫东墙长庆楼酒店。据《东京梦华录》记载,类似这样的酒店,“在京正店七十二”,而那些门面较小的一般酒店,则“不能遍数”。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东京城里,酒楼生意是多么兴旺。

这些酒楼,大都是以出色的好酒和各式美味佳肴、山珍海味来吸引顾客的。这里略为摘录一些当时的菜肴名称:百味羹、头羹、新法鹌子羹、二色腰子、虾蕈、鸡蕈、两熟紫苏鱼、白鱼肉、夹面子茸割肉、乳炊羊肫、鹅鸭、排蒸荔枝腰子、莲花鸭、签盘兔、葱泼兔、炒蛤蜊、炒蟹等。到南宋时,由于都城迁到临安(今浙江杭州),菜肴中更增加了南方风味,如海鲜头羹、松花腰子、江鱼玉叶、锦鸡签、青虾、白蟹、白燠肉、八糙鸡、糟鲍鱼、鲟鱼等。这些菜肴,除了具有好听的名字以外,它的味道也都十分鲜美,这除了与厨师高超手艺有关外,还因为当时皇帝吃惯了御膳房的菜肴,反而偏爱民间的菜肴,常常心血来潮,一道命令下来,即刻要某店送某茶进宫,如果平时不注意菜肴的质量,到时措手不及,不但厨师遭殃,连店主也可能贴上身家性命。“所以不敢苟简,食味亦不敢草率也”(《梦粱录·民俗》)。

宋代的酒楼中,有不少是官营的酒楼。在东京城里,有官营的东、南、西、北四大酒库,各衙门管辖之下都设有酒库,如安抚司、点检所等机构下都有酒库。像东京城里的御酒库、藩封酒库、西楼酒库、金叉酒库、左藏酒库、度牒库、天宗栈库等,都是各大衙门所属的酒库。这些酒库属下又开设了各种酒楼,如东酒库开设了大和酒楼、南酒库开设了和乐酒楼、北酒库开设了春风酒楼、西酒库开设了玫瑰酒楼等。这些酒楼无论在规模、设备、营业等各方面,都不比民间私人开办的酒楼逊色。而且各官库酒楼中,同样也有歌女艺妓来伴酒拉客。北宋政府衙门所属的酒库、酒楼,大概可以算是政府搞第三产业的先声了。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2古代的米市

除了这些酒楼,京城还有各类饭店(当时称“食店”)。这些食店中,有的比那些酒楼还要讲究,店门口的彩牌,不是用绸缎扎的,而是用木刻成各种花样,镶在木刻的彩门上,当时称为“山棚”。从山棚往里,挂着一排排整片的猪肉、羊肉或各种时鲜野味,以显示本店货源充足、新鲜。走进门里,则是用红绿彩绸扎的“欢门”,即二道门。走进“欢门”,则是厅院,东西各有廊庑,往里就是一间间厅堂,里面的布置丝毫不逊于酒楼的陈设。一到晚上,如同酒楼一样,灯火通明。

客人来到后,由跑堂的安排好座位,则递上菜单(当时称为“卖执箸”),问客点何菜。当时杭州城里能上这些食店来就餐的,都是些有身份,或家景富裕的公子哥儿、老爷太太。因此他们点起菜来也是“百端呼索取覆,或热、或冷、或温、或绝冷,精浇熬烧,呼客随意索唤”,百般挑剔,极难伺候。但那些厅堂上的跑堂,也决不含糊。一个跑堂要招呼两三张桌子的客人,常常是几张桌子点的菜各不相同,没有重复的,这些跑堂丝毫不会弄错。客人点完菜后,跑堂把各桌点的菜报给厅堂门口的伙计,此人当时称为“行菜”,他们的职责是将各桌点的菜单高声报给厨局(即厨房)中的“铛头”(也称“著案”,即当今饭店厨房中专管配菜的人员)听,这报菜的声调抑扬顿挫,时快时慢,更为食店中熙熙攘攘的气氛中增添了一种特别的情趣。等到菜烧好,“行菜”将这些不同的菜肴分送到不同的桌子上。这时就更见“行菜”的功底了。只见他左手叉三碗菜。右手自臂开始至手掌,叠着20多盘菜,但见他行走轻盈自如,按桌一盘盘地分送,尽按客人“索唤”的菜肴,送到桌上,丝毫不差,连汤水都不洒下一滴。这些客人都是惹不起的贵客,稍有差错,或弄错所点之菜,或汤水滴洒客人身上,告到店主那里,这“行菜”即刻就要倒霉,轻则“必加叱骂”,重则“或罚工价,甚至逐之”(《梦粱录》卷一六、《东京梦华录》卷二)。

按当时的物价,在这种食店里如两人用餐,点上水果、冷菜四五盘,炒菜四五个,外加几壶好酒,“即银近百两矣”(《东京梦华录》卷四)。可见这种食店,寻常百姓是不敢问津的。因此一般百姓或过往旅客如要就餐,则到便宜的食店就食,当时有一些称为“闷饭店”的食店,其实它的性质很像今天一般的盒饭店。这种食店一般只烧几样菜,荤素搭配,价钱也不贵,花不了多少钱,亦能吃顿饱饭,但饭菜质量就谈不上精细了。因此有身份的人是不上这种食店的。

由于北宋都城地处北方,京师食店大都由北方人开张。但京师本为南来北去、东来西往的人流汇集之地,南方人在京师不习惯北方食店的口味。因此一些头脑灵活的商人就在京都开设了“南食店”,专门荟制南方口味的菜肴。到了南宋时,都城迁到了临安,那些开“南食店”的人也随同到了南方,但仍沿用“南食店”的名字。

据史料记载,南宋都城临安,城内外住户不下数十万户,人口大约将近110万。这在中国古代来说,可算是一个相当大的城市了。在这庞大的人口中,除了那些府邸、官舍、富家宅第每年都有供奉禄米之外,其余平民百姓每日口粮,都要靠城中米铺供应。据记载,当时杭州城,每日需要粮食一二千石。这些米都依赖当时苏州、湖州、常州、秀州、皖南、两广等地运来,大多数米商将米运到杭州城外各米市,如湖州米市桥、黑桥都是当时有些名气的米市。此外,如杭州新开门到草桥南街一带,则开有大小米市三四十家。这些米市承接各地米商运来的大米,然后再卖给城里的米铺。各米市都有专门的推销员,时称“小牙子”,他们的职责就是与城中米铺建立联系,随时掌握米铺大米的供应情况与所需品种,只要米铺稍一缺米,“小牙子”即将所需之米运来。此外,还有一些就近乡村的农人,他们小本经营,为取利润,绕过米市这一关,径自从家中将米装袋运到城中,直接向米铺推销。因此,当时大米行业的销售中,竞争是相当激烈的。然而得益的则是那些米铺主人,因为随着各米市之间,以及米市与农户之间的竞争,必然导致大米质量、销售服务质量的提高,“故铺家不劳余力而米径自到铺矣”(《梦粱录》卷一六)。

居民除了在上述米铺中购米外,还须在市场上购买荤菜。由于北宋的“城市革命”,取消了“集中市制”,因而大小店铺,各种货担杂卖,沿街均是。这样既繁荣了城市生活,又给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创造了诸多便利。

如“坊巷桥市,皆有肉案”,这些肉案所卖之肉,大都是供应当地居民的。每案有三五人操刀,根据顾客需要,无论是阔切、片批、细抹,还是称多买少,都“从便索唤”(《东京梦华录》卷四)。这些肉案,一般到中午,所挂的猪肉或牛羊肉,全都卖完。等到午后,仍是这些操刀者,又开始经营“熬爆熟食”(即今日之熟菜),主要是上午卖剩的头、蹄、心肝、肚肺之类。经过烹煮,成为各式熟食招待顾客,待到傍晚,这些熟食之类又都告罄。从这里一方面可见这些肉案“操刀者”的善于经营;另一方面可见杭州城内居民的繁盛,“人烟稠密,食之者众故也”(《梦粱录》卷一六)。

这些“肉案”货源的供应,来源于“肉市”。如杭州城内的“修义坊”,时人即称为“肉市”。因为“巷内两街,皆是屠宰之家”,每日屠宰总数不下数百头猪,皆为成片的猪肉和头、蹄分类。这些猪肉供应城内各种食店、酒楼以及“盘街卖熬肉等人”。这类肉市遍布全城,每天三更开行上市,至天晓罢市。如遇仕宦富家操办筵席,常常是几十桌、甚至几百桌,仅新鲜猪腰一次便要百十副。即便这样,也总是“顷刻并皆办集,从不劳力”(《梦粱录》卷一六)。

如要买鱼,沿街就有各式鱼摊,而且都是一色活鱼。卖主用桶装鱼,这种木桶就像今日的木盘,称为“浅沧桶”,里面盛上水,放进河鱼,然后放些柳叶浮在其中,目的是增加水中氧气,不致使鱼很快死去,影响卖价。据记载,每日有数千担鱼进城,可见销路之好。尤其是北宋东京城内新郑门、西水门、万胜门一带,这样的鱼摊更多,顾客只要在那儿转一圈总能买到称心的活鱼。到了冬日,则用车从远处运来黄河中捕捞上来的鱼,当时称之为“车鱼”,因为需加上运费,又在冬天供应,可谓稀罕之物,所以每斤要100文钱左右。

除此之外,供应其他副食品的还有各种市行或店铺,如当时杭州城城北鱼行,城东蟹行、姜行、菱行,南土门菜行,北土门菜行,坝子桥鲜鱼行,还有卖糖、蜜、荔枝、桂圆等物的泉福五间楼等。这些行,犹如米市、肉市一样,大都是供应各店铺和酒楼、食店的。而平民百姓购物,则主要靠“宅舍宫院前”的货担、摊铺供应的。这些货担、摊主的货物,大都直接从乡间购来,有的本身就是农户,所卖之物均为己产,因此这些货物相对行、市、店铺要便宜得多,而且又方便,出门就可买到。

北宋以后,城市的社会诸功能逐渐完备,社会各行业的分工日趋精细,尤其是适应城市平民生活的社会服务功能更是繁荣,无论是城市上层社会,还是下层平民,再也不是以一家一户的单个形式存在于城市中,而是相互之间、个体与城市社会之间形成了紧密的联系,依赖程度也越来越深。

如果城市仍然只具有单一的封建堡垒作用,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西汉时,宰相公孙弘虽然官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他家里有客时,仍然拿“脱粟饭”来招待客人。《索隐》注曰:“脱粟,才脱谷而已,言不精凿也。”(《西京杂记》卷二)这“脱粟饭”估计就是用只脱去谷糠,而不去麸皮的糙米煮的饭,这样的饭是很难吃的。我们将此与宋代米铺中陈列的大米品种相比,则明显反映出随着城市经济、城市生活的发展,整个社会生活水平在不断上升,生活质量也显著提高了。《梦粱录》卷一四中记载宋代城中米铺陈列着各种大米:早米、晚米、新破砻、冬春、上色白米、中色白米、红莲子、黄芒、上杆、粳米、糯米、箭子米、黄籼米、蒸米、红米、黄米等10多个品种。这些米铺的供应对象都是城中的普通百姓,表明北宋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已远非汉代可比。

城里人的主食除了大米饭,还有面食制品,在北宋东京城里,如“(尚书)省西门谓之西车子曲、史家瓠羹、万家馒头、在京第一”(《东京梦华录》卷三)。至于面食制品的称呼,历来有许多说法,宋代人黄朝英在其《靖康湘素杂记·汤饼》中对此有专门论述。古代对米、面的称呼是非常确切的,用来煮米饭的称为“米”,用来制成面制品的称为“面”。而今天这些概念就有些模糊混乱了,古时的“面”,今日称为“面粉”,如光一个“面”字则成了“面条”。而在古代是没有“面条”这个说法的,当时称“面条”为“汤饼”。如黄朝英认为“煮面谓之汤饼,其来旧矣”。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的记载,何平叔面容皎白,魏文帝怀疑他是涂的白粉,于是“夏月令食汤饼”,吃得他大汗淋漓,又叫他用手巾擦脸上的汗,结果脸上仍然皎白如初,魏文帝这才相信他不是涂的白粉。《懒真子录》中说:“世之所谓长命面,即汤饼也。”因此黄朝英认为:古代凡以面制成的食物,均谓之“饼”,故“火烧而食者,呼为烧饼;水沦而食者,呼为汤饼;笼蒸而食者,呼为蒸饼,而馒头谓之笼饼,宜矣”。这是古人对面食制品的不同称呼。对此江少虞认为:“饮食四方异宜,而名号亦随时俗言语不同,……汤饼,唐人谓之不托,今俗谓之馎饦矣。”(《宋朝事实类苑·风俗杂志》)

而北宋时的烧饼,则是放在炉中烘烤,或在锅中用油煎的。如北宋京城中得胜桥郑家油饼店,就有20余炉。其他油饼店有50余炉的,可见这些油饼店规模之大。此外还有蒸饼店、糖饼店,顾客来买,可装盒带回,也可放入盘内堂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习惯、品种都会发生变化。在南宋时期,一种叫“鲊”的食品,在市面上非常流行,宋代人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志西》中说到鲊的做法是:将鱼或肉用盐腌浸,然后盛于瓮中,瓮口必须密封,使其密不透气。腌上数年,被腌的鱼或肉上都生出白花,看似变质损坏,其实这时正是味道最好的时候,当时人都用它来馈赠亲友,是一种上好的礼品。从这段记载中所见,这鱼鲊或肉鲊,实际与今日的腌制品、糟制品差不多。当时比较有名的有:鹅鲊、大鱼鲊、鳇鲊、寸金鲊、筋子鲊、鲟鱼鲊、银鱼鲊、饭鲊、蟹鲊等。

古代的人们为了充实物质生活的内容,提高物质生活的质量,在当时的基础上也不断创新。

酷暑盛夏,气候炎热,古人虽然无法享受到今日的各式冷饮,但他们也用自己的智慧,充实自己的生活,消暑降温。如北宋都城东京,一到夏天,大街上的茶馆、凉棚中就有出售诸如冰雪冷元子、水晶皂儿、绿豆汤、甘草冰雪水、酸梅汤等消暑食品。我们已无法尝到这些夏季食品和饮料,但就从这些食品、饮料的名称上,可以看出古人对防暑降温食品的创造力。到了清朝,人们更是利用自然条件,将冬天的冰块藏在深窑之中,放到夏天用。当然,这些冰块从冬天放到夏天,必然要损耗许多,故在炎炎烈日之下,能吃到用冰块制成的清凉饮料,是比较奢侈的享受。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3饮茶

饮茶是中国人的习惯,很长时间内,茶是中国人几乎唯一的饮料。关于茶何时在中国兴起,说法不一,我们要讲的是饮茶风气在城市生活中的表现。

随着城市生活的发展,饮茶风气在城市居民的生活习俗中的比重,也越来越重要,到了唐朝,饮茶更成了城市居民重要的生活习惯。我国著名的“茶圣”陆羽是唐朝人,他不仅撰写了我国最早有关茶的著作《茶经》,他本人也是一个饮茶爱好者。宋时饮茶风行,城市中茶楼、茶坊林立,更有小贩沿街叫卖茶水。饮茶在一般人的生活中甚至和米盐一样重要,甚至形成“客至则啜茶,客去则啜汤”的习俗。宋徽宗曾写了一本《大观茶经》,详细介绍了制茶工艺。在古代社会中,一个君主对一项专业生产能有如此细致的研究,姑不论其研究是否精到,但也足见时人们对饮茶习俗的重视了。

城市里开设了许多大大小小的茶肆、茶店。为了招徕顾客,在这些茶坊中还供应上等茶叶,如“小团茶”,这是北宋庆历年间,福建以当地最好的茶叶,压制成小圆饼状,一斤茶叶可制成20个小饼,故称为小团茶。时人称为“上品龙茶”,每年选为贡品供应皇帝享用。其他则有称著于当时的日注茶、白芽茶、龙凤茶、石乳茶等。有的茶坊还把厅堂布置得儒雅端庄,在四周墙上挂有名人书画,茶客一边品茗,一边欣赏字画,案几上放着时令鲜花或精致盆景,令茶室多了儒雅之气。还有些茶坊,在顾客喝茶的厅堂边上,另辟一小屋,请上几位丝竹乐人,吹奏各种令曲,为茶客助兴。紫檀案几,幽香阵阵;绿茗碧透,清香纯纯;墨宝悬壁,流彩纷纷;丝竹小唱,婉约声声。这样幽雅美好的去处,使人心驰神往。更有些茶坊,为招徕茶客,别出心裁,将茶坊布置得如同神仙洞府,设有仙洞、仙桥、流水潺潺,引得“仕女往往夜游,吃茶于彼”(《东京梦华录》卷二)。

能有这样排场的茶坊,只是京城中为数不多的几家。能上这样的茶坊来消遣的茶客,也只能是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

在城市中,茶馆、茶肆、茶店供人喝茶只是一个方面,它同时还具有传播信息、娱乐、赌博、狎妓等多种作用。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市,或是作为城市与乡村交汇点的市镇中,茶馆里各种人物应有尽有。正因为喝茶和茶馆具有如此功能,在中小城市和市镇中,茶馆的发展是其他行业所不能比拟的。特别是清代的江南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如太仓的璜泾镇,“自嘉庆以来酒肆有四五十家,茶肆倍之”(道光《璜泾志》卷一)。嘉兴的新塍镇有茶馆80家,王店镇有茶馆65家,新簧镇有茶馆40家。这些市镇,本身规模并不大,但却有着数量众多的茶肆,这固然有着文化、传统、习俗等多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认,它又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

从明代起,城市、市镇中的商品交易,尤其是大宗商品的交易,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商品批发,买卖的双方是不能直接进行交易的,必须通过中间人,即当时称为牙行的机构来居中介绍。而各牙行开价均有上下差价和浮动变化,买卖双方在牙行交涉之前,必须摸准行情,而这个行情的打听之处,就是茶馆。因此茶馆同时也就成了获取信息来源的场所和渠道。久而久之,茶馆则成了买卖双方与牙行三者进行交易的场所,同时又成为解决交易双方买卖纠纷的仲裁之地了。

古代城市的居住文化

如前文所说,在中国城市的发展历程中,它的最初形成只是地理环境、社会风俗、经济发展三者的综合体,是个自然形成的过程。随着封建专制统治的确立,逐渐在这些综合体——城市的雏形上赋予了政治色彩,使其成为体现和维护封建统治的堡垒。然而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体——城市来说,尽管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外力因素的影响,但就其本身而言,必然要沿着自己固有的规律发展,只是由于各种不同外力因素的影响,最后在城市发展的道路上形成不同的特点罢了。在中国古代,最明显的就是从三国两晋南北朝开始,由于其受到来自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影响,出现了中国所特有的北方城市偏重政治,南方城市偏重经济的不同倾向。

这是中国城市发展的特有模式,也由此决定了中国南方城市与北方城市城市生活、城市结构、城市功能各不相同的特点。如东汉国都洛阳,仅城门一项就有诸多规定,据《汉书·百官志》记载,洛阳城有12个城门,南面正门即宫门,设置一个司马管辖,司马和卫尉在汉代来说都是不小的官衔了(汉制:司马、卫尉秩千石,侯秩六百石)。《东观汉记》中记载:洛阳上东门侯郅恽,为官严谨。一日深夜,光武帝刘秀回城,随从呼叫开门,郅恽按深夜不能开城门的规定,坚决不开。刘秀随从让郅恽点灯看看,这是皇帝刘秀。但郅恽回答说:晚上点火把,容易暴露城门警卫,既不点灯,也不开门,于是刘秀只能等到第二天早上开了城门才进城。可见当时城门官权力之大。此外,全城有二十四街,每街设一亭长管辖。汉代洛阳城中,除皇宫、衙门官署以及官府管辖的市场之外,其余即为官僚居住的闾右和平民居住的闾左(居民区),这些居住区域亦由围墙包围着。到北魏时,这些居民区开始称为坊,大坊中有四五百户人家,小坊也有六七十家。一旦城中有事,负责各坊警卫的官兵立即关闭各坊大门,挨家挨户进行搜查。在这些维护封建统治的堡垒中,城里居民饮食起居都受到极大的限制,根本没有自由可言。

但在南方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城市中,情况就不一样了。如江南杭州城地处西子湖畔,风景秀丽,历来有鱼米之乡之称。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店铺、酒楼、饭店、瓦肆遍布全城。尽管靖康国难之后,南宋政权将杭州城按国都的体制重新改建,然而这些政治干预和规定,已无法与因城市经济日益发达而形成的城市社会习俗、风土民情所匹敌了。如在居民区,南宋政权也设置了“禁城九厢”,每厢由一员小官吏管理,但这小官吏的权力已远不如汉代各街亭长的权力大了。“其职至微”,只能“警其夜分不测耳”(《梦粱录》卷七)。

此外,在居民居住的区域,作为封建社会初期的政治型城市中,居民都是以其身份、职业而划定居住区域,平民与官僚、富豪是不能混居的。有钱有势者的居住区称为闾右,平民百姓的居住区称闾左。这种情况,沿续至清朝。清人震钧的《天咫偶闻·琐记》中说:“京师有谚云:东富西贵,盖贵人(贵族)多住西城,而仓库皆在东城(即富商)。”而其余地方则为平民百姓的居住区。北魏时,国都洛阳城中,御道附近有四夷馆:金陵馆、燕然馆、扶桑馆、崦嵫馆,与之相对又有归正里、归德里、慕化里、慕义里四里。顾炎武称:“吴人(即南方人)投国(指北魏)者处金陵馆,三年以后,赐宅归正里;北夷(长城以北的兄弟民族)来附者处燕然馆,三年以后,赐宅归德里;东夷(指朝鲜、日本等国)来附者处扶桑馆,三年以后赐宅慕化里;西夷(指西北兄弟民族和阿拉伯、欧洲人)来附者处崦嵫馆,三年以后,赐宅慕义里。”(《历代宅京记·洛阳中》)除此之外,城中一般平民,也按其职业不同,分居不同的居住区。如“市东有通商、达货二里,里内之人皆工巧屠贩为生”,“市南有调音、乐律二里,里内之人,丝竹讴歌,天下妙伎出焉”,“市西有退酤、治觞二里,里内之人多醌酒为业”,“市北有慈孝、奉终二里,里内之人以卖棺椁为业”,“别有准财、金肆二里,富人在焉”,此外还有“寿丘里,皇宗所居也,民间号为王子坊”(《历代宅京记·洛阳中》)。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自北宋“城市革命”以后,坊巷制度崩溃,居民凭着市口的好坏,环境的幽雅,可随意选择,其决定权,全在居住者本人,而没有外来行政干涉了。如当时城中“其后街或闲空处团转盖屋,向背居住聚居,谓之‘院子’,皆小民居止”(《东京梦华录》卷三)。这些房子的盖法,也很简单,只要“于椽上铺席一层,再加苇笆,方抹滑秸泥二层,干始塞瓦,可支数年不漏”(《乡吾解颐·笆工》)。正是居住在这些“院子”中的居民,失去了等级差别,因此互相之间的关系也就更为融洽,“若见外方人为人所欺,众必为之救解。或有新搬来居止之人,则邻人争借动事,遗献汤茶,指引买卖之类,则见睦邻之义”(《梦粱录》卷一八)。

在城中较有身份地位的人家,住宅就不会这么简单了。如清代北京内城的住宅,都“院落宽阔,屋宇高宏,巍峨华焕”。一般都有二至三道门。每两道门之间有听事房,进了第三道门,“上房之巨者,至如殿宇”,上房东西两边各有套房,左右又有东西厢房,每边厢房各有三间。这些豪华住宅,“多明代勋亲之旧”,到了清朝,“又互相仿效,所以屋宇日华”(《天咫偶闻·琐记》)。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4南方的店铺

古人的生活习惯与今日有许多不同。如今日所说的“坐”,在古代是没有的。这是因为在南北朝之前,中国是没有桌椅、凳子之类家具的。当时的人们习惯跪在地上,所谓“坐”,即双膝跪地,身子坐在脚上。如果引身而起,臀部离脚,称为“长跪”。一般情况下,家中来客人,大家都“席地而坐”,客人面向东,主人面向西。说话时,则要长跪,挺起身子,恭恭敬敬地说话或回答问题。即使到了清朝,虽然已不再长跪,而是垂足而坐,但这个习惯仍然流传下来,“八旗礼仪,谒见尊长,命坐于榻,不敢正倨,必坐于方褥之下,亦古人隅坐之意”(福格《听雨丛谈》卷七)。

与这种生活习惯相适应,一般人家的房间里地上铺有茵席。它不仅是当时人们生活起居的必需品,而且也是礼仪的象征。茵席有编织席、纺织席两大类。编织席又分凉席与暖席两类。如用竹、藤、苇、草编织的茵席,属于凉席类;以棉、毛、兽皮做成的属于暖席类。如“绿熊席,毛长二尺余,人眠而拥毛自蔽,望之者不能见,坐则没膝其中”(《西京杂志》卷一)。纺织席主要有毡、毯、褥几种。

茵席有长短、大小不同者。使用时要根据人数多少,席位安排而定。因此有一人席、二人席、三四人席不等。

床是古代家庭重要的生活用品和家具之一。《释名·床》说:床,“人所坐卧曰床”。《说文》也说:“床,身之安也。”从这些解释可知,古代的床有两个用处:既是卧具,又是坐具。而今天床只剩下一个卧具作用了。到了汉代,由床的坐具功能演变出一种专门供坐的坐具:榻。我国目前能看到最早的古代的床,是从河南信阳长台关出土的战国彩漆木床,该床长2.18米、宽1.39米、高0.19米,共有六足,床面为可拆卸的铺板,四面有围栏,前后各有一个缺口以便上下,此床造形美观,装饰华丽,工艺精湛,说明当时使用床已经相当普遍了。

汉代时期,从北方兄弟民族中传进了一种称为“胡床”的坐具,实际上这“胡床”很像今日的折椅,两腿相交,只是没有椅背。这种式样,可能与北方兄弟民族当年因游牧生活,便于携带有关。传到中原后,逐渐改变形制,到宋代时,开始有椅背,戏称为“逍遥坐”。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5古床

随着坐具的变化,人们“坐”的姿势也随之改变,从茵席到床、榻,再由床、榻到胡床,人们“坐”的姿势也由跪姿改为盘腿,再由盘腿变为垂足而坐。东晋顾恺之画的《女史箴图》中,有两妇女坐在架子床上对话的画面,其中一人就是垂足而坐。可见,到东晋时,垂足而坐已开始取代盘腿而坐或跪坐了。从图中架子床的式样可见,当时的床造型较为复杂,四周有围板,上有幔帐顶,并围以四周。床的一面围板有开口,如同可以开闭的板门。

与人们坐姿相关的就是几案和桌子。当古人还是跪坐或盘腿坐的时候,与之相应的是几案,当时的几案虽然形制各不相同,但主要特点是都为短腿,一般几案的腿只有30厘米左右。然而当人们开始垂足而坐时,在几案的基础上,出现了桌子,对桌子形成的时代,目前尚有争论,如陈增弼先生在其论文《论汉代无桌》一文中所说:桌子的出现当在隋唐之时。从敦煌473窟唐代壁画描绘的《宴享图》可见,这个长桌与今日单位食堂中的长桌已十分相似,而85窟中《屠夫图》中的切肉案桌,与今天使用的四腿方桌已相差无几了。到明清之时,随着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制作桌子的工艺也提高了。这时的桌子不仅是款式多样,而且选用木料也十分考究,从款式上看,有束腰桌、翘头案、长方桌、方桌、弯腿桌等。从选用木料来看,有紫檀木、鸡翅木、铁梨木、红木、楠木、乌木、花梨木等。这些木材,都是制作家具的上等材料,凡采用这些木料,上等材料制作的,后来都成为中国传统家具中的精品。

与桌子相配,椅、凳也逐渐发展起来,当年的“胡床”到唐宋时,已发展成为交腿的太师椅。而南北朝时,已出现了四条直腿的扶手椅,尽管它已具备了椅子的功能,但时人仍将其称为“胡床”,直到唐代时,随着椅子的增多,人们逐渐将其从“床”中分离开来,并直呼为椅子了。随着人们坐姿的改变,高脚椅子成为主要坐椅之后,人们对椅子的制作也越来越精细了。有高背椅、圈椅、扶手椅、交椅以及帝王、贵族坐的宝座、官帽椅、靠背椅等。到清朝时,椅子的制作更为精细,在椅背上、扶手上、前腿上粗则雕刻花纹,精则雕龙刻凤。如今日故宫博物馆所藏的乾隆时期制造的三把鹿角椅,更是匠心独具。设计师把巨大的鹿角,运用对称的原理,制作了专供帝王坐的鹿角椅,并在椅背上刻有乾隆御笔题词。这些椅子,无论从设计、制作,还是从欣赏、价值等角度来看,都是无与伦比的精品。

为满足不断发展的城市生活需要,室内陈设的家具也不断地推陈出新。

从春秋战国开始,室内就有屏风出现,这在战国、汉代,直至以后各朝的古墓发掘中,都有发现。在明代以前屏风大都为室内实用家具,它最早称为“邸”或“扆”,作用是为挡风和遮蔽,有时也可用其将屋子临时隔开。但到明代以后,屏风除了上述作用以外,更多的是用来作装饰品了。根据主人不同的政治、经济地位,家中的屏风也就各不相同。这些屏风,主要是出于欣赏目的,让其作为一种摆设,陈列在家中的厅堂之上,使屋子更显气派。

在落地屏风的基础上,明代又出现了一种挂屏,这种挂屏已失去了它的实用价值,完全是一种装饰品,它的设计和制作,常常用珍贵的木材,将一些历代著名书画家的墨迹描绘或雕刻在屏风上,于是,这些屏风的身价马上提高百倍。

同屏风一样,其他家具也在原有基础上,制作得更加精细,用料更加考究。如唐代的月牙机子(凳子的一种),明代的架子床,紫檀弧腿篷牙炕几、贴黄小立柜、花梨春凳、黄花梨滚凳、清代的紫檀描金椅子等。

这些精细、考究的家具,充分反映了当时城市生活的繁荣。如宋代杭州居民讲究排场,喜好美丽整洁的家具。一般人家都以其大半的资产来修建屋宇,制作家具。家境稍富的人家,大都使用描金的家具。熙宁八年(1075年),浙江大旱,米价腾飞,人多饿死,虽有精美家具既卖不出去,又不能换取食物,这些精美家具也只能用斧子劈开作为薪柴出售,对这些描金椅脚或桌腿,时人讥称其为“金漆薪”(《宋朝事实类苑·风俗杂志》),这无疑是对当时奢侈之风最好的讽刺。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6京式家具

这些精美的家具,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城里人的奢侈生活;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的制作工艺水平。如遗留至今的一把清朝宝座,它融屏风、宝座、书画为一体,运用雕刻、镶嵌等工艺制作而成,充分体现了当时家具制作工艺的高超技艺。随着家具制作工艺的发展,清朝时,家具制作业已形成了广式家具、苏式家具、京式家具三大派别。其他如宁波、福州、江西等地的制作技艺,也是相当不错的。这些派别各以其不同的风格,使中国家具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广式家具带有明显的西方特点,在制作上杂以雕刻、烧瓷、景泰蓝等工艺,整体制作有线条流畅和圆滑柔和之感;苏式家具是长江下游一带普遍使用的家具,尤在明代为甚。苏式家具格调朴素大方,并以其造型优美、线条流畅、用料和结构合理以及比例尺寸适度等特点,博得世人赞赏。京式家具主要是宫廷家具,风格介于广式家具和苏式家具之间,但在制法上,它基本不用包镶制法。由于它主要是为皇家提供家具,因此在造型等方面则更注重气派、古雅、端庄。如在雕刻花纹上,大都采用夔龙、夔凤、拐子纹、蟠纹、螭纹、兽面纹、蝉纹、勾卷纹等,从而更显其与一般常人使用的家具有所不同。

这些家具的制作风格,一直流传至今,对现代的家具制作具有深远的影响。

古代城市的交通与出行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也有了相应的发展,如当时城中主要干道,一般都有200余步,道路两边皆种有树木,这是古代由来已久的规定,如《释名》中说:“古者列树以表道,道有夹沟,以近水潦。”可见当时城市基本建设中,对街道的修建、绿化和排水功能已经相当重视了。春秋时“子路治蒲,树木甚茂;子产相郑,桃李垂街”(《日知录·官树》)。相传古代道路上没有今天记里程的路碑,而是每隔一里置一堆土,以此来记里程。但久经风雨之后,土堆常要塌毁,官府为此花费不少修理费。五代后周时,韦孝宽任雍州刺史后,改变做法,在原来每个土堆的位置上种一棵槐树代之,既节省下了经常修理的人力财力,又使行人有蔽荫之处。后周文帝得知,大为褒奖,并下令“天下同之”(《后周书·韦孝宽传》),以后沿道路种树就成为制度,并列为地方官政绩之一。《册府元龟》记:“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正月,于西京路,及城中苑内种果树。代宗永泰二年(766年)正月,种城内六街树。”《旧唐书·吴凑传》记:当时官街(城中主要干道)上树木残缺不齐,吴凑领人补种槐树,待槐树长大成荫,而吴凑已去世,于是“人指树而怀之”。今天坐车去新疆,沿路还能看见当年左宗棠(1812~1855年)收复新疆时所栽之树已长成参天大树了。

今天的城市街道上,常有各种标记,如单行道、快车道、慢车道、横道线等标志,这是古代所没有的。但古人也有当时的办法,在不准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钉立各种朱漆杈子。如北宋都城东京城内,御道两边禁止行人通行,于是在路心钉立两行朱漆杈子,“杈子里有砖石砌御沟水两道,宣和间尽植莲菏,近岸植桃李梨杏,杂花相间,春夏之间,望之如绣”(《东京梦华录》卷二)。

城市建设规划的完善,城市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使城市人口大量增长,宋代词人柳永在其《咏钱塘》词中曾说到,杭州城“参差一万人家”,但这是柳永在元丰年以前填的词,到了南宋时,杭州城已“户口蕃息,仅百万余家者,城之南、西、北三处,各数十里,人烟生聚,市井坊陌,数日经行不尽,各可比外路一小小州郡”(《都城纪胜·坊院》)。虽然这有夸张成分,但已足见当时人口之众。所以孟元老称当时东京城,“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所谓花阵酒地,香山药海,别有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之万数,不欲繁碎”(《东京梦华录·民俗》)。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7独轮车

中国古代的车子,由于封建经济发展缓慢,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缓慢,几千年来并无重大的进展,所用代步工具,除了骑马,只是牛车、马车而已。这些牛车、马车之类,长期来并无重大改进,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变化只是车上的装饰品的变换,但这也要随主人的身份、经济实力而定。一般富户,家中备有牛马车,并根据各自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将其车装饰得富丽堂皇。

古代的载货运输车辆,宋朝时称“般载车”,车身如一大箱子,用来载货。车厢前伸出两块木板,长二三尺许,这是给赶车人坐的,旁边有两个扶手,便于驾车者“提鞭驾之”。车前用骡或驴数匹,分为两纵行,拉车行走。车上还系个铁铃,使其“行即有声,使远来者车相避”。车后又系驴、骡两头,这是车子下坡之时,将此二驴或骡以鞭驱之,使其倒缒车而令车缓行。

其次有“平头车”,这种车比前面讲的车要小,从车轮旁伸出两木作为车辕子,前面横一木,让牛驾辕,人在一边,以手牵牛鼻绳驾车。这种车子通常只用一头牛来拉即可。

此外,有妇女坐的车子,它与平头车相近,只是在其车厢上加棕作盖和垂帘。

独轮车也叫“串车”,则是更为轻巧的车子,一般不用来载重物,只是供小贩卖糕团之类食物用。

这里需要说的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代步工具:轿子。古代的轿子有两人抬、四人抬、八人抬的不等。而常见的大都为两人抬的轿子,这是富裕人家大都备有的私家轿子。而四人抬、八人抬的轿子,是官僚皇家才能享用的轿子,擅自乘坐,等于无视纲纪。

轿子起于何时,史料上没有明文记载。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文献中,均无“轿子”的记载。明清人王士性在其《广志绎》卷四中说:“秦汉之前,男子虽将相不过乘车骑马而已,无轿制也。”接着他说,魏晋时,陶渊明辞官躬耕于南亩。年老时患有足病,不便行走。于是制作了一个“篮舆”,外出时,让其门生弟子抬着。这可能是“轿子”最初的形式。而到北宋时,王安石告老还乡,其子侄看其年老体弱,行走不便,做了一个用屑抬的“屑舆”让其代步。可王安石见之怒斥曰:“自古王公贵人无道者多矣,未有以人代畜者。”由此可见,至少到北宋时,以“轿子”代步还未实行。如果王安石那个时代有轿子的话,像他那样的级别,即使乘坐四人抬的轿子也不为过。而王安石之所以把“以人代畜”看做比“无道者”更甚,那必定在当时还没有“以人代畜”的轿子。因此,王士性认为“人轿自宋南渡始”,即从南宋开始才有了轿子。自此之后,轿子流行于世。到清朝时,规定“诸大臣赐紫禁城内乘屑舆者,以二人屑椅……惟近支亲王得乘四人舆”(《天咫偶闻》卷一)。可见八人抬的人舆只有皇上才能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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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马车的由来

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表明,中国在商代晚期已使用双轮马车。中国马车的起源一直是颇受关注却又悬而未决的问题。对此,学术界争论不休。中国学者有的持“马车中国本土独立起源说”,有的则持“外来说”,认为中国马车是来源于中西亚或欧亚草原的。我国古代的马车主要用于战斗之中。一般为独辀(辕)、两轮、方形车舆(车箱),驾四匹马或两匹马。车上有甲士三人,中间一人为驱车手,左右两人负责搏杀。其种类很多,有轻车、冲车和戊车等。战车最早在夏王启指挥的甘之战中使用。以后战争规模越来越大,战车成为战争的主力和衡量一个国家实力的标准,到春秋时出现了“千乘之国”、“万乘之国”。到了汉代,随着骑兵的兴起,战车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

第三节 休闲娱乐与节俗

古代城市的游戏与娱乐

“山民朴,市民玩”,娱乐游戏是城市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据有关记载,古代城市中很早就有体育游戏活动。临淄城中就有“六博、蹴鞠”,六博是各种赌博,蹴鞠就是踢足球,故临淄已被列为世界足球的发源地。唐代流行马球,马球场四面围栅,插彩旗,两边有球门,多为贵族们的游戏,称为“军中戏”。唐僖宗曾自诩“若应击球进士学,须为状元”,甚至在选任西川节度使时以球技定胜负。宋代踢球甚至成为皇家的游戏项目,如《水浒传》中的高俅即因球技而发迹。体育武术方面,有各种武馆教授拳术武功,还有护送财物的镖局和各种民间组织的武术社团。

说唱即说书,是历史悠久的民间娱乐活动,汉代即有说唱俑,唐代就已经出现说三国的艺人,李商隐诗云:“或笑张飞胡,或笑邓艾吃”,宋代随着里坊的瓦解和市民阶层的崛起,说唱形成“讲史”、“说经”、“银字儿”、“铁骑儿”等名目。明清时期分化成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说唱曲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南弹词、北鼓书”。

我国最早的戏曲为唐代的“参军戏”,仅限于宫廷。宋代出现商业化演出的北方杂剧和南戏,元代杂剧形成了以四大家为代表的高峰,明代南戏发展成昆山、弋阳、余姚、海盐四大声腔。清代为民间化的各地方戏兴起,尤其是以皮黄为主的戏曲形成之时,自清代乾隆年间徽班进京,逐渐形成并流传最广的是京剧,中心在北京,常为宫廷演出,有培养演员的科班。而作为雅戏的四大声腔则衰落,如昆曲在演奏时观众纷纷如厕而被讥笑为“车前子”(利尿的中药)。各地还有许多地方剧种,如秦腔、晋剧、豫剧、吕剧、越剧、川剧、粤剧、黄梅戏、汉剧、河北梆子、湖南花鼓戏等。还有许多的民间戏剧演出,如东北二人转,福建的高甲戏,流传北方的皮影戏、木偶戏等。演出场所除日常营业的戏院外,较多的是节日庙会演出,一般的庙宇如城隍庙、关帝庙均建有戏台,有的是节日临时搭建的戏台,有的村镇中也建有戏台。绍兴水乡还有水上戏台,达官贵人还在宅邸、私家园林中建有小型戏台,节庆日举办堂会演出。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8斗蟋蟀

杂耍类型繁多,汉代有“百戏”之称。汉唐时期由西域传入杂技,表演吞刀、吐火,还有“角抵之戏”,后来流传至日本即相扑,现仍盛行于日本。还有表演摔跤、角斗、击剑、射箭等,还流行斗鸡、斗虫、斗蟋蟀等。这些演出多半在广场露天或搭建临时性的大棚,在北宋东京城内有多处瓦子、瓦肆,是大型的游艺场所,瓦肆中演出平话、杂剧、舞蹈、杂记、皮影等,表演场址围有勾栏,汴京瓦肆里有大小勾栏五十余座。有的后来发展成为庙市。

中国古代城市中很早就有妓院,各时代的形式及名称不同,也曾有官办的官妓,也有的以较公开的歌舞伎形式存在,也有不同的档次,有的集中在城市某一地区,如北宋东京的瓦子、明清北京的八大胡同等,城市中还有各种形式的赌场、烟馆等。

古代城市的婚庆与丧葬习俗

古代城市中丧葬、婚嫁也是一种重要的活动。中国的传统习俗对丧葬十分重视,要举行各种礼仪及活动,贵族、富人举行规模很大的出殡行列,前面有仪仗队,有乐队,中间有哭丧的孝子、亲属,有多人抬的棺材,后面还有女眷的轿子,丧葬的棺木与死者的身份有关,木材质量、大小、是否油漆均有区别。抬棺材的人称舁夫,有8人、16人、32人等不同等级,丧品中有木制或纸制的房屋、车马、奴婢等,到下葬时均烧掉。丧葬队伍经过道路时,还规定行人、车辆要让路,还可以设祭台路祭,家属要穿素服,不能参加宴会及娱乐等,治丧日期限可多至七七四十九天。

婚嫁的仪式,各地大同小异,迎亲队伍要去女方迎亲,队伍中有乐队,沿途吹吹打打,女方要款待,女方人员要送亲,队伍中还带有陪嫁的嫁妆。新娘离家时,拜离父母要哭别,到男方家中时要选好时辰,要放鞭炮迎接,男方要给送亲人红包,要设酒席招待亲友,晚上要闹新房等,这期间还有各种风俗习惯及仪式,其含义多为喜庆、幸福、平安、多子、多福等。各少数民族的婚嫁仪式更多样化,丰富而有特色。

古代城市的节庆与庙会

城市中的节庆分为普遍性的节日和地区性的节日。

普遍性的节日据记载不下50个,重要的有:

春节:正月初一,亦称元旦,是最隆重的节日,一般自腊月二十四日至正月初七,有祭灶、辞岁、放爆竹、挂桃符、贴春联、宴饮、拜年、舞狮等活动。

元宵节:正月十五,亦称上元,西汉时于该日平定诸吕之乱,后定为“灯节”。持续时间为十四至十六共三日,金吾不禁,张灯庆贺,以示与民同乐。主要活动有吃元宵、观灯、射虎(猜灯谜)、探春宴游等,也为人们提供交往的机会,欧阳修有“去岁元夜日,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词句。

第八章 古代城市生活趣话 - 图19元宵节花灯

上巳节:三月三日,唐代以前为重要节日,主要举行驱邪祛病的拔蒿和春游,一般至水滨举行流杯曲水宴,是城市居民出游的盛大节日,“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杜甫诗),文人雅士亦多结社饮宴,著名的《兰亭集序》即记载上巳日结社赛诗之事。

寒食—清明:寒食在清明前两日,为纪念介之推而设,冷食两日,房檐插柳。清明祭祖、扫墓、踏春,食馓子、青团。

端午节:五月初五,纪念屈原,插艾祛邪、食粽子、饮雄黄酒、赛龙舟。

七夕节:七月七日,牛郎、织女相会之日,亦称乞巧节,女子对月穿针以乞巧,亦为男女相爱之节日,白居易有“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之诗句。

中元节:七月十五日,佛教称为“盂兰盆节”,始于目莲救母之传说,烧纸钱做法事,超度亡魂,俗称“鬼节”。

中秋节:八月十五日,团聚、赏月、吃月饼。

重阳节:九月九日,插茱萸、饮菊花酒、登高避邪。

腊八节:腊月初八,祭祀百神,佛教视为佛诞日,祭祀祖先、天地山川诸神,跳傩舞,吃腊八粥。次日称“小岁”,敬师长酒。

除上述较重要的节日外,普遍性的节日还包括立春、中和节(二月初一、二)、花朝节(二月十五日)、立夏、浴佛节(四月初八)、冬至等。少数民族也有自己民族特有的节日,如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彝族的火把节、傣族的泼水节,以及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等等。

庙会源于祭社(社会),分别在立春和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举行春社和秋社,“社日,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享其胙”(《荆楚岁时记》)。宋梅尧臣《春社》诗云:“年年迎社雨,淡淡洗林花。树下赛田鼓,坛边伺肉鸦。春醪酒共饮,野老暮相哗。燕子何时至,长皋点翅斜。”这描述了民间重要的聚会欢庆场景。

庙会与社会相比,其所祭神灵五花八门,目的和形式也更为复杂多样,是民间重要的狂欢节日。如佛教的佛诞会、观音庙会,道教的东岳庙会,其余还有城隍庙会、关帝庙会等,不一而足。庙会要进头香,举行法会,除设敲钟、许愿等宗教活动外,同时还有各种戏剧演出、游艺、杂耍、小吃等,市民在庙会时穿新衣服,也是青年男女相亲的机会。有些庙会具有典型的地方特色,如江南蚕桑区举行的清明先蚕庙会,规模可达六七万人,游人相互挤轧,称为“轧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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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会上的祈子活动

庙会一开,八方来拜,敬神上香,祈愿还家。这是围绕“庙”和所祭之神而展开的活动,是传统庙会的主题。其中带有巫术意味的祈子活动,最典型地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这是由中国农业社会的性质决定的。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的生存环境基本上没有发生改变,子孙后代的繁衍成为千百年来的头等大事。所以,祈子这种远古的巫术形式,便会附着于各种集会形式展现出来。这方面比较典型的庙会有河南淮阳的人祖庙会、天津的妈祖(天后宫)庙会、山西平遥的双林寺庙会、北京的妙峰山和白云观走会等。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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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董鉴泓主编.中国古代城市建设.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8

12.贺业钜著.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论丛.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13.郑连第著.古代城市水利.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5